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石港镇颐港三期东侧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SG2026031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8 16:47:1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8.07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全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建筑垃圾处理安景房聿免培级处量工程
联系方式
  • 夏殷棕:18021668627

正文内容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通州区石港镇颐港三期东侧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拟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对该项目进行谈判。 项目名称:通州区石港镇颐港三期东侧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预算:80757.00元。三、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控价为人民币80757.00元。四、项目需求:通州区石港镇颐港三期东侧建筑垃圾较多,已经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需合法依规进行处置,建筑垃圾共约900m3。根据要求,建筑垃圾需规范化处置实现资源化利用,目前通州区建筑垃圾唯一资源化处置单位为南通建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六、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南通建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七、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谈判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特许经营许可证》。八、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1、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03月25日14时00分。2、谈判地点:地点为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谈判联系人:严橙楼联系电话:152506913584、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全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殷棕   电话:18021668627九、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1、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表);2、投标单位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表);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表);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5、提供有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特许经营许可证》;6、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参见附表加盖公章);7、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附表加盖公章);8、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9、投标报价书(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十、谈判原则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七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十一、无效标、废标条款(一)无效谈判条款1、供应商资格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2、谈判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3、谈判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4、其它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谈判;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二)废标条款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十二、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3、付款方式: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每次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税务部门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延期支付款项的违约责任。4、如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采购单位可以终止合同,按照实际服务量支付费用。十四、招标文件及投标费用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800元,由成交人支付。2、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十五、费用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pdf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通州区石港镇颐港三期东侧建筑垃圾处理项目.doc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信息姓名:一方地新称:科长工作单位:直析环卫项目信息项目名称石汽颐汽期生生房是地供应商名称:南直速山建公工秋有公司。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清晰和明碗的表达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制据安成,建尔哈级经砚花化处星资洞化利用,脂我巨电法资源化此豆到间拮定地点为石港重地业源任利用中人,项目现地建银垃城经道石港违级地圾资源化到用中心,由近违山渔设2有出司行资淮化到用处兰。专业人员签字老新日期226年1月26日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一人一份,需填写明确的结论性意见。1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信息姓名:告品电。职称:“酒七专工作单位:角州区间管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石港领服港三其安景房聿免培级处量工程。供应商名称:南通建山事设工程有限公司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湾晰和明确的表达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建汉垃格处置过程中要曲取得建垃圾处置管质尻单位进行处量。日南通建山建设2程有限公司是战巨员得有建垃地处量咨质屁单伭专业人员签字建日期6年1月项日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一人一份,需填写明确的结论性意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信息姓名:职称:重位工作单位:前卫生作现处项目信息项目名称:石建务的处星程供应商名称:南通建山速公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应当完整、清晰和明确的表达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理由)根据建筑培级资流化处经家求,建坊政额规范化处量完现为流儿利用。目前我区建务坊做唯一外南通建山路路建坊做觉源化到用40,项目现西的定规级统选港港建线涉做资院比划用中心,南通建4儿管利同。专业人员签字日期20年1月2日注:本表格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由专业人员手工填写,一人一份,需填写明确的结论性意见。通州区石港镇颐港三期东侧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G20260312)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全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三月采购文件备案表编制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日 期:2026年03月17日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人(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字): (备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通州区石港镇颐港三期东侧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拟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单一来源供应商对该项目进行谈判。1、项目名称:通州区石港镇颐港三期东侧建筑垃圾处理项目。2、项目预算:80757.00元。三、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控价为人民币80757.00元。四、项目需求:通州区石港镇颐港三期东侧建筑垃圾较多,已经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需合法依规进行处置,建筑垃圾共约900m³。根据要求,建筑垃圾需规范化处置实现资源化利用,目前通州区建筑垃圾唯一资源化处置单位为南通建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六、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南通建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七、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资格要求: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谈判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特许经营许可证》。八、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1、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03月25日14时00分。2、谈判地点:地点为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谈判联系人:严橙楼联系电话:152506913584、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全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夏殷棕电话:18021668627九、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1、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表);2、投标单位身份证明(格式详见附表);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表);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5、提供有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特许经营许可证》;6、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参见附表加盖公章);7、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附表加盖公章);8、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9、投标报价书(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十、谈判原则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七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十一、无效标、废标条款(一)无效谈判条款1、供应商资格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2、谈判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3、谈判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4、其它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谈判;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二)废标条款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十二、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3、付款方式: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每次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税务部门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延期支付款项的违约责任。4、如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采购单位可以终止合同,按照实际服务量支付费用。十四、招标文件及投标费用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800元,由成交人支付。2、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十五、费用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附表: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供应商名称 注册资金 代表人姓名 供应商联系方式 被授权人姓名 被授权人职务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地址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2、投标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传真: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此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此处)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年月日4、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本单位(具备/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月日5、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谈判响应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投标报价书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方报价如下:_____________。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项目需求规定的期限及质量要求内完成服务工作。3、我方保证:我方报价材料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4、第二次报价:______________,在项目需求规定的期限及质量要求内完成服务工作。5、第三次报价:______________,在项目需求规定的期限及质量要求内完成服务工作。注:提交谈判文件时只需填写首次报价。第二次、第三次报价在开标现场填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其他谈判内容(现场确定):7、投标报价明细表(首次)项目名称通州区石港镇颐港三期东侧建筑垃圾处理项目项目编号SG20260312投标报价 元(保留两位小数)谈判响应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响应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人工费、开挖费、外运费、平整费、处置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检测所需的一切费用。签订合同后不论政策调整、市场价格波动等任何因素,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一律不予调整。(2)最终报价在谈判现场进行,各项目分项单价报价均最终调整为首次分项报价单价按总价报价同比例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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