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养老事业发展促进中心武汉市百岁老人健康守护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025WHXD-C058-F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30 09:45:3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武汉市养老事业发展促进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武汉众成颐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3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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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WHYL2025-001 二、合同名称:武汉市百岁老人健康守护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2025WHXD-C058-F 四、项目名称:武汉市百岁老人健康守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养老事业发展促进中心 2、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05号5楼 3、联系方式:027-85573689 4、供应商(乙方):武汉众成颐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5、地址:武昌区杨园街20号4栋102 6、联系方式:1347603788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百岁老人健康守护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334320元 5、合同金额:333.43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01日至2026年09月30日;履约地点: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江夏区、新洲区、经开(汉南)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16.672(万元) 收取比例: 5%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5-0394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9-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武汉市百岁老人健康守护项目合同书-众成.pdf 武汉市百岁老人健康守护项目合同书(服务类)甲方:武汉市养老事业发展促进中心电话:027-85573558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05号乙方:武汉众成颐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27-86600786地址:武昌区杨园街20号4栋102开户名称:武汉众成颐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279131616109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积玉桥支行根据武汉市百岁老人健康守护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武汉市百岁老人健康守护项目项目编号:2025WHXD-C058-F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大写)为:叁佰叁拾叁万肆仟叁佰贰拾元整(¥3334320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1—三、服务期限和地点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即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2.服务区域: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江夏区、新洲区、经开(汉南)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四、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享有随时了解项目服务进展情况,提出有利于项目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2)在服务期间对乙方全程服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服务考核、评估验收。(3)甲方按乙方投标价格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并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款项。(4)协助机构服务保障体系的执行及协助服务对象的投诉办理与处理。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2)保障用户隐私权、知情权及自决权。(3)按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方式)。(4)主动接受和配合甲方、相关区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评估。-2--(5)承接由甲方确定的服务对象,并提供服务,制定符合服务对象特点的服务规范。(6)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本合同维护细则要求进行服务,发生任何服务的变更均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审报告。(7)服务期内,若甲方或乙方终止履行合同,乙方必须妥善处理服务终止工作,做好服务对象的信息数据、服务记录等资料移交(服务对象的信息数据、服务记录等资料的所有权归甲方)、服务对象服务工作的交接。(8)乙方为政府资助对象提供的网络通信套餐包含服务对象使用紧急报警器、人体红外感应器、烟雾报警器、燃气泄漏报警器、门磁探测器、睡眠监测器、智能腕表等终端设备产生的全部网络通信月租、固定呼出号码通信等。(9)乙方须重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投诉,对服务对象及其家属直接提出或经甲方、相关区民政部门等其他渠道间接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都应及时核实情况并回复,改进服务质量。(10)为保障本项目有效运作,乙方应与甲方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做好相关信息采集、报送、处置等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交采购人所需的数据或文档,并确保所提交的数据或文档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五、结算标准—3-根据乙方投标报价,确定结算标准为:服务套餐费用最高不超过330元/人/月,从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当月起算,按照实际服务月份结算,当月未满15天的不予结算。终端设备使用1年内由服务机构负责免费维护。服务对象超出资助项目和标准的费用由其个人支付。以上服务套餐费为包干价格。六、付款方式和条件1.本项目的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甲方根据项目进展及验收情况,将服务费用拨付至服务机构。其中,服务机构所负责片区的终端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机构所负责片区的服务满3个月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机构所负责片区的项目结项并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服务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服务记录接入市养老服务综合平台,以综合平台申请、审核记录和真实、有效的安装以及真实有效的服务记录为依据进行结算支付。资助对象的服务记录不达标或存在其他不符合结算要求情形的,该名资助对象当月服务套餐费用不予结算。2.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服务套餐费用从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并提供服务的当月起算,按照实际服务月份结算,当月未满15天的不予结算。乙方于终端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服务满3个月并验收合格后、服务结项并验收合格后分别提出款项拨付申请,报送服务辖区的区民政部门,—4-经初核后上报甲方复核同意后划拨至乙方。拨款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3.乙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记录证明,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乙方在甲方款项支付前应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有效发票。七、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主要为具有本市户籍且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百岁老人。2025年度在我市家庭养老床位范围内的老年人暂不纳入本项目服务范围。各区按照本辖区服务名额数,根据服务对象年龄从高到低排序和申请先后排序,逐步纳入服务范围,满额即止。八、服务内容1.服务设备安装服务机构须向服务对象无偿提供紧急报警器、人体红外感应器、烟雾报警器、燃气泄漏报警器、门磁探测器、睡眠监测器、智能腕表等终端设备至少各1台。工作人员需对服务对象居住环境进行测试,现场确认设备启用正常,主动做好电话卡实名认证及指导服务对象正确使用设备等工作。2.基本服务项目(1)紧急呼援服务。服务对象突发疾病或遇有紧急状况时,使用紧急呼叫设备,联系服务机构的呼叫中心进行呼救或报警;服务机构应将紧急情况信息及时告知给服务对象指—5-定的亲属或紧急联系人,如联系不到亲属(或紧急联系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信息告知社区网格员或探访关爱联系人,必要时主动呼叫110、120等紧急救护服务;同时,根据情况为服务对象提供情绪安抚和相应的救援指导,及时跟进救护与报警处置情况。(2)活动感知服务。服务机构通过安装的人体红外感应器、门磁探测等终端设备感知服务对象活动情况。当发现异常情况时,服务机构应主动呼叫服务对象,了解其状况。如服务对象突发疾病或遇有紧急状况,服务机构应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服务对象指定的亲属或紧急联系人,如联系不到亲属(或紧急联系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信息告知社区网格员或探访关爱联系人,必要时主动呼叫110、120等紧急救护服务;同时,根据情况为服务对象提供情绪安抚和相应的救援指导,及时跟进救护与报警处置情况。服务方式及频次要求如下:活动感知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终端设备数据更新,服务机构能及时、准确地确认服务对象的安全状况,若服务对象24小时内无活动感知服务数据的,需及时通过电话问候、入户探访等方式确认服务对象生存状况;活动感知服务应结合安全监测、探访关爱、资讯提供等服务项目开展,避免影响服务对象的日常生活作息。(3)安全监测服务。服务机构通过安装的烟雾报警器、-6--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终端设备,监测服务对象居家安全状况。当发现异常情况时,服务机构应主动呼叫服务对象,了解其安全状况。如服务对象突发疾病或遇有紧急状况,服务机构应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服务对象指定的亲属或紧急联系人,如联系不到亲属(或紧急联系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信息告知社区网格员或探访关爱联系人,必要时主动呼叫110、120、119等紧急救护服务;同时,根据情况为服务对象提供情绪安抚和相应的救援指导,及时跟进救护与报警处置情况。服务方式及频次要求如下:安全监测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备数据更新等,服务机构能及时、准确地确认服务对象的安全状况,若服务对象24小时内无安全监测数据的,需及时通过电话问候、入户探访等方式确认服务对象生存状况;安全监测服务应结合活动感知、探访关爱、资讯提供等服务项目开展,避免影响服务对象的日常生活作息。(4)健康管理服务。服务机构通过安装的睡眠监测器等终端,监测服务对象居家安全状况。当发现异常情况时,服务机构应主动呼叫服务对象,了解其安全状况。如服务对象突发疾病或遇有紧急状况,服务机构应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服务对象指定的亲属或紧急联系人,如联系不到亲属(或紧急联系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信息告知社区网格员或探访关爱联系人,必要时主动呼叫110、120、119等紧急救护服-7-务;同时,根据情况为服务对象提供情绪安抚和相应的救援指导,及时跟进救护与报警处置情况。服务方式及频次要求如下:安全监测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设备数据更新等,服务机构能及时、准确地确认服务对象的安全状况,若服务对象24小时内无安全监测数据的,需及时通过电话问候、入户探访等方式确认服务对象生存状况;安全监测服务应结合活动感知、探访关爱、资讯提供等服务项目开展,避免影响服务对象的日常生活作息。每半个月上门开展健康检测服务不少于1次,上门服务人员需持有相应资质,并对检查结果建立1人1档档案。(5)探访关爱服务。服务机构按照《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规范(MZ/T237-2024)》,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类别和需求,制定探访关爱计划,采取电话、入户等方式进行探访服务,确保关心关怀到位。服务方式及频次要求如下:每人每周入户探访不少于1次;春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以及服务对象生日等特殊节假日应及时给予节日问候和祝福。其中,首次探访应采取入户探访方式,至少2人参加。每次入户探访前,应提前与服务对象沟通,确定入户日期,并告知入户时间、人员及服务内容。遇有重大公共事件、紧急工作布置等特殊情况时,需要—8—及时响应甲方要求,对片区内服务对象提供电话联系、上门慰问等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可以结合关怀提示、协助订餐、政策咨询等服务项目开展,避免影响服务对象的日常生活作息。(6)生活辅助服务。服务机构通过获取智能腕表等终端,监测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帮助老人及时了解健康状态;设定语音定时提醒老人吃药、喝水,进行居家活动等。(7)资讯提供服务。遇有极端天气、季节气候变化、流感等疫情、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时,服务机构应及时主动提示服务对象外出、居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服务机构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全面学习掌握国家、省、市养老服务相关政策,以及服务区域内养老机构、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社区老年食堂等基本信息。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做好为老服务政策、资源的收集、汇总和整理,为服务对象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和资源咨询服务,做到随问随答。3.设备维护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定期检修设备和更新服务系统,接报设备出现故障的,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更换,保证服务正常开展。4.服务保障服务机构应做好服务运营支撑,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9-的建档,服务记录的采集、留存,服务数据分析、服务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应建立项目财务会计专门账簿及资金使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应提供每天24小时技术保障;应配合完成系统对接、项目验收、绩效审核等相关工作。5.其他乙方应按照武汉市百岁老人健康守护项目招标活动中提供的演示视频向项目资助对象提供对应的终端设备和服务项目内容。九、服务要求1.服务能力:(1)服务机构应设置呼叫中心,提供24小时人工在线服务,负责消息告知、事件流转、事件记录、事后回访等全流程闭环跟踪管理,能完成探访关爱、政策咨询等工作。其中,人工坐席服务人员应按照不低于1:300的比例配置,服务团队应配有能熟练运用普通话、武汉话的人工坐席服务人员,提供每天24小时不间断呼援服务。按片区服务对象人数测算,乙方须建有至少6名健康状况良好的,人员稳定的,具有线下服务能力的全职服务团队,其中,服务人员学历大专及以上人数至少3人,具有1年及以上紧急呼援类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类服务经验人数至少3人。需提供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及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10—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应不低于武汉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因政策性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基金调整的,乙方需按最新要求调整。(2)能提供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的基本项目服务,具备拓展服务能力(具有开展服务项目所需的专业人员、场所和设备等软件及硬件配套设施)。人员要求:乙方须建有至少5名健康状态良好的全职管理人员团队,其中,管理人员至少包括1名项目经理,4名区域经理。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职称、职业资格、2年以上紧急呼援类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类项目管理经验。区域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紧急呼援类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类项目管理经验。(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经验需劳动合同、社保记录证明等)。场地要求:建有1个具有服务系统及展示区域、坐席服务区域的呼援中心(需要软、硬件设备,包括每个坐席配备电脑,符合使用需求数量的话务专用耳机、打印机等设备及操作系统等必要的软件)。设备要求:按片区服务对象人数备齐片区所需设备数,免费提供给服务对象使用。应完成相关终端设备安装、调试测通、管理维护并指导服务对象正确使用设备等工作。—11-(3)应成立专门管理团队,建立工作制度、人员管理与培训、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并送甲方备案。(4)应保证经费、办公场地、设备的投入,提供开展承办项目必要的办公场所,配备开展各项业务且与工作量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5)通过自有服务团队或与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合作等方式,具备中心城区15分钟(远城区30分钟)服务响应和服务可及能力。2.终端设备:服务机构能向服务对象无偿提供紧急报警器、人体红外感应器、联网型独立式烟雾报警器、燃气泄漏报警器、门磁探测器、睡眠监测器、智能腕表等终端设备。其中,紧急报警器能一键呼救,可以直接呼叫120、110或其他预设急救号码,可以设置5个以上固定呼出号码,能与老年人指定的亲属或其他紧急联系人实现通话。3.管理系统:(1)具有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信息化设施设备,配备稳定性高、可持续性强的服务器、交换机、电话录音监听系统等。(2)需提供自建或由其他第三方公司开发但乙方具有合法使用权的,符合甲方系统对接要求的服务系统(服务系统—12—开发、采购、相应维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辅助服务系统的信息库管理应当契合武汉市百岁老人健康守护项目政策设计及业务需要,按照甲方要求设置风格统一的用户界面,开放全量数据库权限,并按要求与武汉市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对接。(3)服务系统基本要求包括:能实现健康守护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紧急呼援情况、活动感知、安全监测、探访关爱等服务数据的收集分析,以及事件处置等全流程闭环记录及服务监管等,能够有效地完整支撑业务监管流程,具备管理和监控安全守护服务、保存来电主叫、被叫、通话录音流水号和通话记录等功能,其中,通话(内容)录音、通话记录应保存3年以上。4.服务系统功能(1)应急处理功能。服务系统内建立服务对象信息库、紧急援助资源信息库等。在收到服务对象的呼叫后,可按服务系统中预定的处理流程调度相关资源前往援助,并详细登记服务对象身体状况信息及过往病史资料,保存服务对象详细资料。(2)三方或多方通话功能。按照业务实际情况由服务机构通过服务系统发起服务对象、紧急联系人、联动部门等多方同时通话。—13—1(3)远程坐席部署功能。实现由服务系统统一接入,根据服务对象来电区域,连接到服务对象所在区域设置的坐席来提供服务。客服人员在6秒内接听,根据系统保存的服务对象资料,清晰、快速、有效地与服务对象沟通。(4)呼叫信息自动弹屏功能。服务对象按动紧急呼叫键呼叫服务系统,服务系统坐席机立刻自动弹屏显示该服务对象的电话号码、姓名、地址、紧急联系人等详细信息。(5)电话拦截功能。可实现自动拦截功能,将骚扰电话锁定一段时间,或者将其列入报警电话黑名单,下次来电时不予理睬,保证呼援服务能让急需的服务对象实时专享。(6)多业务并发处理功能。可扩展多个席位,同时处理多起服务信息,确保服务的及时性。(7)活动感知和安全监测服务提醒功能。内置活动感知和安全监测服务数据提醒流程,若服务对象家中安装的活动感知或安全监测终端设备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相关数据,系统将自动提醒坐席工作人员于无数据24小时后及时进行回访。(8)全程事件跟踪功能。全程急救信息动态化管理,通过存储录音数据,提供所有通话的全程录音,进行实时监听、管理。要实时反映服务对象急救情况等信息,并实现对所有呼入、呼出电话的统计、分析等功能。(9)实时监测功能。服务系统可对服务对象的家庭位置进行定位,并在大屏幕清晰显示服务对象位置、人体红外感—14—应器、联网型独立式烟雾报警器、燃气泄漏报警器、门磁探测器、睡眠监测器、智能腕表等终端设备监测数据信息。当服务系统未能监测到服务对象终端设备相关信息时,工作人员应视情况联系服务对象,及时掌握服务对象实时状态,有效发挥实时监测作用。(10)信息系统对接功能。服务系统需每日将服务对象安装人数、实际在用人数、设备在线状态、服务对象紧急呼援情况、活动感知或安全监测服务记录、健康管理服务、探访关爱服务、生活辅助服务、政策咨询服务等动态信息数据对接推送至市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十、后续服务(1)终端设备自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需提供1年免费维修服务。(2)终端设备免费维修服务期内,非因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需全额免费包维修、包更换;如确属人为原因损坏,亦需及时维修、更换,服务对象需支付更换设备所需费用。(3)终端设备需维修的,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派员检查与维修,并确保服务优质、设备质量合格且能正常运行。(4)在免费维修服务期内,乙方应1小时内响应用户,在48小时内或与服务对象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不能现场修复,在设备维修期间—15—乙方应提供可用设备更换,以保证服务对象能够正常接受服务。(5)在免费维修服务期内,乙方应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设备升级服务,在项目服务时间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完成服务系统升级,以保证服务正常开展。(6)服务期满后由服务对象继续无偿使用基本终端设备。十一、履约保证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以履约保函形式等非现金缴纳形式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应不少于本项目服务期)。若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没收或履约担保函约定的担保责任在合同期满前终止的,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补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须继续向甲方赔偿损失;双方服务期结束后,履约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担保责任终止。乙方在投标时向甲方提供的承诺函,全部承诺内容纳入乙方须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有下列情况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甲方有权选择根据履行担保函进行索赔或直接要求乙方-16—4按照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前述违约金未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1)乙方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2)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有响应或承诺的内容,未按承诺的时间或条款兑现服务。(3)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标,被责令整改仍未达标的。(4)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诚信问题或违法违规现象的。(5)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态度问题,影响特别恶劣的;或一年内发生10次或以上被投诉调查属实的。(6)乙方不配合甲方或者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考核或审计的。2.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侵权损害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甲方有权选择根据履行担保函进行索赔或直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T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因乙方原因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损害的,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若第三方向甲方申请索赔的,甲方赔付后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同意向甲方全额赔付。3.合同服务期间,乙方负责处理其行政管理、人员管理和—17—:专债权债务等,若因乙方招用全职或兼职人员、购买服务等原因造成的劳资纠纷、劳务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处理,若因此而影响本项目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甲方有权选择根据履行担保函进行索赔或直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4.合同服务期间,乙方因受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而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履约担保函形式提交的,甲方有权选择根据履行担保函进行索赔或直接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5.乙方未按承诺的时间或条款兑现承诺事项,且无法证明为不可抗力的,每个未兑现承诺内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拾万元)违约金。6.本合同中所提需要由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违约责任,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十三、移交本项目服务期满后,或其他原因须重新采购的,乙方须—18-配合甲方做好项目移交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交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提供必要的用户数据包等);乙方有义务向交接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并确保系统平台能兼容并流畅使用已投入的设备。乙方对于因开展本项目服务所掌握的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成员信息、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时间等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在与实施本项目无关的地方使用。本项目服务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当将所有数据信息传送到甲方指定的信息系统,或采用甲方认为合适的存储介质移交甲方。十四、服务考核验收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相关单位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以日常监管和定期评估相结合方式进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相关单位作为验收主体,以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分期验收。验收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自评、统一评估等。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各项要求的履约情况。评估考核及验收标准具体内容由甲方另行制订,包括但不限于下述7项指标:1.紧急呼援服务处置达标率达到100%;2.紧急呼援应答及时率达到95%以上(应答时间从铃响起至人工客服应答为止,少于6秒)3.活动感知和安全监测服务异常情况处置率达到100%;4.开展健康检测服务次数及频次达标;—19—.5.探访关爱服务次数及频次达标;6.服务对象对服务机构满意率达到90%以上;7.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率不超过2%。十五、其他要求服务存续期间,如有指导文件对同类型的服务设备及费用提出调整意见,项目所需设备及结算标准按文件要求进行调整。服务存续期间出现新情况的,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后可对服务设备及资费作出调整。十六、保密要求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以及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及服务对象等的信息、资料,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仅限于乙方为本合同目的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2.对于上述保密信息,仅可由乙方为执行本合同需要提供给特定的工作人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范围内提供;同时,乙方在向工作人员提供保密信息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工作人员将要提供的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工作人员做出至少与本合同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乙方应对该等工作人员使用保密信息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3.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20-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终止而受影响。4.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同时应将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甲方或按照甲方要求予以删除、销毁。5.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导致甲方或服务对象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金额2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索赔。十七、争议及解决途径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议对合同做修改或补充,必须在所需更改的内容生效十日以前提出,经得另一方同意并鉴定、补充合同书后进行。3.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求协商的书面通知后60天内仍不能解决争议,则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21—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九、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二十、附则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1)招标文件;(2)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3)乙方投标时提供的承诺函;(4)中标通知书;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另行商议并写入补充条款。所有修改或补充条款都视为本合同的组—22-成部分,具有与其它条款同等的法律效力。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订日期:2025年9月229签订日期:2025年9月29日: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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