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灾后修复项目购买工程勘察服务

项目编号NKSBHQ-2025-00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4 20:14:3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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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灾后修复项目购买工程勘察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灾后修复项目购买工程勘察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0071228171X2505120472 项目业主: 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服务机构: 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灾后修复项目购买工程勘察服务 合同编号: 44130071228171X2505120472 合同总金额: ¥29,5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5月2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26日 服务内容: 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受灾修复项目,地点位于南昆山保护区辖区内,对保护区内4处林区公路塌方点进行勘察,塌方总长度约128米,约448平方米,项目总投入62.3万元。备注:此为一个项目,只做一件事,一事一评。 合同附件 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灾后修复项目购买工程勘察服务合同..PDF 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25-07-04 GF-2000-0203合同编号:NKSBHQ-2025-00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名称: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灾后修复项目购买工程勘察服务工程地点:龙门南昆山保护区辖区内合同编号:勘察证书等级:甲级发包人: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勘察人: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月Y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勘察人: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灾后修复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灾后修复项目购买工程勘察服务1.2工程建设地点:龙门南昆山保护区辖区内1.3工程规模、特征:对保护区内4处林区公路塌方点进行勘察,塌方总长度约128米,塌方总量约448平方米。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44130071228171X25040916631.5工程勘察任务与技术要求:按照业主单位委托的《布孔图》布点。1.6承接方式:中介超市直接选取1.7预计勘察工作量:孔约9个,总工作量约为110米。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2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1-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2025年5月27日开工(以实际进场日期为准),2025年6月26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供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省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2.1本工程勘察费包干价为¥295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伍佰元整)。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至本次勘察费100%。4.2.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乙方应对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户名: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帐号:44050171864400003439(注:工程款对公账户支付,我司不授权个人收取)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2-5.1.2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有关的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5.1.3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5.1.4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5.1.5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5.1.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他责任。5.2勘察人责任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第六条:违约责任-3-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发包人无须支付勘察费;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勘察费。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支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付未支付勘察费的万分之五期违约金。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无。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勘察人叁份。-4-(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签署页)发包人名称:勘察人名称:(盖章)(盖章)到0来的冠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5-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HZ2505200651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受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委托,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灾后修复项目购买工程勘察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130071228171X2505120472),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贰万玖仟伍佰圆整(¥29,500.00元)。服务时限为:按合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广东龙门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2025年05月20日PI-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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