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6GC25A06G07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7 16:17:1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预算金额3295.0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望江县融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储码头专项维修
联系方式
  • 朱主任:0556-7172528
  • 黄工:0556-7157506

正文内容

公告公示信息 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已获发改许可〔2025〕543号备案批准 ,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6GC25A06G079 2.2 项目名称: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仅恢复原有技术状态;工艺设备更换2台40t-30m固定吊;在已建码头平台范围内,不改变前沿线位置,不增加岸线长度;拟拆除上下游端部长度20.8m范围内码头平台,新建码头平台,平台平面尺寸、高程与原码头一致,新建平台与现有平台结构缝处设伸缩缝;拆除现状吊机墩,于新建码头平台设吊机墩并安装吊机;拆除现状皮带机引桥桥墩,于新建码头平台上游端部新建引桥接岸,满足生产,运营需求。负责本项目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开工手续、专项试验检测、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专项验收、工程交(竣)工验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5 最高投标限价:32950235.76元 2.6 工期:18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8 招标类别:水运工程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其它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 4.3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1日 09 时 00 分 5.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3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开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在线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雷阳街道和谐路187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方式:0556-7172528 8.2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融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2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556-7157506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望江县华阳镇望江大道 电话:0556-7187910 9.其他说明 9.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9.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9.3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9.4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 9.5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9.6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9.7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信息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9.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9.9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0556-7157506。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 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10.1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 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9350638000044744 10.2 开户行名称: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00557176166600012458 10.3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 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32811680000581885  10.4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望江支行 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241517337  10.5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 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692601021000032587015930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6GC25A06G079招标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融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特别提醒一、请各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将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予以处理。1.组织、领导、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挂靠投标、出让资质等违法活动。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以及强迫他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转包的黑恶势力。3.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干扰正常开评标秩序的行为。4.在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恶意投诉,或以投诉、信访、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5.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6.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正常工作的黑恶势力。7.采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跟踪盯梢、散播隐私、造谣诽谤、持续骚扰等软暴力手段恐吓监管服务人员、评标专家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行为。8.利诱、欺骗招标人违反相关规定按其意图设置招标文件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9.窃取项目投标人情况、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保密信息。10.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11.干部职工在招投标活动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二、本次招标将对投标报价的有效性进行严格评审,请投标人务必慎重作出投标报价。三、投标保证金应尽量提前提交,以防止影响正常投标。四、投标人对疑问提交时间、补遗时间、答疑时间及开标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电子投标平台告知本中心并说明原因,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时间安排。五、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投标文件如未特别注明,均为投标人按规定格式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标处理。七、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望江县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公开征集望江县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欢迎广大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积极提供问题线索。一、联系方式:线索征集电话:0556-7187910线索征集邮箱:820175717@qq.com线索征集地址:望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望江县公管局)(政务新区C区215室)二、相关事项说明(一)线索涉及的项目名称要准确,反映的内容要清晰明确,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我们将对征集到的线索按规定进行核查,对有效的线索按照移交、转交或开展调查等方式分类处理。(二)对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三)本平台不属于招标投标信访、投诉渠道,如有信访、投诉事项,请依法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已获发改许可〔2025〕543号备案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H6GC25A06G0792.2项目名称: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2.3项目概况:本项目仅恢复原有技术状态;工艺设备更换2台40t-30m固定吊;在已建码头平台范围内,不改变前沿线位置,不增加岸线长度;拟拆除上下游端部长度20.8m范围内码头平台,新建码头平台,平台平面尺寸、高程与原码头一致,新建平台与现有平台结构缝处设伸缩缝;拆除现状吊机墩,于新建码头平台设吊机墩并安装吊机;拆除现状皮带机引桥桥墩,于新建码头平台上游端部新建引桥接岸,满足生产,运营需求。负责本项目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开工手续、专项试验检测、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专项验收、工程交(竣)工验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2.5最高投标限价:32950235.76元2.6工期:180日历天2.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2.8招标类别:水运工程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等级: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①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其它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4.3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5.投标文件的提交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6.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6.2开标地点: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开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在线开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8.1招标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雷阳街道和谐路187号联系人:朱主任联系方式:0556-71725288.2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融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2室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556-71575068.3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8.4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望江县华阳镇望江大道电话:0556-71879109.其他说明9.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9.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9.3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9.4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9.5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9.6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9.7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信息将按有关规定处理。9.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9.9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6-7157506。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10.1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0935063800004474410.2开户行名称: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00055717616660001245810.3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23281168000058188510.4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724151733710.5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6926010210000325870159302025年11月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融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4招标项目名称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1.1.5标段建设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1.1.6标段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1.3.4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4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预备会1.11.1分包允许:超出中标人资质和能力范围之外的专题报告应由中标人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编制并报发包人核备。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3.2.3投标报价☑总价3.2.4最高投标限价32950235.76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80日3.4.1投标保证金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第二类:☑纸质保函。第三类:☑电子保函。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3)具体要求:采用第一类形式的: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采用第二类形式的:①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②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无要求。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将纸质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④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⑤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处理。采用第三类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出函时间为准)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安庆市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4)其他要求:①特别提醒:投标人采用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②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投标人采用虚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5)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①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函费用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支)出。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保函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③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按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招标公告5.2.1开标程序详见招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3)公示内容及格式见《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通知书管理的通知》(宜公管(2025)24号)(4)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中标通知书由各相关主体自行下载打印)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网上发布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媒介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7.8.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为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注:中标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注明项目名称(3)提交时限: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8.5.1监督部门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望江县华阳镇望江大道电话:0556-7187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补充1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发布方式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异议答复等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补充2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计量支付,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须经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核)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该合同价的85%,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补充3投标文件制作(刻录)方法①投标人应登陆网址(http://183.167.246.178:8605/TPBidder)点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下载后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并更新到最新版本7.4.0.15。②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法: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点击“新建投标”按钮并点击“浏览”按钮并找到下载的.AQZF格式的招标文件,点选择CA数字证书然后点击“新建项目”然后选择保存文件路径保存,打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查看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专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说明”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补充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补充5评标结果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补充6投诉的提交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187910在线方式提出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诉材料。补充7其他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的,退还保证金本金的同时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补充8费用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货物招标”100%计取;费用由中标人支费率中标价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以上费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补充9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特别提醒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工期、质量、安全等工作,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发包人可勒令其无条件退场,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并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2①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的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②投标人围标、串通投标、恶意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招标人将相关情况报请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③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同解释。④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注意签章位置,不得覆盖评审相关内容及投标人相关的重要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⑤本项目投标函中的项目编号可填写系统自动生成的项目编号或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编号。3①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及奖项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②中标候选人参与评审的相关业绩、奖项以及本项目的评标一览表(含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易服务网公示(如投标人相关业绩属于涉密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涉密部分不予公示)。③投标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标处理。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档2份(加盖投标人鲜章)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注:1.业绩证明材料详见评标办法。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注:除上述具体信誉要求外,投标人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的要求,需要提供的信誉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3项规定。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项目经理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注:拟派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执业年龄的规定,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标段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答复。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答复将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答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施工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跨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施工工作。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构成如下:第一卷技术标(1)投标函(不含报价)(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拟分包项目情况表(5)资格审查表(6)诚信投标承诺函(7)施工组织设计(8)其他材料第二卷商务标(1)投标函(2)费用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费用清单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施工费用。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招标公告。(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的,无需退还。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详见招标公告,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3.5.2“拟委任的项目组成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规定的各专业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项目组成员资历表”(如有)中项目组成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3.5.3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更换。3.5.4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报价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和(或)盖章后上传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签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自行在网上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3)招标人进行解密;(4)批量导入技术标文件,并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5)技术标评审结束后,批量导入商务标文件;(6)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7)开标结束。5.2.2若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过程中提出,经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过程中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3开标补救措施5.3.1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5.3.2项、第5.3.3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5.3.2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打印并递交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的异常记录单。5.3.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3.4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8履约担保7.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限、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8.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8.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9签订合同7.9.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工程费用、增加工作量、缩短施工周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9.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9.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9.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必须随时关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及时知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技术标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累计里程长的投标人优先。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1)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将不予通过;(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商务标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见评分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施工组织设计40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5分总体施工筹划科学、合理、目标明确,节点、关键工序及工期能得到可靠保障,施工场地布置合理。优的得5分,良的得3.2~5(不含)分,合格的得1.6~3.2(不含)分,差的不得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分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优的得5分,良的得3.2~5(不含)分,合格的得1.6~3.2(不含)分,差的不得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项目施工要求。优的得5分,良的得3.2~5(不含)分,合格的得1.6~3.2(不含)分,差的不得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分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且承诺的质量标准达到招标要求。优的得5分,良的得3.2~5(不含)分,合格的得1.6~3.2(不含)分,差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分施工项目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安全防护措施得当。优的得5分,良的得3.2~5(不含)分,合格的得1.6~3.2(不含)分,差的不得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各项措施全面、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的承诺。优的得5分,良的得3.2~5(不含)分,合格的得1.6~3.2(不含)分,差的不得分。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确保文明施工(及雨季、节假日等不利因素影响工程进度保障方案)技术与措施进行评审。优的得5分,良的得3.2~5(不含)分,合格的得1.6~3.2(不含)分,差的不得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5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预案周全、具体、有效。优的得5分,良的得3.2~5(不含)分,合格的得1.6~3.2(不含)分,差的不得分。2.2.4(2)主要人员15分项目主要人员任职资格15分1、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5分。另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加2.5分,满分5分;2.设备安装负责人具备有效的装卸工艺专业或机械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5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附以上人员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否则不予认可;2.2.4(3)评标价30分报价得分30分(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2.2.4(4)业绩投标人业绩15分类似业绩15分2021年1月1日(含)~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港口码头维修加固类业绩,每有1个得5分,满分15分。注:1、提供合同扫描件;2、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反映评审因素,则应另附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需盖甲方公章)予以明确,否则不予认可。备注:1、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因素得分高于主观分满分分值的95%,或低于主观分满分的60%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书面说明理由,具体情况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2、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为退休人员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执业年龄的规定,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劳务合同)。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如有)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技术标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2技术标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5人时,投标人本章第2.2.4项第(1)、第(2)、第(4)目规定的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投标人本章第2.2.2项第(1)、第(2)、第(4)目规定的各评审因素得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打分平均值确定。(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D。3.2.2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A+B+D。3.3商务标开标技术标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开标。3.4商务标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5商务标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投标人得分=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C。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3.6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网上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可登录网上系统,点击“询标”菜单栏,查看询标内容,回复并签章。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将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评审后决定是否符合要求。投标人未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内做出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因网上系统发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除外)。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发包人为建设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对本工程的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签订如下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工程地点:安庆市望江县。建设规模:针对现状码头1个1000吨级泊位进行维修加固。建设投资:总投资约万元。二、承包范围本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服务。本次维修加固仅恢复原有技术状态;工艺设备更换2台40t-30m固定吊;在已建码头平台范围内,不改变前沿线位置,不增加岸线长度;拟拆除上下游端部长度20.8m范围内码头平台,新建码头平台,平台平面尺寸、高程与原码头一致,新建平台与现有平台结构缝处设伸缩缝;拆除现状吊机墩,于新建码头平台设吊机墩并安装吊机;拆除现状皮带机引桥,于新建码头平台上游端部新建引桥接岸,满足生产,运营需求。负责本项目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开工手续、专项试验检测、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专项验收、工程交(竣)工验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三、合同工期总工期:天,总工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计划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计划交工日期:年月日。四、质量标准1.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安全生产要求: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3.其他:/。五、签约合同价款1、本合同价款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2、签约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签约合同价款明细见合同附件1。六、承包人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职务、职称:;注册执业证书名称及专业、级别:;注册证书编号:。本合同生效后,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应立即任命项目经理,向发包人提交任命书,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七、承包人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职务、职称:;注册执业证书名称及专业、级别:;注册证书编号:。八、承包人设备安装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职务、职称:;注册执业证书名称及专业、级别:;注册证书编号:。九、承包人安全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职务、职称:;安全负责人证书编号:。十、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认真贯彻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3.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承担工程缺陷修复责任;全权负责并确保工程施工、运行安全;不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4.承包人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双方承诺安全生产费足额计取、专款专用。6.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技术偏差表、商务偏差表;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规格及要求;6.合同附件;7.招标文件;8.投标文件;9.其他合同文件。在招标投标、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十四、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十六、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签字盖章页)发包人:(盖合同专用章)承包人:(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注册地址:通讯地址:通讯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答疑文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时约定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和承包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签订时约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时约定;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合同签订时约定;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合同签订时约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合同签订时约定;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合同签订时约定;承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合同签订时约定;承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合同签订时约定。1.8保密保密期限:整个施工周期,直至项目交(竣)工验收为止。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它义务:执行通用条款。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合同签订时约定:身份证号:合同签订时约定职务:合同签订时约定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约定电子信箱:合同签订时约定:通信地址:合同签订时约定0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合同签订时约定。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合同签订时约定天书面通知承包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时约定天内对承包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承包人3.1承包人一般义务3.1.1承包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承包人其他义务:积极配合发包人的相关工作。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合同签订时约定;执业资格及等级:合同签订时约定;注册证书号:合同签订时约定42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合同签订时约定。3.2.2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合同签订时约定天书面通知发包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如擅自更换,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2.3承包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4承包人分包3.4.1承包人分包的一般约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签订合同时约定。3.4.2承包人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3.4.4分包工程支付方式:/。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工程费用的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4.工程承包要求4.1工程承包一般要求4.1.2.1工程承包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执行国家有关现行规范。4.1.2.2工程承包适用的技术标准:执行国家有关现行规范。4.3工程承包文件的要求4.3.3工程承包文件深度规定:执行国家有关现行规范。4.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执行国家有关现行规范。5.工程进度与周期5.1工程周期5.2工程进度计划5.2.1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签订合同时约定。5.2.2工程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5.3工程进度延误5.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签订合同时约定。承包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3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5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7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5.4提前交付工程5.4.1提前交付工程的奖励:无。6.工程交付6.1交竣工验收6.1.2关于交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签订合同时约定。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交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6.2工程的接收6.2.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6.2.2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6.2.3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约定。6.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签订合同时约定。6.3接收证书6.3.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6.4竣工退场6.4.1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签订合同时约定。7.缺陷责任与保修7.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12个月。7.2缺陷调查7.2.1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7天。7.3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7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7.4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签订合同时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为合同内内容;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1年;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员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补足给付;(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8.施工现场配合服务8.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8.2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签订合同时约定。9.合同价款与支付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已获发改许可〔2025〕543号备案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H6GC25A06G0792.2项目名称: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2.3项目概况:本项目仅恢复原有技术状态;工艺设备更换2台40t-30m固定吊;在已建码头平台范围内,不改变前沿线位置,不增加岸线长度;拟拆除上下游端部长度20.8m范围内码头平台,新建码头平台,平台平面尺寸、高程与原码头一致,新建平台与现有平台结构缝处设伸缩缝;拆除现状吊机墩,于新建码头平台设吊机墩并安装吊机;拆除现状皮带机引桥桥墩,于新建码头平台上游端部新建引桥接岸,满足生产,运营需求。负责本项目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开工手续、专项试验检测、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专项验收、工程交(竣)工验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2.5最高投标限价:32950235.76元2.6工期:180日历天2.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2.8招标类别:水运工程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等级: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①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其它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4.3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5.投标文件的提交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6.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6.2开标地点: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开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在线开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8.1招标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雷阳街道和谐路187号联系人:朱主任联系方式:0556-71725288.2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融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2室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556-71575068.3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8.4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望江县华阳镇望江大道电话:0556-71879109.其他说明9.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9.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9.3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9.4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9.5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9.6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9.7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信息将按有关规定处理。9.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9.9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6-7157506。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10.1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0935063800004474410.2开户行名称: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00055717616660001245810.3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23281168000058188510.4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724151733710.5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6926010210000325870159302025年11月7日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已获发改许可〔2025〕543号备案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H6GC25A06G0792.2项目名称: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2.3项目概况:本项目仅恢复原有技术状态;工艺设备更换2台40t-30m固定吊;在已建码头平台范围内,不改变前沿线位置,不增加岸线长度;拟拆除上下游端部长度20.8m范围内码头平台,新建码头平台,平台平面尺寸、高程与原码头一致,新建平台与现有平台结构缝处设伸缩缝;拆除现状吊机墩,于新建码头平台设吊机墩并安装吊机;拆除现状皮带机引桥桥墩,于新建码头平台上游端部新建引桥接岸,满足生产,运营需求。负责本项目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开工手续、专项试验检测、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专项验收、工程交(竣)工验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2.5最高投标限价:32950235.76元2.6工期:180日历天2.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2.8招标类别:水运工程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等级: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①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其它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4.3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5.投标文件的提交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6.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6.2开标地点: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开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在线开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8.1招标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雷阳街道和谐路187号联系人:朱主任联系方式:0556-71725288.2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融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2室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556-71575068.3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8.4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望江县华阳镇望江大道电话:0556-71879109.其他说明9.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9.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9.3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9.4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9.5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9.6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9.7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信息将按有关规定处理。9.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9.9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6-7157506。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10.1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0935063800004474410.2开户行名称: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00055717616660001245810.3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23281168000058188510.4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724151733710.5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6926010210000325870159302025年11月7日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已获发改许可〔2025〕543号备案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H6GC25A06G0792.2项目名称: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2.3项目概况:本项目仅恢复原有技术状态;工艺设备更换2台40t-30m固定吊;在已建码头平台范围内,不改变前沿线位置,不增加岸线长度;拟拆除上下游端部长度20.8m范围内码头平台,新建码头平台,平台平面尺寸、高程与原码头一致,新建平台与现有平台结构缝处设伸缩缝;拆除现状吊机墩,于新建码头平台设吊机墩并安装吊机;拆除现状皮带机引桥桥墩,于新建码头平台上游端部新建引桥接岸,满足生产,运营需求。负责本项目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开工手续、专项试验检测、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专项验收、工程交(竣)工验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2.5最高投标限价:32950235.76元2.6工期:180日历天2.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2.8招标类别:水运工程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等级: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①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其它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4.3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5.投标文件的提交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6.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6.2开标地点: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开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在线开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8.1招标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雷阳街道和谐路187号联系人:朱主任联系方式:0556-71725288.2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融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2室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556-71575068.3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8.4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望江县华阳镇望江大道电话:0556-71879109.其他说明9.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9.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9.3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9.4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9.5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9.6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9.7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信息将按有关规定处理。9.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9.9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6-7157506。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10.1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0935063800004474410.2开户行名称: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00055717616660001245810.3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23281168000058188510.4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724151733710.5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6926010210000325870159302025年11月7日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已获发改许可〔2025〕543号备案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H6GC25A06G0792.2项目名称:华阳港储码头专项维修项目2.3项目概况:本项目仅恢复原有技术状态;工艺设备更换2台40t-30m固定吊;在已建码头平台范围内,不改变前沿线位置,不增加岸线长度;拟拆除上下游端部长度20.8m范围内码头平台,新建码头平台,平台平面尺寸、高程与原码头一致,新建平台与现有平台结构缝处设伸缩缝;拆除现状吊机墩,于新建码头平台设吊机墩并安装吊机;拆除现状皮带机引桥桥墩,于新建码头平台上游端部新建引桥接岸,满足生产,运营需求。负责本项目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开工手续、专项试验检测、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专项验收、工程交(竣)工验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2.5最高投标限价:32950235.76元2.6工期:180日历天2.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2.8招标类别:水运工程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等级: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①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其它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可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4.3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5.投标文件的提交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6.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6.2开标地点: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3开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在线开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8.1招标人:望江县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雷阳街道和谐路187号联系人:朱主任联系方式:0556-71725288.2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融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2室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556-71575068.3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8.4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望江县华阳镇望江大道电话:0556-71879109.其他说明9.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9.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9.3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9.4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9.5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9.6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9.7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信息将按有关规定处理。9.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9.9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6-7157506。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10.1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0935063800004474410.2开户行名称: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00055717616660001245810.3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23281168000058188510.4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724151733710.5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692601021000032587015930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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