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与国同框共晒青春水印”网络互动活动委托承办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122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5 14:37:4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预算金额8万元
中标单位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万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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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武海燕:18118998775
  • :18851647773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5-11227 二、合同名称:开展“与国同框共晒青春水印”网络互动活动委托承办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1227 四、项目名称:开展“与国同框共晒青春水印”网络互动活动委托承办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18118998775 供应商(乙方):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85164777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开展“与国同框共晒青春水印”网络互动活动委托承办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1227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项目预算: ¥80000.0 项目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号 采购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姓名: 传播处武海燕 联系电话: 18118998775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80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4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1-25 13:55 【盖章版】“与国同框共晒青春水印”合同.pdf 开展“与国同框·共晒青春水印”网络互动活动委托承办服务项目合同甲方: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乙方: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甲02乙双方根据本次开展“与国同框·共晒青春水印”网络互动活动委托承办服务项目(JSZC-320000-FW2025-11227)项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与国同框·共晒青春水印”网络互动活动,具体内容包括搭建专题、制作短视频、开发H5产品、开展发布运营等(详情如下)。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含税:人民币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三、服务周期、地点、方式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2.服务地点:江苏南京3服务内容及方式:(1)在现代+App、现代快报网搭建项目专题;(2)制作3集AI视频《青春对话:穿越时空遇见老校长/老校友》(3集,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3)拍摄制作河海大学杰出校友、演艺明星预热打call视频(31个,每个视频30秒左右);(4)开展“与国同框·共晒青春水印”主题活动,开发1个H5互动产品;(5)推出“青春传承”系列短视频(3条,每条短视频时长1分钟左右);(6)在现代快报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开设互动话题。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合同服务费用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服务费用、网络服务费用、技术服务费用、人工费用、制作费用、策划费用、设计费用、宣传费用、稿费、专家评审费用、设备费用、管理费用、税金、利润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所有相关费用。除本条约定的服务费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或款项。乙方费用支出明细需报经甲方监督并同意。2.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服务完成情况报告给甲方,经甲方评估验收(“具体按照验收实际工作成效评估核算”)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总价款打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该指定账户信息为乙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764901880001933033甲方支付前,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若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或未能提供发票,甲方对此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项目:服务费24.付款前的甲方评估验收环节,乙方须提交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服务完成情况书面报告以作佐证。如果评估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扣减应付款的10%-30%。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和特殊情况造成的延迟付款,双方协商解决。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安排专人对接项目开展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在项目实施期间对乙方进行全过程的质控监督。(2甲方须依据本合同规定,对乙方服务内容进行评价验收,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乙方服务内容作出修改和调整。(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本合同规定,如实报告每项服务内容的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3)乙方应具有履行本协议的相应资质。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转交或外包、分包给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应保证服务期限内相关事项的安全、稳定,如发生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六、知识产权1.本合同项下形成的所有数据、信息、资料、成果、著作等(下称“服务成果”),所有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单独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服务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服务成果,也不得将服务成果提供给任何第3二方。2.乙方保证提交的服务成果不会对任何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等)造成侵害,如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引发投诉、维权、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不利后果的,因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补偿金、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公证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因此垫付了相关款项或遭受了任何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索赔。3.乙方应当保证服务成果的原创性,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出现他人举报投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重做,乙方拒不修改、重做或修改后仍存在上述问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部服务费并赔偿损失。七、保密条款1.乙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所有未公开信息、资料均应履行保密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追索所受到的损失办服的2.除本合同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30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式使用甲方所允许乙方使用的信息内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授权第三方使用该等信息内容。八、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期限提供服务或提交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同时甲方有权采取暂停支付服务费、扣减服务费、解除合同等一项或多项措施,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索赔。4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按服务费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的;(2)乙方造成任何主体合法权益的损害,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妥善处理的;(3)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任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4)将服务内容进行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实施的;(5)违反保密义务的;(6)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或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4、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向违约方索赔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审计费、评估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必要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5、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承担的任何金钱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九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鼓楼区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5(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70号15号楼置地广场张的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025年9月25日225年月25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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