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麦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双百工程”示范村)项目

项目编号N513337202500003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7 17:47:3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四川巨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34.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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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仲麦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双百工程”示范村)项目 一、合同编号:N5133372025000031-1 二、合同名称:仲麦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双百工程”示范村)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3372025000031 四、项目名称:仲麦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双百工程”示范村)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金珠镇波瓦街49号 联系方式:15328794615 供应商(乙方):四川巨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碧云路3号1幢1层29号 联系方式:136780343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仲麦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双百工程”示范村)项目 1(项) ¥1,343,300.00 ¥1,343,300.00 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合同金额: 1,343,3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叁仟叁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履约地点:稻城县金珠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仲麦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双百工程”示范村)项目.pdf 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2025年10月27日 仲麦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双百工程”示范村)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3372025000031履约地点:稻城县金珠镇签订地点: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pn签订时间:2025年04月29日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N5133372025000031四川巨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于2025年04月21日就仲麦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双百工程”示范村)项且(项目编号:N513337202500003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合同包中标(成交)金额(元)1,343,300.00稻城县人民政府录购中心025年04121日仲麦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双百工程”示范村)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3372025000031履约地点:稻城县金珠镇签订地点: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签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采购人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金珠镇波瓦街49号供应商(乙方):四川巨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碧云路3号1幢1层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仲麦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双百工程”示范村)项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3372025000031)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仲麦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双百工程”示范村)项目2.工程地点:稻城县金珠镇3.项目编号:N5133372025000031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新建约2600米围墙、铁门15座、约5800平方米种植高原草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承包范围为清单与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2(合格)。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省州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肆万叁仟叁佰元整(¥1343300.00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L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捌仟伍佰贰拾壹元叁角陆分(¥58521.36元)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①.付款条件说明:签订施工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②.付款条件说明:项目进度至80%以上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③.付款条件说明:项目竣工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00%;④.付款条件说明: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缺陷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五、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唐友平;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川2512017201800943证书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工程。3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暂列金额:(7)评审报告;(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依据: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要求。42、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质量标准及要求。3、验收未尽事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质量保修范围:合同清单与施工图纸所包含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2.质量保修期12个月十、违约责任①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标的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非违约方。②供应商(在采购人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标准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损失一次性补偿。③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④供应商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分包、转包约定的政府采购工程事项及随意增加政府采购工程量。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5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项目所在地仲裁或诉讼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名十二、签订日期本合同于2025年04月29且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花份,承包人执叁份。甲方:(盖章)(盖董建技和店4法定代表人或要负贵人法定代装人或要负责人(授权代装)(授权代地址:四川省仆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碧云路3号1幢县金珠镇波瓦街49号1层29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虫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鸿支行账号:账号:51050190860800000194签订日期:2025年04月29日签订日期:2025年04月29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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