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更正公告[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编号ZZCG2023J-ZJ-004招标状态招标|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3-11-10 18:20:3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浙江省审计厅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公共投资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
联系方式
  • 史垚:0571-87051628
  • 陶老师:0571-88901836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CG2023J-ZJ-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征集公告与征集文件中的第一章征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浙江省审计厅公共投资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响应: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蒋文菲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杭州市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文件.docx91.9K 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文件.docx 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3J-ZJ-004征集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3第二章响应方须知9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4第四章采购需求25第五章框架协议及第二阶段合同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6第一章征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响应:一、项目编号:ZZCG2023J-ZJ-004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限价1.采购内容标项内容一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2.最高限价工作量法。即根据入围供应商实施评价工作的有效天数和人数,按照一定的标准计算评价费用。审计服务费标准按工作量计时收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拥有Oracle等国外或国产数据库认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且从事计算机专业相关工作5年(含,下同)以上;2.拥有统招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满5年,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3年。8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拥有Oracle等国外数据库认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2.拥有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满3年,且未满5年,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1年,且未满3年;5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其他服务人员每人收费要求(最高限价):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2400元/半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1600元/半天;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800元/半天;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0元/半天。注:一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除根据采购人要求需赴常驻地以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可另行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结算报销,其他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四.入围比例有效响应方的80%(去尾法取整数)。五、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浙江省审计厅(本级)、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心、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六、协议有效期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七、合格响应方的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响应方的特定条件1.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标项)。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3.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服务能力的,以总公司或总机构名义响应。八、获取征集文件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27日09:00: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征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征集文件。3.征集文件免费获取。九、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形式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00:00。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项目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规定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如认为需要,响应方可以选择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或DVD光盘形式存储,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备份响应文件收件人:陶老师,联系方式:0571-88901836,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收件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推荐使用中国邮政速递和顺丰快递)本项目拒绝接受纸质响应文件。本次征集将于2023年11月27日9:0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会议室开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响应方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十一、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一)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二)登录方法:响应方须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申请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十二、其他:(一)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https://edu.zcygov.cn/live?utm=a0018.2ef5001f.0.0.1939d340e5db11ea867fb57c149ddb61)自行提前学习。十三、业务咨询机 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网 站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文件下载、公告查询)咨询事项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备注项目联系人(A岗)蒋文菲0571-88907796/采购一部项目联系人(B岗)杜鹃鸣0571-88901837/采购一部部门负责人高媛沁0571-88907717/采购一部项目监督邵女士0571-88907750/财务监督部电子交易平台问题/95763/供应商注册、采购文件获取、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投标系统咨询等十四、采购需求咨询采购单位浙江省审计厅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55号咨询事项采购需求等联系人史垚联系方式0571-87051628十五、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第二章响应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要 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征集公告》二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启响应文件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作无效处理。3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服务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审计服务,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此最终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5.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5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响应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响应方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响应方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响应将作无效处理;本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6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具体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总则(五)质疑。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8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不允许分包。9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0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1是否提供演示否12是否提供样品否13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均由资质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响应方提供备份响应文件(正本)的,数量为1份。14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方法第一步:供应商注册响应方应在投标前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第二步:申请CA响应方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响应方抓紧时间办理;第三步:下载客户端响应方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第四步: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提醒:请各响应方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第一、二、三步骤,避免影响投标。15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响应方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响应文件的接收以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第二章”的“响应文件的编制”等要求为准。响应方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送达的。16入围结果公告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入围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入围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7履约保证金框架协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二阶段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18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自行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等规范要求,采购人须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对相关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备注: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19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20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入围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1征集人代理费用0元22解释权本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征集文件中采购项目的征集、响应、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征集人: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浙江省审计厅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响应方:指响应征集、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人:指根据本次征集结果采购相应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指征集文件规定响应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指征集文件规定响应方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指响应方按征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8.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三)响应方及委托有关说明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响应方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响应方响应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响应方员工(或响应方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响应方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征集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征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审计厅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2.供应商认为征集过程或征集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征集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资格审查”等由浙江省审计厅负责的环节的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审计厅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征集过程或入围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征集人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六)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响应方应认真阅读本征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响应方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征集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征集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征集人将不予受理。2.征集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征集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征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征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征集文件与征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请自行下载并安装。(二)响应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称响应文件系指电子响应文件或备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按照本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每个标项由资质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备份响应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响应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响应声明书、报价明细表必须按征集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响应方公章。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三)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响应方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四)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方与征集人就有关征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响应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征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征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征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五)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响应截止日起9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响应文件的签署和包装1.电子响应文件部分:(1)响应方应根据本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响应方的责任。(2)响应文件须由响应方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响应方应写全称。(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响应方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方负责。2.响应方选择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备份响应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U盘、DVD(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响应方名称、响应方地址、响应方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响应文件名称(备份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响应方公章。(七)报价1.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应按征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按无效标处理)。2.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和费用)。3.报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八)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方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1.不同响应方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方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响应方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方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方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九)响应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响应有效期不足的;2.响应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响应文件,但是备份响应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征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6.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与征集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响应文件;8.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响应方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9.报价超出征集文件中规定的价格区间范围或者最高限价的;10.标项以赠送方式响应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响应方案或两个报价的;11.评审小组认为响应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响应方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3.未按本章“二、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七点报价要求报价的;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响应方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错误修正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响应方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响应方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十一)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征集人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三、开、评标程序及评审小组的评审程序(一)组织开标征集人将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响应方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响应方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验证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正常登录。2.开标由征集人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方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3.投标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征集人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响应方可以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4.响应方应当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如所有响应方的电子响应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响应方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且按规定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征集人将拆封其备份响应文件,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5.评审小组在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响应方名称及理由,有效响应方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6.征集人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启响应方的报价文件信息,响应方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响应方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7.评审小组经商议认为需要响应方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审小组给予响应方提交澄清或说明的时间为半小时,响应方已经明确表示澄清或说明完毕的除外。8.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组织评标程序征集人将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开启开标场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2.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4.宣读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纸质形式的《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5.征集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征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根据需要简要介绍征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审小组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征集文件、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7.征集人对响应方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响应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响应方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8.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响应方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9.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审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10.评审结束后,征集人应对评审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三)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征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响应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响应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响应方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审小组组长提出。经评审小组商议认为需要响应方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响应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按时确认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审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响应方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征集文件规定确定入围供应商。7.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方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响应方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征集文件、响应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征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响应方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征集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响应方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五、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审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规定,在评审报告中确定入围供应商。2.征集人将于评审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统一签发《入围通知书》。六、协议签订(一)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并在7个工作日内报省财政厅备案。(二)入围供应商拖延、拒签协议的,将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资格。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审采用价格优先法。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入围供应商的确定1.每个标项淘汰率均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对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折扣率不高于100%的供应商,按照响应折扣率从低到高排序,取排序前80%的供应商确定为入围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的80%为非整数时,采用去尾法取整数)。若出现排序前80%中末位供应商折扣率均相同且同时入围将导致淘汰率不足20%的,按类似业绩数量从多到少排序,数量多的供应商确定为入围供应商。若出现折扣率与类似业绩数量均相同的情况,并列供应商均不确定为入围供应商。例:10家有效供应商,A、B两家供应商并列第8名,则A、B均不入围,入围供应商为1至7名。类似业绩数量: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签订时间的不予认可)以来,供应商参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且完成工作任务的,每参加一个项目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计1次数。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审计服务合同或经审计机关盖章的审计通知书和人员近期社保证明(证明人员是供应商单位的)2.在评审时对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此扣除后报价仅用于价格排序。3.每个标项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否则该标项作废标处理。第四章采购需求特别说明: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响应方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标项一、二:一、采购内容:1、服务内容:(1)计算机审计基础数据采集与处理;(2)数据分析、数据挖掘;(3)信息系统审计;(4)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审计;(5)其他由采购人组织审计的计算机技术类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确定。审计业务内容涉及中标单位正在承担建设、运维或提供劳务、咨询服务的,中标单位应主动提出回避。2.工作地点:浙江省审计厅被审计单位所在地(包括省内各地,不排除跨省)。3.审计服务费标准工作量法。即根据入围供应商实施评价工作的有效天数和人数,按照一定的标准计算评价费用。审计服务费标准按工作量计时收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拥有Oracle等国外或国产数据库认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且从事计算机专业相关工作5年(含,下同)以上;2.拥有统招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满5年,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3年。8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拥有Oracle等国外数据库认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2.拥有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满3年,且未满5年,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1年,且未满3年;5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其他服务人员每人收费要求(最高限价):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2400元/半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1600元/半天;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800元/半天;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0元/半天。注:一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除根据采购人要求需赴常驻地以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可另行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结算报销,其他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以上收费标准为按工作量法的基准价,供应商在此基础上给予折扣。注:1.供应商应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作出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给予折扣率。响应供应商折扣率=第二阶段授予合同的最高价/基准价×100%,如实际价格为70元,基准价为100元,则折扣率为70%。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时服务费和折扣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响应方的折扣率不得高于给予其他客户的折扣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折扣率。▲4.折扣率所填数值(百分符号前面的数)须为大于0小于100的整数。如折扣率填92%、85%、70%有效,填92.5%、85.15%、0%、100%无效。5.供应商响应折扣率低于60%的,应当在报价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二、相关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服务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3.服务要求(一)服务方案及服务要求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审计条例》等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审计厅有关规定,遵守相关的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2.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各项审计纪律、廉政纪律。3.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审计署、浙江省审计厅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按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义务,保守审计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审计过程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4.承担具体审计任务的服务人员具备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从业资格和业务能力,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审计任务。在审计实施前确定服务人员名单。对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审计任务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相应扣减协审费用。5.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审计,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审计结果以及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资料,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审计文书和其他材料。6.在审计任务完成后,服务人员应及时移交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服务人员不得将其参与审计工作获取的相关信息用于与所审计事项无关的目的。7.中标人或其派遣的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采购人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取消协审服务资格或清退相关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将其受聘的审计业务再委托或转让给其他中介机构承担;或者在接受采购人审计任务后,不履行回避义务,接受被审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委托,承担与本任务相关的有关业务。(2)没有按照审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导致审计结果产生负面影响,或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3)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或未如实报告的,提交虚假审计结论材料或相关文书、资料的。(4)违反廉政规定的,或泄露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5)中标人的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各项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协审条件的。(6)未按规定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或在采购人组织的综合考评中不合格的。(7)中标人在参与审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审计机关工作纪律,若发现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审计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采购人将不支付审计费用,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8.▲供应商按所响应的标项的要求提供计算机技术人员,须提供项目组人员清单。7.▲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其他要求1.框架协议系统填报的商品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加所投标项名称。2.框架协议系统填报的商品主图统一为:响应供应商公司logo或公司名称的图片。(三)履约方式及程序1.协议签订:浙江省审计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本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直接选定。采购人依据入围供应商报价、服务质量及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并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接受合同授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3.成交价格:供应商入围后,第一阶段响应报价(即协议价格)是采购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如采购人在采购服务时还需供应商提供其他服务人员的,服务费也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采购人还可在该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进一步议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四、履约监督(一)本框架协议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将在框架协议模块中公布。(二)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入围供应商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三)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入围供应商有上述1、2、3情形之一,以及无正当理由放弃本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本框架协议的,由征集人移送省财政厅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四)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五)入围供应商如发生实质性变动(营业执照注销、不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等)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六)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框架协议的补充征集。五、其他事项(一)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模块参与框架协议,相关系统操作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网上办事指南”模块下载操作手册。(二)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模块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第五章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封闭式)协议编号:甲方(征集人):浙江省审计厅乙方(入围供应商):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标项)的征集的结果,签署本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期内,乙方、采购人双方签署《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定义本协议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协议”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载明甲方与乙方协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其他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甲方”系指浙江省审计厅。甲方不作为协议一方具体参加合同的实际履行。在实际履行中由采购人与乙方另行签订具体合同。3.“乙方”系指本次入围供应商,乙方为浙江省审计厅(本级)、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心、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提供服务。4.“采购人”系指浙江省审计厅(本级)、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心、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同时包含采购人。5.“征集文件”是指“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二、有效期限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三、适用范围及服务对象范围:浙江省审计厅(本级)、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心、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四、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浙江省审计厅被审计单位所在地(包括省内各地,不排除跨省)。。五、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六、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七、服务内容1.计算机审计基础数据采集与处理;2.数据分析、数据挖掘;3.信息系统审计;4.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审计;5.其他由采购人组织审计的计算机技术类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内容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确定。审计业务内容涉及中标单位正在承担建设、运维或提供劳务、咨询服务的,中标单位应主动提出回避。八、服务标准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审计条例》等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审计厅有关规定,遵守相关的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2.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各项审计纪律、廉政纪律。3.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审计署、浙江省审计厅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按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义务,保守审计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审计过程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4.承担具体审计任务的服务人员具备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从业资格和业务能力,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审计任务。在审计实施前确定服务人员名单。对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审计任务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相应扣减协审费用。5.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审计,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审计结果以及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资料,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审计文书和其他材料。6.在审计任务完成后,服务人员应及时移交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服务人员不得将其参与审计工作获取的相关信息用于与所审计事项无关的目的。7.中标人或其派遣的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采购人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取消协审服务资格或清退相关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将其受聘的审计业务再委托或转让给其他中介机构承担;或者在接受采购人审计任务后,不履行回避义务,接受被审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委托,承担与本任务相关的有关业务。(2)没有按照审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导致审计结果产生负面影响,或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3)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或未如实报告的,提交虚假审计结论材料或相关文书、资料的。(4)违反廉政规定的,或泄露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5)中标人的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各项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协审条件的。(6)未按规定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或在采购人组织的综合考评中不合格的。(7)中标人在参与审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审计机关工作纪律,若发现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审计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采购人将不支付审计费用,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九、服务保证乙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接受采购人组织从事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工作十、业务交易阶段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率、服务承诺等情况,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自主确定供应商。十一、协议价格乙方报价不得超过以下标准(最高限价):按工作量法收费标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拥有Oracle等国外或国产数据库认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且从事计算机专业相关工作5年(含,下同)以上;2.拥有统招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满5年,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3年。8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拥有Oracle等国外数据库认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2.拥有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满3年,且未满5年,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1年,且未满3年;5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其他服务人员每人收费要求(最高限价):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2400元/半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1600元/半天;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800元/半天;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0元/半天。注:一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需赴外地的,差旅费按政府机关出差标准据实计算,并按规定执行。以上收费标准为按工作量法的基准价,乙方承诺在此基础上给予折扣率%;十二、知识产权(有则按照采购要求填写,无则填“无”)。十三、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四、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按照采购人和乙方签订的审计服务委托合同的约定支付。十五、履约延误1.乙方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将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乙方承诺根据采购人意见,确定是否延长交货时间或取消本次采购。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采购人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如采购人需求错误或者无故不签收(不验收),乙方将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申请协调。十六、验收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十七、违约处理(一)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依据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等相关规定约定,可视情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乙方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1.未按框架协议入围结果签订合同,或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2.合同授予后与采购人再次议价的;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采购人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二)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入围供应商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三)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入围供应商有上述1、2、3情形之一,以及无正当理由放弃本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本框架协议的,由征集人移送省财政厅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四)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五)入围供应商如发生实质性变动(营业执照注销、不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等)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十八、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本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直接选定。采购人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乙方中直接选定,并授予合同。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接受合同授予,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十九、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工作。1.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2.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3.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二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二十一、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二十二、协议生效及其它1.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如有最新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不再签订补充协议。3.征集文件、响应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定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项目内容1.主要服务内容及数量(内容较多的可另附明细附件):。2.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转包与分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三、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1)。四、合同金额及报价明细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2.报价明细。3.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五、货款支付1.付款方式:。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3.甲方资金支付方式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执行。4.其他:。六、验收方及验收标准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第八条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应付费用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万分之五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追究乙方其他法律责任。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还需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有则按照采购要求填写,无则填“无”)。第十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其他:。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3.项目征集文件、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帐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合同附件:1:服务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等2:报价明细3:(根据项目特点需要列明的材料,无则删除)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ZCG2023J-ZJ-004(标项)资质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1.资质文件目录(1)声明书(格式见附件,含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4)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服务能力的,以总公司或总机构名义响应,总公司或总机构提供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的业务委托书(格式自拟);(5)提供征集公告中符合响应方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格式自拟);附件2:声明书致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响应方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响应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为)的征集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征集文件,同意征集文件的各项要求,对征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入围,我方将按征集文件规定履行框架协议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响应方全称(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系(响应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的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职务: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或签名章):职务:响应方全称(公章):日期:附件4: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ZZCG2023J-ZJ-004(标项)技术商务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1.技术商务文件目录(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项目组人员清单(格式见附件);(3)响应方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响应方各项能力证书);(4)案例的业绩证明(响应方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格式见附件);(5)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附件5:承诺书根据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标项)要求,我方在入围范围内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承诺按工作量法收费标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拥有Oracle等国外或国产数据库认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且从事计算机专业相关工作5年(含,下同)以上;2.拥有统招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满5年,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3年。8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拥有Oracle等国外数据库认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2.拥有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满3年,且未满5年,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1年,且未满3年;5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其他服务人员每人收费要求(最高限价):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2400元/半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1600元/半天;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800元/半天;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0元/半天。注:一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需赴外地的,差旅费按政府机关出差标准据实计算,并按规定执行。以上收费标准为按工作量法的基准价,在此基础上给予折扣。注:响应方的折扣率的计算方式为“响应报价÷基准价”,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时服务费和折扣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折扣率不高于给予其他客户的折扣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折扣率。二、我方保证对自身及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行为(销售、结算、售后服务等)承担责任,保证如发现我方因自身原因违反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协议的有关规定或承诺,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审计厅可以根据上述文件材料规定做出处理,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我方进行处罚,直至取消我方入围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三、我方承诺按照征集文件、《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要求执行。四、我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浙江省审计厅(本级)、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审计中心、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的利益,树立浙江省审计厅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供应商的良好形象。五、我方承诺成立服务团队,积极受理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采购人。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我方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我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浙江省总协调人:,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六、我方承诺依据采购人出具的有效函件(如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实施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原则上不得要求采购人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如有特殊情况将与采购人协商,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予实施。七、我方承诺做到以下服务要求: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审计条例》等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审计厅有关规定,遵守相关的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2.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各项审计纪律、廉政纪律。3.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审计署、浙江省审计厅保密工作相关规定,按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义务,保守审计秘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审计过程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4.承担具体审计任务的服务人员具备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从业资格和业务能力,完全胜任所承担的审计任务。在审计实施前确定服务人员名单。对不称职或不能胜任审计任务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相应扣减协审费用。5.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审计,按采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审计结果以及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资料,按采购人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审计文书和其他材料。6.在审计任务完成后,服务人员应及时移交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服务人员不得将其参与审计工作获取的相关信息用于与所审计事项无关的目的。7.中标人或其派遣的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采购人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取消协审服务资格或清退相关人员。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将其受聘的审计业务再委托或转让给其他中介机构承担;或者在接受采购人审计任务后,不履行回避义务,接受被审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委托,承担与本任务相关的有关业务。(2)没有按照审计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导致审计结果产生负面影响,或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3)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或未如实报告的,提交虚假审计结论材料或相关文书、资料的。(4)违反廉政规定的,或泄露审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5)中标人的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各项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协审条件的。(6)未按规定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或在采购人组织的综合考评中不合格的。(7)中标人在参与审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审计机关工作纪律,若发现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审计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采购人将不支付审计费用,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八、我方具有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九、我方具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十、我方具有开展计算机技术协作审计服务的人员和能力并承担相应风险,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守秘密。十一、贵方决定延长服务有效期,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我方承诺若未在七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即为接受贵方的要求。十二、我方承诺无条件满足征集文件的各项要求。十三、我方承诺按照国家、地方最新政策标准执行。十四、我方承诺对获知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的需要签订保密协议。十五、我方承诺遵守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十六、我方谨承诺,除上述内容外,响应文件中全部信息及承诺内容以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自我方盖章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有效。承诺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项目组人员清单响应方全称(公章):标项:序号姓名职务/职称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响应方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日期:附件7:响应方业绩情况一览表响应方全称(公章):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合同审计通知书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提供响应方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授权代表签名:时间:附件8: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报价文件响应方全称:地址:时间:3、报价文件目录(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9);(2)响应方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3)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附件9:报价一览表响应方全称(公章):项目编号及标项:服务内容折扣率(%) %注:1.供应商应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作出第一阶段响应报价,给予折扣率。响应供应商折扣率=第二阶段授予合同的最高价/基准价×100%,如实际价格为70元,基准价为100元,则折扣率为70%。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时服务费和折扣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响应方的折扣率不得高于给予其他客户的折扣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折扣率。▲2.折扣率所填数值(百分符号前面的数)须为大于0小于100的整数。如折扣率填92%、85%、70%有效,填92.5%、85.15%、0%、100%无效。3.供应商响应折扣率低于60%的,应当在报价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基准价:工作量法。即根据入围供应商实施评价工作的有效天数和人数,按照一定的标准计算评价费用。审计服务费标准按工作量计时收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拥有Oracle等国外或国产数据库认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且从事计算机专业相关工作5年(含,下同)以上;2.拥有统招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满5年,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3年。8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1.拥有Oracle等国外数据库认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2.拥有全日制数学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以上学历满3年,且未满5年,或者“双一流”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满1年,且未满3年;500元/半天•人(最高限价)其他服务人员每人收费要求(最高限价):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2400元/半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1600元/半天;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800元/半天;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0元/半天。注:一天工作时间按8小时计算。除根据采购人要求需赴常驻地以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可另行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结算报销,其他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以上收费标准为按工作量法的基准价,供应商在此基础上给予折扣。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方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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