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XJYHZB2026-026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4 18:22:2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党校(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行政学校、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政治学校)预算金额146.96万元
中标单位新疆三达建筑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112.89万元
代理单位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宿舍及办公室装修
联系方式
  • 朱永明:19990254608
  • 汤新龙:17793810069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XJYHZB2026-026 二、项目名称: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三达建筑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可园居住小区1栋2-2304 投标报价:1128888.77(元) 89.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 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 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026年3月28日前完工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合格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永红,王峰,包永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作为收取的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下浮 20 % 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应由中标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721.7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地 址:巴里坤县委党校 联系方式:0902-68222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 96 号魔方大厦 7 楼 A 区 708 号 联系方式:17793810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娟、李世玉、代旭、汤新龙 电 话:17793810069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2.6.doc734.9K 中小企业声明函487.0K 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新疆诚誉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YHZB2026-026采购单位: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党校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娟、李世玉、代旭、汤新龙联系电话:17793810069日期:2026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3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9第五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7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YHZB2026-026项目名称: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469600.00元最高限价:1316930.83元采购需求: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3月28日前完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5、响应文件开启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名称: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党校地址:巴里坤县委党校联系人:朱永明联系方式:1999025460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96号魔方大厦7楼A区708号联系人:高娟、李世玉、代旭、汤新龙联系方式:17793810069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1采购人名称: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地址:巴里坤县委党校 联系人:朱永明联系方式:199902546081.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八一路 96 号魔方大厦 7 楼 A 区 708 号 联系人:高娟、李世玉、代旭、汤新龙 电话:17793810069 1.2.3项目名称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 1.2.4项目实施地点巴里坤县委党校 1.2.5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2.6工期2026年3月28日前完工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按项目进度节点分期支付。工程质保期2年1.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最终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1.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3.3.4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14696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陆万玖仟陆佰元整)最高限价:1316930.83元(大写:壹佰叁拾壹万陆仟玖佰叁拾元捌角叁分)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投标无效处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项目所产生的各项费用。3.5.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元(贰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6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行 号:301881000198保证金账号:865165103501880020003941、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投标人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程序,建议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为宜。以电汇、网银转账等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投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响应。2、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在退还时,按原路退回,请各投标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退款账户信息。注:打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未按以上要求办理保证金的,其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3.6.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日。3.7.1响应文件份数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2、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三份((1正2副)),印章齐全。3.7.2签字或盖章要求1.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8.1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 / %的扣除,计算投标报价分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地址: 巴里坤县委党校 采购人名称: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 磋商响应文件在 2026年02月 24 日10时00 分前不得开启5.1.1磋商时间、地点等要求采用不见面开标:磋商时间:2026年02月 24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时长: 30分钟 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默认自动放弃;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投标人需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友情提示:投标人编制标书的CA需与解密CA保持一致)。5.2磋商小组的组成评审专家人数: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如有)及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5.4.4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1、磋商轮数:两轮;2、第二轮为最后报价,各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有时间限制30分钟,请各投标人务必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如超时未完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家6.1成交结果公示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8.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作为收取的计算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下浮 20 % 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应由中标人支付。8.2解释权:构成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商公告、磋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8.31、各供应商在网上及时查询本项目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内容,如未及时查询相关内容,造成后果自行承担。2、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3、在磋商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4、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成交)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成交)单位: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人办理保证金退款申请时,中标(成交)人还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说明: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将拟定的采购合同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并及时取得联系。5、在本次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所投产品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须满足《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6、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备注1、注: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2、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导入及导出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联系。联系人: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联系电话:95763 注:1.本表内容与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磋商须知正文部分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项目概况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合格的供应商1.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1.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1.3.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报价行为并作无效报价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磋商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磋商答疑会、交纳或退还磋商保证金、开标的;(3)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报价行为。1.4参与磋商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前附表(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响应文件格式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在主体信息库具体模块中对应项目中进行网上提问。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供应商可下载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或者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3.1一般要求3.1.1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3.1.2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3.2响应文件的组成一、资格响应文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五)投标保证金二、报价响应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磋商申请(二)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四)项目经理简历表(五)商务偏离表(六)技术偏离表(七)技术方案(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3报价要求3.3.1供应商应根据所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总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3.2报价应是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检验、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施工中的设备、水、电费、合同履行中人工及材料涨价因素和其它风险产生的各项费用。3.3.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3.3.4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4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1.3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5磋商保证金3.5.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须在保证金备注栏中写明项目名称。对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按原路退回,收取时不再开具收据,退还时也不再要求提交收据。3.5.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3.5.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3.5.4发生以下情况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6投标有效期3.6.1投标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3.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3.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3.7.1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7.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的上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销、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4.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属于本须知5.4.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五、磋商和评审5.1磋商仪式5.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1.2除了存在以下情形的响应文件之外,磋商开始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报价。(1)未按磋商公告要求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并提交相关资料的;(2)未按磋商须知第5.1.1项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并出席磋商仪式的;(3)未按磋商须知第4.1项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4)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或撤回不符合磋商须知第4.2、4.3项规定的。5.2磋商小组评审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与澄清5.3.1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3.2响应文件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4磋商、最后报价5.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以下两种情况和程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磋商机会。(1)第一种情况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第二种情况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4.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5.4.4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5.5综合评审5.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5.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对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详细评审标准见第三章评审方法。5.5.3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5.5.4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报的视同已含在总报价中,不予调整。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5.6违法违规行为5.6.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7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5.7.1响应文件的修正及澄清(1)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5.7.2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5.7.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5.7.4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5.7.5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8成交原则5.8.1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8.2成交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综合得分相同,按报价由低向高依次排序。5.8.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9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5.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5.10重新评审5.10.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11保密及串通行为5.11.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5.11.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5.1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及合同授予6.1成交结果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6.2签订合同6.2.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6.2.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七、质疑与投诉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7.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在以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4)磋商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间内。7.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质疑书原件。招标采购单位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7.4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5采购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7.6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其他规定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一、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二、综合评分细则表审查内容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名称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7中小企业声明函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8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最终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投标企业名称12…符合性检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响应文件的签署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磋商有效期、工期符合“磋商须知”的规定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磋商保证金,并提供了磋商保证金证明工程量清单未改变磋商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商务要求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其他无效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磋商文件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3、评分标准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价格部分(30分)报价30分(1)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分值(30)(2)在价格评审中,若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或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商务部分(16分)企业业绩8分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最多可得8分。业绩认定: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 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注: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的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管理机构8分施工承包管理团队配置应完整,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 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等岗位。根据施工团队人员配备合理,满足要求等方面进行评审得分。每满足一人得 1分,最多得8分。需提供相应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注:预算员可采取建筑专业中级职称代替。技术部分(54分)工程概况及特点4分根据项目需求,对本项目的①工程简述、②施工条件、③结构设计特点、④施工重难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所有内容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4分;每有一项不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缺陷指: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工程概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矛盾、引用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信息错误、内容缺失、与本工程及清单控制价不符等任一情形。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施工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项目部各职能机构设置;(2)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进度保证措施;(3)分项工程施工方案;(4)施工组织管理体系;(5)针对本项目施工过程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施工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20分,每缺一项扣4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2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 行评审,内容至少包含:(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2)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划分;(3)安全技术措施;(4)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8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 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应急预案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2)应急保证措施;(3)应急事故发生处理流程;(4)应急设备配置。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8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质量保证措施8分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措施内容至少包含:(1)质量管理目标、(2)施工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3)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4)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且满足本项目要求得8分, 每缺一项扣2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 维保服务方案6分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基本售后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完整的维保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②售后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④缺陷修复(含质保期)。所有内容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每缺一项内容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存在任何一处缺陷的扣0.75分,扣完为止。 注:缺陷是指实施时间、地点、规范、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不符合或方案存在逻辑性错误。合计100分三、推荐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以供应商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果出现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况,磋商报价低者排名顺序优先在前,以此类推,确定出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采购人从三名成交候选人中确定出最终的成交人。2、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原则: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磋商。四、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成交双方协定为准)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2.工程地点:巴里坤县委党校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图纸内所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承包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图纸内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增值税销项税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哈密市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节通用条款(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通用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人员签字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伍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工程竣工资料、结算审计资料及竣工图(含电子版一份)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开工7日前提供完善施工图的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工程、特殊工程实施前7日提供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2)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3)协调解决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4)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5)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6)审核工程进度报表;(7)发布工程暂停施工命令;(8)同意组织竣工验收;(9)签发工程接收证书;(10)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11)发包人其他授权。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格、完整的竣工资料(含工程竣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招标确定;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3日的,承包人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擅自离开施工现场>3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承包人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若原项目经理客观上已经无法履行职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审核确认更换的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在承包人接到第二次更换项目经理通知第14日书面通知该项目经理停止工作,并指示暂时停止施工。按照通用条款7.8.2款[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处理。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应再次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3日内予以撤换,承包人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若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通知3日内仍拒绝撤换的,监理人书面通知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停止工作,并指示暂时停止施工。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随意变更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否则需承担相应违约金(技术负责人5万元,其他相关人员3万元/人);若原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客观上已经无法履行职责的,监理人有权要求审核确认更换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承担相应违约金;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3日的,承包人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1%的违约金;擅自离开施工现场>3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承包人承担相应违约金;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该项目不允许分包)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施工图纸所有内容。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详见附表11-3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总包单位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37号令)。严格落实补充完善的危大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5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超过合同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格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上限执行国家规定。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双方另行协商确定。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非发包人原因引起变更产生造价费用增加的情况总价不变;造价减少的情况按实际调整。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非发包人原因引起变更产生造价费用增加的情况总价不变;造价减少的情况按实际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无;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④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和暂估价以外的材料价格由投标方自主报价,并承担风险,结算时不予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非发包人原因工程量增加的结算不计;工程量减少的情况按实际扣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按工期进度付款,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审计结算后支付终审价的97%,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剩余金额的3%。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该条款是发包人的违约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14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4.3竣工结算资料提交竣工结算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投标(经济标电子版)、隐蔽资料、检验类资料、评定类资料、施工图纸(竣工图)、验收资料(分部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经济技术签证及图纸会审资料、工程决算书(包括广联达电子版)、承诺书(甲乙双方)、委托书(乙方),以上资料要求装订成册,编写页码,电子版同时报送。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4.4.3结算:/结算办法:1、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审核完毕后现场签字确认,方可进入结算,否则,竣工结(决)算时不予认可。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确定。(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本条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附件5: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9:履约担保格式附件10: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1: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3: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二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二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了加强本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建设、施工双方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义务和责任,更好完成的施工任务,双方签订本责任书。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1.杜绝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群伤事故和火灾;2.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标准;3.其他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二、双方责任:(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区域内供水、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合同约定);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包含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1.施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同时对施工现场原有的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工程的保护、安全负责;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2.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专款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单位应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施工单位挪作他用,建设单位有权予以扣回;3.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执业证书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及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4.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5.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国家住建部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法规、规范标准及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6.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当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可能产生的危害;7.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8.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9.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建立用火审批制度。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破坏环境;10.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开工各项手续。三、管理要求:1.施工单位应接受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相关部门对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或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整改落实,服从建设和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监理发出的有关安全问题整改意见及时落实整改。否则建设(代建)单位有权给予一定的处罚或扣罚相应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并采取强制措施解决;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每旬不少于一次,且应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监理、业主书面报告;3.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施工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大风、暴雨、消防等突发公共危险隐患编制应急预案。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及业主、监理、决不隐瞒。并采取相应措施组织抢险救援,最大限度消除影响,减少损失,同时保护好现场,开展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5.建设、施工双方应严格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四、本责任书自施工单位中标之日起或施工单位进场后生效,工程竣工且施工单位退场后自动失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5: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6: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9: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1: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2:12-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附件13: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承包人: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五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册,详见附件。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正/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目录一、资格响应文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五)投标保证金二、报价响应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三)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价格扣除的提供)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磋商申请(二)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四)项目经理简历表(五)商务偏离表(六)技术偏离表(七)技术方案(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一、资格响应文件(一)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附:企业营业执照(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授权代表,参加(采购人)的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6、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最终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7、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保证金说明:此处上传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附基本账户信息二、报价响应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投标报价小写: 大写: 项目负责人工期质保期备注:说明:1、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大小应写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写为准。2、投标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请各潜在供应商按照给定的工程量清单编制“经济标”。清单格式中明确要求:“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或“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处,应由相应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相关人员无有效专用章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代替专用章。(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2024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在做出以上声明前,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应内容,确定自身是否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如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按照如上声明函的内容如实填写,若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请不要填写。2、如存在虚假声明或未按实际内容填写,供应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3、后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部分内容。详细内容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获取。附表: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一)磋商申请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提交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同意如下:1、总报价为(大写)小写:元人民币。磋商有效期。2、我们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将根据磋商文件与贵方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4、我方指派(姓名)为项目经理,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次发包范围内的任务,并交付贵方验收、使用。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如有违反,愿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6、随本申请递交的磋商申请附录是本申请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7、与本申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业绩认定: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3、业绩为近三年业绩。(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注: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的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说明: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四)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注:后附项目经理学历证书、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证书(如有)、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2.1.(五)商务响应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响应情况说明及索引1**************响应/偏离2**************响应/偏离3**************响应/偏离………………………………注:1、有偏离的商务条款须在该表中逐一列明,并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栏填写具体应答内容,在“偏离说明”中说明偏离具体情形。2、未声明部分将被视为已接受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时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改变。3、供应商可根据其响应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响应内容。4、如未填写,视为完全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技术响应偏离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响应情况证明资料及索引1**************响应/正偏离/负偏离2**************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注:1、有偏离的技术条款须在该表中说明,并在“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栏填写具体应答内容,在“偏离说明”中说明偏离具体情形。2、未声明部分将被视为已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签约时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改变。3、供应商可根据其响应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响应内容。4、如未填写,视为完全响应。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及特点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应急预案5、质量保证措施6、维保服务方案注: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内容自行编写。(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S2(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共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党校(单位名称)的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三达建筑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3人,营业收入为3936.68万元,资产总额为6883.7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三达建筑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6年02月23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2024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在做出以上声明前,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应内容,确定自身是否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如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按照如上声明函的内容如实填写,若不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供应商,请不要填写。2、如存在虚假声明或未按实际内容填写,供应商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3、后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部分内容。详细内容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获取。附表: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

附件下载

  • 磋商文件-中共巴里坤县委党校西北大学哈密研究院宿舍及办公室装修工程2.6.doc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