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1302-SQHX-C2025-001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1 16:18:1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预算金额6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
联系方式
  • 吴学峰:15261213051
  • 阚琪翔:15150082862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宿城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项目 JSZC-321302-SQHX-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2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02-SQHX-C2025-0010 项目名称:宿城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 采购需求: 对宿城区境内洪泽湖、中运河、古黄河、徐洪河、西民便河、西沙河、安东河、东沙河、古山河、马化河、肖河、五河、成子河、皂河干渠等河道堤防,展开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方案编制、检查(两次)和防治,涉及堤防总长度527.5公里。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底完成检查,2026年5月底完成防治,其中方案编制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磋商响应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使用CA锁登录系统后,找到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9-2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31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 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 3.宿迁地区“苏采云”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 4.质疑渠道: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项目质疑申请”模块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人信息”;财政部门投诉受理电话:0527-8296329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机关)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新区商务大厦 联系人:吴学峰 联系电话:15261213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君玺国际广场1号楼401室 联系人:阚琪翔 联系电话:15150082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琪翔 电话:15150082862 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JSZC-321302-SQHX-C2025-0010采购文件.doc 附件2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采购代理机构形象,现对我单位开展“宿城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从业条件;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三、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四、依法及时答复或协助采购人答复供应商答疑,积极配合投诉处理等事项;五、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不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六、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接受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我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单位名称(盖章)2025年09月09日附件1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采购人形象,现对我单位开展“宿城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一、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谁采购,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各类政府采购信息;三、合理提出采购需求,不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四、按规定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扶贫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五、及时签订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六、严格履约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依法及时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投诉处理等事项;八、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接受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我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单位名称(盖章)2025年09月09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宿城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02-SQHX-C2025-0010(服务类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025年09月09日采购人: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19第四章采购需求23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2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2第一章磋商邀请受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的委托,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宿城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项目(JSZC-321302-SQHX-C2025-001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宿城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302-SQHX-C2025-00102.项目名称:宿城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项目3.预算金额:60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0万元5.采购需求(简介):对宿城区境内洪泽湖、中运河、古黄河、徐洪河、西民便河、西沙河、安东河、东沙河、古山河、马化河、肖河、五河、成子河、皂河干渠等河道堤防,展开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方案编制、检查(两次)和防治,涉及堤防总长度527.5公里。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底完成检查,2026年5月底完成防治,其中方案编制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磋商响应函)。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使用CA锁登录系统后,找到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3.本项目共分一个采购包。供应商参与多个采购包磋商的,应按采购包分别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六、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3.宿迁地区“苏采云”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4.质疑渠道: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项目质疑申请”模块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人信息”;财政部门投诉受理电话:0527-82963292。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新区商务大厦联系人:吴学峰联系方式:152612130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君玺国际广场1号楼401室联系人:阚琪翔联系方式:15150082862八、其他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平台更正公告。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类别本项目属性按以下第 2 种确定:1.货物采购;2.服务采购;3.工程采购。2响应有效期60日(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3响应文件份数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4进口产品按以下第 2种方式确定:1.接受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等相关规定;2. 不接受进口产品。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磋商文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部分。6确定成交人按以下第 2 种方式确定成交人:1.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人;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7分包要求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按以下第 2种方式确定:1.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无2.不允许分包。8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按照采购代理合同约定,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标准向代理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9其他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前。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一、总则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合格的供应商2.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条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转包。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本次磋商及由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应序号为6.16.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按以下第(1)种政策确定本项目落实的中小企业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评审标准”相关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注:①参加磋商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参加磋商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上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③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是否接受联合体以“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内容为准,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以“须知前附表”与“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为准。)6.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6.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6.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否则无效标处理。6.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品目清单范围的,按以下条件优先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提供有效节能环保证书的供应商加分。6.3政府采购需求标准6.3.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具体需求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6.3.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具体需求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7、磋商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更正公告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8.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3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平台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磋商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8.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8.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9.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要求、质量要求、交货期(工期)、响应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9.3成交后按相关要求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9.4响应文件须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可按要求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盖电子签章。以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电子签章。9.5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招标磋商,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磋商)。未进行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的供应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10、响应文件构成10.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0.1.1响应声明及承诺函;10.1.2法人授权书;10.1.3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10.2报价文件10.2.1磋商报价表;10.2.2分项报价表。10.3综合评审评分项相关技术文件10.4商务文件10.4.1供应商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10.4.2其他商务文件。10.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注:(1)响应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供应商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苏采云”平台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可以视其未提供。(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响应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1、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使用经“苏采云”系统认可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并认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12、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2.1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以最后报价作为评审价。12.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内容包括:服务本身、资料收集、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利润、税金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12.3报价注意事项:12.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4、响应有效期1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的,磋商小组将其作无效标处理。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有响应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响应文件的提交15.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对应的本次磋商分包中,未及时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15.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响应文件以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15.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6、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6.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磋商认定条款17、无效标条款17.1供应商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17.2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17.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7.5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17.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7供应商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17.8其它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申请;17.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18、废标条款18.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合19条情形除外);1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8.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18.6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19、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可以为2家,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0、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20.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0.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0.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0.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0.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0.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1、恶意串通的情形21.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1.2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21.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21.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21.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21.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2、磋商会议22.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监管。22.2磋商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22.3供应商应使用CA证书参与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响应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供应商应登录“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解密,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退出磋商。22.4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3、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独立完成磋商工作,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磋商、推选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成交人。24、磋商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独立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会议流程25.1.1开标主持;25.1.2解密电子响应文件;25.1.3磋商会议结束。25.2磋商程序25.2.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25.2.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有关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认定,需经磋商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对于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25.2.3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公章。25.2.4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磋商报价表中大、小写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的,以大写为准。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磋商报价表内容为准,修正分项报价表。25.2.4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最后报价2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2最后报价全部在“苏采云”系统内进行,供应商应使用内含电子印章(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CA证书在平台设定的时限内进行最后报价并完成上传。报价所需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由供应商自行准备。除因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不能报价情形外,本项目不接受纸质的报价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报价或报价未成功的,视为供应商退出磋商,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26.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供应商分项报价按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调整比例进行同比调整。27、推荐成交候选人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符合供应商须知19条情形的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28、保密磋商小组及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七、成交及合同签订29、确定成交供应商29.1采购人按须知前附表确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29.2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前,成交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30.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提供4份与网上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响应文件。30.3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1、签订和公告合同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31.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3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2、履约保证金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金应在采购合同答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采购合同总价的/%(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缴我纳履约保证金,按采购合同价的/%)计取。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外,供应商还可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供应商存款账户或供应商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按以下第b种方式实行:a、货物类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b、服务类项目,项目履约期满评价合格,出具履约评价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c、工程类项目,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出具完工证明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八、验收及付款33、验收(一)采购单位组建验收小组按约定时间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二)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2天内予以处理。34、付款按照以下(2)类项目确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或供应商数字人民币账户。(1)货物类项目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支付;进度款:/。(2)服务类项目预付款:采购人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接到供应商票据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交等额预付款保函)。进度款:检查方案编制完成且通过采购人审查后内支付合同总额40%;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白蚁等害堤动物的全线普查及防治,普查及防治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内支付合同总额60%。(3)工程类项目预付款:合同金额的/%,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支付;进度款:/。注:1.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2.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后续支付的进度款中优先将预付款全部扣回。关于采购供应商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条款:在履约过程中,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无法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采购人依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补偿救济。九、质疑与投诉35、质疑与投诉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35.2),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35.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3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盖公章。(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盖单位公章。3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三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一、评标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需要共同认定的客观分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本次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资格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响应声明及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信用信息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三、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法人授权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其他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四、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磋商小组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分数评审标准投标报价20.0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最后报价)*20。企业业绩15.00竞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方案编制或害堤巡查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5分,最多得1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供应商名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内容等主要信息。项目负责人12.00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6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白蚁防治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6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竞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本项不得分。项目团队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24.001.项目团队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职称的,每提供1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12分。2.项目团队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白蚁防治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1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本项不得分。安全保障方案5.00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中安全保障方案进行打分。安全管理体系完整,措施有针对性和可行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安全预案,以达到安全目标:①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具体详实的得5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较为具体详实的得3分;③方案一般合理、针对性一般、一般详实的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劳动力安排计划8.00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劳动力安排计划进行打分。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配置合理、劳动力组织合理,能满足项目要求:①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具体详实的得8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较为具体详实的得5分;③方案一般合理、针对性一般、一般详实的得3分;没有内容不得分。防治检查方案10.00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普查”实施方案中的普查方法、技术措施、保障措施等进行论述,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判。①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具体详实的,得10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较为具体详实的得7分;③方案一般合理、针对性一般、一般详实的得4分;没有内容不得分。作业人员配置方案3.00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普查”实施方案中的机构与人员组织、人员素质、进度计划、关键技术与实施重点等进行论述,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判。①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具体详实的,得3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较为具体详实的得2分;③方案一般合理、针对性一般、一般详实的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拟投入设备保障方案3.00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普查”实施方案中的对附图应包括技术路线图;附表包括拟投入技术设备表、进度计划表的合理性进行评判。①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具体详实的,得3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强、较为具体详实的得2分;③方案一般合理、针对性一般、一般详实的得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五、评标结果。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标的清单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宿城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项目 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项目概况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以上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宿财农[2025])18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区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资金60万元,主要任务是对宿城区境内洪泽湖、中运河、古黄河、徐洪河、西民便河、西沙河、安东河、东沙河、古山河、马化河、肖河、五河、成子河、皂河干渠等河道堤防,展开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方案编制、检查(两次)和防治,涉及堤防总长度527.5公里。二、服务期2025年12月底完成检查,2026年5月底完成防治,其中方案编制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三、付款方式(一)预付款:采购人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接到供应商票据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交等额预付款保函)。进度款:检查方案编制完成且通过采购人审查后内支付合同总额40%;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白蚁等害堤动物的全线普查及防治,普查及防治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内支付合同总额60%。注:1.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2.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后续支付的进度款中优先将预付款全部扣回。四、服务范围及内容宿城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项目,主要任务是对宿城区境内洪泽湖、中运河、古黄河、徐洪河、西民便河、西沙河、安东河、东沙河、古山河、马化河、肖河、五河、成子河、皂河干渠等河道堤防,展开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方案编制、检查(两次)和防治,涉及堤防总长度527.5公里。宿城区境内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涉及堤防明细表序号堤防名称工程管理单位堤防级别堤防长度(km)堤防类型起点所在地1中运河堤防-宿城区右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2级(城区段)4级(其余段)45.22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街道,矿山居委会2徐洪河堤防-宿城区左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5.5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龙集居委会3徐洪河堤防-宿城区右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0.339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夹河村委会4马化河-右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11.4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傅庙村委会5马化河-左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11.4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傅庙村委会6宿城区洪泽湖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3级11.502湖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岭桥村委会7西沙河堤防-宿城区左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33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蔡庄居委会8西沙河堤防-宿城区右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48.95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蔡庄居委会9西民便河堤防-宿城区左 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47.8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万林村委会10西民便河堤防-宿城区右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47.8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万林村委会11西民便河上游段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12.757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 仝李村委会12西民便河右堤上游宿城段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12.732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 仝李村委会13古黄河堤防-宿城区左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2级(城区段)4级(其余段)35.6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朱海村委会14古黄河堤防-宿城区右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2级(城区段)4级(其余段)35.6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朱海村委会15古山河-左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23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东圩居委会16古山河-右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22.46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王园村委会17五河-右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17.5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仓集镇,仓集居委会18五河-左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17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仓集镇,罗庄村委会19五河-洋河段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2.359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洋河镇,大圩居委会20五河右堤-洋河段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2.526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仓集镇, 东关居委会21皂河干渠右堤宿迁市宿城区皂河灌区管理所5级16.135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皂河镇,街西居委会22皂河干渠左堤宿迁市宿城区皂河灌区管理所5级16.238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皂河镇,街西居委会23肖河右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7.823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中扬居委会24肖河左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7.897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中扬居委会25安东河右堤-宿城段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0.802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仓圩村委会26安东河左岸-宿城段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5.767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徐元村委会27成子河右堤-宿城区段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1.826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二里村委会28东沙河右岸-宿城段宿迁市宿城区船行灌区管理处4级13.291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白鹿湖村委会29东沙河左堤-宿城段宿迁市宿城区船行灌区管理处4级13.3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白鹿湖村委会合计527.524五、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深度,按采购人要求出具成果文件。六、成果要求:(1)提交检查方案。(2)提交《宿城区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及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3)其中纸质版成果文件5套、电子版成果文件1套,格式为PDF版。七、验收要求1、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2、验收:采购人以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预验收方案。八、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本身、资料收集、交通费、人工费、服务费、利润、税金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将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进行调整的情况包含在内,采购人不再为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2、技术成果和版权归属:成交人受采购人委托完成的方案编制成果文稿版权归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人不得将技术成果、版权向第三方转让,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人的责任。3、技术情况和资料的保密:未经采购人的许可,成交人不得向其它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提供或透漏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得自行发布、发表成果;成交人不得将编制成果作为其它商业用途,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人的责任。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采购人(全称):(简称甲方)成交供应商(全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宿城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于年月日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人民币(¥)的标的(服务)。二、服务期限、地点1、服务期:2025年12月底完成检查,2026年5月底完成防治,其中方案编制完成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宿迁市宿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及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深度,按采购人要求出具成果文件。四、付款方式预付款:采购人约定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接到供应商票据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成交人需提交等额预付款保函)。进度款:检查方案编制完成且通过采购人审查后内支付合同总额40%;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白蚁等害堤动物的全线普查及防治,普查及防治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内支付合同总额60%。注:1.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2.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后续支付的进度款中优先将预付款全部扣回。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服务范围及内容宿城区水利工程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及防治项目,主要任务是对宿城区境内洪泽湖、中运河、古黄河、徐洪河、西民便河、西沙河、安东河、东沙河、古山河、马化河、肖河、五河、成子河、皂河干渠等河道堤防,展开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方案编制、检查(两次)和防治,涉及堤防总长度527.5公里。宿城区境内白蚁等害堤动物检查涉及堤防明细表序号堤防名称工程管理单位堤防级别堤防长度(km)堤防类型起点所在地1中运河堤防-宿城区右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2级(城区段)4级(其余段)45.22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街道,矿山居委会2徐洪河堤防-宿城区左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5.5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龙集居委会3徐洪河堤防-宿城区右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0.339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夹河村委会4马化河-右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11.4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傅庙村委会5马化河-左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11.4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傅庙村委会6宿城区洪泽湖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3级11.502湖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岭桥村委会7西沙河堤防-宿城区左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33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蔡庄居委会8西沙河堤防-宿城区右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48.95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蔡庄居委会9西民便河堤防-宿城区左 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47.8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万林村委会10西民便河堤防-宿城区右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47.8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万林村委会11西民便河上游段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12.757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 仝李村委会12西民便河右堤上游宿城段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12.732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 仝李村委会13古黄河堤防-宿城区左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2级(城区段)4级(其余段)35.6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朱海村委会14古黄河堤防-宿城区右堤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2级(城区段)4级(其余段)35.6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王官集镇,朱海村委会15古山河-左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23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东圩居委会16古山河-右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22.46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王园村委会17五河-右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17.5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仓集镇,仓集居委会18五河-左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17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仓集镇,罗庄村委会19五河-洋河段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2.359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洋河镇,大圩居委会20五河右堤-洋河段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2.526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仓集镇, 东关居委会21皂河干渠右堤宿迁市宿城区皂河灌区管理所5级16.135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皂河镇,街西居委会22皂河干渠左堤宿迁市宿城区皂河灌区管理所5级16.238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皂河镇,街西居委会23肖河右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7.823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中扬居委会24肖河左堤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7.897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中扬居委会25安东河右堤-宿城段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0.802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仓圩村委会26安东河左岸-宿城段宿迁市宿城区河道管理处4级5.767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徐元村委会27成子河右堤-宿城区段宿迁市宿城区运南水务管理处4级1.826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二里村委会28东沙河右岸-宿城段宿迁市宿城区船行灌区管理处4级13.291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白鹿湖村委会29东沙河左堤-宿城段宿迁市宿城区船行灌区管理处4级13.3河(江)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白鹿湖村委会合计527.524七、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八、违约条款(一)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期壹日按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二)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三)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九、验收要求1、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2、验收:采购人以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预验收方案。十、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十一、合同生效及审核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十二、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投标人在开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十四、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五、词语涵义(一)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二)合同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三)甲方:采购单位,即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局。(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即。(五)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十六、不可抗力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七、税费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十八、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九、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CA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磋商申请及声明函二、法人授权书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四、磋商报价表五、分项报价表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七、项目组人员八、企业业绩九、项目实施方案十、磋商所需其他材料一、磋商声明及承诺函磋商声明及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根据(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磋商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进行公开。供应商名称:(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区地址邮政编码成立时间单位性质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投标人类别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备注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四、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项目名称详见响应文件 元磋商总价(大写)金额大写供应商(CA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五、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序号服务费用简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12345…磋商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备注:“磋商总价”数额应当与“磋商报价表”中“磋商总价”数额一致。单位名称:(盖CA电子公章)六、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投标人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七、项目组人员注:如供应商成交,项目组成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采购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姓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相关证书备注姓名职务学历身份证号相关证书备注八、企业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上传业绩资料电子件。九、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十、磋商所需其他材料请在此文档中增加磋商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分办法、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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