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大观经开区长江岸线产业园区整治提升项目A、B、C区建设EPC合同公示

项目编号H0GC26A01G03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9 13:22:0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安庆市观达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安徽省观安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8851.11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产业园区整治提升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公告公示信息 合同编号 H0GC26A01G034 合同名称 安庆大观经开区长江岸线产业园区整治提升项目A、B、C区建设EPC合同 标段名称 安庆大观经开区长江岸线产业园区整治提升项目A、B、C区建设EPC 合同甲方名称(发包人) 安庆市观达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名称(承包人) 安徽省观安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合同金额 88,511,157.00 金额单位 元 合同期限 300日历天 合同签署日期 2026年05月09日 合同完成日期 2027年03月05日 质量要求 合格 合同附件 详见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合同数据由发包人提供,本网站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 合同.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安庆市观达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省观安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庆大观经开区长江岸线产业园区整治提升项目A、B、C区建设EPC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安庆大观经开区长江岸线产业园区整治提升项目A、B、C区建设EPC。2.工程地点:安庆市大观区。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关于安庆大观经开区长江岸线产业园区整治提升项目一ABC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观发改【2026】21号。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区,为长江岸线产业园区整治提升项目A区、B区、C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88亩,其中A区24亩、B区28亩,C区36亩。6.工程承包范围:(一)A区:规划建筑面积5366.99平方米,计容面积11611.31平方米,容积率0.73,建筑系数41%,绿地率9.8%。1、乙类厂房、乙类仓库、丙类厂房、丙类仓库各1栋,均为一层钢架结构,建筑面积4449.95平方米;2、研发中心1栋(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891平方米,含DCS室、展厅、办公室等功能房间;3、配套应急池、罐区装卸区、10kV变电所及消防泵房;4、环形消防道路4-6米宽,转弯半径9-12米;5、小型停车位20个、非机动车位8个、门卫室1个。(二)B区:规划建筑面积7370.0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418.31平方米区容积率0.77,建筑系数45.35%,绿地率8.11%,。1、丁类厂房2栋、丁类仓库1栋、丙类仓库2栋、戊类罐区1处,建筑面积合计4696平方米;2、综合楼1栋(四层),建筑面积1548.72平方米,含生活办公设施和生产实验配套设施;3、公用工程房1栋(二层),建筑面积1048.32平方米,含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4、环保设施:新建污水处理区(占地面积1080.15平方米)、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水池(占地面积256.43平方米);5、环形消防道路4-6米宽,转弯半径9-12米;6、小汽车停车位8个,门卫1栋;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三)C区规划建筑面积33407.8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4074.16平方米,容积率1.83,建筑系数47.58%,绿地率9.3%。1、丙类厂房3栋,1#标准化厂房12600平方米,2#标准化厂房12600平方米,3#标准化厂房7735.5平方米,合计32935.5平方米;2、配电房80.6平方米,门卫房39.78平方米,泵房及水池352平方米;3、厂区内道路9-13米宽,转弯半径6-9米;4、小汽车停车位66个,非机动车位330个。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6月6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4月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全部满足设计及使用功能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各专项验收及备案顺利通过。。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捌仟捌佰伍拾壹万壹仟壹佰伍拾柒元整(¥88511157.00元)。具体构成见价格清单(如有)。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徐刘飞。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如果有);(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本项目由联合体各方共同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本施工总承包合同,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本项目全部履约责任及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均须在本合同落款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依法共同履行合同全部义务。5.联合体内部权责、分工、出资及利润分配等事宜,由联合体各方另行签订联合体内部协议约定,不得对抗发包人。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5月9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安庆市大观区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订后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伍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91340803MA8QJE3F9C邮政编码:/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北路329号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246000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洪升电话:,/委托代理人:/传真:,/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开户银行:/电子信箱:/账号:,/开户银行:农商银行安庆十里铺支行账号:20010371114466600000019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公章)承包人(联合体成员):(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