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花电视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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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28 16:32:2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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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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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须知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5月14日10时至2026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雕花电视柜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书仅限本次拍卖有效,如委托事项包括一拍、二拍、变卖全部过程,要在委托书中明确。 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5月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进行委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5月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数额,系统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的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情可咨询法院。于拍卖余款到账后5日内(节假日顺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银行付款方式(本案采用一案一账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103110019047) 账号:6228400027282051861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 有意向参与的竞买人拍卖前应现场查看拍卖标的,如拍卖标的物数量、规格等与评估报告及相关说明不一致,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接受瑕疵及现状,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在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执行法官电话:022-27506727 京东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27273705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