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计局湖北省统计局内控报告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017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2 18:29:0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湖北省统计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京国瑞(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标金额9.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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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7-87819338
  • :13667291372

正文内容

湖北省统计局湖北省统计局内控报告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017 二、合同名称:湖北省统计局内控报告编制项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湖北省统计局内控报告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统计局 2、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9-2 3、联系方式:027-87819338 4、供应商(乙方):中京国瑞(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5、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9-2 6、联系方式:136672913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湖北省统计局内控报告编制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4、主要标的单价:94000.0000元 5、合同金额:9.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10日;履约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9-2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3-0687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6-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06-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内控合同.pdf内控合同.pdf 2023年内部控制工作服务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方):湖北省统计局乙方(受托方):中京国瑞(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内部控制工作提供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本业务约定书。一、委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鄂财会发(2023)12号)《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为甲方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提供服务。二、委托事项的主要工作内容(一)完成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湖北)”系统,根据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成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编报单位包括湖北省统计局本级、普查中心、监测中心及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统计局调查监测分局共20个单位,每个单位分别提交《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此外,汇总编报《2022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湖北省统计局(汇总)和湖北省统计局调查监测中心(汇总)。1/5(二)风险评估。现场抽查2022年度省级经费凭证,对单位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六大业务层面的经济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单位包括湖北省统计局本级、普查中心、监测中心,撰写风险评估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三)梳理湖北省统计局预算、收支、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六大经济业务模块,绘制业务流程图,协助单位完善单位内控制度汇编。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甲方有责任设计、执行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定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其实施。2.甲方应当及时为乙方的内部控制服务提供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甲方应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4.甲方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5.甲方按照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6.乙方提供的内部控制服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7.允许乙方接触与本次编制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甲方提供的相关信息中如有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重大敏感信息,应当在提供时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乙方。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550%的服务费用,剩余款项于服务完成且乙方提供正规发票后结清。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编制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五、服务收费”第1条下所述的编制费用。4.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款项请汇入:户名:中京国瑞(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账号:7013007880140000148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行号:310521000138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七、争议的解决委托服务工作中,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友善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本约定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终止。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4/51.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2.乙方应当勤勉尽职,配备必要的人员,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3.在提供的内部控制工作服务,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4.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内部控制工作服务。5.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五、服务收费1.本次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玖万肆仟元整(¥94,000.00)2.甲方应于本约定书签署之日起一月内,在乙方提供正规发票后支付3/5(此页无正文,为2023年内部控制工作服务委托协议书之签字页)甲方(委托方):湖北省统计局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签订日期:203年月/日乙方(受托方):中京国瑞(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签订日期:20)3年月/日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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