怀化市鹤城区坨院溪、菜门溪坨院街道五里村、大水溪河西街道坳背村段护岸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鹤财采计2026202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09:16:0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怀化市鹤城区水利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湖南中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9.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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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坨院溪、菜门溪坨院街道五里村、大水溪河西街道坳背村段护岸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4-16   合同编号:鹤财采计20262020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鹤城区水利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中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坨院溪、菜门溪坨院街道五里村、大水溪河西街道坳背村段护岸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坨院溪、菜门溪坨院街道五里村、大水溪河西街道坳背村段护岸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20262020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菜门溪护岸-1两侧219米,菜门溪护岸-2单侧22米,菜门溪护岸-3两侧60米等,详见合同。  6、项目经理:李勇刚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95757.84元 合同金额大写:捌拾玖万伍仟柒佰伍拾柒元捌角肆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1 湖南中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怀化市鹤城区坨院溪、菜门溪坨院街道五里村、大水溪河西街道坳背村段护岸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否 / /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895757.84元    (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控制。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坨院街道办事处、河西街道办事处。  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四、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每月为一个付款周期。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年4月 13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4月13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鹤城区水利局 乙 方:湖南中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喜华 法定代表人:张志华 委托代理人:陈若愚 委托代理人:欧阳定芳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 地 址:宁乡经开区城郊街道沩丰社区A栋景途商场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乡支行   帐 号:731906226110802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 附件.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怀化市鹤城区水利局承包人(全称):湖南中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怀化市鹤城区坨院溪、菜门溪坨院街道五里村、大水溪河西街道坳背村段护岸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坨院溪、菜门溪坨院街道五里村、大水溪河西街道坳背村段护岸堤防水毁修复工程。2.工程地点:怀化市鹤城区坨院街道办事处、河西街道办事处。3.工程内容:菜门溪护岸-1两侧219米,菜门溪护岸-2单侧22米,菜门溪护岸-3两侧60米,大水溪护岸-1单侧147米,大水溪护岸-2单侧160米,大水溪护岸-3两侧60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最后报价清单》(附件1)。4.工程承包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玖万伍仟柒佰伍拾柒元捌角肆分整(¥895757.84元):其中:(1)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零佰捌拾叁元陆角肆分(¥21083.64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基本预备费:人民币(大写)贰万柒仟肆佰叁拾捌元陆角伍分(¥27438.65元)。(6)工程保险:人民币(大写)叁仟捌佰捌拾玖元玖角叁分(¥3889.93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控制。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勇刚。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4月13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怀化市鹤城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以下为合同签章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d公章)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法定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码:91430124085419117P地址:地址:宁乡经开区城郊街道为丰社区A栋景途商场邮政编码:418000邮政编码:410600法定代表人:杨喜华法定代表人:张志华委托代理人:陈若愚委托代理人:欧阳定芳电话:18390331010电话:13875957317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乡支行账号账号:账号:7319062261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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