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591-JZCG-G2024-0138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 10:24: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预算金额89.20万元
中标单位正知(苏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8.20万元
代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物业管理服务
联系方式
  • 许安琪:0512-65936656
  • 荣怡:0512-66600173

正文内容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591-JZCG-G2024-0138 二 、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正知(苏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91320594MA205C9P2W 苏州工业园区裕新路 188 号同程大厦 A 区 3F 91.99(均分制) 88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共有两个校区:总园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长乐巷1号,有2个出入口,占地面积7307.74平方米,建筑面积6555.96平方米;分园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钟慧路111号,有1个出入口,占地面积4773.02平方米,建筑面积4787.93平方米。目前开设3个年级,近802名学生,129名教职工。现需采购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要求: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考核办法及国家、行业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孝茗、包俊、周华川、黄宇萍、许安琪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长乐巷1号 联系人:许安琪 联系电话:0512-65936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36号星塘大厦(园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北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荣怡 联系电话:0512-66600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荣怡 电话:0512-6660017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JSZC-320591-JZCG-G2024-0138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采购编号:JSZC-320591-JZCG-G2024-0138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项目类别:服务类采购编号:JSZC-320591-JZCG-G2024-0138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项目类别:服务类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二0二四年十二月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投标文件格式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文本第6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91-JZCG-G2024-0138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元整(¥892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元整(¥892000.00)采购需求: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共有两个校区:总园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长乐巷1号,有2个出入口,占地面积7307.74平方米,建筑面积6555.96平方米;分园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钟慧路111号,有1个出入口,占地面积4773.02平方米,建筑面积4787.93平方米。目前开设3个年级,近802名学生,129名教职工。现需采购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6日。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3、方式:(1)CA办理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4、售价:免费。5、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方式: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无效。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2、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3、投标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5、技术支持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18261002950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全称: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长乐巷1号联系方式:0512-659366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512-666001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荣怡电话:0512-66600173第2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1.1.1投标人资格要求1.1.11.1.1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12.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规定应拒绝的失信信息。(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的此类投标人是: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13.3.3联合体投标: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否则投标无效。(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2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要求:1.3.3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代理服务费用。1.4.4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5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或译本,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因未附注释或译本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6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7扫描件扫描件是指原件的各种彩色复制件,包括扫描、照片等。1.8.8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9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10集中现场考察本项目按以下第①种方式组织集中现场考察:①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②采购人组织集中现场考察,请供应商持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按以下时间地点参加集中现场考察:集合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供应商安排好行程,不得迟到。未提供《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迟到者,恕不接待。(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供应商可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考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供应商应在现场考察时,熟悉现场及本项目的背景概况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5)由于未进行现场考察造成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1法律适用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2招标文件的说明21.1招标文件的获取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2.2招标文件的询问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于下载招标文件后,可通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及时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2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出于实际需要的情况下,以“更正(补充)公告”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为保证投标人有足够时间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合理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2.4招标文件的约束力(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的说明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可能导致投标无效。3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1.1.2.2.2公开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三章);31.11.1.1资格性审查文件31.11.1.11.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材料: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1.11.1.12.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材料: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1.11.1.13.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1.11.1.14.4.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31.11.1.15.5.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31.11.1.16.6.6.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未提供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11.1.17.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第三章),未提供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31.11.1.18.8.8.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未提供视为非监狱企业,不视同小微企业,不享受监狱企业政策;以上3.1.3.1—3.1.3.5项是资格审查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还必须提供3.1.3.6或3.1.3.7或3.1.3.8项资料,否则投标无效。31.12.2.2符合性审查文件31.12.2.21.1.1.1投标函(格式见第三章);31.12.2.22.2.2.2商务和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31.12.2.23.3.3.3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31.12.2.24.4.4.4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及易耗品清单(格式见第三章)31.12.2.25.5.5.5采购需求中所涉及到的或投标单位认为需加以说明或证明的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材料、证明(如有);31.12.2.26.6.6.6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格式见第三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1.12.2.27.7.7.7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授权委托);以上3.1.4.1—3.1.4.6为符合性审查必须提供的资料,如有授权委托,还必须提供3.1.4.7项材料,否则投标无效。1.1.1.1.1综合评审文件1.1.1.1.11.1.1.1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实施、服务方案、相关制度、证书、业绩、承诺函及其他材料、证明等。1.1.2.2.2价格折扣文件(如有)1.1.2.2.21.1.1.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如提供3.1.3.6或3.1.3.7或3.1.3.8项材料,将按照评定成交标准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注: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请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投标人应保证上传的投标文件完整、清晰可辨认,若因上传资料过小或模糊不清等无法辨认的都视为该资料未提供。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须在偏离表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2.2投标报价32.21.1.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项目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2.22.2.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许可范围,选择投标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32.23.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投标无效。32.24.4.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32.25.5.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或者各标的物的单价超过该项预算单价的(针对采购文件标明预算单价的项目),其投标无效。32.26.6.6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33.3投标保证金:无34.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5.5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35.51.1.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请投标人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和《操作手册》。35.52.2.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1)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编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如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更换CA锁时,需重新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如本项目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更正(补充)公告,请供应商务必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根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5.53.3.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投标无效。35.54.4.4联合体投标:如招标(采购)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上传操作如下:第一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第二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制作投标(响应)文件。35.55.5.5如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信息一致,视为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无效。36.6技术支持36.61.1.1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391408****、1826100295036.62.2.2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X7天电话:0512-66605052;手机:1731588585937.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开标和评标41.1开标41.11.1.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41.12.2.2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41.13.3.3开标时,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留言板”栏目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为了保证开标秩序,请不要在互动交流中发表与开标无关的言论。开标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公告栏”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41.14.4.4开标时,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等提示,否则导致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1.15.5.5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1.16.6.6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1.17.7.7投标人电脑环境最低要求:谷歌浏览器,版本可直接网上下载最新版本即可。如需收听现场语音需配置放音设备,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技术支持。41.18.8.8开标大厅系统出现故障、断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直播时,交易中心将通过微信直播对外公布相关情况,供应商可登录微信直播平台(微信-发现-直播-搜索视频号“园小易直播”)观看现场实况。41.19.9.9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41.110.10.10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观看),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42.2资格审查42.21.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42.22.2.2信用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42.22.2.21.1.1.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42.22.2.22.2.2.2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42.22.2.23.3.3.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章)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2.22.2.24.4.4.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存在此类失信信息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及以上数额罚款(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42.22.2.25.5.5.5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43.3评标委员会43.3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职责。43.32.2.2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43.33.3.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43.34.4.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44.4评标44.41.1.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的认定为无效投标。44.42.2.2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44.42.2.21.1.1.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4.42.2.22.2.2.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和标准见第六章。44.42.2.23.3.3.3价格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42.2.24.4.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线上开评标项目可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提供),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4.43.3.3投标的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4.43.3.31.1.1.1本项目采用线上澄清。44.43.3.32.2.2.2线上澄清答复的方式: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未加盖CA电子公章的澄清无效。44.43.3.33.3.3.3接到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中标61.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2评标委员会在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人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4.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视为中标供应商领取之日),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未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中标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5.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7履约保证金71.1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使用以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72.2详见本采购文件合同文本中的约定。8合同81.1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最迟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2.2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83.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84.4本项目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确认验收合格的,将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合同是申请支付政府采购合同价款的必备资料。9质疑91.1质疑及答复遵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9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9.5、9.6条款的规定向集采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3.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集采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94.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对采购文件内容质疑时,需提供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未提供的视为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95.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及采购需求中列明的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条件)、评分标准、公开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联系电话:0512-65936656、0512-62820668采购人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长乐巷1号96.6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集采中心提出,采购人委托集采中心负责答复。集采中心联系电话:0512-66600173、0512-66605611集采中心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97.7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请参照“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98.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集采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10其他事项101.1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102.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_为我方授权代表(即代理人),参加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采购编号)的公开招标项目。代理人在本次招标活动过程、合同签订及处理有关事宜所作出的全部意思表示(包括签署的全部文件),我司均予以承认并由我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我司需撤销该代理人授权或更换代理人的,必须另行向贵方提交相应正式书面文件,并经贵方确认送达后方可实施。代理人撤销授权或更换完成之前所作的各项意思表示不受撤销或更换的影响,我司仍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作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后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备注:供应商如有授权委托,必须提供该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无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否则投标无效。二、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单位:(元)人民币注: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总报价应考虑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产生的费用、所有设备投入、人员配备及服务内容所需的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应将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进行调整的情况包含在内,采购人不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三、公开分项报价表公开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注:投标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序号名称单项总价备注123……投标总报价:序号名称单项总价备注123……投标总报价:四、投标函致: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1、我方愿意按提供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货物及服务工作,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料,投标总报价包括完成本招标项目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2、如果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方承诺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90天。4、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5、我方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6、我方承诺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行为: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c)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g)本函填写的电子邮箱为我方此次采购活动中的授权邮箱,该邮箱发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函件无论是否签字或盖章,均视为我方的意思表示,我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后果。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可按下列地址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我单位(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投标文件中的电子签章视为投标人对本声明进行了签署盖章并承担相应责任。5、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投标文件中的电子签章视为供应商对本声明进行了签署盖章并承担相应责任。八、商务和技术偏离表招标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招标要求投标情况偏离说明注:针对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里的要求,投标人的情况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说明偏离的,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编辑。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九、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证书情况从事本工作时间健康状况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注:1.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3.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一)条为投标单位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投标单位配置的人员必须达到或高于以上要求,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相关信息填入附件《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且必须提供加粗加红部分要求的证书扫描件,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请将相关人员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在本表后面。(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经验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十、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及易耗品清单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及易耗品清单序号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单位单价数量备注12345…注: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设备和易耗品(相关信息填入附件《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及易耗品清单》),不得低于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四条要求,清单中涉及专业设备及易耗品名称,需与采购单位实际使用要求符合,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及易耗品清单》,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十一、相关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注: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一)项目介绍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共有两个校区:总园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长乐巷1号,有2个出入口,占地面积7307.74平方米,建筑面积6555.96平方米;分园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钟慧路111号,有1个出入口,占地面积4773.02平方米,建筑面积4787.93平方米。目前开设3个年级,近802名学生,129名教职工。现需采购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二)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1、采购人可提供保安更衣室、保洁更衣室每校区各1间;2、采购人可提供食堂,餐费由供应商自理。供应商应当承担除以上所列场地、设施、设备、材料外,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其他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2、服务内容与要求(一)基础物业服务1、保安服务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要求出入管理24小时值守; 入学/毕业引导服务:每年2次配合采购人对新生入学/学生毕业时的学生及家长进行指引,维持秩序,疏导校内交通。协助采购人摆放迎新/欢送标语、标志。来访人的通报; 杜绝无关人员、可疑人员和危险物进入办公楼(区)内;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证件检验、登记;大件物品出入实行确认备案制度,建立报告并登记台帐;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用语规范,礼貌待客文明工作;报刊信件收发;快递放至快递柜内,大件快递放至指定代收点,代签收快递后电话通知到个人;外卖放至外卖柜,或至集中存放点;对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劝离,保证消防通道道路畅通;做好早晚高峰期间的车辆指引工作。 安全管理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 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规范巡视工作流程,负责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巡查,设置巡更点,每二小时巡更一次,做好巡更记录;制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对重要区域、部位、设备机房进行重点巡视,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节假日、夜间巡逻时,增加巡逻次数,确保在服务期间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不出问题。巡查期间保持通信设施设备畅通,遇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收到监控室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监控室值班监控中心需24小时值班 监控设施应保持24小时开通,并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保证对各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及协助布警;监控室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后,报警并派专人赶到现场进行前期处理;做好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日常使用管理,值班期间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做好监控记录的保存工作,监控资料应至少保持30天; 每月对消防、监控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到期消防设施进行更新,确保运行无故障;定期对各楼层应急电源的主、备电情况进行检查。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或查阅监控记录,经授权人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 消防管理定期对消防设备巡查,确保运行无故障,发现故障立刻联系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经营许可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来维修;按照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及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消火栓、应急照明、应急物资、消防及人员逃生通道、消防车通道可随时正常使用。所有通往楼梯前室与楼梯间的防火门应保持闭合但不能上锁,走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门应保持闭合但不能上锁。走道上设置有门禁的门应确保在紧急情况时随时可以打开;所有强弱电井道与空调机房的防火门应保持闭合且上锁;底层所有通往室外的疏散门在紧急情况时随时可以打开;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线、私装电源插座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自备电器;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工作计划,物业公司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习,一年不少于一次;物业管理人员要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初期火灾事故。易燃易爆品设专区专人管理,做好相关记录。应急保障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监控室等处张榜悬挂,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定期实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当发生台风、暴雨、雪灾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对设备机房、停车棚、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发生意外事件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办公区域物业服务正常进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应急预案终止实施后,积极采取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的人员和部门。事故处理后,及时形成事故应急总结报告,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停车场管理制定停车场使用条例,停车管理规定。或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在停车场区域使用显著的标志指引进出车辆。定期对停车场出入口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设备故障、维保期间应安排人员指挥、控制车辆及人员的出入。外来车辆进出辖区应登记日期、进出时间、车牌号码。建立登记制度,严防盗抢事件发生。非机动车、机动车等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有专人指引按规定停放在划定的露天车位或车棚内,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制止车辆在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上停车。车库应保持良好通风,无易燃、易爆等物品存放,并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登记;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疏导和协助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 3 分钟。2、保洁服务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要求公共区域卫生及垃圾清理通道地面和墙面及公共区域,做到无垃圾、无积灰、无污渍、无手印、无蜘蛛网等,每日清扫和擦拭保养不少于2次,巡回保洁;每天清洗及保洁各区域的洗手间、检查更换卫生纸、洗手液、洁瓷精。厕所内无臭无味, 目视地面、坑位、小便池、洗手盆干净,无尿迹、痰迹和其它污迹,无茶渣、烟头、纸巾、果皮等垃圾存在,特殊情况需按实际加强消毒频次;电器按时开关,确保安全;每日清扫和擦拭保养不少于2次,随时巡回保洁;办公区域外的道路和停车场及所有公共区域的地面无有色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灰、无积水和淤泥、无堵塞等;每日清扫和擦拭保养不少于2次,保洁员对以上部位每小时巡视一次发现杂物及时清理,随时巡回保洁;根据相关设备、场地的污染程度,定期对垃圾筒清洁或清洗,定期对停车场、室外地面进行高压冲洗。消防栓、消防箱等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扬声器无积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迹、无积尘,内侧无积尘、无污迹;垃圾、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隔油池保持常年干净、清洁,承担垃圾的清理工作;绿化带内无烟蒂、无碎石、无垃圾、无杂物,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地库每天清扫地面垃圾杂物,特别是车上的抛弃物,保持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泥土,保持整洁;雨天增加清扫力度,发现积水及时清理;洁具、垃圾收集容器和运输工具:洁具、容器和运输工具要标识清楚,及时回收,定点摆放,保持洁净。扫帚、拖把、垃圾铲等洁具随用随清洗;运输用大垃圾桶、手推车或机动车清洗每天 1 次,容器和工具完好率为 90%以上。垃圾分类垃圾按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果皮箱随满随掏,垃圾无爆满落地,周边无散落垃圾,无陈旧垃圾,无垃圾堆积。箱体经常擦拭、清洗,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旧污迹,无污水漫溢,箱桶周边地面整洁,无蝇、无臭。垃圾不外溢,周边无垃圾散落,无蝇、无臭、无残留或堆积垃圾;化粪池做好清掏,保持常年干净、清洁,无积水、无异味。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渠道回收处理。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督促并引导全员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卫生消毒建立“四害”消杀工作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杀工作,有效控制鼠、蟑、蝇、蚊等害虫孳生,定期对各类病虫害进行预防控制,适时投放消杀药物和设施;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 1次作业。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邀请专业单位开展消毒、检测等工作。应急处理如出现自来水爆管、公共性疫情等情况,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障采购人及访客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其他要求公共区域须在每天7:30 前和16:00 前完成清洁工作,保洁工作时间为8小时,具体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服务区域会造成影响的周边区域环境卫生进行清扫。负责日常清洁卫生中消耗的物料和工具。注:本项目所属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公共区域,指公用设施、通道(楼梯)、公共大厅、墙面、绿化景点设施、办公室、各种会议室、活动室、值班室、地面道路、停车场、地下车库等。(二)其他及专业物业服务1、其他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要求重大活动后勤保障根据采购人重大活动安排,制定完备的服务工作流程、细则及服务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保障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活动接待及服务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知晓相关礼仪,并经过专业培训。加强日常维护检查,确保系统的完好;设备出现故障时,需有应急预案,确保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服务。提供重大活动结束后清场服务。信息化服务供应商能提供信息化调度管理平台系统用于日常管理服务。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物联系统、线上报修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等。物品搬运等临时性工作协助搞好临时工作服务:如办公室调整、办公物品搬迁、废旧物品资料销毁等工作服务改进明确负责人,定期对物业服务过程进行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退场交接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退场交接,避免因物业服务的交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个性化服务能根据采购人的实际现场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保障。能够根据采购人现场需求,提供创新产品,切实解决采购方的物业管理问题,提升项目的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智慧化方案中标单位应管理规范,有一定科学的管理流程及工具,尽可能通过现代化、可视化、便捷化的管理手段,为采购人提供先进的管理工具或技术平台,便于采购人了解物业管理的现状,提升管理效率,规避管理风险,形成管理痕迹。3、服务人员要求(一)人员配置要求注:序号岗位名称人数要求人员要求1兼职项目经理1中标单位必须安排兼职项目经理1人(兼职项目经理不列入本项目成本预算)定期巡视学校,要求人员综合素质高,灵活性强,负责与采购单位进行工作协调、后勤物管管理及学校来访团队人员的接待工作。人员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高中或中专学历。熟悉学校情况,沟通能力强,会说普通话,熟悉学校保安保洁管理工作,懂消防知识,有急救能力。能够代表公司在现场进行指挥。如遇紧急事件,无论节假日必须及时到达现场。2保安队长2年龄不超过50周岁,高中或中专学历。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接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会说普通话,沟通能力强,有急救能力。2人均持有***门颁发的保安员证。3保安人员8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保卫、保安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听懂苏州话,会说普通话,有文明沟通能力且能坚持原则;能操作各类安保设备,懂得一般的电脑操作方法,懂消防知识。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懂消防知识,有急救能力。所有保安人员持有***门颁发的保安员证。至少3人持有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或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4保洁队长1年龄不超过50周岁,高中或中专学历。身体健康,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会说普通话,沟通能力强,有急救能力。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5保洁人员3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会说普通话,有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合计15名兼职项目经理不列入本项目成本序号岗位名称人数要求人员要求1兼职项目经理1中标单位必须安排兼职项目经理1人(兼职项目经理不列入本项目成本预算)定期巡视学校,要求人员综合素质高,灵活性强,负责与采购单位进行工作协调、后勤物管管理及学校来访团队人员的接待工作。人员要求:年龄不超过50周岁。高中或中专学历。熟悉学校情况,沟通能力强,会说普通话,熟悉学校保安保洁管理工作,懂消防知识,有急救能力。能够代表公司在现场进行指挥。如遇紧急事件,无论节假日必须及时到达现场。2保安队长2年龄不超过50周岁,高中或中专学历。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接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会说普通话,沟通能力强,有急救能力。2人均持有***门颁发的保安员证。3保安人员8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保卫、保安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听懂苏州话,会说普通话,有文明沟通能力且能坚持原则;能操作各类安保设备,懂得一般的电脑操作方法,懂消防知识。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懂消防知识,有急救能力。所有保安人员持有***门颁发的保安员证。至少3人持有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或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4保洁队长1年龄不超过50周岁,高中或中专学历。身体健康,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会说普通话,沟通能力强,有急救能力。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5保洁人员3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会说普通话,有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合计15名兼职项目经理不列入本项目成本1、以上人员配置要求为投标单位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投标方配置的人员必须不低于以上要求,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相关信息填入附件《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表格中加粗加红部分要求的证书扫描件,不符、不全或不提供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中标后入场前,供应商需将所有服务人员的无犯罪证明提交给采购人备案,如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二)服务人员管理要求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2、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3、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4、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中标单位应保证项目人员稳定,人员更换率不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50%,超过50%,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单位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所有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其招标文件中对应的人员要求。除兼职项目经理外,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5、采购方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管理,中标单位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负,与采购方无关。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人道主义上的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方不承担责任。6、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中标单位需为本项目所有现场工作人员提供统一工作服,工作服样式需经采购单位确认,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4、设备及易耗品配置要求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及易耗品清单》(格式见第三章),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及易耗品不得低于上述要求且需与采购单位的配备要求符合,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在清单中增加专业设备或易耗品,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投入本项目专业设备及易耗品清单》,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使用人具体要求保安防刺背心(不少于4件)、钢叉(不少于4把)、防割手套(不少于4副并定期更换)、辣椒水(不少于4瓶并定期更换)、盾牌(不少于4副)、武装带(不少于4套)、强光电筒(不少于4支)、巡更器(不少于2套)保洁保洁设备及足量的易耗品:包含榨水器(不少于3个)、玻璃刮水器(不少于4个)、静电尘推(不少于4个)、警示牌(不少于4个)。使用人具体要求保安防刺背心(不少于4件)、钢叉(不少于4把)、防割手套(不少于4副并定期更换)、辣椒水(不少于4瓶并定期更换)、盾牌(不少于4副)、武装带(不少于4套)、强光电筒(不少于4支)、巡更器(不少于2套)保洁保洁设备及足量的易耗品:包含榨水器(不少于3个)、玻璃刮水器(不少于4个)、静电尘推(不少于4个)、警示牌(不少于4个)。5、综合说明1、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承包期内物业服务的需要的服务人工、设备及易耗品、福利、保险、社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服务内容及价格,保障本项目的服务品质。2、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并支付工资、国假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费、法定节日的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投标单位须考虑在内。3、本项目所有现场工作人员,采购人不提供工作餐。4、中标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单位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当期应支付款项中扣除。5、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造成保安、保洁、维修等工作范围内的物品、设施、设备等损坏或遗失的,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若直接责任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6、中标单位应在物业管理中引入绿色低碳概念,通过各项措施降低碳排放量,提高能源、水资源的利用效率。7、供应商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核验,如发现虚假,将上报主管部门,相关法律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投标单位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采购需求中的全部要求,投标单位不同意某项条款(即负偏离)的属于不响应,按响应无效处理。投标单位应将采购需求中不同意的条款和更有利的条款在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出,投标单位完全同意的条款不需要列出。6、合同要求合同要求包括第五章合同文本中约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完全同意条款(即无偏离)或提出对采购人更有利的条款(即正偏离)都属于响应,投标人不同意某项条款(即负偏离)的属于不响应,按响应无效处理。投标单位应将不同意的条款和更有利的条款在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出,投标单位完全同意的条款不需要列出。第五章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联系人:单位地址:电话:乙方(中标人):联系人:单位地址:电话:甲方所需(项目名称)经苏州工业园区集中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并依法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以下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采购文件;(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三)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六)本合同附件。二、服务内容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为:。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合同金额包括在服务期内所需的劳务支出及其配套的工具设备、耗材、垃圾清运、通讯器材、保洁设备、保洁用品、服装、胸卡、办公设备、巡检器材、其它临时性杂项应急服务费、各种税费、保险、劳保、维护、支持与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四、付款约定1、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办理“园采贷”信用融资的需要,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中约定的收款账号可作变更,变更后的账号为甲方付款时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资金提供方指定的回款账户,甲方支付至该账号的款项,亦视为已向乙方履行完毕支付义务。甲方同时应与办理“园采贷”的供应商签订变更账号的补充协议或由供应商提供账号的变更申请。乙方银行账户如需变更,应至少于付款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因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2、预付款、付款条件和付款时间:2.1预付款:□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有预付款:待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预付款将在待支付的进度款款项中扣除。2.2进度款:按月度结算费用(结算周期),每期支付的服务费用=[(中标价-预付款)/结算期数-考核应扣费用]。2.3甲方按月度对服务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周期),并根据考核情况在结算周期次月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2.4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A、合格发票(发票必须备注中标单位的收款银行和账号);B、物业管理考核结果。2.5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五、服务履行地点、期限1、服务履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长乐巷1号(总园)、苏州工业园区钟慧路111号(分园)2、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六、服务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服务标准及乙方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七、考核与验收甲方委派专门部门负责乙方日常工作的监管、协调、考核,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在检查中发现礼节礼貌、仪表仪容、设备设施、卫生保洁、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甲方依据《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同时考核结果与物业费的支付进行挂钩。本项目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确认验收合格的,将出具《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合同是申请支付政府采购合同价款的必备资料。具体履约验收方案详见合同文本—附件2。八、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如甲方因本合同项下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因而受到第三方的索赔请求,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6、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金额中直接扣除。7、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保安、保洁等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负责人赔偿,若直接负责人因故无法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甚至诉讼法律。8、甲方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乙方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凡发生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等事故,以及派驻人员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劳资问题、工资拖欠问题)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与甲方无涉。九、售后服务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采购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十、履约保证金1、☑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合同金额的/%(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逾期退还的,应当根据实际逾期期限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4、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5、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6、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7、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8、其他:中标人无故拖延或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9、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使用以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十一、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服务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累计达【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甲方未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仍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履行约定的义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2、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7】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保证金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前述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3、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守约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所有费用。(此条请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选用)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最终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6、乙方如不符合或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书面告知乙方整改;若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支付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十二、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采购文件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2、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变更、中止或者终止、解除合同。3、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如有异议,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7】日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合同自异议期满之次日起即告解除。十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四、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十五、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本合同首部载明的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六、争议的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如甲乙双方通过“苏采云”系统线上签订电子合同的,则本合同自双方在“苏采云”系统中加盖电子印章之日起生效。如甲乙双方签订纸质合同的,则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2、如签署纸质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采购文件、中标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相关修改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5、合同附件: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物业管理考核办法附件2: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方案甲方:乙方:名称(公章):名称(公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件1:甲方委派专门部门负责乙方日常工作的监管、协调、考核,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在检查中发现礼节礼貌、仪表仪容、设备设施、卫生保洁、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甲方依据《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同时考核结果与物业费的支付进行挂钩。《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类别项目检查情况整改情况备注类别项目发现问题扣分情况整改情况备注卫生保洁管理1. 保洁人员按计划流程进行保洁。发现不符合者每次扣 2分。    卫生保洁管理2. 管理区域内各楼层电梯厅、走道、管线、楼梯无脏杂物、无污迹。发现一处未及时清理扣 2 分。    卫生保洁管理3. 垃圾桶放置合理,清倒及时、外表干净、无积垢、无臭味。发现未及时清理每次扣 2 分。    卫生保洁管理4. 管理区域内各楼层栏杆、墙面、门窗、装饰物灰尘、污迹、斑点。发现未及时清理,每处扣 2分。    卫生保洁管理5. 卫生间保持内外光洁;地面、墙面光洁,无污迹、无脏杂物、无积水、无积尘。卫生纸、洗手液补充及时,地漏畅通。发现未及时清理,每次扣2分。    卫生保洁管理6.室外场地、道路干净、无脏物、无垃圾、无沙土;各类设施、各种宣传栏(牌)、告示牌、指示牌表面无积尘、无污迹。发现未及时保洁每次扣2分。    卫生保洁管理7. 车库整洁,无脏杂物、无积尘、无蜘蛛网;各类设施、各种标志牌表面无积尘、无污迹;排水沟畅通。天台无杂物、无垃圾,地漏畅通。发现未及时清理,每次扣 2 分。    卫生保洁管理8. 楼宇外墙、道路、绿化带按计划清洗并达到要求。未按计划实施扣 2 分。    卫生保洁管理9. 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不同类型的垃圾进行区别处理。未按要求实施扣 2 分。    安全防范管理1. 消防及相关安全档案制度管理情况,制度不完善,发现一项扣减 2 分。    安全防范管理2. 物业工作人员清楚安全事项, 了解工作流程,懂得使用各类安全、消防设施及各种灭火器材。抽查工作人员安全消防设施使用知识,不了解者每人扣2 分。    安全防范管理3.能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有预防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并定期演练。当季度有安全事故,每宗扣2-20分。    安全防范管理4. 保安值班、巡逻执勤认真严格,无漏岗现象,登记、记载齐全,情况处理及时有效,门卫值班室整洁。不符合者,每次扣 2 分。    安全防范管理5. 监控、消控业务熟悉,监控、消控 24 小时不失控,记录齐全、专人专管,情况处理及时有效,监控室整洁。发现不符合者每次扣 5 分。    安全防范管理6. 车辆出入需按规定查验,指挥车辆停放有序,无乱放、乱停车辆现象,车道畅通无阻。发现不符合者每次扣 2 分。    安全防范管理7. 安全值班及巡逻情况及记录。发现未按要求巡逻或巡查记录缺失,每次扣 2 分。    其他日常管理1. 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及时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有详尽的记录。不及时完善制度每季度扣 5 分。    其他日常管理2. 物业员工需统一着装,文明礼貌,热情为学校服务。发现不符合者每人每次扣 2 分。    其他日常管理3. 物业员工需按合同规定配备齐全,严格考勤、考核纪录。发现缺岗、脱岗,每岗每月扣 2 分。    其他日常管理4. 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报刊信件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包裹等要及时登记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发现不符合者每次扣 2 分。    其他日常管理5. 有接待会议和重大活动时,物业公司要做好配合服务工作。不符合者每次扣 5 分。    其他表中未涵盖的其他扣分情况,需注明扣分原因,每次扣 2分。    加分奖励1. 拾金不昧,及时返还失主者,奖 2-5分/次,数额巨大,加倍奖励。    加分奖励2. 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奖 2-5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加分奖励3. 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 2-10分/次。    考核人: 审批人: 考核日期:采购人将根据考核周期的考核情况计算合同结款:考核分数达到80分或以上的,视为考核结果“合格”,按考核周期费用的100%确定当期款项;考核分数达到60分或以上未达80分的,视为考核结果“基本合格”,按考核周期费用的90%确定当期款项,并启动整改机制;考核分数未达到“基本合格”的,或一个年度内出现3次“基本合格”,或出现连续2次“基本合格”仍未能有效整改的,视为考核结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附件2: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方案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合同金额:验收主体:2、验收目的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检查、核实和评估等,以确认其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要求的活动,验收结果是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3、验收依据苏州工业园区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确定供应商的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执行《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文件、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是履约验收工作的基本依据。4、验收责任主体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采购人应当加强内控管理,明确验收机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验收,确定验收结论,履行资金支付义务,遵循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履约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并将验收和追责的相关情况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反映。5、验收方式(形式)5.1日常考核、分段验收对于一次性整体验收不能反映履约情况的服务类项目,需要在服务期内对供应商服务实施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分段验收,应科学确定检查周期或分段节点,指派具体考核人员,分别实施验收。5.2最终验收6、验收内容服务类项目的验收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的组成、服务对象覆盖面、服务事项满意度、服务承诺实现程度和稳定性等。其中,日常考核针对供应商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执行制度、礼节礼貌、仪表仪容、设备设施、卫生保洁等方面;分段验收针对分期履行的项目,应划分合同履行阶段,明确分期考核或验收要求。日常考核或分段验收结果与付款金额、付款进度安排等挂钩。7、验收程序7.1验收准备7.1.1合同履行达到采购文件明确的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申请。日常考核或分段验收环节在结束以前,供应商应当通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后者应当及时查验。供应商未及时履约或发出验收申请的,采购人应及时书面催告,提出履约验收要求。供应商在收到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拒不配合的,采购人应依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7.1.2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及时提供与项目验收相关的生产、技术、服务、数量、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7.1.3采购人应及时全面准备验收,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好通水、通电、准备验收工具等必要的验收准备工作、启动项目验收、通知供应商。7.2成立验收小组7.2.1采购人应当组织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负责实施项目验收工作,其成员构成、人员数量以及负责人由采购人确定,劳务报酬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7.2.2验收小组应由采购人指定的具有相关专业能力或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其中至少包含1名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若经办采购的人员与采购需求人员分属不同部门,二者应当同时参与验收。采购人可以委托同领域其他单位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该人员不得同时作为7.3.2规定的参与验收人员。采取代建方式进行采购的,结合代建协议内容按照本条规定成立验收小组。日常考核、分段验收小组成员的组成不受本条规定约束,但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必须参与最终验收。7.3参与验收人员7.3.1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且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7.3.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若采购项目受到参与该项目投标(响应)的其他供应商的投诉,且投诉事项是针对中标结果中的型号、参数等与履约验收相关问题的,可以重点邀请前述供应商参与验收。7.4验收原则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遵循全面完整、客观真实、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应验必验、验收必严、违约必究。7.4.1项目验收内容应当具体,形成详细的验收过程性资料,客观反映服务承接完结情况。应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的组成、服务对象覆盖面、服务事项满意度、服务承诺实现程度和稳定性等。7.4.2项目验收范围应当完整,与采购合同一致,不得省略、遗漏和缺失,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7.4.3项目验收方式应当符合项目特点,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予以客观、量化。7.4.4项目验收标准应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符合采购合同约定,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等有关标准。7.4.5项目验收意见应当客观真实。验收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验收意见。7.4.6验收方法主要包括全部查验核对和抽查核对。7.5验收记录7.5.1验收小组应当要求参与验收的供应商、专业机构、专家和服务对象等出具书面意见,作为验收书的重要组成部分。7.5.2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项目验收职责,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供应商对合同的履行情况。验收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数量或工作量清单履约的相关记录或者凭证,根据履约验收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按照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逐一进行检验、核实、评估等工作,使用音视频、对现场情况描述且签字等方式留存证明材料,由供应商确认,作为履约验收的重要凭据。7.5.3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在验收书中作出最终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意见栏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由供应商盖章确认后报采购人。8、验收结果1、采购人应当对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盖章。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验收书上加盖单位公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结论并加盖公章;验收小组成员意见存在分歧的,采购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2、在验收中发现供应商未按照合同履约的,具备限期整改条件的,采购人应当书面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重新验收整改事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供应商未按要求整改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根据生效的裁判文书支付资金。供应商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未能解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见下表1)、合同是申请支付政府采购合同价款的必备资料。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申请财政性资金支付时,应当在相应电子化系统上传《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合同等证明性材料。涉及分段验收付款的项目,应具备符合合同约定内容的阶段性验收意见,分段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该阶段的资金或根据采购文件予以相应扣减。9、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结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小组名单、验收方案、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资金支付情况、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情况、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相关资料(若有)等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编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表1: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采购人供应商(姓名+职务+单位)采购代理机构验收日期合同金额采购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验收组织形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委托代理机构验收是否日常考核/分段验收□是□否日常考核/分段验收情况本项目验收共分期,本次为第期验收人员(按实际情况勾选)验收方式验收依据和过程(可附附件)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采购人:(非日常考核/分段验收时必选)(姓名+所属部门)□核查服务时间是否足额□核查服务范围是否完整□核查服务要求是否达标□核查服务承诺是否实现□核查服务人员、设备是否一致□对照采购人需求,对服务内容中涉及专业领域的部分进行复核□其他□代建单位:(姓名+单位+所属部门)□受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姓名)□采购人委托的同领域其他单位人员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家:(姓名+单位)验收参与人员□服务对象(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时必选):服务对象满意度□第三方专业机构(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对照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出具加盖公章的评估报告等□专家(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出具书面意见□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验收意见(如意见一致,请全体验收小组成员分别签名,如有异议,请分别签署意见并签名)验收小组成员对上述验收结论:□无异议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有异议,单独提供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供应商签字:异议复核异议事项:复核意见:签字:验收结论(采购人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表1: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采购人供应商(姓名+职务+单位)采购代理机构验收日期合同金额采购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验收组织形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委托代理机构验收是否日常考核/分段验收□是□否日常考核/分段验收情况本项目验收共分期,本次为第期验收人员(按实际情况勾选)验收方式验收依据和过程(可附附件)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采购人:(非日常考核/分段验收时必选)(姓名+所属部门)□核查服务时间是否足额□核查服务范围是否完整□核查服务要求是否达标□核查服务承诺是否实现□核查服务人员、设备是否一致□对照采购人需求,对服务内容中涉及专业领域的部分进行复核□其他□代建单位:(姓名+单位+所属部门)□受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姓名)□采购人委托的同领域其他单位人员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家:(姓名+单位)验收参与人员□服务对象(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时必选):服务对象满意度□第三方专业机构(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对照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出具加盖公章的评估报告等□专家(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出具书面意见□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验收意见(如意见一致,请全体验收小组成员分别签名,如有异议,请分别签署意见并签名)验收小组成员对上述验收结论:□无异议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有异议,单独提供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供应商签字:异议复核异议事项:复核意见:签字:验收结论(采购人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得出每位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算术平均法汇总所有评委的得分得出。报价得分按文件规定的计算公式直接计算取得。所有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二、评分标准评审类别评审项评审规则分值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第一步:未被认定投标无效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评标基准价。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0分技术部分(70分)1管理制度比较管理制度符合项目要求,具有详细制度内容、责任明确,可操作性的得5分;管理制度内容较完善,但责任不甚明确得3分;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责任不明确,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5分技术部分(70分)2服务期间与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比较协调方案有完善的内容措施,实施有效的得5分;协调方案较完善,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协调方案不完善,可行性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5分技术部分(70分)3针对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做出的执行方案、具体承诺和创新做法比较针对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做出的具有针对性的执行方案、具体承诺和创新做法的得5分;做法简单,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不详细,创新性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5分技术部分(70分)4应急方案比较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应急预案由投标单位根据管理经验自行拟制:方案具有详细方案内容且措施实施有效的得5分;方案措施较完善,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措施简单,可行性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5分技术部分(70分)5进退场交接方案比较方案具有详细方案内容且措施实施有效的得5分;方案措施较完善,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措施简单,可行性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5分技术部分(70分)6不同时段个性化服务保障方案比较上访学期间、师生在校期间、离校期间、节假日期间物业人员服务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内容完善、有针对性得6分;不同阶段服务方案,内容较完善、有一定可行性的得4分;保障承诺及措施,内容单一,可行性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分技术部分(70分)7投入该项目创新产品、设备及智慧化管理方案比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投入产品、设备及智慧化管理方案的针对性强、实用性强、教育性强得7分;有一定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符合性得4分;针对性不足,实用性不足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7分技术部分(70分)8▲兼职项目经理A、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得1分B、具有国家测试机构或语委会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得2分C、具有三级或以上保安员证,得1分D、具有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或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得1分E、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员证或救护培训合格证或应急救护证,得1分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相应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投标单位为该持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对应项不得分。6分技术部分(70分)9▲保安队长(2人)A、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有1人得1分,最高2分B、具有国家测试机构或语委会颁发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有1人得2分,最高4分C、具有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有1人得1分,最高2分D、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员证或应急救护证或救护员培训合格证,有1人得1分,最高2分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相应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投标单位为该持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对应项不得分。10分技术部分(70分)10▲保洁队长A、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得1分 B、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员证或救护培训合格证或应急救护证,得1分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相应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投标单位为该持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对应项不得分。2分技术部分(70分)11▲其他保安人员(兼职项目经理、保安队长除外)A、除采购需求中要求的至少3人具有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或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外,其他保安人员中(兼职项目经理、保安队长除外)每多一人具有四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或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有一人得1分,最高3分。B、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员证或救护培训合格证或应急救护证,有一人得1分,最高5分。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相应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投标单位为该持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对应项不得分。8分技术部分(70分)12▲投标单位实力综合评价投标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一项1分,最高3分。注:上述认证证书,须在有效认证期内,必须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可查,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在此网站上查验的截图(失效、撤销或暂停的对应证书视为未提供)及证书扫描件,否则对应项不得分。3分技术部分(70分)13▲类似业绩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类似本项目物业服务业绩(非住宅),每一份得1分,最高3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服务合同及对应的服务发票等资料的扫描件,发票可提供合同期内任意一张。不符或不提供者不得分。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不重复计算业绩分数。同一学校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续签的合同不重复计分。3分备注:1、打“▲”项目为客观分。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的材料不全、不符、说明不清晰或不提供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3、提供的各种证书、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三、政府采购政策:(一)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本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才可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三)监狱企业根据苏财购【2019】10号文,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四)绿色采购1、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本文完)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单位名称)的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苏州工业园区新洲幼儿园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正知(苏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6人,营业收入为4636.08万元,资产总额为2635.7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正知(苏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12月30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投标文件中的电子签章视为投标人对本声明进行了签署盖章并承担相应责任。5、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件下载

  • JSZC-320591-JZCG-G2024-0138采购文件.doc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