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华晋集团晋城能源里必项目部2023年四季度计划瓦斯抽放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J2023125806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16:35:3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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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华晋集团晋城能源里必项目部2023年四季度计划瓦斯抽放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3125806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华晋集团晋城能源里必项目部2023年四季度计划瓦斯抽放管采购项目 三、报价方式:(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7日 15:32:03(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1日 15: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4年01月03日 08: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张丽1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15:32:35 附件: 瓦抽管技术规格书.jpg 询价文件-货物类.docx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060406901050 瓦斯抽放管|50×PN1.6|聚氯乙烯 米 300.0 13.0 2024-01-24 00:00:00.0 060406900515 瓦斯抽放管|Φ108mm 米 200.0 13.0 2024-01-24 00:00:00.0 询价文件询价单位: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目录1.询价公告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3.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4.技术要求5.报价文件模板第一章询价公告1.项目招标范围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关于本项目询价通知。(系统内备注货物生产厂家以附件:技术规格书为准)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2.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3、采购文件获取及编制要求:3.1供应商报名后,可在报价页面附件中下载询价文件,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按照要求进行报价和制作报价文件。各供应商务必严格按照要求报价,不得少报或漏报。3.2在报价录入页面选中参与项目,点击“录入报价”在系统中进行价格录入。3.3各供应商应严肃报价,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如对文件有疑义或需要澄清落实,请与技术或商务联系人联系、落实。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一切失误由供应商负责,我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失程度追究供应商责任(a.列入黑名单,拒绝报价;b.上报集团公司,取消准入资格;c.采取其他经济及法律手段追究责任)。3.4所报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加工、检验、包装、管理、运杂、装卸、技术服务、13%增值税等全部费用。3.5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当天(即报价揭示时间)保持手机畅通,所留联系方式要求为手机号码,请勿留座机,无法联络的视为不响应要求。4.电子投标要求4.1供应商人须登录(https://ego.chinacoal.com)“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报价。已注册用户的供应商直接登录,通过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时必须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授权书上传;报名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提交后无需等待审核即可进行网上报价。4.2供应商须制作正式的电子版报价文件并在附件中上传,电子版报价文件要求为PDF或Word格式,文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须做成一个正式的投标文件上传,不得以一个个图片格式单独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未按要求做报价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3供应商应于报价截止前(以系统时间为准)将报价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文件请表明单位名称)以附件形式上传,逾期未上传或未按要求格式上传将否决其投标。4.4报价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王家岭:0359-2311241、2311233、2311232、武工15835959422晋城热电:王工15034622066、常工15835606660晋城能源:任工18235956081韩咀煤业:董工15343594434邮箱:zmzbhjny@126.com地址:山西运城市河津市固镇村王家岭矿办公楼邮编:043300开标地点: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3层电子评标会议室4.5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详见询价公告2项目地点(以询价公告对应的项目名称地址为准)王家岭矿、选煤厂、电厂、工程处建筑安装工区的供货及服务地点:山西省河津市固镇村王家岭矿韩咀煤业、东区筹建处的供货及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西坡镇晋城能源、工程处里必项目部的供货及服务地点:山西省沁水县龙港镇里必村晋城热电的供货及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上辛安村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4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询价通知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6供货期按甲方要求7供应商资格标准见询价公告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采购有效期90天10现场勘查询价单位不安排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安排,相关一切费用自理11澄清与修改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可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12采购响应保证金无13采购服务费无14报价文件要求供应商应于报价截止前(以系统时间为准)将报价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文件请表明单位名称)以附件形式上传,逾期未上传或未按要求格式上传将否决其投标。15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询价通知16是否公开最终报价否17成交供应商由询价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18其他无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此合同为模板格式具体条款以双方协商签订为准)设备类:兹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经买卖双方同意,买方按照以下条款从卖方购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合计:人民币(大写) 合计(小写) ¥(含税13%)二、付款方式及条件:见“合同条款第12条”。三、交货日期:按买方要求。四、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以先到为准。五、交货地点:六、包装运输费用、保险:由卖方负责。七、公证:公证费由提出公证的一方承担,若遇不可抗力,双方应相互谅解。八、本合同一式六份,买方执五份,卖方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买卖双方确认签订之日起生效,违约责任及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执行。买方:卖方: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技术协议等)。(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备件、材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买方”,系指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天”指日历天数。2.标准2.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2.2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卖方提供的货物应满足买方对该货物安全使用的要求。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4.检验和测试4.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4.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4.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以满足规格的要求。4.4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4.5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的质保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5.包装要求5.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装箱单和质量证书。6.包装标志6.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a)收货人:(b)合同号:(c)唛头:(d)目的地:(e)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f)毛重/净重:kg(g)尺寸(长×宽×高,以厘米或cm计)6.2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7.装运条件7.1卖方应负责安排货物运输,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7.2所有货物运抵买方现场的日期视为实际交货日期。7.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8.装运通知8.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四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箱数、总毛重、总净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地、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方。8.2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m3)、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9.保险9.1由卖方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现场途中的保险,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一切险”。10.质量保证10.1质量保证体系卖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卖方在报价书中应对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卖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安全可靠,是符合质量和技术要求的全新合格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和权利瑕疵,也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凡由此产生的责任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10.2质量保证期在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按技术规格及要求或国家通用规定)内,卖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免费保修、更换。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质量问题通报后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11.索赔11.1买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11.2在合同第10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差异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1.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己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11.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买方同意,买方将从预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11.4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在买方通知卖方后在要求时间内给予修复,如两次修复后仍存在质量问题,由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在七日内负责更换或退货。卖方违反此规定视为卖方违约。如属货物自身质量问题或卖方责任的,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质保期后,卖方仍负有在技术和维修上积极支持配合买方的义务,并应买方的通知和要求及时给予服务和便利,否则视为卖方违约。本合同中买方通知卖方的方式可以是电话、传真或书面等方式。对与货物(设备)相连接的其它配套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服务等的义务,并不由此发生货款以外的任何费用。卖方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货物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责。12.付款卖方与买方签订技术协议、合同后,并按以下支付合同款:12.1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将下列单据: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的验货证明、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提供金额为设备价格的100%的增值税发票,买方验明无误后支付合同价格的60%,卖方相应数额财务收据各一份提供给买方。12.2卖方设备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投运正常并完成性能试验后,提供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单,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30%,卖方提供相应数额财务收据一份。12.3合同价格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凭签字的验收合格证明和相关单据,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10%,卖方提供相应数额财务收据一份。12.4付款时卖方应按货款数额给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发票卖方向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分公司开具。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13.转让和分包13.1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3.2卖方不得分包其在本合同中的供货内容。14.卖方履约延误14.1卖方应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如卖方在买方未同意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合同的终止15.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5.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5.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不可抗力16.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6.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破产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8.便利终止合同18.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18.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1)让任何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或(2)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19.纠纷的解决争议解决方式: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20.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相同。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均已充分知悉、理解;对于本合同涉及的相关内容买方也已充分告知了卖方。2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材料(配件)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标的、数量、价款序号标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1合计人民币(大写) (含税13%)第二条质量标准1.执行国家、行业标准。2.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安全可靠,是符合最新质量和技术要求的全新合格产品,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也不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凡由此产生的责任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标准包装。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适合水运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不回收。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具体清单和要求应在交货时交给甲方,并按对交货的要求办理交付。上述清单和要求及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书等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以双方共同确定的法定计量为准,合理损耗为0%。乙方向甲方实际所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第六条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1.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第七条交(提)货时间、地点和合同期限:交货时间:按甲方要求分批次交货;交货地点:山西省河津市固镇村王家岭煤矿。第八条运输方法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公路运输,运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保险:由乙方负责。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2.验收方式: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交付后,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和/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1.根据每批次到货数量进行结算,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交付后一次性付清所到批次货款。2.付款时乙方应按货款数额给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发票乙方向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分公司开具。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0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一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2.对下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延迟交付超过10日;在质保期内,拒不履行“三包”(免费包退、包换、包修)义务的;标的物等不合格,难以修正或不能满足、达到甲方要求的。经甲方进行市场调研,合同价格市场波动较大的。因上述原因单方解除合同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已支付货款的,乙方应返还货款,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0日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2.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终止合同,乙方仍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内,如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4.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4.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甲方: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山西省河津市地址:开户银行:工行河津市支行开户银行:账号:0511039509200068829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山西河津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甲方: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第四章技术要求说明:以下技术要求中,如指定了某厂商的专有的特定品牌/型号产品,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须提供同等档次或以上品牌型号产品。(该条款仅针对招标采购的整品,整品中组件不适用此条款;批量清单采购中,仅主要产品部分适用此条款;“品牌型号是否属于同等档次或以上”以及“此条款”的界定和最终解释权归属于评标专家委员会)注: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条款如不满足,将会被做否决投标处理。详见技术规格书第五章报价文件模板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XXX采购项目(询价书编号:XXX)报价文件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一、报价函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的询价书编号为的项目的询价通知,我单位经研究上述项目询价通知的各项条款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的总价,按要求向甲方供货。2、我方承诺交货期为。3、如果我方成交,我们保证按上述报价、交货期等要求完成询价通知规定的全部项目,提交优质的货物及服务。4、我们确认已全面熟悉理解并接受询价通知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承担应予考虑的相应风险。5、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报价单位名称:报价人代表签字: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报价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报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人及被授权人须上传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注:身份证关键信息应清晰可辨,否则投标无效;三、投标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 量投标价(元)交货期产地品牌(未注明视为无)备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 量单 价总 价交货期产地品牌(未注明视为无)备注1*必填项23………………合计: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含税,税率: )备注:1.投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含税价格;2.此表手写无效;3.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扩展、完善四、分项报价表(部件分项报价表)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重(KG)总重(KG)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产地品牌(未注明视为无)备注*必填项总 计(列入价格汇总表)要求: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有外购件必须报出型号、供货厂家、价格。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详细列出分项报价,可按此格式扩展。4.本表包括标准件、专用工具等。5.此表仅供投标人报价时,做格式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投标项目情况自行编制。6.此表价格为目的地交货价,含技术资料、运输、保险、增值税等。7.此表手写无效。五.偏离表5.1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询价通知序号采购规格报价规格偏离说明 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详细列出参与报价货物的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如报价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询价通知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询价通知及附件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位代表签字盖章:5.2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询价通知序号询价通知的商务条款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报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通知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询价通知的要求。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位代表签字盖章:六、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承诺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七、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2.生产许可证(如资质有要求)3.质量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如资质有要求)4.投标人近3年的销售业绩(业绩表填表后,须在后附加主要业绩的合同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可以证明业绩真实可信的相关材料)5.制造厂商授权书(如需要)6.投标人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如适用)7.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如:井下使用产品需提供煤安证书、防爆合格证书,以及其它国家有强制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等。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资质要求部分和技术要求部分,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注: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不局限于上述内容。其他证明文件(一)公司简介(二)投标人财务状况(三)业绩(四)认证证书或专利等证书材料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适用)2.投标供应商专利技术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如适用)(五)企业信誉或获奖情况(六)其他资料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设备类须有详细技术参数及产品介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9.技术支持资料10.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除上述文件外,其它能证明报价人符合响应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的资料或报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瓦斯抽放管技术参数1.规格型号:①108mm、50mm。2.执行标准:MT/T558.2-2005AQ1071-2008Q/HBDR002-2017。3.外观:钢丝与软质PVC内外层应融合,无可见龟裂,孔隙,杂质或易于造成软管在使用中失效缺陷。4.耐负压;管材在-0.097MPa负压下,保压100h,应无吸扁和破坏。5.连接方式;使用卡箍连接。6.送货时;附带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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