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特警装备提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640500014100289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17:44:0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卫市公安局预算金额86.19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特警装备提升
联系方式
  • 高玉蓉:0955-7067519
  • 俞海娇:18995475780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ZW)0001136 项目编号: NXFZZW-2023-ZC024 项目名称: 中卫市公安局特警装备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503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50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 教育训练装备 1 CQB战术训练类 861900.00 / 二标段 防护防暴装备 1 安检排爆类 1656000.00 / 三标段 防护防暴装备 1 单兵突击类 1553000.00 / 四标段 技术侦察取证设备 1 无人机及无人机反制类 959100.00 / 数量合计: 4 预算合计: 503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或相应证明材料)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开标前 10 日内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结果为准。(8) 投标人 (供应商) 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7-26 08:00:00 至 2023-08-02 18:3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8-1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 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进行解密。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文件 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 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 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 交流群:331010760 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 1 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 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②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 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 (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 (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 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持 QQ 群311870151 获得帮助。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 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 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 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卫市公安局机关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        联系方式: 0955-7067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路南侧广厦世纪园北侧        联系方式: 18995475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高玉蓉        电话: 0955-706751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俞海娇        电话: 18995475780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7-26 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采购人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机关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特警装备提升项目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ZW)0001136招标文件编号:NXFZZW-2023-ZC024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间:2023年07月26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3NCZ(ZW)0001136项目编号:D6405000141002899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特警装备提升项目预算金额(元):8619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861900.00元采购需求:CQB战术训练类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开标前10日内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8月0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08-16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进行解密。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331010760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机关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3号联系方式:0955-70675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路南侧广厦世纪园北侧联系方式:18995475780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高玉蓉电话:0955-7067519代理机构联系人:俞海娇电话:18995475780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07月26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特警装备提升项目采购需求:CQB战术训练类2采购人:中卫市公安局机关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3号电话:0955-7067519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路南侧广厦世纪园北侧业务联系人:俞海娇电话:18995475780传真:/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开标前10日内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注:1、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7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9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10项目预算金额:861900.00元;最高限价:861900.00元(如有)11保证金: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23-08-1609:00保证金缴纳方式:/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3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14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5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3-08-16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6开标时间:2023-08-1609:00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17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由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18核心产品:CQB战术训练装备系统所属行业:工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六)参加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七)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向社会承诺如下:一、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践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原则,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三、在规定时限内纠正已有失信行为,积极主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消除不良影响。四、自愿接受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单位纳入分级分类监管范围,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重点监管。五、如今后存在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失信惩戒,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六、自愿将本承诺书及其履行情况一同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并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承诺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为(符合、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1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不参加),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行业(1)农、林、牧、流业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微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北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月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输业(11)信息传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十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商务服务业(15)租赁和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F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从业人员10人以下(九)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本次投标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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