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CG-HN-2023-11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6 17:37:1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怀宁县中医医院预算金额191.74万元
中标单位安徽新宇新物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78.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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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6-4637760

正文内容

包件(标段)信息 序号 包件(标段)编号 包件(标段)名称 估算价(元) 1 CG-HN-2023-110-1 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1917400.00 合同信息 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G-HN-2023-110 二、合同名称: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CG-HN-2023-110 四、项目名称: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怀宁县中医医院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孔雀路248号 联系方式:0556-4637760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安庆市迎江区人民路48号电商园10号楼3层 联系方式:182697077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787846.40元 合同金额:1787846.4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怀宁县中医医院院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9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 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合同.pdf 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合同.pdf 怀宁县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合同书买方(采购人):怀宁县中医医院卖方(供应商):安徽新宇新物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怀宁县中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G-HN-2023-110任务书编号:FS34082220230440号)磋商文件,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一)、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1、院区内除行政人员办公室外各办公区、诊疗区、会议室、大厅、过道、电梯间、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顶面的日常保洁与消毒;院区内所有门窗、玻璃墙、楼梯、灯具、开关、公开栏、候诊椅、抢救推车、消防柜、垃圾桶等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洁与消毒;各病区内病床、床头柜、衣柜、陪护椅、卫生间、地面台面等日常清洁与消毒;被单被套及时收发;送检标本、病区送药等;2、室外广场、停车场、消防通道、道路及绿化带等室外场所卫生保洁;3、收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到指定区域,做到日产日清。(二)、其他要求:1、保洁员在工作责任范围内时,有下列情形的由保洁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责任。1.1保洁员在院内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和除保洁活动以外行为的,由保洁公司负责并按相关法律程序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2保洁员因违法违纪、玩忽职守等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人员伤害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时,由保洁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3保洁员因违法违纪、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投诉,损害声誉的,保洁公司应向媒体澄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保洁人员在合同期间的安全生产、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均由卖方负责培训、监督考核且承担全部责任。(三)、合同金额:大写:壹佰柒拾捌万柒仟捌佰肆拾陆元肆角整(小写¥1787846.40元)二、服务期:24个月。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三、服务人员配备:保洁人员28人(其中ICU病区目前暂安排1人,该人员工资以实际到岗时间支付,支付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管理组长1人,项目经理1人,总人数30人。买卖双方确认,以上人员均与卖方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受卖方管理,其完成工作事务过程中由卖方提供劳动保护,其因完成工作事务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服务地点:怀宁县中医医院五、验收:采购人按下表规定对成交单位保洁服务每月进行检查考核,采用百分制,连续三个月低于80分的按违约终止合同;序号考评项目分值备注1地面无尘、无水、无杂物10分2墙面无印迹、无尘、墙裙光亮10分3不锈钢扶手无印迹、锈迹、光亮10分4门窗玻璃无胶质、无脏迹、透明、光亮10分5卫生间无异味、无脏迹、无尿碱、无水垢、墙面清洁、地面清洁10分6门厅地面、台面清洁无污垢杂物10分7门前整洁干净、无杂物、烟头、痰渍等10分8房内及过道无蜘蛛网、吊尘,病床、床头柜、凳子等物干净无污渍,办公桌、治疗台、诊断床清洁无杂物10分9灯具、开关、空调、吊扇等表面清洁无污渍10分10楼梯间无泥沙、无蜘蛛网、垃圾篓(桶)无垃圾堆积、无积水10分六、付款方式:采用月结方式,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费用。为促进当地发展,税费留在怀宁,乙方单位使用怀宁县税票进行结算,由分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结算,具体信息为安徽新宇新物业有限公司怀宁分公司。七、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缴纳项目合同金额的2.5%(即44696.16元不计息)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履行6个月并且每个月考核均超过80分的返还50%;项目履行结束后支付剩余履约保证金。八、违约责任1、买方(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买方向卖方偿付合同价的3%的违约金;2、买方(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买方向卖方每日偿付合同价的3‰的违约金;3、卖方(供应商)不能提供服务的,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价的3%的违约金;4、卖方(供应商)逾期提供服务的,卖方向买方每日偿付合同价的3‰的违约金。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①)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安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_怀宁县_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合同的其他重要组成部分:1、磋商文件;2、成交人的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贰份。合同文本的组成部分的先后解释顺序为:1、成交通知书;2、磋商文件;3、本合同文本;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5、其他补充约定事项。买方(采购人)卖方(供应商)需方(盖章):供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2023年9月26日2023年9月26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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