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标段)

项目编号E3504270401800029001001Z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5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342.6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建设项目农田
联系方式
  • 卓先生:13860564385
  • 肖女士:13799152788

正文内容

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标段)已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以 明农【2022】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区夏茂镇上碓、西街、松林等3个行政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5300亩,本项目涉及夏茂镇上碓、西街、松林等3个行政村,工程施工费总投资约342.6038万元. 标段1(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控制价为3426038元; 成为标段1的中标候选人不参与标段2的中标候选评审及评选,允许投标人最多中其中一个标段。本招标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先标段1后标段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标段)主要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223-2008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规定办理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至少须包含企业资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内容;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相关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7、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3.8、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3.9、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1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6日8时30分至2022年08月 30日18时00分前(周末不休),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5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 电话:13860564385,联系人: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金鼎城2幢1单元902室,邮编:365050 电话:13799152788 联系人:肖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8-582013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新华都四楼 联系电话:0598-5845726、0598-5845871 附件: 6f8531d8d4cebf4f55c72f369ded974.jpg6f8531d8d4cebf4f55c72f369ded974.jpg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图册(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zip图册(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zip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1\n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n授权委托书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拟招标的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委托你单位对本项目的招标资料加盖电子印章,并发布招标公告。特此委托!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2022年8月23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衣田建设项目(上雄村、西街村、松林村标段)已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以明衣【2022】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虫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区夏茂镇上雄、西街、松林等3个行政村: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5300亩,本项目涉及夏茂镇上雄、西街、松林等3个行政村,工程施工费总投资约3426038万元标段1(上雄村、西街村、松林村),控制价为3426038元,成为标段1的中标候选人不参与标段2的中标候选评审及评选,允许投标人最多中其中一个标段。本招标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先标段1后标段2。2.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雄村、西街村、松林村标段)主要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定额工期工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5.标段划分(如果有):;2.6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223-2008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135号)规定办理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至少须包含企业资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内容: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之;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相关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真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3.7、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3.8、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y.cn/shixin/)3.9、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衣民工工资保证金。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字)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1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6日8时30分至2022年08月30日18时0分前(周末不休),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o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5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smggzy.cn/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电话:13860564385,联系人:卓先生招标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沙县金鼎城2幢1单元902室,邮编:365050电话:13799152788联系人:肖女士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1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98-5820139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三明市沙县区新华都四楼联系电话:0598-5845726、0598-5845871招标项目编号:E3504270401800029001001Z01招标项目名称: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标段)(2017年修订版)专用本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说明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2年08月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刘昌兴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张慧林招标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盖单位公章)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第2章投标须知10招标公告7第1章招标公告6目录本版本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18〕1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29号)进行修订。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4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3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21“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20第2节投标须知20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1“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36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36“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错误!未定义书签。第1节合同协议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27第1节工程量清单56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55“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52第4节合同附件52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8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37第2节招标图纸64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62第6章招标图纸61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60第3节投标报价58第2节招标控制价57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67(三)招标项目说明66(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66(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66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66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5(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69(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69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69(三)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68(二)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68(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7(三)参考品牌71(二)质量要求70(一)技术要求70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70(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69(三)文明施工要求69第3节技术文件94第2节商务文件88第1节资格文件75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74第6节其他要求73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72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区夏茂镇上碓、西街、松林等3个行政村;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标段)已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以明农【2022】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条件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标段划分(如果有):/;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标段)主要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成为标段1的中标候选人不参与标段2的中标候选评审及评选,允许投标人最多中其中一个标段。本招标项目的开评标顺序为:先标段1后标段2。标段1(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控制价为3426038元;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5300亩,本项目涉及夏茂镇上碓、西街、松林等3个行政村,工程施工费总投资约342.6038万元.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相关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规定办理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至少须包含企业资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内容;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223-2008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9、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查询网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3.8、投标单位(不包括其分支机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3.7、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3.6、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3.1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1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5.评标办法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30日18时00分前(周末不休),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6日8时30分至2022年08月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5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电话:13860564385,联系人:卓先生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9.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8.发布公告的媒介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人:肖女士电话:13799152788地址:沙县金鼎城2幢1单元902室,邮编:365050招标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沙县区新华都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8-5820139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说明: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联系电话:0598-5845726、0598-5845871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夏茂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卓先生,电话:13860564385招标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沙县金鼎城2幢1单元902室联系人:肖女士电话:13799152788,传真:/电子邮箱:/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标段)报建编号:不适用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如果有):不适用标段编号(如果有):不适用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不适用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不适用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1.4工程建设地点沙县区夏茂镇上碓、西街、松林等3个行政村1.5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5300亩,本项目涉及夏茂镇上碓、西街、松林等3个行政村,工程施工费总投资约342.6038万元.标段1(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控制价为3426038元;1.6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标段)主要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1.7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告公示媒介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网址:http://fujian.etrading.cn 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98-7500819、400-998-000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98-5845726 0598-5845871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3、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三明投标单位操作手册”。4、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2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223-2008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2.3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xy.fjjs.gov.cn,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 12:00:0011分包R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 12偏离R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 / 14.1/21.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09月5日9时00分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18.1/ 18.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元人民币;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开户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350 0701 0005 1367 10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处理、储蓄所。)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按明建函【2019】138号规定,仅限三明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根据明建〔2019〕30号规定:保证人应为有资格的保险机构。保险机构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人应当承诺在收到被保险人书面赔付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先行赔付。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明建〔2019〕30号)的要求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③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2)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和份数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复印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加盖公章。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20.5投标文件编制、包封密封和标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三明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复印件正本1份,副本3份并加盖公章。21.2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提交时间:2022年9月5日 9:00:00前提交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密封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保函,投标人开标时无需提交纸质保函。(2)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应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无需现场递交;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 22.1开标时间、地点和要求开标时间:2022年9月5日 09:00:00开标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21.4/21.5投标文件解密方式电子交易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1)加密检查:开标时间一到,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公开显示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号及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状态;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网上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开始在线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网上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3)开标: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已标价工程清单XML电子文档(如有)的加密锁序列号以及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所记录的在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无需公布)。等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唱标内容; (4)开标结束:开标结束,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22.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 (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半个小时内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3/26.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R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个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甲供材料)10%。履约担保形式:投标人可以选择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期限:从签订合同至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注:非特殊情况履约担保必须在中标通知书下达10日内到账,以现金(电汇或者转帐)或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的方式(保函格式严格按后附形式)的方式提交,逾期视为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权利,默认拒不签署施工合同。履约担保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30.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33.3监管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598-582013934.2其他1、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至授标前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不具名的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无正当理由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2)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如有)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一条及以上雷同的,或记录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和CPU序列号信息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一条及以上雷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所记录的在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除外);(3)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和CPU序列号信息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雷同;(4)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技术文件内容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内容雷同率超过80%;4、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但投诉人应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产生的费用。5、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三明投标单位操作手册”;6、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7、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过期;(3)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未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激活;(4)投标人未携带福建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5)投标人携带的福建CA数字证书人为损坏。8、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由行政监督部门、市交易中心、招标人会同决定是否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包括以下情形:(1)福建CA数字证书损坏由福建省瑞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调查处理并出具书面报告证实非人为损坏的;(2)其他特殊情况如电子招投标系统服务器等硬件或软件故障导致大多数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失败的。9、关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理的有关要求: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明渣土〔2013〕2号、明渣土〔2013〕3号、明建筑【2014】47号文履行相关手续的审批和规定等有关要求。10、严格执行闽建建【2017】5号文关于质量安全远程视频监控的条款。1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文件“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印发沙县国有投资项目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12、根据建市【2019】6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1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参与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本项目不使用纸质保函,招标文件与本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1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15、本项目各标段具体合同签订施工合同时由招标人确认。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17.2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应当通过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方式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25.2.3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数据、资料(如开标记录表、随机参数抽取记录等)进行审查、确认。25.2.6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回复,回复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格式和投标人的“问题的澄清、说明”格式分别见投标须知附件2-6和附件2-7。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限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0项。25.3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格式见附件2-8)。评标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4)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5)评标标准、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6)经评审的价格及投标人排序情况一览表;(7)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规定)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27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27.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下同),应当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场所和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招标项目名称;(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如有时);(五)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七)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和注册编号;(八)中标候选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时);(九)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以及投标报价中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说明:“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从《通用本》中选择相对应的格式,并按格式要求在《专用本》中填入具体数据。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标段一招标控制价为:3426038元,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详见另册提供的招标控制价。22.2K值取定K值为:9%3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计算公式为:发包价=招标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1-K)+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项目造价。本项目标段1发包价为 3133520元。本项目每个标段只允许有一个且不得修改的报价,即发包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项目发包价=(3426038-69503-106340)*(1-9%)+(69503+106340)=3133520元43.1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方式:a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由招标人代表在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5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 1 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市政或水利水电。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4、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在投标阶段,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不做评审要求,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即可。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配齐相关管理人员,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送招标人审查,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管理人员。5、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到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备注:市政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公路与城市道路、道路与铁道工程、隧道、市政工程等。水利水电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67.2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有效投标人名单及其对应的号码。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次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次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前准备工作;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程序简易评标法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先资格文件、后商务文件的顺序进行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商务文件的评审。提交评标报告。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2)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具体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且剩余投标人不足10家的,剩余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1)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评标前的准备工作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4.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3.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数据、资料(如开标记录表、随机参数抽取记录等)进行审查、确认。4.1.9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4.1.8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4.1.7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4.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1.5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盖章和签署)不一致;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署、提交材料;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商务文件评审标准4.1.10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6.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6.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5.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5.1.5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5.1.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1)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7.1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6.3按照本办法第6.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6.2.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6.2.1按照本办法第6.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附则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提交评标报告7.2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人候选人数量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的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合同条款及格式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省市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精神,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于2022年月日签署了本协议书。第1节合同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工程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工程地点:上碓、西街、松林等3个行政村工程名称: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标段)1、工程概况(小写):。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2)中标通知书(1)协议书3、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2、本协议书中的词语主涵义与下述第二部份所列的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审批文号: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明农〔2022〕89号(8)已标价的工程报价汇总表(7)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施工招标文件(4)合同条款(3)投标书及其附件7、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建设单位执壹份,承包单位执贰份。其余由建设单位分送有关单位。6、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5、建设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全部义务和责任。4、承包单位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的全部义务和责任。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签署前双方为本合同签署的所有协议、会谈纪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通用合同条款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建设单位(公章)承包单位(公章)(1)建设单位(甲方):第1条名词解释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工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注册证号:,手机号码:项目经理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委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4)监理单位:(3)设计单位:(2)承包单位(乙方):(10)临时设施;承包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前维护所需设置的全部设施。c、其它工程。b、田间道路工程;a、农田水利工程;(9)主体工程:(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须完成的全部工程。第2条承包方式(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合同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应付给承包单位的价格。(11)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设计施工阶段应提供的图纸,包括经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补充图纸。(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做出的有关工程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1)在履行全合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第3条甲方代表(3)承包工期:300日历天。(2)承包范围:中标工程量及施工图范围内。(1)承包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包工包料,总价控制(即工程结算总造价不得突破批复价),工程量按实验收结算。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第6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维护,其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设施。本合同包括:第5条合同的范围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第4条转包与分包(5)施工招标文件(4)合同条款(3)投标书及其附件(2)中标通知书(1)协议书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2、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的工程的解释时,按合同条款的第40条关于纠纷解决的约定处理。合同履行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份。(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8)已标价的工程报价汇总表(7)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下称总监):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建设单位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单位,总监易人时应由建设单位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行使其职责,并通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力: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但在行使下列权利时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工程的分包、工期延长、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某一工程项目;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8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承包单位的义务与责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乙方必须在沙县区开设农民工工资账户;开工前3天进驻工地;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常住工地,每月不少于20天,施工员1人及安全员1人全天候常驻工地,其余管理人员根据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经理违约金500元/天;其余管理人员违约金300元/天;承包方必须在沙县区成立工程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执行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指令,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监理单位提出的施工缺陷,根据施工规程的要求予以修补或改建;开工前5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绘制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按图施工;向保险公司投保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货物运输险、设备损坏险等险种,保费由承包单位承担;保证提供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符合质量标准,提供的施工设备符合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型号和数量;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并报监理单位审批;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环境保护;尊重工程所在地人民的生活习惯,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建成完工,完工后做好余土外运等清理现场工作,并负责做好维候期(即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在国家、省、市验收时要保持现场清洁,义务做好除草、劈枝、清淤、除杂等工作;财务按规范建帐;建立各种适用于本工程的规章制度;完成其他应由承包单位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建设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发布开工通知;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开工前完成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赔青,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用地;开工前向承包单位移交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3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以及完成其他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第7条合同双方义务与责任第10条图纸供应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立即补发书面通知,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工程量完成情况表、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单项工程验收证书以及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签署的其他文件都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第9条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认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做出公正的决定。监理单位的指示: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上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承包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有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或做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单位。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单位仍应遵照执行;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监理单位未在24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单位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监理人员:总监可以派出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单位。他们在授权范围内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第12条参观现场所获得的资料由于设计修改而出现本合同工程量中标报价表中未曾出现的追加工程项目时,则该追加项目的单价由监理单位与承包单方根据有关规定商定,经建设单位确认,同样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按此执行。承包单位不得以设计修改或工程量的变化为理由,改变其对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设计修改而引起工程量的变化,由双方协商。一般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其单价按中标报价表确定的单价计算,经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商定,报建设单位确认并报部门审批,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按此执行。原则上设计项目不予修改,承包单位应严格按设计图施工,特殊情况下按有关程序报批变更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承包单位擅自减少工程项目和工程量的,除扣除该项目资金外,另处该项目资金2倍的罚款。承包单位擅自增加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量的,不予以结算。第11条设计修改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单位所需主体工程的施工图纸,由设计单位通过监理单位提供。为工程施工实施所需的施工与安装图纸,则由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自行设计绘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批。第15条测量放线工程所需的钢筋、水泥必须有材质证明,其各项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如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中使用无材质证明的材料,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试验,并递交材料试验结果,试验所需费由承包单位承担。第14条材质证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某项工作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单位自行组织货源,并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承包单位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第13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承包单位参观现场过程中对了解的各种情况以及其它部门提供的参观资料,而做出自己的判断、推论、解释和结论,建设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接受任何附加条件。承包单位的运输车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并按照道路桥梁的限制荷载安全行驶,服从检验和缴纳各种费用。第17条交通运输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均由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的区域负责设计、建设和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承包单位应按照合同计划及时将施工机械设备运到现场使用。承包单位所提供的主要施工设备、兴建的临时工程和运至工地的器材,应当为专供本工程的施工之用,如需调整,应取得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项目涉及的临时设施用地由建设单位和所在村委会帮助协调,如果涉及费用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第16条临时设施承包单位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单位必须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建设单位将不对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单位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建设单位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进行本工程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份发生超过合同规定的位置、高程、尺寸、线型的误差时,承包单位均应按监理单位的通知进行修正,直到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修正误差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承担。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承包单位应认真维护和管理施工控制网,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移交验收单位。承包单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控制性进度,选择合适的施工程序与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实施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按此编制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第20条工程进度本合同签署后,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组织施工设备、人员准时进场开始施工,承包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廷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承包单位,工期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承包单位在进场前应与所在村委会到现场进行对接确认项目相关事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第19条工程进场及开工工地规定范围内的征地(包括本合同规定的临时施工用地),由建设单位负责征用。承包单位如需增加临时施工用地,应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认可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征用,征地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承担;如没有经建设单位的认可占地,一切费用由承包单位自理。第18条征地本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竣工,工程控制进度的实施应满足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本工程在监理单位发布开工令之日起,全部工程应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第22条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按月、季由项目经理向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递交合同完成情况的统计报表,月报表应于次月5日前报出,季报表应随同当季最后一个月月报表一起报送。第21条统计报表为保证工程质量,并按时实现控制性进度,建设单位有权审核并评议承包单位递交的计划。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作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一切检查,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单位的质量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他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单项工程或材料,监理单位有权拒发签证,直到下达“返工令”。另有规定外,某个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全部复检合格后,监理单位可以出具单项工程竣工证书。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复验和签署,并不能免除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应负的合同责任。承包单位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为此,承包单位应建立质量检验小组,确定专职质检员,进行工程质量自检,递送自检报告,送请监理单位复检。第24条质量检查由于承包单位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以致于继续施工会对本工程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监理单位有权下达书面“停工指令”。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而应对已停工工程进行积极的维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争取监理单位尽早发布同意复工的指令,这种停工引起费用的增加和工期影响应由承包单位承担。由于非承包单位的原因,在建设单位认为必要时,应授意监理单位发布书面“停工指令”。对此,承包单位也应对已停工工程进行积极的维护。第23条工程暂停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单位的自检确认具有覆盖条件后24小时内,承包单位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验收地点、内容和验收时间,并附有承包单位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指派监理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单位才能进行覆盖。第27条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承包单位在本工程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不能保证质量的工艺。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征。监理单位如发现承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禁止在本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单位应立即按监理单位的通知进行交换、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单位使用的施工设施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有权要求承包单位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单位应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单位承担。由于承包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没有严格照图施工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单位可以随时发出采取措施补救,直至彻底消除工程的不合格部分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单位承担。若承包单位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单位的上述指示,则建设单位有权委托其他承包单位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单位承担。第26条不合格的材料和工艺承包单位应根据监理单位要求,向监理单位提供鉴定、测试本工程所用产品的质量指标,其指标应满足相关专业中工程的质量要求,并应配备工程质量检测所必需的仪器、材料试验器等。第25条材料试验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单位应设立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教育本单位职工要文明施工,其他承包单位亦应遵守现场施工安全的规定。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须持有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单位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承包单位应对其工程以及管辖范围内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负责,并负责做好其辖区范围内的工作场所和日常治安保护工作,注意保护工地邻近建筑物和附近居民的安全,防止因施工措施不当使附近居民的人身和财产早遭受损失;承包单位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消防、防汛和防灾、抗灾等工作,按合同规定设置必要的消防水源的消防设施以及防汛物资的器材及救助设施。监理单位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正,若承包单位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第28条安全生产监理单位确认该项工程质量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则应在检查验收结束后24小时内出具合格证书。对主体工程基础开挖及其处理的现场检查验收,需经监理单位确认,并在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本合同规定后的24小时内出具合格证书,承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未接到监理单位签发合格证书的情况下便自行覆盖,则承包单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单位未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到场,私自将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监理单位有要指示承包单位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单位承担。监理单位在按上两款规定覆盖后,如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单位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至重新检验,承包单位应遵照执行。但是重新检验结果表明,工程质量符合本合同规定,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如果检验的结果表明,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则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承包单位承担。监理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的部位的验收,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验收时,应通知承包单位延期验收,或批准承包单位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后自行覆盖。本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编制竣工资料,竣工资料需经监理单位审定,其内容包括:第30条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为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及整改合格后12个月,保修期满后,由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单位签署和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给承包单位。若保修期满后还有缺陷未修补,则可待承包单位按监理单位的要求在30天内完成缺陷修复工作后,再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如果承包单位不按期修复工程,经监理单位认定,区农业农村局同意,建设单位有权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用来修复工程。质保金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3%,保修责任终止后无息返还质保金。本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之前,承包单位必须负责对已完工程进行管理和维护、保养,并承担修复及费用,承包单位不得借故拖延修复工作;移交后承包单位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单位还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人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建设单位为止。如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规定按时验收,所需增加费用可共同商定。保修期内,承包单位应负责未移交的工程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对已移交建设单位使用的工程和工程设备,则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工作。承包单位则应按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修复清单进行修复。直至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为止;建设单位在保修期内使用工程和工程设备过程中,发现新的缺陷和损坏或原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位以遭损坏,则承包单位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修复,直至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为止。监理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进行查验,若经查验确属于承包单位施工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应由承包单位承担修复费用;若经验确属建设单位使作不当或其他建设单位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则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修复费用。第29条工程维护和保修由于承包单位管理不善,或因承包单位职工的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交通事故、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害以及其他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均与建设单位无关,并由承包单位自己承担所有的工伤赔偿责任。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工程图纸变更记录;施工期的观测资料以及地基处理记录;已完工程移交清单(包括工程设备);工程实施概况、施工总结及大事记;施工日志:监理单位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图片和录像资料)以及其他应补充的完工资料。未完成的缺陷修复项目清单;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的尾工工程项目清单;工程签证证书及工程质量保修书;永久工程竣工图;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及验收证书;2、竣工验收若监理单位确认承包单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并具备了交工验收的条件,但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使完工验收不能进行时,但承包单位仍应执行监理单位在此后进行正式交工验收所发出的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当正式交工验收时发现工程未符合合同要求时,承包单位应有责任按监理单位指示完成其缺陷修复工作,并承担缺陷修复的费用。监理单位在收到该申请后,应审核其报告的各项内容,并在14天内将审核意见通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发现工程尚有重大缺陷时,可不同意或推迟进行交工验收,但应在14天内向承包单位指出退还给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对上述报告中的任何一项内容持有异议时,应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将监理单位要求修改补充的意见通知承包单位,并将其报告同时还给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重新提交修改后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直到监理单位同意为止;监理单位审核后认为工程已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并由建设单位或授权监理单位签署工程移交证书,颁发给承包单位;在签署移交证书前,应由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核定工程的实际交工日,并在移交证书中写明。承包单位完成本合同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即可申请对本合同工程进行交工验收,向监理单位提交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抄送建设单位。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各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但经监理单位同意列入保修期内完成的尾工项目除外;已按第30条的规定备齐了符合合同要求的完工资料;已按监理单位的要求编制了在保修期内实施的尾工工程项目清单和未修补的缺陷项目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措施计划。1、交工验收与交工证书第31条验收和工期2、本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承包单位应按以下工作内容对工地进行彻底清理,并需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为止;工地范围残留的垃圾已全部焚毁、掩埋或清除出场;临时工程已按合同规定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清理和平整;按合同规定应规定撤离的承包单位设备和剩余的建筑材料已按计划撤离工地,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清除;施工区内的永久道路和永久建筑物周围的排水沟已按合同图纸要求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了疏通和修整;主体工程建筑物附近及其上、下游河道中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予以清除。1、承包单位应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后方可撤退。工程结束后,承包单位应付清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纠纷,建设单位有权从农民工保证金中支付给农民工工资。第32条施工队伍的撤退4、本工程要求按合同工期如期交工,若推迟交工交付使用,则每推迟一天罚款2000元,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也由承包方负责,罚款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施工工期:承包单位的施工工期计算为从开工之日起至交工日期。施工单位应合理组织,解决一切困难,确保进度按计划实现。当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并由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合格后,承包单位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及本合同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县级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级验收,县级验收后,向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完成工程量的计量: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量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单位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监理单位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单位派员与监理单位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承包单位应积极配合和指派代表协助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并按监理单位和要求补充的计量资料;若承包单位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单位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部分工程的准确工程量;监理单位若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单位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单位应遵照执行;承包单位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单位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单位最终的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工程完成的准确工程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合同工程量报价表中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最终支付的工程数量,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单位实际完成的并按本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及本合同单价表进行计量。第34条工程计量及竣工结算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及人员的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承包单位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应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防止任意堆放弃渣影响周边的防汛及本工程其他承包单位的正常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应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以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施工废弃物并运至指定地点,不能阻碍通道。第33条环境保护3、整个工程的移交证颁发后5天内,除了经监理单位同意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拆除和撤离工地,并按技术条款的规定清理和平整临时征用的施工用地,做好环境恢复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单位进行完工清场以及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撤离、场地平整和环境恢复等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第36条违约2、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按工程造价的85%(工程须经质量初检合格)报账支付进度款,工程完成县级验收且经结算审核后,按工程造价的90%支付工程款,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工程造价的97%支付工程款,其余3%作为质保金,待市级验收满一年后结清。1、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按双方签证的合同单价进行工程结算。第35条结算及付款办法:竣工结算:工程交工验收通过后,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单位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待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级验收,按照区农业农村局验收组意见进行整改,合格后双方按本合同有关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如果承包单位不进行整改,建设单位有权按未完成整改工程的金额按3倍处罚,并有权从未付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罚金。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方法应按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只有在国家计划有重大变更时,才允许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出现上述情况时,建设单位应在10天前通知承包单位,并对承包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损失。第37条合同变更建设单位若发生上述违约时,承包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上述条件和图纸,并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补偿额外费用。2、建设单位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建设单位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属于建设单位违约。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点;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向承包单位提供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的施工图纸;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合同价款,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批准任何凭证,导致付款延误。承包单位发生上述的违约行为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承包单位发出书面警告,限令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时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改正,并尽可能挽回由于违约造成的延误和损失。如果承包单位拒绝接受改正,监理单位可采取暂停支付工程价款及暂停其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整改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在监理单位发出停工整改要求后3天内,承包单位继续无视监理单位的指示,仍不提交整改报告,亦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建设单位可通知承包单位解除合同并抄送监理单位,并在发通知10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单位临时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单位施工,但建设单位的这一行动并不免除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应付的责任。合同解除后建设单位认为合适的时间,委托监理单位查清以下付款金额,并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建设单位审批后支付:①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已完成工作应得的金额和其他应得的金额;②承包单位已获得建设单位的各项付款金额;③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逾期完工违约金和其他应付金额;④由于解除合同,承包单位应合理赔偿建设单位损失的金额。1、承包单位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单位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属于承包单位违约。承包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未按签署协议书时协商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承包单位未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同意,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未经监理单位批准,承包单位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设备或材料撤离工地;承包单位违反合同规定使用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拒绝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由于承包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完成规定的工程或部分工程,且未按合同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承包单位在保修期内未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单位检验认为修复不合格而承包单位拒绝再进行修补。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发生合同纠纷时,一般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申诉方可提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40条纠纷解决承包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承包单位应缴纳税金和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中,其税种和税额,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39条纳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出现无法预料的不可抗力的灾害,造成承包单位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与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协调予以确认适当补偿。但建设单位不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第38条不可抗力的灾害合同生效: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协议书签字盖章后生效。第43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本合同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对监理单位已提供的施工图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对施工图纸进行了切实可行的修改,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即可实施。第42条承包单位的合理化建议本合同双方均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第41条法律------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十万元人民币;------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十万元人民币;2、承包人未经发包方批准,不得更换投标时承诺的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经发包方批准更换的,其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并按照以下标准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1、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应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组织做好工程施工工作。增加其他:合同终止:承包单位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建设单位,且保修期满,建设单位或被授权的监理单位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7、中标单位应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办理各项保险,工程实行事故施工方先行赔付原则。6、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机构共同确认后方可使用,若需设计单位确认的,还需经设计单位确认后作用。承包人不能按约定时间向监理机构、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样品及材质证明或三次以上(含三次)恶意提供品质达不到要求的样品,承包人除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外,还需向发包人支付该批材料、设备合同价值10%的违约金。5、承包人应当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4、承包人应避免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如不能避免,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噪音、对交通的干扰等)。3、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更换施工员、安全员每人次三万元人民币;工程项目地址: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增加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合同附件(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中标单位(乙方):建设单位(甲方):(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接受乙方(相关单位或个人)为甲方(个人)装修住房等提供方便。(二)在乙方(相关单位或个人)报销任何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费用。(一)向乙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财物。第二条在工程建设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有下列行为:(三)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损害。(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等财物。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七)其他不廉洁行为。(六)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参与乙方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活动。(五)向乙方介绍有关工程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七)不准有其他不廉洁行为。(六)不准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参与乙方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活动。(五)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甲方(个人)推荐分包单位并购买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个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不准为甲方(个人)装修住房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第六条本合同书一式三份,有甲乙双方及区农业农村部门各执一份。第五条本合同书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有违法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县纪检监察机关将建议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不良记录,情节较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并提请有关部门将乙方清出沙县市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有违法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5、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总说明”。3、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2、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以及我省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等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一、说明2、招标控制价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1、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说明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另册提供。二、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1)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一、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投标报价2、本招标项目标段一招标控制价为3426038元(大写金额:叁佰肆拾贰万陆仟零叁拾捌元);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另册提供。二、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3)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2)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五、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合计金额一致。四、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三、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投标人一旦中标,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各项费用中。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保持一致。(9)其他的相关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招标图纸目录(格式)招标图纸目录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应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六、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应对照“招标图纸目录”仔细检查核对。招标图纸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设计单位:项目名称:沙县区夏茂镇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碓村、西街村、松林村标段)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已具备施工条件。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详见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说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1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903-2013《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2018)《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278-2002《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4-2013《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2010《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4-201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级、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15)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4)其余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3)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2)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光膀子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1)严禁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音控制到最低程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技术要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满足施工需求,且承包人应保证投标时承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全部及时进场。施工机具进场要求(5)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产生,并争创“文明工地”。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参考品牌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规定的要求。质量要求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参考品牌备 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品牌1品牌2品牌3备 注无其他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标段第1节资格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八、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复印件七、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六、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五、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三、授权委托书(如有时)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九、其他资料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 号其中技工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3项除外)。其中,投标人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应当如实填写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对是否会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作出判断。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未如实填写“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3项除外)”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手机号码: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地址:单位:部门:职务: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撤销(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码:五、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注:1、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称职称证书编号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手机号码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称职 务性别技术职称情况(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最高学历手机号码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招标人名称):六、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七、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2、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全部到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我单位在(项目名称及标段)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按照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地址: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电话:传真: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联系人及职务:基本账户开户名称:基本账户账号: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九、其他资料八、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复印件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注:1.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特此承诺!本承诺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参加(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投标,若我司有幸获得中标,将积极响应国务院、建设部有关认真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精神,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证在我司有关本项目工程的承诺条件下,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足额付清工人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致:(招标人名称)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标段第2节商务文件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三、其他资料(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1)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如中标,我方承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7.(其他补充说明)。6.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3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我方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以及列入招投标“黑名单”的处理决定。(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三、其他资料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 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 注1缺陷责任期15.2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3.7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3分包3.5.2本工程不允许分包。4逾期竣工违约金7.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总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为2000元/天,逾期竣工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5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7.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签约合同价的5%。6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5.3按照工程结算价款的 3 %扣留…………………本项目无需提交技术文件。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交技术文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的要求和《通用本》第8章第3节规定的格式编制技术文件。第3节技术文件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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