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资产应用信息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716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1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杭州爱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38.32万元
代理单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资产应用信息平台信息系统集成
联系方式
  • 李老师:028-82689950
  • 万先生:86246522

正文内容

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资产应用信息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716 二、项目名称:资产应用信息平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资产应用信息平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杭州爱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铁汇发展中心T4-301、402 1,383,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资产应用信息平台): 货物类(杭州爱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信息系统集成(货物类) 资产应用信息平台 杭州爱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定制 1(套) 1,383,200.00 1,383,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黎忠文、伍绍凯、黄海(采购人代表)、崔曜、彭升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进行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资产应用信息平台): 1.5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 采购计划审批-51010022210200004967[2022]01711。2、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40万元。4、因系统原因,公告页面代理服务费金额只能保留两位小数,本项目具体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5372万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 联系方式:028-82689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1-1502、1508-1510号 联系方式: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607、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易先生 电话: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607、609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31日 相关附件: 新建文件夹.zip 新建文件夹.zip 八、评标结果评标结果评标结果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排序投标人名称总得分平均得分第一名杭州爱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99.0579.81第二名四川天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50.2570.05第三名杭州逸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45.249.04招标编号:N5101012022000716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资产应用信息平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总则1.适用范围2.有关定义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4.投标文件的组成15.投标文件格式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实质性要求)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9.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21.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五、开标和中标23.开标24.开标程序25.开评标过程存档26.评标情况公告27.中标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8.签订合同29.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31.补充合同32.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3.合同履行34.验收35.资金支付36.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37.行贿犯罪记录七、询问、质疑和投诉八、其他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实质性要求)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实质性要求)3.财务状况证明(实质性要求)4.社保和纳税证明(实质性要求)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实质性要求)6.承诺函(实质性要求)7.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8.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实质性要求)9.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二、其他响应文件(格式)10.投标函11.开标一览表12.分项报价明细表13.原厂零配件及易耗品报价清单1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6.商务应答表17.技术/服务应答表18.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19.项目实施方案20.售后服务21.中小企业声明函2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件2:质疑函与投诉书范本附件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附件4:《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拟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资产应用信息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N51010120220007162.招标项目: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资产应用信息平台采购项目二、资金情况1.预算金额:140万元2.最高限价:140万元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三、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清单见下表。供应商按包参与项目。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是否允许进口所属行业01资产应用信息平台1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8月10日00:00:00至2022年8月16日23:59:59。2.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3.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3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2。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将被拒收。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30日9:30(北京时间)。八、开标地点:成都市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2。九、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发布。十、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2689950采购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8邮编:610041联系人:万先生、易先生联系电话: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607、60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14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140万元说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实质性要求)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是否允许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不允许6是否需要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20日历天。8投标人应提交的文件(实质性要求)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3、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一式2份;4、电子文档1份。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开户行:中信银行温江支行银行账号:7412410182600004644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履约验收合格无异议,10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履约验收不合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1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满足下述3种情形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所有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小微企业划型符合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应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享受上述优惠政策;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3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排名优先。1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截止时点及使用规则(实质性要求)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止时点:同资格审查时间。使用规则:资格审查人员将于资格审查时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其投标将被拒绝。属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任意一方的信用信息不满足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15强制认证产品(实质性要求)1.投标产品如涉及3C认证的,该认证证书可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人应在履约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供,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按合同违约处理。2.依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结合“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如投标产品涉及清单中“★”标注产品,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认证截图证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16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详见采购清单)。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3.对于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需提供技术转让书或签订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协议)17信息安全产品(实质性要求)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如投标产品中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上发布。19招标文件咨询联系人:万先生、易先生联系电话: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607、60920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请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邮件通知)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60221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部分的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万先生、易先生联系电话: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607、60922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代理机构可转达),其他部分的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万先生、易先生联系电话:028-86266520、86266522、86246522、83199376-607、609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质疑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并使用财政部下发的《质疑函》范本。23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28-6188264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24代理服务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以下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进行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费率):注:①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费率类别成交金额(人民币)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干预供应商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权限。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公示。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狗私舞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9一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10-附件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11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二)融资机构选择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2-(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式等);(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承诺;(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行承担的承诺。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三)其他事项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13-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4-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件成都市财成财采发[2020]20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1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海银行成都分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联系电话: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4月10日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政策合作银行名单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成都银行中小企业部028-87793283028-86627320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小企业部028-84521961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525254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公司业务部028-63168277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65193380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部028-6959895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602907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028-85599425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5102180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部028-866151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65008905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402100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87086226广发银行成都分行东大街支行028-83318935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小微企业银行部028-85341647潮海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77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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