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妇幼保健院智能厨房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JSZC-320583-KSZX-T2025-0011号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7 10:40: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昆山市妇幼保健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上海熙香艺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8.50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智能厨房相关设施设备
联系方式
  • :15715207868
  • :13240337266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JSZC-320583-KSZX-T2025-0011001 二、合同名称:昆山市妇幼保健院智能厨房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83-KSZX-T2025-0011 四、项目名称:昆山市妇幼保健院智能厨房相关设施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昆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昆山市开发区青阳中路5号 联系方式:15962693161 供应商(乙方):上海熙香艺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国峰科技大厦12楼上海熙香 联系方式:157152078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昆山市妇幼保健院智能厨房相关设施设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联系方式:15715207868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85000.00元 合同金额:198.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0天 采购方式:cgfs00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1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17 09:4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智能厨房合同.pdf 昆山市妇幼保健院昆山市妇幼保健院智能厨房相关设施设备采购(采购编号:JSZC-320583-KSZX-T2025-0011号)合同书采购单位:昆山市妇幼保健院供货单位:上海熙香艺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合同昆山市妇幼保健院智能厨房相关设施设备采购甲方:昆山市妇幼保健院地址:昆山市青阳中路5号电话:0512-57027236乙方:上海熙香艺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国峰科技大厦12楼上海熙香电话:13240337266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使用方(甲方)与供货方(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货物”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昆山市妇幼保健院智能厨房相关设施设备采购及其全部备品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系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由使用方分别支付乙方的价款。“甲方(采购组织方)”系指组织、协调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的单位。“甲方(使用方)”系指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甲方”系指采购组织方和使用方;“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项目名称:昆山市妇幼保健院智能厨房相关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地点:使用方指定地点三、货物或服务名称、数量及价格:详见招投标文件四、合同总价款:大写壹佰玖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1985000元)五、合同总价范围:1、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总包配合费、施工配合费以及最长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谈判响应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智能厨房相关设施设备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含软件质保)。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4、所有数据端口免费无偿开放。5、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请个投标单位充分考虑风险,采购单位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六、交货内容:1、符合本合同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或服务。2、保证货物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货物清单;出厂合格证;操作的标识和中文标注;使用中文说明书;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3、其它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货物等。七、交货地点:乙方交货至甲方(使用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及货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八、交付使用时间:自合同备案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九、货物产地:十、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2)甲方需在全部货物交付到现场后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3)甲方需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院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5%;(4)余款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异议付清。注:以下情形付款义务方有权拒绝付款1、经验收(检测)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且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的。2、乙方所供货物与采购最终确定的主要技术参数不符,不能甚至拒绝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对影响到使用方正常教学(工作)的,甲方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3、乙方未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十一、颜色与式样、储放和保护:1、颜色以甲方(使用方)提供或确定的色样为准。2、货物由乙方运至甲方(使用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乙方负责。十二、技术条款:乙方所供货物须符合采购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乙方投标文件中列明的设备及元器件品牌、生产地、制造厂商、质量保证等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十三、质量保证:货物及其各部件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之优质产品,与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并保证该产品确系原厂制造,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说明书、有关部门的检测测试报告、质量标准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十四、货物检测(如有涉及):1、甲方(使用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中标人的生产过程及原材、工艺进行检查检测,检测内容为标书中技术参数要求,包括物品的质地、环保等性能是否达标,对于不按国家有关质量要求、采购人提出的技术及生产工艺要求以及中标人承诺进行生产的,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中标人必须整改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2、产品到采购单位后的质量抽查。对于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送达后采购人有权要求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从中随机抽取进行全项检测(抽检比例1%),中标人不得指定不得拒绝,检测合格方可交付使用方使用。3、对于以上的随机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五、本合同应为完整货物及功能的提供:对于甲方在标书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要求删除的部分及功能,乙方应予以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部分的价格。十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无十七、售后服务1、智能厨房相关设施设备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含软件质保),免费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服务实行免费维修。2、质保期内,乙方每年提供至少两次免费设备巡检及预防性维护服务。3、①安装调试:1.中标单位提供强电走线及配电1套;2.中标单位提供地面弱电走线1套;3.整体设备地面定位及安装联调20天以内,人员配备至少4人;4.中标单位提供菜品研发,有专人负责。②售后服务:1.首次实操及菜品导入培训,提供驻场现场陪产培训3个月以上;2.设备运行陪产人员配备至少1人。③根据采购单位需要,中标单位将无偿配合甲方:提供硬件设备数据采集接口及相关文档;配合采购单位实现智能化管理的对接等相关工作。4、其他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十八、不可抗拒事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交货,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交货。意外事故持续15天以上,甲方有权取消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十九、甲方(采购组织方)权力及义务1、组织、协调本项目招标全过程。2、有权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管,有权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及调查。二十、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货物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千分之三计算;严重违约时,乙方需双倍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包括间接损失)。2、延期交货时间超过10天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3、乙方因违反合同及采购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前货物经验收后交付甲方使用,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误期或延期外,任何交付期限的延长,乙方均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二十一、索赔:如在货物交货、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货物或货物中设备的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及根据甲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1、乙方同意退货,并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甲方直接损失、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4、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二十二、资料提供:合同签订一周内乙方提供施工图/套。二十三、技术培训:甲方认为可以培训的前一周推荐培训计划、提供资料、培训后能熟练操作、了解构造原理、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二十四、特别条款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采购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五、其它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政府采购部门备案。2、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3、乙方保证所提供设备/软件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侵权由乙方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25年07月16日签约日期: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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