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电扶梯及站台门系统设计(SXGD5A-SJ-07标段)

项目编号A33060107200189640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4 15:48:2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600.69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供电、电扶梯及站台门系统设计
联系方式
  • 项先生:0575-88160192
  • 许东:19941000979

正文内容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 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电扶梯及站台门系统设计(SXGD5A-SJ-0 7 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30601072001****001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线路起于天姥路站,终于世纪街站,线路主要沿阳明路、会龙路、袍中路、世纪街敷设,全长15.3km,全为地下线;设置一座袍中车辆段;共享2号线越兴路主变和4号线人民东路主变;接入镜湖控制中心。具体工程规模以批复文件为准 ,建设地址位于 绍兴市 ,计划于 2029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其余资金,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40%、其余资金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供电、电扶梯及站台门系统设计(SXGD5A-SJ-07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5号线一期工程全线供电、电扶梯(不含车辆段)、站台门系统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配合、施工招标配合及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需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展BIM设计,并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工程规模以批复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标准及要求》,本次招标√估算工程造价/□概算投资 62512.85 万元,招标估算价1600.69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等事项;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一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设计项目(须包含供电、电扶梯、站台门系统)业绩(不包括分包业绩),上述各专业可以在不同标段或不同项目业绩中体现。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若合同未能体现上述工作要求的,还须提供合同委托方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   /   资格; 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供电系统设计工作(不包括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若合同未能体现上述工作要求的,还须提供合同委托方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 3、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由招标人在定标前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2 月 25 日 8:30 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获取。本招标公告附件文档仅作查看,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首次参与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注册登记并领取CA锁)。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2.2其他: 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 五、其他有关内容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人:汪天宇、戴明英、许东 联系电话:0575-88160192 联系电话:18537660500、17855856416、19941000979   2025年 2 月 24 日   附件下载: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电扶梯及站台门系统设计(SXGD5A-SJ-07标段)招标文件(备案稿).doc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电扶梯及站台门系统设计(SXGD5A-SJ-07标段)招标文件招标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节投标人须知151.总则152.招标文件173.投标文件184.投标195.开标程序206.评标207.合同授予2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9.纪律和监督2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25附表三:问题的澄清26附表四:中标通知书27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28☑第一节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28第二节定标办法30第三节异议及投诉3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38第五章设计范围及报价要求57一、设计范围57二、报价要求57三、投标总说明58第六章设计技术标准及要求591.概况592.设计范围593.设计接口界面614.基础资料清单665.主要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676.设计成果清单757.设计工期要求858.设计计划859.组织架构及人员要求8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8一、投标函90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1三、授权委托书92四、联合体协议书93五、设计费报价表94六、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一览表95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99八、项目管理机构100九、设计方案102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330601072001****001本招标项目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线路起于天姥路站,终于世纪街站,线路主要沿阳明路、会龙路、袍中路、世纪街敷设,全长15.3km,全为地下线;设置一座袍中车辆段;共享2号线越兴路主变和4号线人民东路主变;接入镜湖控制中心。具体工程规模以批复文件为准,建设地址位于绍兴市,计划于2029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其余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40%、其余资金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供电、电扶梯及站台门系统设计(SXGD5A-SJ-07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一、本次招标内容5号线一期工程全线供电、电扶梯(不含车辆段)、站台门系统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配合、施工招标配合及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需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展BIM设计,并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工程规模以批复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标准及要求》,本次招标☑估算工程造价/□概算投资62512.85万元,招标估算价1600.69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等事项;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3、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一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设计项目(须包含供电、电扶梯、站台门系统)业绩(不包括分包业绩),上述各专业可以在不同标段或不同项目业绩中体现。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若合同未能体现上述工作要求的,还须提供合同委托方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二)拟派项目负责人□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资格;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供电系统设计工作(不包括分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若合同未能体现上述工作要求的,还须提供合同委托方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3、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三)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由招标人在定标前查询)。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8:30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获取。本招标公告附件文档仅作查看,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首次参与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注册登记并领取CA锁)。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分。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2.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2.2其他: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五、其他有关内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七、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八、监督部门: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九、联系方式招标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联系人:项先生联系人:汪天宇、戴明英、许东联系电话:0575-88160192联系电话:18537660500、17855856416、199410009792025年月日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联系人:项工电话:0575-8816019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1号绿城紫金广场C座9楼联系人:汪天宇、戴明英、许东 电话:18537660500、17855856416、19941000979电子邮箱:735545335@qq.com1.1.4项目名称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电扶梯及站台门系统设计(SXGD5A-SJ-07标段)1.1.5建设地点绍兴市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及其余资金,财政资金40%、其余资金60%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内容1.3.2计划服务期不少于2000个日历天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等事项;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联系人:/电话:/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提问截止时间: 2025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 请在上述时间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格式以及Word文档的投标提问书发送至735545335@qq.com 。联系方式: 18537660500 ;联系人: 汪天宇 。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的下载网址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公布网址: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下载网址: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内容、金额和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范围和幅度:非实质性要求允许细微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2.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600.69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估算价(或概算价)为 万元。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估算价(或概算价)×(1-下浮值),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 、 、 、 、 等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0.5%、1%、1.5%、2%、2.5%、3%、3.5%、4%、4.5%、5%、5.5%、6%、6.5%、7%、7.5%、8%、8.5%、9%、9.5%、10%等20个数中确定一个其中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填入上述空格。)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投标保证金1.金额:□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2.缴纳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出的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等(不包括现金)。2.1转账缴纳要求: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13445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袍江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775;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2.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办理。2.3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妥相应手续。□2.4本项目对 / 行业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须具备 / 条件。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3.5.2近年财务状况要求不作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不作要求3.5.7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执业证书或其他证书;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7、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若合同未能体现上述工作要求的,还须提供合同委托方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8、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若合同未能体现上述工作要求的,还须提供合同委托方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二、评审打分资料:/以上涉及的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除外)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制件);电子文件(U盘)1份,包含全套投标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4.1.1投标文件的密封上写明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2.1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2.2地点为:本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人采用现场递交,投标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4.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将予以退还。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开标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四楼)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5.2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宣布投标人确认结果;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4、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如有);5、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等各项承诺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会议结束。备注:本次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总体及总包管理(SXGD5A-SJ-01标段)、工点设计(SXGD5A-SJ-02标段)、工点设计(SXGD5A-SJ-03标段)、工点设计(SXGD5A-SJ-04标段)、工点设计(SXGD5A-SJ-05标段)、车辆段设计(SXGD5A-SJ-06标段)、供电、电扶梯及站台门系统设计(SXGD5A-SJ-07标段)、轨道工程系统设计(SXGD5A-SJ-08标段)、弱电工程系统设计(SXGD5A-SJ-09标段)共9个标段一起开标,同时开启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5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6.3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评审法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7.1.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7.1.2定标前考察、质询□组织考察。/□组织质询。/☑不组织考察或质询。7.1.3定标方法、时间及公示一、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票决抽签法□集体议事法 □组合方法: /二、定标时间招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组织定标委员会定标。三、定标结果公示定标结束后3个日历天内,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不少于3日。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8.1重新招标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审,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的;(3)经定标前查询,合格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5异议与投诉一、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和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或中标结果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四)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或定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采用纸质形式。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和定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5. 对定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结果公告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中“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内容为准);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2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3.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4.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第五点规定情形的。5.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的;☑6.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7.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10.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中“设计费报价表”进行报价,未有实质性改动的;11.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①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调整单价;③当合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调整相关合价;12.采用的标准或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质量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3.设计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具体要求的:/;14./(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15.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10.2确定中标人一、招标人定标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二、重新确定中标人的情形: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定标委员会可以按照原定标方法,从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新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二)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3特别说明一、本招标文件斜体字部分是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填写。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三、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四、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报价清单汇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报价为准。五、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0.4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0575-88012108、0575-882071952.2.第二节投标人须知2.2.1.1.总则2.2.1.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3.1.3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的资格条件、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2.2.1.5.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2.1.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2.1.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2.1.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1.9.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2.2.1.10.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问题。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11.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2.1.12.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2.2.2.招标文件2.2.2.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设计范围及报价要求;(6)设计技术标准及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2.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完善。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3.投标文件2.2.3.1.3.1投标文件的组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2.3.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3.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2.3.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条(五)款的规定。3.4.4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条(六)款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2.3.5.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委托合同的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进行的项目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制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制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单位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格审查资料。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除按否决投标处理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7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6.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2.2.3.7.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4.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含正本、副本、电子文件)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4.1.2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4.1.3如果包封没有按本章第4.1.2条款规定密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2.2.4.1.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投标文件收件人提交投标文件。4.2.2除特殊情况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办理投标文件签收手续。4.2.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4.2.4.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4.2.4.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2.4.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已进行资格预审项目)。4.2.4.4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与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与投标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已进行资格预审项目)4.2.4.5包封没有按规定密封的。2.2.4.2.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应按本章第4.1、4.2条款的规定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包封上清楚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5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2.4.3.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5.5.开标程序2.2.5.1.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2.2.5.2.5.2开标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6.6.评标2.2.6.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2.6.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2.6.3.6.3评标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作为评标依据。2.2.6.4.6.4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媒介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7.7.合同授予2.2.7.1.7.1定标7.1.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1.2定标前考察、质询招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1.3定标方法、时间及公示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7.2.7.2中标公示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媒介同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2.2.7.3.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通过绍兴市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制作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2.7.4.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2.7.5.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2.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8.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审,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的。2.2.8.2.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2.2.9.9.纪律和监督2.2.9.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2.9.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定标工作。2.2.9.3.9.3对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中标人的确定等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定标。2.2.9.4.9.4对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中标人的确定等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2.2.9.5.9.5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由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第9.5条的要求。2.2.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开标记录表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服务期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人确认备注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2.4.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反馈。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5.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2.6.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中标结果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定标委员会评审做出。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中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中标金额(大写): (小写): 中标内容范围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期限签订中标合同地址其他需说明内容招标人:(盖章)年月日3.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3.1.☑第一节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三、评标程序和内容(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三)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四)对否决的投标文件列出具体理由,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作出合格定性并逐一作出优点和不足评价;(五)按招标文件约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四、评审细则(一)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程序。(二)询标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及时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3.询标应通知相关投标人。询标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三)评标委员会没有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二款内容之一的,应认定为合格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该对合格投标文件逐一详细评判,列出各自的优点和不足,并按照下列规定的方法推荐入围定标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限数量、不排名次,合格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限定3名,不排名次,由评标委员会对全部合格投标人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中标候选人;全部合格投标人不足约定数量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选择以下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评标委员会在全部合格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选取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中约定票决时投标人得票数相同采用以下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并列名次进入推荐名单;☑以报价低者进入推荐名单。□评标委员会在全部合格投标人中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约定的N个中标候选人,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在确定第N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以并列名次进入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投标人)。(四)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或否决所有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招标失败结论,建议重新组织招标。五、完成评标报告(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询标澄清纪要;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列明各自优点、不足;6..评标讨论焦点分歧,以及给招标人的建议;7.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3.2.第二节定标办法一、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机会平等、权责对等、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二、定标组织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1名定标委员会负责人。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应当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由其指定的代表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负责人(集体议事法除外)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三、定标程序(一)定标前,定标委员会应按招标公告要求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定标委员会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进行质询,作为定标的辅助资料。(二)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组建定标委员会进入指定交易场所进行定标。(三)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逐轮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N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对进入淘汰投票的中标候选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中标候选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逐轮票决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最终的中标人。□票决抽签法:□票决抽签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N≥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较多的N个中标候选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进入抽签环节,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时全部进入。投票过程中出现票数相同时,则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确定进入抽签范围的中标候选人。当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N时(假设此时得票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数量为n),按照前一轮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在得票未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中,取“N-n+2”个中标候选人进行二次投票(在取第“N-n+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一并进入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N-n”个中标候选人,直至确定N个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定标委员会在上述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票决抽签法二: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中标候选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N个中标候选人,剩余的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N个中标候选人。在最终确定第N个中标候选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进入抽签环节的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在上述N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组合方法:/。四、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2.定标程序;3.定标结果;4.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5.定标委员会正式名单、负责人。6.质询报告(如组织质询)3.3.第三节异议及投诉中标候选人、投标否决情况、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等评标情况及定标结果将在投标人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示不少于3日,投标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及定标结果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电扶梯及站台门系统设计(SXGD5A-SJ-07标段)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电扶梯及站台门系统设计(SXGD5A-SJ-07标段)。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3.工程内容及规模:。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5.工程投资估算:约114.4546亿元。6.工程进度安排: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5,设计周期安排如与发包人调整并报批的工程总筹划不符,以后者为准,发包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调整设计周期,设计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同步调整。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行业省市等地方性技术规定,以及《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要求。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2.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设备采购配合、施工招标(含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包括BIM设计等工作)。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的形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其费用不作调整(除以下条款约定外);设计费不因工程规模变化(除线网调整、车站(段场)增减、敷设方式变化、配线设计调整、列车编组调整外)、物价、政策法规、设计服务周期等任何因素变动而对设计服务费进行调整,若因线网调整、车站(段场)增减、敷设方式变化、配线设计调整、列车编组变化等调整原因,则发包人、设计人双方根据增加或减少部分的工程费用(以招标版本为基准)乘以设计中标费率进行调整,已实施部分的工程设计费按实支付。本项目设计中标费率为%(即中标价万元/工程费用62512.85万元)。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绍兴市越城区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设计人执陆份。发包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 地 址:电 话:0575-88160031 电 话:邮 编:312000邮 编:传 真:0575-88269882 传 真: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绍兴分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19500101040023682银行账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市[2015]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附件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行业省市等地方性技术规定。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现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行业省市等地方性技术规定。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技术标准需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发包人的功能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同通用合同条款。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8保密保密期限:永久。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它义务2.1.3.1设计前期准备及总体设计阶段(1)审查并监管设计人的组织构架,投资分解、合同架构划分、项目分解及编码、设计任务委托、各项设计管理规定及合同文本起草谈判等前期准备工作;(2)落实设计合同内外条件等;(3)按合同附件(发包人提供基础资料清单)提供基础资料;(4)对技术要求和成果报告进行评审;审查工程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设计参数、定额及指标是否正确、审查设计方案的安全性、合理性、先进性、经济性是否达到要求。2.1.3.2初步设计阶段(1)对设计人提交的相应成果文件组织设计汇报及审查;(2)组织设备国产化调研工作,为机电设备国产化的实施提供基础;(3)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决策;(4)跟踪设计过程,控制设计质量;(5)协调设计各方之间的关系。2.1.3.3施工图设计阶段(1)对设计人提交的相应成果文件组织设计汇报及审查;(2)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决策;(3)跟踪设计过程,控制设计质量;(4)协调设计各方之间的关系。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386号地铁大厦。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与设计人的对接、沟通、联系,各类资料、信息的传递(包括各类设计指令的下达)等。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14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3.1.3.1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设计人按技术要求提出初步的工作计划、图纸目录、设计深度要求、组织结构和人员名单向发包人备案;(2)针对项目设计的特点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设计工作有序进行;(3)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系统和设备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4)完成系统方案设计;(5)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初步设计;(6)与系统有关的接口设计;(7)初步设计工程概算;(8)配合设计总体组工作,并完成专业间配合。3.1.3.2设备采购招标(如有)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备考察、提交考察报告;(2)针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方案及技术优化设计;(3)编制用户需求书并通过发包人审查;(4)参加设备采购招标工作,负责编写招标技术文件;(5)参加设备采购合同谈判,对合同附件技术部分负责;(6)在设备采购合同实施过程中,包括设计联络、文件及图纸确认、接口协调、参加调试及验收等,对技术负责。3.1.3.3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完成系统施工图设计;(2)提供发包人所需要的必要的施工资料;(3)参加设计交底、配合施工及验交。3.1.3.4施工招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单位考察,提交考察报告;(2)参加施工招标工作,负责编写招标技术文件;(3)参加施工合同谈判,对合同附件技术部分负责;(4)合同实施过程中在技术上负责,参加调试及验收;(5)提出配套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要求,协助发包人确定生产厂家及设备、材料价格。3.1.3.5施工配合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各种类型零部件组装时应现场配合、指导;(2)施工期间随时赴现场解决现场发生的工程有关问题,保证工程进度;(3)定期赴现场与监理、施工单位展开技术交流与沟通;(4)具备对问题的快速响应能力;(5)按要求完成发包人交付的其他有关任务;(6)设计人应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提供施工配合服务,指定设计配合施工责任人,同时要求设计配合施工责任人具有相应的经验和能力。设计人的施工配合责任人应当常驻绍兴,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集中办公(相应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并参加工地例会。3.1.3.6其他(1)设计人应加强现场踏勘,对地形图、地下建构筑物等基础资料认真审核,对基础资料有变化的,应及时提出探测需求;(2)所有互提的资料、图纸、文件和信息,由专人进行管理,并进行登记造册,专管人员报发包人备案;(3)设计人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设计服务,如碰到合同外设计变更,临时工程设计等,由此发生费用的,应事先书面提请发包人确认;(4)认为发包人制定的设计管理有关规定条款不合理的,有提请发包人修改的权利,但修改期间仍应执行原规定;(5)认为投资限额不合理、无法达标的,应书面向发包人提出修改意见;(6)如遇政府重大活动或重要会议,设计人应按照绍兴市及发包人的有关要求做好维稳相关工作;(7)设计管理采取总体总包管理模式,设计人应服从总体总包方的总体管理要求;(8)设计人必须集中绍兴进行设计,须成立常驻绍兴的设计项目部,保证本工程设计工作和设计管理的需要。凡因人员不到位而影响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设计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扣减设计费等。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主导项目的设计思路、设计人员安排、人员分工,负责项目的设计进度、质量,与发包人的对接、沟通、联系,与发包人的各类资料、信息的传递。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1)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如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立即整改,并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5%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承担违约责任。(2)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变更的人员资历不低于原投标人,且须向发包人上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更换;上述特殊原因指:升职(较投标时职务提升)、离职(离开原中标单位或关联企业)、退休、死亡、疾病(“三甲”医院证明不能正常履职)以及发包人提出要求更换的等情形。更换人员的违约处理: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4‰/人•次的违约金。死亡原因导致更换的,无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具体以发包人发布的相关管理制度为准。发包人有权在设计费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的,设计人需另行承担损失赔偿。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14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项目负责人无法履行职责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发《整改通知书》,设计人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善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且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4‰的违约金;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5%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设计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在设计费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金。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设计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符合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设计人员无法履行职责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发《整改通知书》。设计人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仍无改善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设计人员,且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人的违约金;设计人拒绝更换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人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设计费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设计人承担。其他:(1)设计驻点人员在绍兴设计场地的出勤每月都应在22天以上,月出勤不足22天时,视为设计人违约,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人·天的违约金;上述违约处理按月进行考核,可连续执行;(2)设计人员暂时离开设计场地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当出勤时间不满足22天/月时,同样执行上述违约金标准;(3)现场服务的设计人员24小时内未响应到场服务规定的,超出上述时间响应或未响应的视为设计人违约,违约金标准为2000元/人·次。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全部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设计标准需达到现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行业省市等地方性技术规定,并满足发包人要求。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现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行业省市等地方性技术规定。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文件深度需满足总体规划控制审批要求和发包人的优化深化需求;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随设计文件提供设计概算,并满足初步设计报批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深度除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图纸审批审查、编制施工工程量清单、指导规范施工的需求;具体按发包人要求执行。另外,还须按建质[2013]160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执行。5.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按有关规范及发包人要求执行。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也不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设计人应及时催促。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逾期也不视作对进度计划的修改的同意,设计人应及时催促,不能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4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14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无。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图纸以CAD、JPG或PDF格式,效果图以JPGE或PDF格式,光盘存储(份数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成果的形式及份数要求如下:(1)文字报告包括正式往来文件、初始报告、中间成果报告和技术说明书等,文字报告统一采用A4纸张,图纸采用标准的尺寸;(2)初步设计图纸一般按A3号标准图幅,必要时可按规定加长加宽,并按A3标准折叠,通用图采用A3号标准图幅,设计人应该制定图幅具体标准及有关要求;(3)施工图统一采用A2号标准图幅,必要时可按规定加长加宽,并按A2标准折叠;(4)机电设备系统初步设计图幅应当按照方便审查、方便使用的原则按功能集群装订成册,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编制统一规定》;(5)文字、表格编辑软件采用Microsoftoffice2003(WORD2003、EXCEL2003)版本,其中投资估算、概算、经济分析表格应当采用EXCEL2003版本。进度横道图采用MicrosoftProject2003或P3软件。绘图软件采用AutoCAD2004版本。声像资料按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要求提供;(6)应当采用多媒体方式进行汇报,汇报材料提供发包人存档;(7)提交文字报告、成果图纸(包括中间资料)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件,以便上网及各专业组之间的文件交换、使用;(8)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最终成果文件,按规定格式提供光盘;(10)设计人提交成果文件时,需同步提供各专业提资落实确认函,并加盖设计人公章。若无确认函,发包人有权不接受图纸,由此造成的逾期违约责任按照14.2.2条款执行;(11)系统设计最终文字报告提供为20份,最终图纸文件提供20套(含设计选用的标准图,通用图);电子文件3份。需要增加份数的,设计人应按要求提供;(12)相关BIM模型,成果需以数字化成果移交。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30天。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14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按发包人要求执行。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至工程开通初期运营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形式:/。10.3定金或预付款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详见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14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2设计人需(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3.知识产权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属于设计人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均属于发包人。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发包人有权在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或相关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此情况下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设计人的许可。发包人在本项目招商引资,产权转让等商务活动中,有权使用本项目所有科研及设计成果,并不必征得科研、设计人的同意,且设计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资料。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设计人承担。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若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违约金的,设计人还需另行支付超过部分损失额相应的赔偿。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变更文件及过程管理文件)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天的违约金;如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延迟达14天以上(含),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设计人承担违约责任。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10%。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14.2.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设计人承担违约责任。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合同解除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60天内。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18.1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总价的2%,即元。(精确到元,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以银行保函、电汇、网银或保险公司保函形式提交。设计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5天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逾期递交视为违约,每逾期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投标保证金2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逾期5天则视为设计人放弃中标,除按前约定支付保函违约金之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设计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履约担保有效期:自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发包人应在全部工作结束且经双方确认后28天内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设计人。如果到2029年12月31日,本合同工程仍未验收通过,设计人必须重新办理履约担保,新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开通初期运营之日止(具体截止日期由双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另行商定)。(3)如果到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结束之日,设计人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仍未全部履行完毕,设计人须重新办理履约担保,新履约担保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发包人应在设计人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设计人。(4)如果设计人出具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早于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有效期,设计人应在保函到期1个月之前延长保函的有效期,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合同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每延误1个月,设计人按签约合同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达到签约合同价的2%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设计人承担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合同自发包人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达到设计人时解除。18.2其他违约责任(1)因遇行政审批等不可预见或非归责于发包人、设计人的客观情况发生,导致设计或施工图审查或施工暂停或阻滞,设计周期或服务周期相应顺延,双方均不视为违约,设计人亦不得据此主张额外的费用,且不得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组织管理方面服务和提供的基础资料影响设计工作的,设计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履行职责;设计人必须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仍未有答复的,设计人可要求设计顺延,经发包人确认后,相应设计工作顺延;(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发包人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设计人根据已完成工作量向发包人结算价款;若因此给设计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双方协商处理;(4)如因设计人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不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设计人应当返工,按相关制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得要求延长工期。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设计费。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线错误及遗漏等情形的,应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工作失误、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损失或事故的,除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外,每发生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损失;(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继续履行。如仍不履行的,设计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5%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设计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6)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应切实履行职责,发包人将对项目负责人每月进行考核,若连续三个月考核分数低于85分,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并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4‰/人•次的违约金;(7)设计人应按要求参加和组织各类会议,并按通知要求做好会议准备,若设计人缺席会议,应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次的违约金;(8)设计人按实完成月报《设计工作任务表》、考核、变更、合同支付、管线建构筑物调查等各类台账(对外协调、对外信息处理等)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若有疏漏、失误发生,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天/项的违约金;(9)设计人在本项目的设计中,原则上应避免采用专利产品,若确实需要使用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获得专利人授权,否则视为设计人违约,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3万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损失;(10)设计人未取得发包人同意超投资限额设计的,对超额部分有权按项目设计费与投资超额比例扣减设计费,并承担相应损失;(11)设计人应对其设计的准确度负责,因设计自身原因,下一阶段的设计工程量超过上一阶段设计工程量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保留追究工程量差异部分费用的权力;(12)设计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组织保证,影响履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履行职责,或给予批评、警告、扣除设计费3000元/人·次;(13)招标图和施工图存在设计调整的,设计人应在设计或设计调整过程中及时提交主要工程量及调整情况说明,对于未及时说明或实际清图中(扣除造价咨询单位的差错漏原因)发现核定工程量超过提交的设计调整工程量15%的情形,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保留追究差异部分费用的权力;(14)施工图出图前应对孔洞进行确认,若因落实相关专业提资不到位造成的孔洞调整造成现场返工整改的(机电招标滞后引起的孔洞调整除外),除承担相应整改费用外,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次的违约金;(1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否则视为设计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支付1万/次或1万/项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或由此增加的费用;(16)设计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推进并完成相应工作的,视为设计人违约,违约金标准无明确规定的,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要求设计人支付3000元~20000元/次的违约金;(17)其他违约条款及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发包人《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管理办法》、《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参建单位主要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18)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律师费等;(19)因设计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2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违约金的,超过部分发包人有权另行追偿。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各1根据设计需要及时提供2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13选址报告、建筑红线图各14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15自然资源、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水文及工程详细地质勘察报告各16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各17其它设计资料1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5:设计进度表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一、设计费总额:(¥元)二、设计费总额构成:三、设计费支付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不含BIM设计费用)的20%。在设计工作完成后,预付款抵作部分设计费。2.以下各阶段费用占合同价款(不含BIM设计费用)的75%,其中预留10%作为综合考核费用,实际支付时按照应付金额×90%+综合考核部分,综合考核部分不超过应付金额×10%,发包人在各阶段工作过程中,根据《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考核后,支付综合考核部分费用。(1)初步设计评审后,支付合同价款(不含BIM设计费用)的10%。(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支付合同价款(不含BIM设计费用)的10%。(3)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配合施工后续服务)费用总额为合同价款(不含BIM设计费用)的55%:①配合土建工程完成土建施工图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支付合同价款(不含BIM设计费用)的10%;②完成机电安装施工图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支付合同价款(不含BIM设计费用)的20%;③施工配合费按合同价款(不含BIM设计费用)的25%计。按照年度进行支付,从施工图设计完成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当年开始,按照5年计算,每年付合同价款(不含BIM设计费用)的5%。若工期短于5年,剩下的施工配合费用在开通初期运营当年全部支付。若工期大于5年,第5年起的施工配合费用在开通初期运营当年支付。3.工程开通初期运营满24个月后,结清合同价款(不含BIM设计费用)的余款。4.BIM设计费(按合同价款的10%计取)支付方式: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配合施工后续服务)提交BIM设计成果和模型并由发包人确认后一次性全额支付。设计人应在各阶段提出设计费用支付计划并上报发包人,提交支付申请时须提供与应收金额等额的符合发包人财务入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发包人批准后支付。若设计人申请付款时不能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财务入账要求的合法发票,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设计费余款发票在申请配合施工阶段设计费时一并开具。5.第五章设计范围及报价要求一、设计范围详见招标公告和设计技术标准及要求。二、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的要求报价。2.如果投标人认为为圆满完成本项目还有其他需要单独计价的配合工作,则应列明具体的细目和金额。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未列入配合费细目的工作内容,均被认为已经包含在其他细目及投标总价中。3.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为保证服务质量,本项目的风险控制价为招标控制价的80%,如中标单位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以现金方式额外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补充提供材料,对费用构成及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说明。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招标代理费按照以下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46.2%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5.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中标单位按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执行。6.签约合同价包括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的所有设计工作、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变更、后续服务及本合同明确的所有工作任务(含招标文件第六章设计技术标准及要求中未单独开项的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另外还包括办公和生活设施、交通工具、现场服务咨询费、资料增加成本费、风险费、税费、规费、投标费用、成果评审费、会务费、专家咨询费、BIM设计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7.设计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天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逾期递交视为违约,每逾期1天,应向发包人支付投标保证金2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逾期5天则视为设计人放弃中标,除按前约定支付违约金之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三、投标总说明5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标段划分详见下表。5号线一期工程设计:定标顺序为(1)总体总包01标;(2)工点设计(02→03→04→05标的顺序);(3)车辆段设计(06标);(4)系统设计(07→08→09标的顺序)。序号项目类别标段号项目名称1总体总包SXGD5A-SJ-015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总体及总包管理2工点设计SXGD5A-SJ-025号线一期工程工点设计(SXGD5A-SJ-02/03/04/05标段)SXGD5A-SJ-03SXGD5A-SJ-04SXGD5A-SJ-053车辆段设计SXGD5A-SJ-065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设计4系统设计SXGD5A-SJ-07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电扶梯、站台门系统设计SXGD5A-SJ-085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系统设计SXGD5A-SJ-095号线一期工程弱电工程系统设计四、组建定标监督小组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过程进行监督,人数安排为1人,具体按《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招标项目评定分离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绍市轨道〔2024〕40号)执行。6.第六章设计技术标准及要求1.概况1.1工程概况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天姥路站,终于世纪街站,线路主要沿阳明路、会龙路、袍中路、世纪街敷设,全长15.3km,全为地下线;设车站12座,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3座;平均站间距1.33km;设置一座袍中车辆段;共享2号线越兴路主变和4号线人民东路主变;接入镜湖控制中心。本线最高设计时速80km/h,车辆选用B型车,4B编组。1.2供电系统结合绍兴市电网现状和线网规划及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用电负荷估算,5号线一期工程拟新建1座专为市轨道交通供电的110/35kV主变电所,命名为人民东路主变电所,每座车站(含车辆段)设置牵引变电所或降压变电所或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中压供电网络采用交流35kV电压等级,牵引网采用直流1500V接触网供电+专用回流轨。正线牵引变电所设置中压再生能量吸收装置。全线采用一套电力监控系统(SCADA),变电所采用综合自动化系统,设置微机型监控设备,对全线供电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控。1.3站台门系统安装于城市轨道交通、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边缘,将轨道与站台候车区隔离,设有与列车门相对应,可多级控制开启与关闭滑动门的连续屏障,称为轨道交通站台门系统(简称为PSD系统)。在保障候车乘客安全的同时,还应能有效地节能。站台门分为全高站台门、半高站台门两种,其中全高站台门分为全高封闭式站台门和全高非封闭式站台门。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按全部安装全高封闭式站台门考虑。站台门系统应满足全自动运行系统的技术要求。1.4自动扶梯与电梯系统自动扶梯与电梯是安装在轨道交通车站内的一种垂直客运服务设备,目的是乘客快速、舒适地进站乘车或下车出站。2.设计范围2.1设计范围本标段设计范围包括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电扶梯、站台门系统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全线供电、电扶梯、站台门系统的初步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招标、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需按照发包人要求开展BIM设计,并做好相关工作。其中供电系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正线各车站及区间(含联络线)、车辆段、控制中心,从地铁新建110kV主变电所出线间隔电缆出口的35kV电源引入(含土建管沟、支架及电缆)、35kV中压供电网络、牵引变电所(含再生能量吸收装置)、降压变电所、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含电能质量管理系统)、牵引网系统(含专用回流轨、全线接触网可视化接地系统)、综合接地系统、供电车间设计、投资概算等。电力监控系统整体功能由综合监控系统实现;车辆段电扶梯部分不在此次设计范围。2.2设计阶段划分(1)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设计人按合同附件提出初步的工作计划、图纸目录、设计深度要求、组织结构和人员名单向发包人备案;2)针对项目设计的特点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设计工作有序进行;3)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系统和设备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4)完成系统方案设计;5)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完成初步设计;6)与系统有关的接口设计;7)初步设计工程概算;8)配合设计总体组工作,并完成专业间配合。(2)设备采购招标设备采购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备考察、提交考察报告;2)针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对初步设计进行方案及技术优化设计;3)编制用户需求书并通过发包人审查;4)参加设备采购招标工作,负责编写招标技术文件;5)参加设备采购合同谈判,对合同附件技术部分负责;6)在设备采购合同实施过程中,包括设计联络、文件及图纸确认、接口协调,参加调试及验收等,对技术负责。(3)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完成系统施工图设计;2)提供发包人所需要的必要的施工资料;3)参加设计交底、配合施工及验交;(4)施工招标施工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单位考察,提交考察报告;2)参加施工招标工作,负责编写招标技术文件;3)参加施工合同谈判,对合同附件技术部分负责;4)合同实施过程中在技术上负责,参加调试及验收;5)提出配套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要求,协助发包人确定生产厂家及设备、材料价格。(5)施工配合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各种类型机电设备、零部件组装时应现场配合、指导。2)施工期间随时赴现场解决现场发生的工程有关问题,保证工程进度。3)定期赴现场与监理、施工单位展开技术交流与沟通。4)按要求完成发包人交付的其他有关任务。2.3专题研究结合工程建设需求,对标段内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配合总体总包单位完成设计总结;积极开展创新技术研究,按照发包人或总体总包单位要求开展相关的科研创新工作。用于5号线一期工程科研创新、技术攻关、技术总结等的费用不低于1%。根据发包人要求,结合“四新”技术及行业热点,积极参与总体总包组织的勘察设计大师及以上级别的专家技术交流工作。2.4须在提交施工图文件时,同时提交与招标图的差异清单。3.设计接口界面无论发包人最终采用的方案对供电、电扶梯、站台门与其他相关系统(或专业)的接口界面划分位置发生多大变化,设计人都应无条件地接受。如对设计方案有影响,设计人也应无条件免费修改设计。具体的接口界面按照5号线一期总体院编制的“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设计技术接口及界面划分”执行。供电、电扶梯、站台门设计接口建议按照以下内容执行:3.1供电专业(1)与主变电所专业的界面主变电所35kV馈出柜的电缆头连接点;主变电所35kV馈出柜差动保护导引电缆(光纤)的接线端;35kV电缆选型、截面尺寸由供电系统专业负责;主变电所范围内的馈出35kV环网电缆及差动保护导引电缆(光纤)敷设路径、电缆支架设计由主变电所专业负责;主变电所与牵引、降压变电所等所间的差动保护导引电缆(光纤)的选型及主变电所范围外的电缆支架、敷设设计由供电系统专业负责;主变电所内35kV环网馈出柜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及配合由供电系统专业负责,其他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及配合由主变电所专业负责。(2)与动力照明专业的界面在降压变电所内0.4kV开关柜馈出开关出线端(变电所交流屏进线回路除外),馈线电缆及以下属车站动力照明专业负责;变电所交直流屏中至所内照明、所内动力检修回路的开关出线端,馈线电缆及变电所内照明、动力检修配电箱属车站动力照明专业负责;变电所综合接地网由变电所专业负责,与动力照明的接口在综合接地网的强、弱电接地母排处,强、弱电接地母排由变电所专业负责;由强电接地母排引至除变电所以外各接地点的电缆及敷设由动力照明专业负责;车站站台下电缆通道内电缆支架、供电与动力照明共用的电缆竖井内的电缆桥支架由供电专业负责设计;动力照明专用的电缆竖井内的电缆桥支架由动力照明专业负责设计;车站站厅层变电所夹层内的电缆桥支架由供电专业负责设计;区间强电电缆支架设计由供电系统环网专业负责,区间动力照明向供电系统环网专业提资所需电缆支架层数,供电系统环网专业向区间动力照明反馈动力照明电缆支架所在层数;供电系统各类电缆在车辆段的敷设通道由车辆段工点设计统一考虑,供电系统需向车辆段工点设计提供其电缆在车辆段内场区的敷设路径、规格型号及数量等资料;主变电所至邻近车站电缆通道内的强电电缆支架由供电系统专业统一设置,并为动力照明专业分配所需的层面。车辆段运用库内的接触网带电显示装置的电源(二级负荷)由车辆段动力照明专业负责,接口在带电显示装置的电源接线端子处。(3)与土建专业的界面电缆支架预埋件(用于安置电缆支架及桥架)、区间环网电缆支架的基础、电缆通道(敷设环网)要求由供电系统专业负责提出,由土建专业负责实施;电缆桥架及支架安装由供电系统专业负责实施;接触网负责提供敞开段接触网立柱位置,土建、桥梁专业预留对应基础。本项目设计人负责由车辆段牵引变电所至静调库等库配电柜之间的连接电缆设计及径路设计,相关电缆沟、廊道由车辆段工点设计单位设计。本项目设计人向车站及场段建筑提资供电系统房间预留及孔洞预留,建筑专业负责按提资预留房间及孔洞。(4)与人防专业的界面供电系统专业提出穿越人防隔断门处、防淹门处、供电管廊中人防门框墙的预留管孔要求,由人防专业负责实施。(5)与车站设备专业(含自动扶梯、电梯、站台门等)的界面由供电系统专业提供站台下回流排或均流排的站台门等电位接入位置,站台门与钢轨的等电位连接由站台门专业负责实施。(6)与通信专业的界面供电系统专业向通信系统提出各变电所设置电话、摄像机、时钟等需求,由通信系统负责落实;由主变电所至邻近车站(变电所)的电缆通道内的电缆桥架由供电系统专业统一设置,并分配给通信专业所需的层面;接触网可视化接地系统及能耗监测系统向通信系统提出独立的通信通道的需求,由通信系统负责落实。(7)与信号专业的界面信号系统采用轨道电路时,由信号专业提供连结点位置。均(回)流箱与轨道的连接以及轨道纵向回流畅通连接由供电系统专业负责。信号系统不设置轨道电路时,均(回)流箱与轨道的连接以及轨道纵向回流畅通连接由供电系统专业负责实施。(8)与综合监控专业(含设备监控、火灾报警、门禁等)的界面变电所专业(切除非消防电源)与综合监控专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的接口位置在变电所低压400V开关柜切非PLC端子排外线侧。电力监控系统与综合监控系统的接口界面在各变电所控制室控制信号屏配线架外侧。车站级和控制中心设备、供电复示终端设备及数据传输通道,由综合监控系统统一考虑,电力监控系统专业负责相关功能设计。(9)与车辆段管线综合专业的界面接触网专业向车辆段管线综合专业提供车辆段内接触网立柱基础平面布置图,管线综合专业负责统筹协调各类管线与接触网支柱的位置关系,避免冲突,接触网专业应给管线综合专业会签。变电专业向车辆段管综专业提供车辆段内供电系统电缆敷设路径、敷设方式及预埋管数量,车辆段管综专业负责按要求预留电缆隧道、电缆沟或预埋管。(10)与车辆段建筑、结构专业的界面接触网专业根据库内建筑图提供隔离开关安装位置、预留预埋件位置,建筑、结构专业负责预留预埋。3.2自动扶梯与电梯系统设计接口界面3.2.1自动扶梯专业(1)与动力照明专业的界面在自动扶梯自带控制柜的进线端,动力照明为每台扶梯设备提供运行所需的电源,并为扶梯提供配电箱,将扶梯所需的三相四线380V的供电电缆敷设至每台扶梯设备的控制柜,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预留约5m长度。(2)与综合监控等专业(含设备监控、火灾报警等)的界面1)与综合监控的接口界面接口界面在自动扶梯控制柜的接线端子排外线侧,采用硬线接口。综合监控专业从IBP盘上接线端子以硬线连接至每台扶梯。在IBP盘上设置停止按钮,当按下停止按钮后,实现对应扶梯单台停梯。综合监控提供并在IBP盘上安装扶梯上、下行显示灯。综合监控负责扶梯上下行显示灯及停止按钮的供电。扶梯专业提供各车站扶梯台数和位置(设备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编号)。2)与BAS的接口界面接口界面在自动扶梯控制柜的接线端子排外线侧,采用通信接口。BAS专业负责提供并敷设通信线缆至每台扶梯控制柜接线端子。BAS专业监视车站每台自动扶梯7种(出入口9种)运行状态:正常启动、上行、下行、正常停梯、故障停梯、左、右扶手带对梯级的速度偏差、踏板非正常开启(仅出入口)以及下梯头水位报警(仅出入口),这些状态由BAS专业显示在车控室,扶手带异常及出入口扶梯踏板被盗时时在工作站应有声、光报警。扶梯将各类故障信息和状态信息等通过通信线上传到BAS系统;BAS专业将此信息上传至控制中心。(3)与给排水及消防的界面给排水专业根据自动扶梯专业提出的自动扶梯下端底坑的排水要求完成排水设计。3.2.2电梯专业(1)与动力照明专业的界面1)无机房电梯接口界面在电梯顶层控制柜的接线端子排外线侧,采用硬线接口。动力照明为每台电梯设备提供运行所需的电源,并为电梯提供配电箱,将每台电梯所需的三相四线380V及单相220V的供电电缆敷设至每台电梯设备的控制柜,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预留约10m长度。2)有机房电梯接口界面在电梯顶层机房,采用硬线接口。动力照明在电梯顶部机房设置配电箱及接地端子箱,将电梯电源引至配电箱出线端;同时负责机房照明设计。(2)与设备监控(BAS)、火灾报警(FAS)的界面1)与BAS的接口接口界面在电梯顶层控制柜的接线端子排外线侧,采用通信接口。BAS专业负责提供并敷设线缆至每台电梯控制柜接线端子。电梯将各类故障信息和状态信息等通过通信线上传到BAS系统;BAS专业将此信息上传至控制中心。BAS接收电梯上行、下行、下行、停止、故障停梯、乘客报警(电梯内报警按钮)、故障信息等状态,这些状态由BAS专业显示在车控室工作站。2)与FAS的接口接口界面在电梯顶层控制柜的接线端子排外线侧,采用硬线接口。FAS专业负责提供并敷设线缆至每台电梯控制柜接线端子。火灾情况下,FAS发出归首消防指令。电梯归首并反馈消防指令完成信号,FAS收到消防指令完成信号后延迟一段时间(暂定6min)切除电源;如FAS系统60s后没有收到信号,则报警。(3)与给排水及消防专业的界面给排水专业根据电梯专业提出的电梯下端底坑的排水要求完成排水设计。(4)与通信专业的界面1)接口界面在电梯顶层控制柜的接线端子排外线侧,采用通信接口。2)通信专业实现车站电梯内监控、电梯与车控室的电话通话功能。3)通信专业负责提供并敷设电梯视频线缆、通话电缆至每台电梯控制柜接线端子。4)通信专业提供电梯内摄像头参数,电梯专业按照参数要求提供摄像头并负责安装、调试。(5)与装修专业的界面电梯的层门门套安装之后,由装修专业最后完成装修接口。3.3站台门系统设计接口界面(1)与车站动力照明的界面1)接口界面位于站台门设备室配电箱出线端、接地端子箱出线端,采用硬线接口。2)动力照明专业向站台门提供三相电源两路(AC380V,一主一备);单相电源两路(AC220V,一主一备)。负荷等级为一级;引至站台门设备室内电源自动切换箱。3)动力照明专业在站台门设备室提供站台门双电源切换箱及设备柜接地端子箱。4)动力照明在每侧站台门端门附近墙面设置站台门门体接地端子箱。(2)与信号专业的界面1)接口界面在站台门配线端子外线侧,信号专业负责敷设信号设备室至站台门设备室接线盘的电缆,采用硬线/通信接口。2)信号系统向站台门系统提供开/关门命令;且开关门命令须为持续信号:信号系统发给站台门系统的“开门”及“关门”命令应一直保持,直至下一次发出改变门状态的命令时终止。3)信号系统向站台门专业提供实时列车门开关门故障状态及具体位置。站台门收到信号命令后,实时对故障列车门对应的滑动门进行隔离操作。4)站台门系统向信号系统反馈门关闭并锁紧信号及互锁解除信号;同时站台门系统向信号专业提供实时站台门开关门故障状态及具体位置。信号收到滑动门故障后应能向列车发出将对应的车门进行隔离操作的命令。5)接口接点的双方都使用无源节点双切回路进行设计,双方遵循“谁使用谁提供电源”的原则。6)接口电气回路采用双切回路。(3)与综合监控专业的界面1)通信接口:接口界面在综合监控设备室内综合监控配线架外线侧。2)硬线接口:接口界面在车控室IBP盘内相关接线端子上,控制电缆属站台门设计范围。3)综合监控系统负责实现远程监视、生成报表等功能,同时将站台门相关信息上传至控制中心,并向站台门系统提供时钟信息。4)综合监控专业根据站台门专业的要求提供IBP盘的紧急开/关门按钮(开/关整侧站台门)、指示灯,以及接线端子。5)站台门专业负责提供及敷设专业间接口电缆。6)当站台门设备室至综合监控设备室传输距离超100m时,采用光纤传输,光纤及两端的转换器由站台门专业提供,综合监控专业负责在接线端子附近预留转换器电源。(4)与土建专业的界面1)站台门专业向建筑专业提出设备用房的面积、设置位置、荷载、室内净高、孔洞预留预埋等要求。2)在站台门端门处设置端门构造柱,站台门专业提供端门构造柱位置及尺寸,土建专业负责实施。3)每侧站台两端门单元处站台门横梁以上由建筑装修密封,横梁由站台门系统端门顶箱盖板遮挡(均应考虑承受风载)。4)站台门端门安装完毕后,由建筑装修专业收口。(5)与限界专业的界面1)限界专业给站台门专业提供安装限界要求(含门体限界、防踏空胶条限界、瞭望灯带限界、障碍物探测装置等),站台门专业根据限界的要求安装门体及设备。2)限界专业向站台门提供CAD图纸文件。3)对于曲线站,限界专业应提供站台加宽起点、终点里程位置及对应加宽量、限界加宽的方式等参数。(6)与通信专业的接口1)通信系统负责主干路由弱电综合管线设计,提供弱电综合支吊架。站台门系统向通信系统专业提供车站管线敷设路径、空间等要求。2)通信专业在站台门设备室及站台端头处,各设置一部能与车控室直接通话的电话。4.基础资料清单发包人和设计总体组负责向本项目设计人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清单。4.1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清单发包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提供以下资料:(1)《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估意见(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总体设计》(4)《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总体设计》专家组评估意见4.2设计总体组提供的资料清单设计总体组将分阶段提供以下资料:(1)《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技术标准与要求》(2)《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组成与内容》(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统一规定》(4)《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设计进度计划表》(5)《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概算编制统一规定》(6)《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接口要求》(7)《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通用图与标准图图册》(组织编制和提供)(8)《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标准与要求》(9)《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组成与内容》(10)《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统一规定》(11)《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预算编制统一规定》(12)各设计阶段其他有关技术规定及设计基础资料5.主要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5.1设计总则(1)投标人在承担本工程供电、电扶梯、站台门系统工程设计任务过程中,应投入有经验丰富的设计人员,采用先进的设计手段及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2)除本招标文件范围内的设计内容外,还应包括供电、电扶梯、站台门系统与其他承包商承担的设计合同的接口配合及施工配合,以及编写供电、电扶梯、站台门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配合发包人进行设备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中的各项工作。(3)投标人应按发包人和设计总体组制定的技术作业表规定的时间进行接口配合设计。(4)在初步设计过程中,重大的技术原则和方案应及时报发包人审批。(5)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和图纸一律使用国标符号及缩写。(6)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行。5.2主要设计原则5.2.1供电系统(1)系统主要设计原则1)供电系统应满足经济、可靠的要求,接线简单、运行方式灵活。2)供电系统采用110kV和35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3)系统接线应尽量使得继电保护容易配置。4)供电系统容量按远期高峰小时负荷设计。5)供电系统设计考虑预留备用出线回路,以便于换乘车站,为其他地铁线路提供供电条件。6)不考虑一座主变电所解列,同时35kV环网电缆故障的情况。7)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设1座主变电所,从电力系统220/110变电站引入电源。8)每座主变电所由城市电网提供两路独立电源,至少其中一路为专用线路,同时运行,互为备用,以保证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9)牵引供电系统按一级负荷设计。即正常由两路互为备用的独立电源供电,以实现不间断供电。10)牵引变电所设置满足负荷需求的整流机组数量和容量,电力系统谐波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11)牵引网供电制式为直流1500V接触网供电+专用回流轨。12)牵引网系统标称电压为直流1500V,其最高、最低电压水平按GB10411-2005《城市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规定。接触网最高电压不得高于1800V;接触网最低电压不得低于1000V。13)根据车站设备负荷分布情况,车站设置一座或两座降压变电所。每个降压变电所设置两台动力变压器。车站同侧牵引变电所和降压变电所应尽可能合建为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14)当一座主变电所退出运行时(不考虑35kV母线故障),相邻主变电所应能承担该主变电所供电范围内的一、二级负荷供电。15)当其中一座主变电所一路电源退出运行时,另一路电源应能承担本主变电所供电范围内的全部一级、二级负荷供电(或当其中一座主变电所的一台主变压器退出运行时,另一台主变压器应能承担本主变电所供电范围内的全部一级、二级负荷供电)。16)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或降压变电所的任一路35kV进线电缆故障,不影响全线的一、二、三级负荷的供电。17)轨道交通供电系统总功率因数不低于0.9。18)轨道交通供电系统通过主变电所送入电力系统的谐波应满足国家标准的规定。19)变电所按无人值班设计。20)各车站设置综合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接地系统应满足如下要求:保护运营人员和旅客安全,防止电击;保护轨道交通设备、设施,防止损坏;保护弱电设备,防止电气干扰。21)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供电系统各级保护配置应密切配合。22)设备选择立足于国产化。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优先选用国产设备。(2)变电所主要设计原则牵引变电所1)变电所设计应综合考虑供电可靠性、投资经济性、管理维护便利性。2)主接线及运行方式应体现接线简单,运行可靠、灵活。3)牵引变电所的设置和牵引变压器的容量应根据远期运行高峰小时的车流密度、车辆编组及车辆型式等计算确定。通过方案比较,选用优化方案。4)牵引变电所的位置及容量大小选择应能保证在任一变电所退出运行时相邻变电所构成大双边供电靠其过负荷能力保证地铁的正常运行。5)正线牵引变电所按无人值班设计。6)发生下列任一故障时,列车应能维持正常运行:a)35kV一路电源故障。b)任一座牵引变电所退出运行。7)牵引变电所应安全可靠地向牵引网提供直流1500V电源。8)牵引整流变压器高压侧额定电压为交流35kV,直流馈线标称电压为直流1500V。9)牵引变电所向电动车组供电的机组容量按远期运量设计,机组过负荷能力:IEC146VI级,即:100%额定负荷──连续150%额定负荷──2小时300%额定负荷──1分钟10)牵引变电所的机组应有冗余设计,当一套机组故障时,另一套机组在允许过负荷的情况下,保证列车正常运行。11)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速动性要求。供电系统各级保护应密切配合。12)变电所内控制、监视设备采用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装置采用微机型设备。13)牵引变电所直流辅助电源为直流220V。14)牵引变电所与降压变电所应合建为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15)变电所房屋及设备布置应尽量统一,以方便运行管理。16)变电所各生产房屋的相对位置应符合变电所设备接线关系,电缆敷设路径通畅,便于运行维护,节省电缆的投资。17)变电所房屋应满足国标规定的防火要求。18)变电所门(运输门洞)应满足设备运输及巡视的安全、便利运营维护。19)设备布置应考虑操作通道、检修通道、设备运输通道,满足规范、运营巡视、维护、电缆敷设路径通畅的要求。20)35kV开关采用GIS设备。降压变电所1)降压变电所应安全、可靠地向轨道交通车站、区间及车辆段动力照明提供交流380/220V电源。2)变电所设计应综合考虑供电可靠性、投资经济性、管理维护便利性。3)主接线及运行方式应体现接线简单,运行可靠、灵活。4)牵引变电所与降压变电所应合建为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5)各车站均设置降压变电所。对于规模较大的车站,为便于管理、降低运营用电损耗、减少电缆(低压电缆)投资,可在车站一端设置一座降压变电所,另一端设置一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分别为半个车站及半个区间供电。如果车站规模较小,可在车站重负荷端设一座降压变电所。6)动力变压器高压侧电压为AC35kV,低压侧为AC0.4kV。低压供电系统采用三相四线制配电,并采用TN-S系统保护接地,即PE线和N线独立接地。7)变电所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速动性和灵敏性的要求,供电系统各级保护应密切配合。8)变电所内控制、监视设备采用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装置采用微机型设备。9)变电所房屋及设备布置应尽量统一,以方便运行管理。10)变电所各生产房屋的相对位置应符合变电所设备接线关系,电缆敷设路径通畅,便于运行维护,节省电缆的投资。11)变电所房屋应满足国标规定的防火要求。12)变电所门(运输门洞)应满足设备运输及巡视的安全、便利运营维护。13)设备布置应考虑操作通道、检修通道、设备运输通道,满足规范、运营巡视、维护、电缆敷设路径通畅的要求。14)变电所按无人值班设计。15)各车站设置综合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小于1Ω。16)35kV开关采用GIS设备。(3)电力监控系统主要设计原则1)5号线一期工程共享1号线建设的镜湖控制中心,不单独建设。2)本线在电力调度中心内设置一套电力调度系统(电力调度台)及相应的调度通信设施,负责本工程供电系统的运行及维护调度管理。3)电力监控系统由电力调度终端、变电所综合自动化子系统及通信通道三部分构成。另在车辆段供电车间设置电力监控复示系统,仅监视全线供电设备的运行情况。4)电力监控系统实施对地铁各变电所、接触网设备进行实时控制、监视和数据采集。使调度管理人员通过监控系统实时的监视供电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掌握和处理供电系统的各种事故、警报事件、准确实施调度指挥、事故抢修和故障处理,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5)各变电所采用综合自动化系统,并通过数据通道,实施对供电系统及设备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控,为电力调度提供自动化管理手段,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6)在主变电所设置当地监控计算机和监控台。7)电力监控系统应满足可靠性、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的要求,并具有故障诊断、在线修改等功能。8)控制信号盘配置与控制中心主站主备通道的通信接口以及与便携式维护计算机的通信接口。9)变电所综合自动化子系统应由站级管理层监控设备、高性能监控网络和下位监控单元设备组成,下位监控单元设备安装于各开关柜内,实现对供电系统设备的控制、保护和监视及运行数据的测量。对于不宜设置下位监控单元的开关设备(例如:接触网上网电动隔离开关等)的控制监视,通过控制信号盘直接实现监控。10)变电所控制信号盘上设主控单元、液晶显示装置和事故、预告音响设备,音响时间可调。(4)接触网主要设计原则1)牵引网供电制式采用直流1500V接触网供电+专用回流轨。2)牵引网系统应能在绍兴的环境条件和线路及行车条件下安全可靠地向列车供电。3)牵引网系统标称电压为直流1500V,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直流1000~1800V,考虑再生制动最高电压为直流2000V。4)接触网持续向列车提供电能且能良好授流。5)接触网应结构简单,采用耐腐蚀、寿命长、易维修更换的设备零部件。6)牵引变电所可通过接触网越区隔离开关进行越区供电。7)接触网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满足列车最高行驶速度的要求。8)采用双边供电方式,正线接触网总断面应满足列车持续载流量的要求。9)接触网应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国产化设备。10)接触网在以下地段设置电分段:a)有牵引变电所的车站正线进站端;b)车辆段与正线的联络线处;c)车辆段内的不同供电分区间;d)渡线、折返线、联络线和区间存车线;e)车辆段内的停车列检库。(5)防雷、接地主要设计原则1)在正常运行方式下,车辆段内牵引供电及回流系统与正线隔离。2)隧道内的金属设备外壳,各种金属管线、隧道结构钢筋不得与走行轨有直接的电气连接。3)在每个车站变电所设置一个强弱电设备共用的综合接地网,接地网接地电阻应满足跨步电势和接触电势的标准。4)接地系统应满足:保护运营人员和旅客安全,防止电击;保护地铁设备、设施,防止损坏;保护弱电设备,防止电气干扰。(6)供电车间主要设计原则1)供电车间应按照满足供电系统设备及动力照明线路的运行管理、维护检修、材料供应等能力设计。2)供电车间设计应按照其工作流程进行房屋布置方案比较后,向车辆段设计部门提出土建设计条件。房屋设置与检修设备配置按集中布置,节约用地,减少干扰的原则,将主要检修和办公房屋合建在一栋楼内,其他必须分建的库房也尽量组合布置。3)供电车间设计应按照运行管理、维护检修、材料供应等工作需要,进行设备配置和选择。设备选择尽量考虑国产化。4)根据检修的需要,在沿线站内适当设置部分工区的房屋(电力工区、抢修工区、接触网工区、变电巡检工区等)。5.2.2自动扶梯与电梯系统(1)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客流特点及环境条件,自动扶梯应选用技术先进、坚固耐用、性能安全可靠、运行经济的公共交通型产品。(2)为使乘客快速离开站台,站厅与站台间均设自动扶梯。(3)为方便残疾人乘车,车站均应设垂直电梯。5.2.3站台门系统(1)站台门沿地下车站站台布置使车站和区间隧道分开,地下车站与区间隧道之间的空气流应该隔断。(2)站台门结构设计、安装方式必须安全可靠,与站台板及轨顶风道梁的连接必须设置合理的调节量,便于安装、调整,吸收土建误差。门体设计时必须结合绍兴的台风天气及潮湿环境,门体荷载需结合人群荷载和风压荷载综合考虑,并考虑门体的防腐(防水汽、盐碱、腐蚀及杂散电流等电腐蚀。(3)站台门与列车、牵引负极及大地之间的电位关系,必须科学合理,保证乘客及供电系统安全。(4)站台门绝缘包含自身和站台范围内的绝缘层,站台绝缘、门体绝缘应设计合理可行,具备一定的性价比。(5)为有效防止列车门与站台门之间的间隙和高差给乘客造成伤害,必须提交科学有效的设计方案。(6)站台门系统设计中应采用技术先进,结构简单,维修方便,质量稳定,运行可靠,以及安装、调节、拆卸、维修工作量少的产品。站台门系统的软硬件设计充分考虑可靠性、可维修性、可扩展性,遵循模块化和冗余设计的原则。(7)站台门的外观设计应与车站整体装修风格保持一致。尽量减少可见门体框架,采用大玻璃,增加门体通透性,滑动门与滑动门之间固定门,应采用隐形支撑结构的大玻璃门体,符合站台的建筑美学要求。(8)站台门在设计中应考虑安装、调节、更换方便,维修快捷等因素,门体设计应考虑在站台侧检修作业,部件更换时间不大于3小时。(9)为保证站台门与土建的有效安装,应提供站台门与土建站台板及站台顶梁接口安装方案。方案应充分考虑土建施工误差可能超出设计要求,因此接口安装方案应能实现±35mm三维调节以吸收土建误差。接口安装方案对土建结构,如混凝土强度,配筋数量及间距等的特殊要求时。应在方案中进行说明。(10)站台门控制系统包括中央控制盘(PSC)、就地控制盘(PSL)、门控单元(DCU)和就地控制盒(LCB)以及控制局域网、软件、监视报警装置和网间通讯协议转换器、安全继电器回路设备、通讯介质及通讯接口模块等。系统应采用现场总线技术,按照监视系统向分散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的要求,把门控单元组作为网络节点接挂在总线上、作为网络节点的各设备,连接为网络集成式的全分布监视系统。现场总线传输速度、准确性高,应能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对站台门的工作要求,能通过网络上的门控单元实现对各站台门单元的监视、参数修改、故障报警、状态显示、系统监视等,具备现场总线系统的开放性、互可操作性与互用性、结构的高度分散性及对现场环境的适应性。请提供系统控制网络原理图。5.3主要设计规范及标准本项目的设计应符合如下各专业相关的国内标准,如国内标准不能完全涵盖时须符合相关国际标准。若国家、行业、地方、国际标准/规范等做出修改时,则以修改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投标人引用的标准/规范相互有冲突或重复要求的、或与国内标准/规范不一致之处,应优先遵守更为严格的规范/标准,并应尽量遵守中国铁路、地铁行业的习惯术语、做法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执

附件下载

  •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电扶梯及站台门系统设计(SXGD5A-SJ-07标段)招标文件(备案稿).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