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AJYJ2024060601314C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3 19:37:4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深圳市福永中学预算金额64.23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相关产品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
联系方式
  • 黄老师:13824375774
  • 庄工:0755-27758735

正文内容

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受 深圳市福永中学 委托,就 “ 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 ” 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交易方式实施 交易 ,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AZXCG-2024-00475 项目名称: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 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起始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00时00分 公告截止日期: 2024年07月14日 08时00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预算金额:6423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①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②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文件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注: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   三、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00时00分 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4年07月14日 08时00分 交易文件获取地点: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 网上 投标,采用 电子 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4日 08时00分 3.投标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标/谈判时间和地点 1.开标/谈判时间: 2024年07月14日 08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谈判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区湖滨东路40号213开标室 六、其他事项 无 七、异议/咨询、答复/澄清时间 异议/咨询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至 2024年07月09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 答复/澄清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至 2024年07月11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其他补充事项   1.交易文件澄清/修改事项:重要提示:“提出交易文件澄清要求”并不是“对交易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交易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交易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质疑期内向交易平台递交书面质疑函。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本项目预算主管单位提起投诉的权利。 2. 交易平台有权对成交(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成交(中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成交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3.其他:(无)   九、网站及媒体发布 网站地址: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网、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交易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交易平台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深圳市福永中学 联 系 人: 黄老师 联系方式: 13824375774 交易平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联系人:庄工 联系方式:0755-27758735 联系地址: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技术支持:0755-36568999 1转7   相关附件 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rarBAZXCG-2024-00475 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docx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2024年07月03日 -6招标文件信息项目编号:BAZXCG-2024-00475项目名称: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包号:A项目类型: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的内容拆开投标;2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5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若招标文件未设置实质性条款,不得据此做投标无效处理);6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7采购标的/服务清单/报价等任意一类有缺漏项或响应不全,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8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9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0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加密的;11经核实,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的;12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评标信息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102技术部分522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21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质量要求响应度评价3(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四、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中“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质量要求”的响应情况。(二)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中《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为评价依据,完全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0分。有任意1项负偏离的扣2分,最低0分。22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响应度3(一)评审内容:考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四、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中“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的响应情况。(二)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中《商务(服务)条款偏离表》为评价依据,完全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0分。有任意1项负偏离的扣20分,最低0分。23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3(一)评审内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以下承诺内容得100分:1、服务期满后,人员主动撤离场地安排;2、与后续服务公司的过渡交接;3、服务期满以后新服务单位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提供服务。(二)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24违约承诺3(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承诺以下内容得100分:签订合同后,按时开展该合同服务,如实际服务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二)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25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20(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5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得10分;3、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一级/高级技师保安员证书的得20分;二级/技师保安员证书的得15分;三级保安员证书的得10分;4、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5分;5、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智慧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20分6、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初级(或以上)应急第一响应人证书,得20分;7、具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3年或以上的物业管理类或保安(或安保)类服务项目管理经验的得10分。8、获得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或保安)类荣誉的,得 10 分。以上8项最高100分。(二)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中:1)涉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信息查询截图:①如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毕业院校或教育或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②如海外留学(含港澳台)人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若证明文件为其它语言,必须附中文译文,以中文译文为准。2)涉及证书的,提供有效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如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则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的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2、第6项:需同时提供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经验证明及合同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或验收报告等);3、第7项: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需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4、提供项目负责人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无需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26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20(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保安队长(仅限1人,本项最高得20分):(1)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保安员二级/技师(或以上)证书的得10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证的得10分;2、非教育教学时段安全管理员(仅限5人,本项最高得50分)①非教管理组长(仅限1人,本项最高得20分):1)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10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或以上)物业管理师证书的得10分;②非教育教学时段安全管理员(仅限4人,本项最高得30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二级(或以上)保卫管理员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3)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应急救援员证的每提供1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3、维修工(仅限1人,本项最高得10分):1)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电工证书的得10分;4、保洁班长(仅限1人,最高得20分):1)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或以上)清洁管理师证书的得5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或以上)垃圾分类经理证书的得5分;3)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或以上)消毒消杀工程师证书的得5分;4)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或以上)园林绿化工程师证书的得5分;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二)评审标准:1、提供相关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其中:1)涉及学历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信息查询截图:①如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毕业院校或教育或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出具的证明。②如海外留学(含港澳台)人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若证明文件为其它语言,必须附中文译文,以中文译文为准。2)如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的,则需同时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的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2、提供相关人员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当月或前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成立时间不满1个月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时间相关说明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3、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3商务部分333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31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6(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每通过一项有效认证的得25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认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说明:1.证书与查询信息截图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不得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确保认证证书在开标当天仍处于有效状态,并对所提供的证书及查询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形,视同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质疑投诉处理中对证书是否有效的认定,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32资质情况9(一)评审内容:1、投标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专业类三级(或以上)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教学仪器设备和安防设备)得70分,本项最高得70分;2、投标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公共环境清洗消毒杀菌企业能力相关证书的得30分,本项最高得30分。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以上有效相关证书扫描件,如证书颁发单位为相关协会的,需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发证单位状态为“正常”);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33同类项目业绩16(一)评审内容: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学校(或幼儿园)物业/保安(安保)管理服务项目业绩,且履约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优或良好或良的(如服务评价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评价内容的不得分),每提供1个得2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1、需同时提供:①经验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能体现投标人信息);②合同甲方出具并盖章(公章或业务章)的服务评价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原件备查。2、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重复计分;每个项目须单独开具评价证明。如涉及到需要判断是否为同一项目续签的情形,如项目名称相同、出具评价证明单位相同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判别为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能反映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合同关键页),如不能判别,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项目名称相同、出具服务评价证明单位相同,但是经过重新组织招标、招标编号不同的,不属同一项目续签。34企业荣誉2(一)评分内容1、获得过国家级物业类或安保类先进荣誉的得100分;2、获得过省级(不含副省级)物业类或安保类先进荣誉的得50分;3、获得过市级(含副省级)物业类或安保类先进荣誉的得20分。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材料(材料需能体现获奖人为投标人)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注:国家级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及其直属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不含内设机构);省级(不含副省级)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省(或直辖市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直属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不含内设机构);市级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市政府及其直属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不含内设机构)。4其他部分54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41诚信情况5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服务类)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中节点“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一经查实,供应商将面临罚款、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供应商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目录第一册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开标第六章评审要求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第八章定标及公示第九章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质疑处理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①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②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文件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完整公告内容以网站公布信息为准,详见:深圳交易集团网(https://www.szexgrp.com/jyfw/zfcg-view.html?id=zfcg)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通用条款序号涉及事项具 体 补 充 内 容3.1采购人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3.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本文件所述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执行。5.3联合体投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踏勘现场不组织10标前会议不组织12/1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20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22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25投标文件的大小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100MB26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不要求提供样品;不组织现场演示;不组织方案讲解。3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8定标方法非评定分离46履约担保不需要52.8投诉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预算主管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二、其他关键信息(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1、评标定标信息非评定分离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11中标供应商家数112、关于包组的定义本招标文件中的“包”是最小的“标的单位”,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货物或服务项进行投标,投标人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货物或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某一包组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该包组废标,对该包组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某一包组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该包组中标结果改变不影响其他包组结果。3、关于涉及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候选中标供应商)的规则(1)采购人代表从1-50号球中抽取一个球:抽到01-25号范围内的球,则抽签号码最小的投标人中签;抽到26-50号范围内的球,则抽签号码最大的投标人中签。各投标人按照《综合得分表》顺序依次抽签。如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最大、小且同号的情况,则对同号的投标人重新摇签确定中签。抽签过程中遇抽签机器卡球的,被卡球方当轮重新抽签。备注:(a)建议各投标供应商代表于本项目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到达招标机构服务大厅等候抽签,如抽签程序启动时投标供应商代表未到达,该投标供应商视为自动授权本项目评审委员会代其执行抽签,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b)各投标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文件授权的投标代理人作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与本项目抽签,如委派其他人员抽签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书到现场核验身份。未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投标供应商视为自动授权本项目评审委员会代其执行抽签,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2)评定分离项目如涉及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a)排名第一超过三家,则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抽签号码最大、小的三家依次入围;(b)排名第一为两家,直接入围,排名第二的超过一家,则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抽签号码最大、小的一家入围;(c)排名第一为一家,直接入围,排名第二的超过两家,则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抽签号码最大、小的两家依次入围;(d)排名第一与排名第二均为一家,直接入围,排名第三的超过一家,则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中抽签号码最大、小的一家入围;(e)如确定入围或依次确定入围时出现同号的投标人数量超出拟确定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差额数量的,则对同号的投标人重新摇签确定入围。(二)其他事项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价格扣除比例及采购标的所属行业(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括联合体或分包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比例。(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执行价格扣除比例: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以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一栏为准)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的,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注明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30%以上的,对该联合体的投标总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优惠主体的,该联合体视同为优惠主体,按前款规定享受评标优惠政策。政策调整后价格仅作为评审依据,不作为中标价格。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业。(4)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章节提供的格式)。(5)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关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加大力度运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凭借所获取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合同,向参与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授信,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可登录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s://finance.szexgrp.com/gtm/web/guarantee/#/),相关政策法规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3、本项目为代理服务项目,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若因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费所产生的时间影响到合同签订的,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收取。本项目类型为服务采购:(1)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中标(成交)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中标(成交)金额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5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含)以上0.004%0.004%0.004%备注:1.每宗交易代理服务费不低于5000元;2.对于报总价的采购类项目,中标(成交)价为中标(成交)金额;对于报单价或折扣或费率的采购类项目,中标(成交)价为预算上限金额或经委托方与代理方确定的支付上限金额。如某货物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为600万元,总共交纳的代理服务费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5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500万~600万部分的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5%+(500-100)万元×1.1%+(600-500)万元×0.8%=1.5万元+4.4万元+0.8万元=6.7万元(3)中标(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按规定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及要求按照缴款(付款)通知书执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财政预算限额(元)1BAJYJ2024060601314C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642,300.00合计(元)642,300.00本项目控制金额为人民币642,3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控制金额将作投标无效处理。二、服务需求明细序号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备注1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1项物业管理项目概况如下: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占地1.6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今年开办小一4个班,初一4个班。三、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带★号条款内容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是否满足以上实质性条款要求,以《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响应为准。如投标人中标后被发现不能满足以上实质性条款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商务和服务条款要求★(一)服务范围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校园区域内所有隶属于本单位管理的物业区域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及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二)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5个月(拟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在合同履约期内,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价格调整的理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工资标准调整、物价上涨等影响本项目服务价格的因素,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三)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质量要求1、服务内容(1)物业管理内容1)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范围内的配套公共设备设施(包括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消防系统、室内外照明系统)的运行管理、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维修材料由学校承担)。2)清洁卫生管理。包括办公室、功能室、校区内公共区域室外、通道、外围地面、绿化带、天台等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不包括房屋的外墙清洗,木地板、大理石地板的定期维护保养、白蚁的专业防治)。3)室外、室内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室内花卉租摆服务除外);节假日、会议、专项活动花卉摆放(花卉由采购方提供)。4)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服务:24小时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安全防范值班。5)停车管理:校园内交通、车辆行驶和停泊管理。6)物业档案资料管理。7)报刊、信件及物品的寄存管理:负责每天报纸杂志、信件的接收,做好相关的登记记录;8)其它服务: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完成临时性勤杂工作。(2)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内容1)上、放学时段的学生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管理。2)课间休息期间的学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3)非教育教学时段学校专项活动的学生秩序维护管理。4)特殊情况的学生安全防范管理。5)其他协助管理服务。2、技术标准、工作质量要求(1)设施设备管理要求设施设备管理要求:1)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维修的实施方案和各种措施;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岗位责任制、定期巡视检查、操作规程及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做到科学管理、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及时维修;3)实行8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4)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5)维修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有解决各类故障和事件的能力;6)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项目齐全,目录清晰,设备图纸档案、技术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可随时查阅。给排水系统管理:1)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并予以实施;2)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不发生大面积跑水事故,定期对水泵房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3)保证设备和管道系统状况良好,供水系统能正常发挥功能;4)定期对排水管、沟渠、池、井进行清疏、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排水系统通畅、确保上下水管道完好和正常使用;5)及时发现和解决故障,当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及时到位抢修,恢复正常功能。6)上述设施设备正常损耗的零配件及维修材料等费用,由学校承担。供配电系统管理:1)对供电范围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2)及时发现和解决故障。当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10分钟内及时到位抢修,排除故障,恢复正常功能;3)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灯具(包括外围照明、楼梯、室内照明)线路、开关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4)配电设备管理、操作、维修保养严格按国家标准操作运行,制定临时用电措施并严格执行。5)上述设施设备正常损耗的零配件费用,由学校承担。(2)环境卫生管理要求1)清洁卫生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专业清洁队伍,管理制度完善。2)负责做好校门前及红线范围以内所有的地面、绿化带、建筑物的1.5米以下墙面及附属物、门窗、室内办公区域,所有公共设施及用具的卫生保洁与管理。3)负责做好校园环境卫生、下水道、沟渠、池、井、楼顶的清淤处理、垃圾的收集清运;负责垃圾房的清洁、使用、保养及维修,垃圾清运必须实行袋装化收集清运,垃圾房在垃圾清走后要及时清洗、消毒。4)负责承担学校教师卫生间的洗手液、纸巾(此类物品由学校购置)的放置与管理。5)中标方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清扫保洁,做到按标准化全方位保洁,特别对卫生间等难点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一切公共场所整洁干净、无垃圾、无乱贴乱画。6)保持垃圾桶干净无味,负责垃圾的收集,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防止二次污染,定期进行卫生消毒。7)每学期开学前、后做好学校的整体全面清洁工作。8)学校重大活动(如大型会议、参观活动、学校考试等时间段)的清洁服务保障,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环境清洁工作。9)清洁卫生中所需的工具,物品费以及清洁用品(如消毒水、清洁药剂、垃圾袋等)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10)做好其它与清洁卫生有关的事项。11)中标单位应在早上8:00前将所有区域(如外围、功能室、楼梯、走廊、洗手间等)的卫生清洁完毕,并全天随时保洁。行政办公区域清洁必须在8:30前清洁完毕,保证不影响正常办公。(3)绿化管理要求1)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养护管理,制度完善。2)实行标准化作业,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3)负责校区红线范围以内所有室外绿化的定期养护、修剪造型、施肥、浇水、除杂草、松土、杀虫、杂物清除等管理。4)植物生长健康,无病虫害,无枯黄叶,无黄土裸露。5)定期修剪,及时修补和扶持,保持花木形态常美。7)每日对绿植物浇水、除杂草、清洁等。8)根据情况除病虫害。9)节假日、会议等专项花卉摆放(花卉由采购方提供),室内植物花卉摆放及养护,租摆除外。10)绿化养护工作所需的工具、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绿化养护所需材料(如肥料、药品等)由中标单位负责。(4)公共秩序管理要求1)负责学校内部的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服务,安全防范,包括学校的门卫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以及其他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并且负责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保持学校内的安全和宁静。2)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专业服务队伍,制度完善,责任落实。3)实行24小时安全防范,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4)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建立长效防患机制,确保学校内无火灾、刑事、交通事故等的安全隐患。6)门岗的保安人员根据要求对出入校园的货车车辆、人员、物品进行登记、检查。7)保安人员熟悉校园环境,文明执勤,言语规范,认真负责,人员稳定;严把保安人员招聘关,确保保安人员政治条件和身体符合工作要求,身高1.68米以上,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形象端庄,言行举止文明。(5)校园公共秩序管理要求1)负责校园内各种公共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制止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车或乱鸣喇叭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有损学校利益的事项。2)保安人员值班24小时,分三班执行,主要负责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以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消防安全等问题,工作细则包括:①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公共秩序维护值勤,固定岗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制度。大门岗(值班室)24小时值班,制止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学校,任何时间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行为都要及时制止。②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校园日常秩序井然有序,突发事件迅速得到处理解决,治安及聚众斗殴案件发生率为零;要有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设备、消防、治安、卫生防疫、突发自然灾害等)的应急措施和解决预案。③建立并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要控制校内噪音,制止喧闹现象,闲杂人员和车辆不能进入校园,物资出入及搬运、贮存要有管理,凭学校放行证明放行。④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要有足够的人员和器械保证,平时有演习,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得到及时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领导,必要时及时报警。⑤除学校红线内外,还负责进出学校10米道路周边交通秩序的协管,保证进出通道顺畅。⑥中标单位负责校园内所有消防安全防范管理。所有保安人员同时也是学校义务消防员,并接受定期消防培训,每半年最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⑦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处理和完善,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3)停车管理①建立车辆出入登记制度,确保交通畅通,需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车速行驶,防止交通事件发生,无车辆乱停放现象。②校门口不准停放车辆,车辆必须放置停车场,校园周边停车不准鸣喇叭。③学校师生非机动车的管理停放,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做到规范化、整齐、分类、安全。④各类考试、会议、接待及活动的交通高峰期,有专人负责与属地交管部门联系,派人加强车辆管理和引导,确保学校家长会等重大活动交通畅通。(6)物业服务档案资料管理1)建立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整理、归档管理,查阅方便。2)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3)绝对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必要的保密性。(7)报刊、信件及物品的寄存管理1)学校报刊、信件的及时、准确、完整送达,做好收发登记。2)负责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临时委托的物品寄存、转交,物品不遗失,保证相关人员及时收取。(8)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要求1)总体服务要求:按照《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实际情况,为每天早晨上、放学期间、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前或放学后在校学生提供安全防范管理服务(不含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的管理服务)。2)主要管理服务范围和内容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建筑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内非教育教学时间段的学生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等安全管理服务。主要内容:①上、放学时段的学生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管理选派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范围及校门对学生进出学校安全秩序的维护和引导工作。做好学校上、放学时段学生进出校园的礼仪引导和安全指引等,协助***门做好校园外围治安情况的监控,做好学校非教育教学期间学生的进出学校的安全防范管理,并协助学校做好学生违纪情况的教育工作并记录(如迟到、早退、违纪登记等)上报学校。上学时段(上午07:20—08:10;下午13:40—14:10),管理人员到学校正门做好学生进校的引导、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安全管理工作。校门口凭证让学生出入校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提前进入校园。同时,其余人员进入各岗位做好进入校园后的学生上课前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放学时段(上午11:45—12:10;下午16:30—17:30),管理人员到学校正门做好学生出校园的引导和秩序维护、安全防范。同时协助学校老师确认接送学生家长接学生离校,其余管理人员在各岗位按学校要求做好课室清场工作,对于留校学生登记、上报学校并做好留校期间的学生安全防范管理,同时做好详细记录。②课间休息期间的学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课间休息期间(上午08:10—11:45;下午14:10—16:30),管理人员做好学校公共区域(如走廊、运动场、生态园、天台等公共活动区域)学生的秩序引导、安全防范管理、出操集会等活动学生安全防范、卫生管理等,防止学生追逐、打闹,防范学生玩火等不良安全隐患的发生。遇有特殊、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及时汇报并协助老师做好应急处置。③非教育教学时段学校专项活动的学生秩序维护管理学校举办教学开放日、家长会、庆典活动、大型演出或外单位来访、学校承办的专项活动等、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等情况时,在学校的指导安排下配合学校做好活动期间的学生安全防范、现场秩序维护管理服务;④特殊情况的学生安全防范管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学校停课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学校气象灾害处置预案处理,协助学校做好到校、在校学生的安全防范管理。除情况允许并经学校同意或者有监护人陪同外,不得让到校学生自行离校;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立即报告学校并应当引导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⑤其它协助管理服务学校在管理服务范围内临时交办的任务或其他协助服务(如礼仪接待、迎宾等服务)。3)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要求①中标单位应当按要求配备规定的专职服务人员,履行学校非教育教学时间段内维护学生安全防范服务等的管理职责;②中标单位的专职服务人员必须接受学校指定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学校注册安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③中标单位提供学校上学和放学时段管理服务,出入口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生的进出安全防范管理外,协助学校及相关部门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的交通安全。④中标单位必须选派专业的管理服务人员负责实施,保证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合格,受过相应岗位培训。⑤中标单位服务要求树立“服务第一,学生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学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⑥中标单位上岗人员穿统一的制服,工作规范、作风严谨;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精神饱满,保持卫生整洁;⑦中标单位管理服务必须依法办事,文明服务,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工作人员与师生、家长发生冲突;⑧中标单位必须负责与学校之间的管理服务信息有效传递;及时了解学校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协助学校做好对外宣传、沟通工作,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⑨中标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服务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一年内轮换岗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20%;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其他人员更换要提前六天告知学校;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⑩中标单位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和管理过程中所有资料必须报学校备案,禁止离职人员进入校园。⑪中标单位人员必须了解校园内环境状况和安全措施,熟悉和掌握学校内部机构的分布,联系方式。3、总体管理服务标准1)无因管理服务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2)服务的满意率达90%以上。3)有效投诉处理率100%。4)有效投诉率低于1%。5)管理服务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合格率100%。6)公共配套设备、设施完好率95%以上。7)环境卫生、绿化达标率95%以上。★(四)人员要求1、本项目投标人最低配备人数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备注1保安人员13人其中队长1人,队员12人2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人员6人含教辅组长1人,组员5人;非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按4个月(9—12月)标准测算费用3保洁员8人保洁班长1人,保洁员7人4维修工1人维修工1人5绿化工1人合计人数:29人(1)合同期内法定节假日人员加班不得少于15人,其中保安人员10人、保洁员4人、维修工1人。加班人员按不低于其本人基本工资的3倍发放加班工资。2、服务人员配置要求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学校的形象,人员配置须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避免引起劳动纠纷。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具体要求如下:(1)保安人员(保安员)其中保安队长: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团结精神,公开、公正、公平地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负责每月对员工考评,建立员工工作手册,每日登记工作内容、事项及完成情况。能够虚心接受学校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积极配合学校其他工作或活动的顺利展开。保安人员:要求男性,年龄20-45岁,身高1.68以上,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有责任心,有处理突发事故的经验和学校工作经历。保安人员持证上岗,须着装及仪态作风须正规。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2)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人员要求年龄48周岁以下,有较高的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形象端正、举止大方、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具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无犯罪记录。其中非教管理组长要求男性,年龄48周岁以下,形象端正、气质佳,退伍军人优先,有较强的军事素质,能够独立组织开展队伍训练工作,有较高的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3)保洁人员人员配置要求男性年龄58岁以下,女性,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清洁设施设置合理、完备,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清扫保洁,做到按标准化、全方位保洁。(4)维修工人员配置要求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下,有公共设施及机电设备、供水供电系统等设备维护、维修经验和能力,业务素质高,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确保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00%。(5)绿化工要求年龄55岁以下,从事本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绿化管养,有较强的绿化种植、养护技能,身体健康,朴实肯干。★(五)设备要求设备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1电脑22多功能一体机(打印、复印、扫描)13对讲机5每台配1充2电4疏通机15高压清洗机16吸尘吸水机17电动喷雾器18冲击钻19砂轮切割机110手电钻111万用表112绝缘电阻表113绿篱机114打边机115吹风机116其他项目可能用到的其他装备,由甲方另定。★(六)后续服务要求1、采购方有权对中标方服务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采用月度综合检查和日常检查考核的方法,对检查中发现的服务质量问题及时向采购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整改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2、采购方有权更换不符合要求及不称职的工作人员;中标方要配合、服从甲方的临时调配。3、采购方应在每月按检查考核结果计算上月服务经费,扣除中标方不达标的费用后,将上月服务费支付给乙方。4、采购方应按时支付款项。本服务合同的服务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程序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采购方按规定扣罚。5、若遇上检查或者其他紧急事件,需要中标方临时增设作业人员的,中标方应积极响应采购方的要求,增设作业人员。6、中标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服务内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合法用工,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乙方投标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和乙方投标报价水平)、按国家及深圳市规定的缴交比例为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安排好员工的生活、生产、培训及管理等工作。如中标方或其员工发生违法事件,或因用工劳务合同、劳资等产生纠纷,由中标方承担一切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向采购方主张任何权利。★(七)考核办法/验收方式按照宝安区政府采购履约监督考核办法执行考核/验收。学校每月安排专门考评人员对管理服务状况进行量化考评。学校考评人员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完成状况量化考评表”每日进行巡检,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物业服务完成状况日检表”中,学校与物业公司服务代表每月10号前依据“物业服务完成状况日检表”进行每月汇总,汇总结果经双方代表核实签字后生效。每月汇总得分90分以上,全额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月得分90分以下,每低1分,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的0.3%,同时服务单位必须进行整改;得分60分以下,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因上述扣分扣除的服务费外,校方有权对物业服务单位处以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附件一:服务完成状况量化考评表序号量化指标考评项目考评标准考评得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执勤时不得睡觉。有一人违反扣1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2、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或窜岗。有一人违反扣2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3、上班时间不得吃零食、嘻笑打闹、干私活、闲谈、抽烟、听收录机、玩手机游戏,游戏机、闲聊电话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有一人违反扣0.5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4、不得在学校内进行赌博、嫖娼、酗酒闹事等活动。有一人违反扣2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5、不得无理取闹、拉帮结派、诽谤他人、搬弄是非、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有一人违反扣0.5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6、不得违反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给学校管理及资源造成较大损失。有一人违反扣1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7、要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对物品、待办事项等要交接清楚。有一人违反扣0.5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8、发生各种可能损坏学校利益、破坏学校正常秩序及资源环境的紧急情况,应迅速向学校主管部门领导或者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及其它事项,不得因此对学校管理及资源造成损失。视损失程度扣分(1分起)1工作纪律(共15分)1.9、执勤时要姿势端正、着装统一整洁,维护主管单位及派驻学校管理的良好形象。有一人违反扣0.5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0、做好执勤记录,字迹清楚整洁,记录详尽。违反一次扣0.5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1、下班后不得着便服在员工宿舍以外地域活动。违反一次扣0.5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2、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一次不检查扣3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3、执勤时不得用对讲机闲聊。违反一次扣1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4、按规定路线及时间(在规定区域内)进行学校内巡逻。违反一次扣1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5、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出现一次扣1分2行为规范(共5分)2.1、执勤过程中应该文明执勤、礼貌执勤,说话和气,不得与来访人员发生争吵,不得顶撞主管部门领导。出现一次扣1分2行为规范(共5分)2.2、不准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出现一次扣3分3职业道德(共5分)3.1、不得进行勒索或敲诈或其它违法行为。出现一次该项不得分3职业道德(共5分)3.2、不得在工作区域内打架斗殴或打人。出现一次该项不得分4工作衔接(共5分)4.1、项目负责人须与学校主管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每周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反馈及下月工作计划,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每星期缺少汇报一次,扣1分,遇有重大情况不汇报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扣3分4工作衔接(共5分)4.2、原始台帐保存完好,所有资料归学校主管部门所有。视损坏程度扣分(0.5分起)4工作衔接(共5分)4.3、协助主管部门,形成群防群治体系。工作中不配合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做好教学服务及安全防范工作,视后果扣分(1分起)4工作衔接(共5分)4.4、与属地消防大队、辖区派出所、综治办加强合作与交流,内外联动,开展一体化安全防范。工作中不配合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做好教学服务及安全防范工作,视后果扣分(1分起)4工作衔接(共5分)4.5、配合主管部门制定与组织落实各种涉及安全方面的活动方案,包括上级检查、学校内自查、安全演练、安全培训、安全评估等。各种管理台账的建立与建档。每月检查记录一次,视损缺程度扣分(0.5分起)5治安管理(共15分)5.1、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5治安管理(共15分)5.2、外来人员进出有登记(按学校要求进行管理)。一次没按要求处理扣0.5分5治安管理(共15分)5.3、物品搬出有记录。一次不记录扣0.5分5治安管理(共15分)5.4、无非法占用乱占、破坏学校及周边建筑物、环境、资源、景观的非法行为。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5治安管理(共15分)5.5、无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下擅自改变物业使用功能的行为。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5治安管理(共15分)5.6、在发现可疑人员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与公司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络,准确地说明情况,协助公司或者有关部门进行各种事件的处理。因汇报不及时、控制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视后果扣分(1分起)5治安管理(共15分)5.7、将突发事件报告给其它有关部门及学校值班领导,并作好报警准备;情况处理完毕后,做好登记,根据需要配合***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力拖拉视后果扣分(2分起)5治安管理(共15分)5.8、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中应详细注明当班的值班情况、突发事件的处置经过及结果、系统的运行情况及监控设施的日检情况。一次无记录扣2分6消防管理(共5分)6.1、负责对各种消防设备的运用管理,做好日常检查,操作等工作,不得擅离职守。视造成后果扣分(0.5分起)。6消防管理(共5分)6.2、熟悉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和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者停用室内、外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视造成后果扣分(1分起)。6消防管理(共5分)6.3、做好防火工作,严禁在学校内燃放鞭炮、焰火、焚烧垃圾,严禁随地乱丢烟头,杜绝一切可能的火险隐患。视造成后果扣分(5分起)。6消防管理(共5分)6.4、所有保安员均是义务消防员,接受消防培训(由投标单位组织),每半年进行最少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与有关消防单位组织最少一次联合消防演习。 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有演习记录,一次不演习扣5分6消防管理(共5分)6.5、无人为造成的火灾事故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共5分)7.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资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需报主管部门备案。一次不合要求扣1分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共5分)7.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所有档案集中管理。一次不合要求扣1分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共5分)7.3、各种管理台帐健全。各种物业管理资料齐备,条目清晰,标识齐全,分类明确,易于查找。因工作不力视后果扣分(1分起)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共5分)7.4、采用电脑资料、文字资料、磁盘记录资料、图表图片资料等多种形式的文档储存方式管理档案资料。一次不合要求扣0.5分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共5分)7.5、绝对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必要的保密性。因工作不力视后果扣分(1分起)8清洁管理(共15分)8.1、负责做好学校范围内所有建筑物、设施的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保洁与管理,控制和减少学校人为污染现象。因工作不力视后果扣分(1分起)8清洁管理(共15分)8.2、每日定期进行学校及周边垃圾清理四次,垃圾收集清运必须实行袋装化收集清运至收集点处理。做到学校区域及周边区域无明显生活、杂物、无腐烂物、污染物等。一次不合要求扣5分8清洁管理(共15分)8.3、配合做好学校参观活动、学校考察等时间或重大活动期间的清洁服务保障,进行专项学校环境清洁工作,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一次不合要求扣3分8清洁管理(共15分)8.4、环境卫生达标主管部门检杳不合格该项不得分9应急处置(共5分)遇有治安、火灾、自然灾害、公共事件按学校应急预案要求能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事件。动作缓慢,不能按要求到场该项不得分10学校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共10分)10.1、需制定详细的设备设施日常维修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维修。因工作不力视后果扣分(1分起)10学校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共10分)10.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对所管辖区域及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安全巡检和定期安全检查,并记录备查,保证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因工作不力视后果扣分(1分起)10学校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共10分)10.3、不得损坏学校设施、设备及各种学校内物品。违反规定按损坏后果扣分(1分起)10学校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共10分)10.4、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11基础管理 (10分)11.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度、质量保证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完整规范扣0.5分,未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扣0.5分,示制定考核办法扣0.5分11基础管理 (10分)11.2、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5分,无统一着装及标志扣1分12其它服务(共5分)12.1、做好学校各使用单位的日常后勤协助工作安排。违反一次扣0.5分12其它服务(共5分)12.2、无有效投诉。出现一次有效投诉扣0.5 分12其它服务(共5分)12.3、完成学校主管单位交办的属于服务范围内的其它事项。视后果扣分(0.5分起)得 分 总 计:附件二: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采购单位(盖章):填报日期: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开标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服务供应商1投标承诺配置的人员到位情况:12投标承诺配置的设备到位情况:23投标承诺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保险发放和购买情况:34其他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有):44服务质量及效果评价:优 (月考核平均得分≥90分) □良 (70分≤月考核平均得分<90分) □基本符合要求(60分≤月考核平均得分<70分) □差 (月考核平均得分<60分) □[注]1、服务单位如存在有在招标需求范围内向采购人提出谈判企图增加费用的行为、其他违约行为或经警告逾期不改的行为,请如实在第4项中填报。2、如采购单位确定与服务供应商续签合同,请将合同复印件与本表一同送达采购中心。填报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附件三:宝安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监管考核报告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方式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服务期限履约时间中标价序号合同履约监管考核项目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1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货物及设备集成类)2是否按照投标文件中“服务条款偏离表”承诺进行合同履约(服务类)3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需求方案进行合同履约4服务的措施和态度;5服务的技术和质量;6服务投诉或纠纷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情况说明违约及整改情况说明:考核结果: 考核负责人:注:1、请注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以上只能由采购(验收)单位填写。 采购验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供应商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本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区财政局、区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供应商各执一份。(可根据项目变更内容及增加附页)★(八)报价要求1、投标总价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服务费为5个月的服务费,包括行政福利费用(含员工/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员工年休假补助、员工培训费,办公经费、交通运输费等);本项目所需材料费、工具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企业根据服务需求书所要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2、合同总价必须按本项目中标价执行,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价格调整的理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工资标准调整、物价上涨等影响本项目服务价格的因素,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九)付款方式1、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按月结算。2、按月支付,以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费用。凭承包方完税发票,由业主方签署付款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十)其他需说明的事项1、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服务法规与采购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中标人不得将本物业服务项目整体分包给其他单位,若因中标人专项资质原因确需将某项专业项目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必须事先征得采购单位同意。3、有关物业服务事项的说明(1)管理用房采购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值班用房、仓库和需用物品存放场地,由中标单位无偿使用。(2)公共水电费公共水电费由采购单位承担(包括卫生间、绿化、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各类机电设备等各类的用电)。(3)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费用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费用及材料由采购单位支付。对需要维修的,中标单位须先向采购单位申报办理审批手续,否则,采购单位可不给予支付维修费用。紧急情况下,中标单位可口头或电话通知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同意,中标单位可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采购单位负责支付。(4)设备设施的特约专业维保和特约专项服务委托本项目不包含监控系统、电梯、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的专业维护及设备年检、检测服务等工作及相关费用。由学校另行委托。(5)其他设施设备的说明采购方物业内岗亭、道闸、设备设施专用工具、各类门牌、各类标示指示牌、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桶均由采购方负责安装及提供。(6)监管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方须接受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1、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在本项目服务中所出现的工伤或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在服务过程由于中标方原因对学校财产造成损失或人身造成伤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情况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2、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五、其他重要条款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4、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5、“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特别提醒:1、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正文(公开部分)”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不公开部分)”部分。3、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1)投标函;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4)分项报价清单;5)投标人管理体系认证情况;6)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信息化管理情况;7)资质情况;8)同类项目业绩;9)企业荣誉;10)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4)商务(服务)要求偏离表;5)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6)违约承诺;7)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8)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9)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非公开)。备注: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一)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1.投标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BAZXCG-2024-00475的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物业管理与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将不受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7、如我单位提交样品,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视同放弃取回,同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提交的样品进行清理。投标人: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邮箱:日期:年月日备注: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如需解决融资难题,请投标人填写财务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金融机构提供更精准的融资服务。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可选填项):。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所投标(响应)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3.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4.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我单位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产品,则所投该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的认证要求。若所投产品包括数据中心相关设备的,应满足《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12.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的内容。13.我单位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形。若存在“不同供应商的董事、股东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同一人的”情形的,我单位保证不存在串通投标、恶意串通或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4.我单位清楚,如存在违反投标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依法被列入失信信息。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其中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且已在“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章节中提供了,此处可不重复提供。)(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不填写或直接删除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1)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300号文);(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请依照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第一处,在“采购人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服务(标的)的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的“服务需求名称”一栏为准);如果涉及多项服务(标的)为同一企业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服务;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章节或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服务需求明细”中的所属行业信息);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供应商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供应商如有疑问,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判断。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5、若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则声明函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判定,如判定声明函无效的,相关供应商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若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的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说明: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引起的质疑、投诉、信访或其他方式情况反映等,供应商须自行澄清,并提供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对于不能出具企业划型证明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声明内容视为无效、不享受相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等。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承接企业为(单位名称),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说明: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③监狱企业声明函【服务类,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还须另行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承接。相关监狱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2.(标的名称),承接单位为(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④含有优惠主体的联合体声明函(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共同组成联合体(详见联合体协议)。本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郑重声明: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要求承接企业本身所属行业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业相一致),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上述优惠主体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的规定,且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比例为_____%。本联合体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日期:供应商名称:日期:说明:本声明函仅针对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联合体数量上限以资格要求为准),非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或不符合优惠政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仔细填写声明函中需填写内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联合体数量及优惠主体类型进行调整本声明函格式,如内容填写不全,将承担相关不利后果(如声明函被认定无效等)。4.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序号支出项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3……投标总价(以上各项之和;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填写说明:1、此表可延长,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涉及的所有支出项情况修改后填写。本表如有缺漏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将详细的《分项报价清单》递交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5.经验情况表序号用户单位项目名称时间用户单位联系人用户单位联系电话此表格式可根据评分准则要求进行调整,并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本章未提供的招标要求的其他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到此为止!以下为信息不公开部分。)(二)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姓名)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特此证明。说明:1、如发现上述人员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视同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无效处理,并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3、本证明书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的按投标无效处理。4、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无需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5、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投标人(投标单位):日期:年月日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港澳台居民可提供来往通行证扫描件;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证件扫描件正面证件扫描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投标人(投标单位):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带★号条款内容完全响应无偏离填写说明: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2、“投标文件响应”一栏应当详细填写投标人自身响应情况,而不能不合理照搬照抄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如完全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可填写“完全响应”,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不强制要求逐条列出响应。3、“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4、评审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5、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其它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响应情况”为准。6、以上实质性条款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如实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在“说明”一栏中列明证明材料的位置,以便评审;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以不提供。4.商务(服务)要求偏离表投标单位(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四、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工作质量要求””中所有非★号条款要求。2《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四、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其他需说明的事项”中所有非★号条款要求。填写说明:1、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满足本表【招标文件要求】栏中内容的,建议投标人在对应的【投标文件响应】栏中填写“我公司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此项要求”即可,除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不强制要求逐条列出响应;2、【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商务(服务)条款具体内容要求”,“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商务(服务)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商务(服务)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3、如投标人响应情况优于或低于招标要求的,应在【投标文件响应】或【说明】栏中作详细说明,如完全满足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无需说明,参照第1条填写内容即可。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投标响应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标准为最终评判标准;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注: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22〕22号),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2.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6.人员情况表序号职务姓名相关证书相关经验此表格式可根据评分准则要求进行调整,并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本章未提供的招标要求的其他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项目需求及采购结果为准)甲方: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严格遵循《深圳市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物业管理及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占地1.6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33万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个教学班。第2条项目人员配置与要求(29人)(一)项目人数配备1、本项目投标人最低配备人数序号岗位名称人数备注1保安人员13人其中队长1人,队员12人2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人员6人含教辅组长1人,组员5人;非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按4个月(9—12月)标准测算费用3保洁员8人保洁班长1人,保洁员7人4维修工1人5绿化工1人合计人数:29人(1)合同期内法定节假日人员加班不得少于15人,其中保安人员10人、保洁员4人、维修工1人。加班人员按不低于其本人基本工资的3倍发放加班工资。(二)服务人员配置要求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学校的形象,人员配置须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避免引起劳动纠纷。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具体要求如下:1、保安人员(保安员)其中保安队长:要求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善于沟通。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强员工的团结精神,公开、公正、公平地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负责每月对员工考评,建立员工工作手册,每日登记工作内容、事项及完成情况。能够虚心接受学校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积极配合学校其他工作或活动的顺利展开。保安人员:要求男性,年龄20-45岁,身高1.68以上,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有责任心,有处理突发事故的经验和学校工作经历。保安人员持证上岗,须着装及仪态作风须正规。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2、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人员要求年龄48周岁以下,有较高的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形象端正、举止大方、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责任心强,具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无犯罪记录。其中非教管理组长:要求男性,年龄48周岁以下,形象端正、气质佳,退伍军人优先,有较强的军事素质,能够独立组织开展队伍训练工作,有较高的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3、保洁人员人员配置要求:男性,年龄58岁以下;女性,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清洁设施设置合理、完备,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清扫保洁,做到按标准化、全方位保洁。4、维修工人员配置要求: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上岗证书,从事本岗位2年以上(其中学校维修岗位1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有公共设施及机电设备、供水供电系统等设备维护、维修经验和能力,业务素质高,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确保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00%。5、绿化工:要求年龄55岁以下,从事本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绿化管养,有较强的绿化种植、养护技能,身体健康,朴实肯干。第三条委托管理内容(一)物业管理内容1、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范围内的配套公共设备设施(包括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消防系统、室内外照明系统)的运行管理、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维修材料由学校承担)。2、清洁卫生管理。包括办公室、功能室、校区内公共区域室外、通道、外围地面、天台、绿化带等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不包括房屋的外墙清洗,木地板、大理石地板的定期维护保养、白蚁的专业防治)。3、室外、室内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室内花卉租摆服务除外);节假日、会议、专项活动花卉摆放(花卉由甲方提供)。4、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服务:24小时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安全防范值班。5、停车管理:校园内交通、车辆行驶和停泊管理。6、物业档案资料管理。7、报刊、信件及物品的寄存管理:负责每天报纸杂志、信件的接收,做好相关的登记记录;8、其它服务: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临时性勤杂工作。(二)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内容1、上、放学时段的学生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管理;2、课间休息期间的学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3、非教育教学时段学校专项活动的学生秩序维护管理;4、特殊情况的学生安全防范管理;5、其它协助管理服务。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要求(一)设施设备管理要求1、设施设备管理要求(1)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维修的实施方案和各种措施;(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岗位责任制、定期巡视检查、操作规程及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做到科学管理、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及时维修;(3)实行8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4)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5)维修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有解决各类故障和事件的能力;(6)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项目齐全,目录清晰,设备图纸档案、技术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可随时查阅。2、给排水系统管理(1)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并予以实施;(2)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不发生大面积跑水事故,定期对水泵房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3)保证设备和管道系统状况良好,供水系统能正常发挥功能;(4)定期对排水管、沟渠、池、井进行清疏、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排水系统通畅、确保上下水管道完好和正常使用;(5)及时发现和解决故障,当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及时到位抢修,恢复正常功能;(6)上述设施设备正常损耗的零配件及维修材料等费用,由学校承担。3、供配电系统管理(1)对供电范围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2)及时发现和解决故障。当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10分钟内及时到位抢修,排除故障,恢复正常功能;(3)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灯具(包括外围照明、楼梯、室内照明)线路、开关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4)配电设备管理、操作、维修保养严格按国家标准操作运行,制定临时用电措施并严格执行。(5)上述设施设备正常损耗的零配件费用,由学校承担。(二)环境卫生管理要求1、清洁卫生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专业清洁队伍,管理制度完善。2、负责做好校门前及红线范围以内所有的地面、绿化带、建筑物的1.5米以下墙面及附属物、门窗、室内办公区域,所有公共设施及用具的卫生保洁与管理。3、负责做好校园环境卫生、下水道、沟渠、池、井、楼顶的清淤处理、垃圾的收集清运;负责垃圾房的清洁、使用、保养及维修,垃圾清运必须实行袋装化收集清运,垃圾房在垃圾清走后要及时清洗、消毒。4、负责承担学校教师卫生间的洗手液、纸巾(此类物品由学校购置)的放置与管理。5、乙方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清扫保洁,做到按标准化全方位保洁,特别对卫生间等难点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一切公共场所整洁干净、无垃圾、无乱贴乱画。6、保持垃圾桶干净无味,负责垃圾的收集,垃圾实行袋装化,日产日清,防止二次污染,定期进行卫生消毒。7、每学期开学前、后做好学校的整体全面清洁工作。8、学校重大活动(如大型会议、参观活动、学校考试等时间段)的清洁服务保障,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环境清洁工作。9、清洁卫生中所需的工具,物品费以及清洁用品(如消毒水、清洁药剂、垃圾袋等)等均由乙方负责。10、做好其它与清洁卫生有关的事项。11、乙方应在早上8:00前将所有区域(如外围、功能室、楼梯、走廊、洗手间等)的卫生清洁完毕,并全天随时保洁。行政办公区域清洁必须在8:30前清洁完毕,保证不影响正常办公。(三)绿化管理要求1、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养护管理,制度完善。2、实行标准化作业,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3、负责校区红线范围以内所有室外绿化的定期养护、修剪造型、施肥、浇水、除杂草、松土、杀虫、杂物清除等管理。4、植物生长健康,无病虫害,无枯黄叶,无黄土裸露。5、定期修剪,及时修补和扶持,保持花木形态常美。7、每日对绿植物浇水、除杂草、清洁等。8、根据情况除病虫害。9、节假日、会议等专项花卉摆放(花卉由甲方提供),室内植物花卉摆放及养护,租摆除外。10、绿化养护工作所需的工具、设备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绿化养护所需材料(如肥料、药品等)由乙方负责。(四)公共秩序管理要求1、负责学校内部的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服务,安全防范,包括学校的门卫管理、交通秩序管理以及其他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并且负责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保持学校内的安全和宁静。2、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专业服务队伍,制度完善,责任落实。3、实行24小时安全防范,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4、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建立长效防患机制,确保学校内无火灾、刑事、交通事故等的安全隐患。6、门岗的保安人员根据要求对出入校园的货车车辆、人员、物品进行登记、检查。7、保安人员熟悉校园环境,文明执勤,言语规范,认真负责,人员稳定;严把保安人员招聘关,确保保安人员政治条件和身体符合工作要求,身高1.68米以上,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形象端庄,言行举止文明。8、校园公共秩序管理要求(1)负责校园内各种公共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制止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车或乱鸣喇叭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有损学校利益的事项。(2)保安人员值班24小时,分三班执行,主要负责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以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消防安全等问题,工作细则包括:①校园内实行24小时安管值勤,固定岗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制度。大门岗(值班室)24小时值班,制止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学校,任何时间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行为都要及时制止。②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校园日常秩序井然有序,突发事件迅速得到处理解决,治安及聚众斗殴案件发生率为零;要有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设备、消防、治安、卫生防疫、突发自然灾害等)的应急措施和解决预案。③建立并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要控制校内噪音,制止喧闹现象,闲杂人员和车辆不能进入校园,物资出入及搬运、贮存要有管理,凭学校放行证明放行。④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和措施,要有足够的人员和器械保证,平时有演习,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得到及时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领导,必要时及时报警。⑤除学校红线内外,还负责进出学校10米道路周边交通秩序的协管,保证进出通道顺畅。⑥负责校园内所有消防安全防范管理。所有保安人员同时也是学校义务消防员,并接受定期消防培训,每半年最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⑦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处理和完善,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五)停车管理1、建立车辆出入登记制度,确保交通畅通,需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车速行驶,防止交通事件发生,无车辆乱停放现象。2、校门口不准停放车辆,车辆必须放置停车场,校园周边停车不准鸣喇叭。3、各类考试、会议、接待及活动的交通高峰期,有专人负责与属地交管部门联系,派人加强车辆管理和引导,确保学校家长会等重大活动交通畅通。(六)物业服务档案资料管理1、建立物业服务所有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整理、归档管理,查阅方便。2、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七)报刊、信件及物品的寄存管理1、学校报刊、信件的及时、准确、完整送达,做好收发登记。2、负责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临时委托的物品寄存、转交,物品不遗失,保证相关人员及时收取。第五条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要求总体服务要求:按照《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实际情况,为每天早晨上、放学期间、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前或放学后在校学生提供安全防范管理服务(不含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的管理服务)。(一)主要管理服务范围和内容: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建筑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内非教育教学时间段的学生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等安全管理服务。主要内容:1、上、放学时段的学生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管理选派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范围及校门对学生进出学校安全秩序的维护和引导工作。做好学校上、放学时段学生进出校园的礼仪引导和安全指引等,协助***门做好校园外围治安情况的监控,做好学校非教育教学期间学生的进出学校的安全防范管理,并协助学校做好学生违纪情况的教育工作并记录(如迟到、早退、违纪登记等)上报学校。上学时段(上午07:20—08:10;下午13:40—14:10),管理人员到学校正门做好学生进校的引导、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安全管理工作。校门口凭证让学生出入校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提前进入校园。同时,其余人员进入各岗位做好进入校园后的学生上课前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放学时段(上午11:45—12:10;下午16:30—17:30),管理人员到学校正门做好学生出校园的引导和秩序维护、安全防范。同时协助学校老师确认接送学生家长接学生离校,其余管理人员在各岗位按学校要求做好课室清场工作,对于留校学生登记、上报学校并做好留校期间的学生安全防范管理,同时做好详细记录。2、课间休息期间的学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课间休息期间(上午08:10—11:45;下午14:10—16:30),管理人员做好学校公共区域(如走廊、运动场、生态园、天台等公共活动区域)学生的秩序引导、安全防范管理、出操集会等活动学生安全防范、卫生管理等,防止学生追逐、打闹,防范学生玩火等不良安全隐患的发生。遇有特殊、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及时汇报并协助老师做好应急处置。3、非教育教学时段学校专项活动的学生秩序维护管理学校举办教学开放日、家长会、庆典活动、大型演出或外单位来访、学校承办的专项活动等、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等情况时,在学校的指导安排下配合学校做好活动期间的学生安全防范、现场秩序维护管理服务;4、特殊情况的学生安全防范管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学校停课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学校气象灾害处置预案处理,协助学校做好到校、在校学生的安全防范管理。除情况允许并经学校同意或者有监护人陪同外,不得让到校学生自行离校;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立即报告学校并应当引导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5、其它协助管理服务学校在管理服务范围内临时交办的任务或其他协助服务(如礼仪接待、迎宾等服务)。(二)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要求1、乙方应当按要求配备规定的专职服务人员,履行学校非教育教学时间段内维护学生安全防范服务等的管理职责;2、乙方的专职服务人员必须接受学校指定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学校注册安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3、乙方提供学校上学和放学时段管理服务,出入口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生的进出安全防范管理外,协助学校及相关部门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的交通安全。4、乙方必须选派专业的管理服务人员负责实施,保证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合格,受过相应岗位培训。5、乙方服务要求树立“服务第一,学生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学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6、乙方上岗人员穿统一的制服,工作规范、作风严谨;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精神饱满,保持卫生整洁;7、乙方管理服务必须依法办事,文明服务,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工作人员与师生、家长发生冲突;8、乙方必须负责与学校之间的管理服务信息有效传递;及时了解学校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协助学校做好对外宣传、沟通工作,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9、乙方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服务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一年内轮换岗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20%;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其他人员更换要提前六天告知学校;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10、乙方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和管理过程中所有资料必须报学校备案,禁止离职人员进入校园。11、乙方人员必须了解校园内环境状况和安全措施,熟悉和掌握学校内部机构的分布,联系方式。第六条总体管理服务标准1、无因管理服务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2、服务的满意率达90%以上。3、有效投诉处理率100%。4、有效投诉率低于1%。5、管理服务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合格率100%。6、公共配套设备、设施完好率95%以上。7、环境卫生、绿化达标率95%以上。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5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总价及费用开支范围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总价为元(人民币元整)。2、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即每月支付应付金额为¥元/月(人民币整),实际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当月考核结果为准(考核实施细则详见附件“考核办法/验收方式”)。3、物业管理服务费实行先服务后收费,甲方在次月的十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管理服务费。4、本合同期满当月的管理服务费待甲、乙双方交接完相关手续后,甲方才予以支付给乙方。5、乙方名称及帐号:乙方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6、物业服务费开支范围包括:行政福利费用(含员工/管理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员工年休假补助、员工培训费,办公经费、交通运输费等);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7、公共水电费及发电机燃油费由甲方承担(包括卫生间、绿化、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各类机电设备等各类的用电)。8、日常维修保养更换费用及材料由甲方支付。对需要维修的,乙方须先向甲方申报办理审批手续,否则,甲方可不给予支付维修费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口头或电话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9、甲方物业内岗亭、道闸、设备设施专用工具、各类标示指示牌、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桶均由甲方负责安装及提供。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依据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2、严格按照合同附件的服务完成状况量化考评表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3、如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①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②设施设备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③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地)、设施(备)的清单;④物业及配套设施的清单;⑤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4、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5、甲方物业区域需要施工,应在装修前通知乙方,并要求施工单位,到乙方管理处按规定办理相关进场手续,签订《承诺书》。6、支持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7、对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合理化改进建议及相关物业管理要求,甲方应及时给予书面回复。8、甲方如果有条件,将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值班用房、管理用房、仓库和需用物品存放场地,由乙方无偿使用。9、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必须按时签署付款凭证。10、甲方对乙方安排的物业管理员工等工作人员不提供住宿。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更换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物业管理员工。12、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13、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责任1、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2、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3、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进驻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4、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及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收取管理费用,明示特约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5、按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组织管理工作,接受甲方的监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6、根据物业情况向甲方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及相关物业管理要求,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经双方议定后实施。7、乙方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聘请专营公司承担部分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以承包、租赁或其他方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8、根据甲方通知,要求进入物业管理范围区内的施工单位订立书面《承诺书》,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对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及时书面向甲方报告。9、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办公人员遵守有关物业管理制度。10、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要求检查停车场内出入物品、人员来访、车辆出入。11、乙方有权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如盗窃、火灾等),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人员。12、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13、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14、及时向甲方提交各类重大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报告。15、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16、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17、因乙方管理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而导致甲方物业内所指定的物业、设备及其他直接损失时,乙方应做出等值赔偿。18、乙方派遣到甲方的服务人员薪酬待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发放薪酬,乙方如有拖欠员工薪酬,甲方有权扣除服务管理费作为发放给乙方员工薪酬用。1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20、乙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考核办法/验收方式按照宝安区政府采购履约监督考核办法执行考核/验收。学校每月安排专门考评人员对管理服务状况进行量化考评。学校考评人员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完成状况量化考评表”每日进行巡检,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物业服务完成状况日检表”中,学校与物业公司服务代表每月10号前依据“物业服务完成状况日检表”进行每月汇总,汇总结果经双方代表核实签字后生效。每月汇总得分90分以上,全额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月得分90分以下,每低1分,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的0.3%,同时服务单位必须进行整改;得分60分以下,校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因上述扣分扣除的服务费外,校方有权对物业服务单位处以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善,甲方无故不作改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无故不作改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其它事项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3、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4、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败诉方需承担胜诉方为维权所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胜诉方所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担保费、差旅费等。附件:《服务完成状况量化考评表》甲方:深圳市福永中学(深圳市宝安区立新湖学校)(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服务完成状况量化考评表序号量化指标考评项目考评标准考评得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执勤时不得睡觉。有一人违反扣1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2、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或窜岗。有一人违反扣2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3、上班时间不得吃零食、嘻笑打闹、干私活、闲谈、抽烟、听收录机、玩手机游戏,游戏机、闲聊电话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有一人违反扣0.5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4、不得在学校内进行赌博、嫖娼、酗酒闹事等活动。有一人违反扣2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5、不得无理取闹、拉帮结派、诽谤他人、搬弄是非、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有一人违反扣0.5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6、不得违反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给学校管理及资源造成较大损失。有一人违反扣1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7、要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对物品、待办事项等要交接清楚。有一人违反扣0.5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8、发生各种可能损坏学校利益、破坏学校正常秩序及资源环境的紧急情况,应迅速向学校主管部门领导或者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及其它事项,不得因此对学校管理及资源造成损失。视损失程度扣分(1分起)1工作纪律(共15分)1.9、执勤时要姿势端正、着装统一整洁,维护主管单位及派驻学校管理的良好形象。有一人违反扣0.5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0、做好执勤记录,字迹清楚整洁,记录详尽。违反一次扣0.5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1、下班后不得着便服在员工宿舍以外地域活动。违反一次扣0.5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2、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一次不检查扣3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3、执勤时不得用对讲机闲聊。违反一次扣1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4、按规定路线及时间(在规定区域内)进行学校内巡逻。违反一次扣1分1工作纪律(共15分)1.15、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出现一次扣1分2行为规范(共5分)2.1、执勤过程中应该文明执勤、礼貌执勤,说话和气,不得与来访人员发生争吵,不得顶撞主管部门领导。出现一次扣1分2行为规范(共5分)2.2、不准在宿舍内留宿他人。出现一次扣3分3职业道德(共5分)3.1、不得进行勒索或敲诈或其它违法行为。出现一次该项不得分3职业道德(共5分)3.2、不得在工作区域内打架斗殴或打人。出现一次该项不得分4工作衔接(共5分)4.1、项目负责人须与学校主管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每周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信息反馈及下月工作计划,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每星期缺少汇报一次,扣1分,遇有重大情况不汇报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扣3分4工作衔接(共5分)4.2、原始台帐保存完好,所有资料归学校主管部门所有。视损坏程度扣分(0.5分起)4工作衔接(共5分)4.3、协助主管部门,形成群防群治体系。工作中不配合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做好教学服务及安全防范工作,视后果扣分(1分起)4工作衔接(共5分)4.4、与属地消防大队、辖区派出所、综治办加强合作与交流,内外联动,开展一体化安全防范。工作中不配合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做好教学服务及安全防范工作,视后果扣分(1分起)4工作衔接(共5分)4.5、配合主管部门制定与组织落实各种涉及安全方面的活动方案,包括上级检查、学校内自查、安全演练、安全培训、安全评估等。各种管理台账的建立与建档。每月检查记录一次,视损缺程度扣分(0.5分起)5治安管理(共15分)5.1、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5治安管理(共15分)5.2、外来人员进出有登记(按学校要求进行管理)。一次没按要求处理扣0.5分5治安管理(共15分)5.3、物品搬出有记录。一次不记录扣0.5分5治安管理(共15分)5.4、无非法占用乱占、破坏学校及周边建筑物、环境、资源、景观的非法行为。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5治安管理(共15分)5.5、无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下擅自改变物业使用功能的行为。发生一起该项不得分5治安管理(共15分)5.6、在发现可疑人员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与公司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络,准确地说明情况,协助公司或者有关部门进行各种事件的处理。因汇报不及时、控制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视后果扣分(1分起)5治安管理(共15分)5.7、将突发事件报告给其它有关部门及学校值班领导,并作好报警准备;情况处理完毕后,做好登记,根据需要配合***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力拖拉视后果扣分(2分起)5治安管理(共15分)5.8、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记录中应详细注明当班的值班情况、突发事件的处置经过及结果、系统的运行情况及监控设施的日检情况。一次无记录扣2分6消防管理(共5分)6.1、负责对各种消防设备的运用管理,做好日常检查,操作等工作,不得擅离职守。视造成后果扣分(0.5分起)。6消防管理(共5分)6.2、熟悉消防设施的基本原理和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者停用室内、外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视造成后果扣分(1分起)。6消防管理(共5分)6.3、做好防火工作,严禁在学校内燃放鞭炮、焰火、焚烧垃圾,严禁随地乱丢烟头,杜绝一切可能的火险隐患。视造成后果扣分(5分起)。6消防管理(共5分)6.4、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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