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保县武装部排水配套设施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项目编号BSZC2025-C2-240057-GXZB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3 17:10:3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金额6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广西国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产品排水配套设施工程
联系方式
  • 李燕水:0776-3831157
  • 牙昌群:0776-2867899

正文内容

广西国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保县武装部排水配套设施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项目概况 德保县武装部排水配套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C2-240057-GXZB 项目名称:德保县武装部排水配套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6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德保县武装部排水配套设施工程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62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武装部门口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88.189米,及其配套的污水、雨水管网、临时土石围堰40米,透水砖停车位2处,每处长12.5米,草皮绿化,拆除广场砖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如有):620000 合同履约期限:60 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1)供应商在国内注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磋商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根据桂财采〔2024]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2.公告媒体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在线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德保县住建局 项目联系人:李燕水 项目联系方式:0776-3831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国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长乐星城2幢205 项目联系人:牙昌群 项目联系方式:0776-2867899 附件信息: 定稿-德保县武装部排水配套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pdf1.8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德保县武装部排水配套设施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15: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30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6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牙昌群 项目联系电话 0776-2867899 采购单位 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德保县住建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6-3831157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国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长乐星城2幢2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6-2867899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GUOXINBIDDINGAGENT竞争性磋商文件国鑫招标代理项目名称:德保县武装部排水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编号:BSZC2025-C2-240057-GXZB采购人: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6月23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国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保县武装部排水配套设施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概况德保县武装部排水配套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SZC2025-C2-240057-GXZB2.项目名称:德保县武装部排水配套设施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620000.00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620000.00元6.采购需求:武装部门口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88.189米,及其配套的污水、雨水管网、临时土石围堰40米,透水砖停车位2处,每处长12.5米,草皮绿化,拆除广场砖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预算书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国内注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磋商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根据桂财采〔2024]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2.公告媒体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在线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竞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客服热线:95763)。(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竞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上传)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德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0776-38311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国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长乐星城2幢205项目联系人:牙昌群项目联系方式:0776-2867899广西国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6月2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联合体竞标要求无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2024年审计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原件的扫描件,必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根据《百色市财政局关于鼓励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百色市政府采购活动,在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资质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相关证明材料。”故如竞标人如已按此通知要求提供了《信用承诺函》的,不再需要提供序号1-5项的资格证明材料。(备注:供应商对其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12.1.2报价商务文件组成1.磋商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商务文件组成2.磋商函附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3技术文件组成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⑴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⑵劳动力计划表;⑶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⑷施工总平面图;⑸临时用地表。2.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⑴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⑵项目经理简历表;⑶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简历表;⑷项目其它主要人员简历表;⑸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形式:电子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投送。注:方便存档查阅,公示成交结果公告后三日内由供应商邮寄或送达一式三份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公司。15.2竞标报价的价格构成报价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工程成本、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磋商保证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财采〔2024〕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5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4.1磋商小组人数3人。26.2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数为0项。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28.1履约保证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桂财采〔2024〕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本项目免收取履约保证金。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单位公章或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国鑫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776-2867899,通讯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长乐星城2幢205。业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到12:00分,下午15:00到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0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31.6投诉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部门:德保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百色市德保县云山大道德保财富农贸市场西南侧约240米联系电话:0776-382117133采购代理费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3.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33采购代理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34.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34.2其他1、依据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规定并经采购人确认,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陆拾贰万元整(¥620000.00元)。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供应商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4.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34.2其他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5.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或手写签字。6.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7.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中小企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活动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工程”是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建设单位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建设单位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建设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设单位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建设单位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建设单位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建设单位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建设单位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建设单位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建设单位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己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0.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3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4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商务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要求和构成15.1竞标报价应按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报价函”“竞标报价表格式”及“工程量清单”填写。15.2竞标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4竞标价格及依据15.3.4.1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应就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15.3.4.2编制依据:1、《德保县武装部排水配套设施工程》技施图及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2、《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相应配套的费用定额;4、桂建标[2019]1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5、桂建标[2023]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6、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按《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德保县2024年第10期信息价计取,如信息价没有的参考百色市信息价和市场价格,材料价已含到施工地点的运费。15.3.4.3磋商报价要求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所磋商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磋商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4.4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4.5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者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本项目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4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5备份响应文件:不允许提供备份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己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须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首次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开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3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五、成交及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8.履约保证金28.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验收32.验收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七、其他事项33.代理服务费33.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合计收费=1.5+0.4=1.9万元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三章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一、图纸(另附)二、技术规范1.现场自然条件:满足施工要求2.现场施工条件:满足施工要求3.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本工程技术范围采用住建部现行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及强制性标准条文。三、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一)竞标价格计算依据:(1)编制原则和依据:1、《德保县武装部排水配套设施工程》技施图及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2、《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及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相应配套的费用定额;4、桂建标[2019]1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5、桂建标[2023]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6、本工程主要材料价格按《百色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德保县2024年第10期信息价计取,如信息价没有的参考百色市信息价和市场价格,材料价已含到施工地点的运费。(二)工程量清单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协议条款、合同的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一起结合使用。(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系发包人按照现有图纸及有关资料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布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它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为竞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成交后结算支付,以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按成交供应商竞标所报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支付费用。(四)对工程和材料的一般指示或说明已写于合同文件、图纸和技术规范内。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须参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五)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表示。(六)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获取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工程量清单、图纸”)。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文件确认及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作为成果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对信用情况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CA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无效。(4)未对磋商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9)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10)虚假磋商,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1)磋商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方案;(12)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3)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必须提供的资料;(14)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15)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磋商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16)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17)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磋商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磋商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19)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20)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响应报价的;(21)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税金不按规定报价的;(22)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23)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供应商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CA签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提交。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中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一部分。4.最后报价4.1本项目采用多次报价方式,作最后报价时磋商小组将书面告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文件必须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编制,不得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做最后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必须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按时递交最后报价文件,最后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4.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5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6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4.7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8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4.9修正后的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10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1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4.12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4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6.1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1价格分(30分)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最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2)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30分30分2技术分评审因素65分2.1项目管理机构(10分)1、项目经理任职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得4分。备注:拟派任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4分2、其他主要人员基本要求:人员齐备、专业配套且具备相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件,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1)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件的得2分。(2)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得1分,满分4分。6分2.2施工组织设计(55分)1、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优(8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良(6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中(4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不详8分2.2施工组织设计(55分)细,工艺一般、方法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差(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无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8分2、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8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良(6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且计划较好,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中(4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0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无详细的组织计划,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8分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8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良(6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较好,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中(4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0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无详细的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8分4、劳动力安排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5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良(4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中(3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0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无劳动力安排计划,无各工种劳动力安5分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优(5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科学合理,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承诺的质量标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良(4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一般,自控体系较完整,基本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中(3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一般,自控体系一般,基本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差(0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主要工序无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不完整,不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5分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优(5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良(4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较好,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较得力。中(3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差(0分):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无对性,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得力。标准要求。5分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优(5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良(4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较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比较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中(3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但措施一般。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一般,安排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差(0分):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但措施一般。无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无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5分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优(5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良(4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比较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中(3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5分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一般。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差(0):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不合理。无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9、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是否合理。优(3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科学合理。良(2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比较合理。中(1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基本合理。差(0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不合理。3分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优(3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独立地布置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等,并明确划分施工区域、材料堆放区及加工场地等。良(2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独立地布置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等。中(1分):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差(0分):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不合理,不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3分3商务分评审因素5分3.1项目业绩分(5分)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2.5分,满分5分。[以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总得分=1+2+3100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4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技术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包人:承包人: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2、发包人提供的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签证单等;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其他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技术资料;5、行业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详见监理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监理合同;联系电话:详见监理合同;电子信箱:详见监理合同;通信地址:详见监理合同。1.1.2.5设计人:名称:详见设计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设计合同;联系电话:详见设计合同电子信箱:详见设计合同;通信地址:详见设计合同。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地方行政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施工技术操作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施工图纸三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等涉及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总进度计划(2)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图纸会审后15个有效工作日内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贰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提交发包人驻现场代表和监理人,实行签收记录;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从收到之日起7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确认。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三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负责人或指定代表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监理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照明、砌砖围墙设施、临时给排水敷设、施工道路硬化、施工场地硬化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及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发包方管理人员、监理方管理人员可自由出入,但不得影响承包方的正常施工,以施工红线及施工围挡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方现场确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复制、使用上述文件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署名权属于承包人,此外权利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复制、使用上述文件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主持该项目施工过程中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安全、质量、进度,监督材料、设备的定样,材料价格的确认,以及代表发包人对工程量造价的核算和工程结算、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变更、认价、工程量的增减等所有相关文件的签字确认。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最迟应当在移交施工场地的同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于这些资料的判断、推论和决策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其中,电源、水源提供至用地红线内、不提供住宿,承包人安装合格的计量表进行计量,并向总承包方缴纳水电费,否则发包人将从工程款中扣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方协助做好水通、电通、道路通,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红线外发包人承担),施工用水、用电开户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发包方可协助办理相关手续。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10。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执行,包括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竣工图纸、联系单、签证单、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等。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如果发包人要求提供超出合同约定的资料及数量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现场交验给发包人代表人,代表人书面签收。(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现场交接。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4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取消成交资格。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擅自离场超过3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支付违约金3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万元,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5万元/人·次。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必须经发包人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否则视为违约。更换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5万元/人·次。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0.2万元/人·次。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签订合同金额的3%,在领取通知书前由成交人一次性交入采购单位指定帐户。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施工现场安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规范;(3)施工进度是否符合进度计划要求。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国家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盖条件后,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8小时通知监理人检查。由于工期进度要求,如果出现整改的,整改完毕后监理人随时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安全生产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管理条例进行施工,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1)严格执行桂建质[2015]16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确保建筑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落实到位。发包人需按规定交纳安全文明施工费。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相关文件要求。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自合同签订后14日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收到之日起7日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3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在开工前办理完毕所有合法手续,并提供给承包人证件复印件(扫描件)一套。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3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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