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审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1404232022CCS0031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5 06:20:1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襄垣县审计局预算金额44.7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搬迁审计
联系方式
  • 刘工:0355-3664555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审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www.ccgp-shanxi.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04232022CCS00312 2.项目名称: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审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7200元 5.采购需求: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审计;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 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05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垣县审计局 地 址:襄垣县新建东街283号 联系方式:0355-72274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城北西街191号(唐文图书4层) 联系方式:0355-3664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355-3664555 附件信息: 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审计磋商文件.doc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审计磋商文件.doc345.9K 93e47e94ff9d6d84903290a21be790d.jpg93e47e94ff9d6d84903290a21be790d.jpg3.7M 第五章合同条款26第四章采购需求25第三章评审办法2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目录2.项目名称: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审计1.项目编号:1404232022CCS00312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8项目概况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审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www.ccgp-shanxi.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5.采购需求: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审计;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应规定为准。4.预算金额:44720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免费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时间:2022年12月05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三、获取磋商文件六、公告期限2.地点: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1.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2.地点: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交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名称:襄垣县审计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355-3664555地址:长治市城北西街191号(唐文图书4层)名称: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5-7227496地址:襄垣县新建东街283号1.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0355-3664555项目联系人:刘工3.项目联系方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项目名称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审计1.1.2项目编号1404232022CCS003121.1.3项目属性¨货物 þ服务1.1.4预算金额447200元1.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6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þ是 ¨否1.1.7项目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允许 þ不允许1.1.8采购人襄垣县审计局1.1.9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2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注:1.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第1条、第5条要求的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1.2.5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þ否1.3.1(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4.1磋商保证金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支票或银行保函响应保证金的金额:肆仟圆整(¥4000元)(1)电汇、支票:提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以实际到账为准)名 称:山西永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长治农商行英中支行行 号:402164002042账 号:457131010300000044251(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可以是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或经金融服务平台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供应商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其余无效。供应商在上述区域和范围内的银行自基本账户与一般账户出具的银行保函均可。其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所提供保函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真伪快速查询,且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必需得到银行认可。电子响应文件需附银行保函扫描件。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需附转账凭证和收据、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2年12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治市城北西街191号(唐文图书4层)402室4.3开标类型¨现场开标þ远程开标5.1.1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由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2名与采购人代表1名组成5.3.2其他内容补充文件等(如有)7.8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þ是 ¨否7.2.7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电话和地址方式:现场接收电话:0355-3664555地址:长治市城北西街191号(唐文图书4层)1.1.5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采购项目概况1.2.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9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项目合同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章第1.2.1项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1.2.5本次政府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若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促进残疾人就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3.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若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3.3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5.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5.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5支持监狱企业发展1.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文字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语言文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保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6费用承担2.1磋商文件的组成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10响应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计量单位(5)合同条款;(4)采购需求;(3)评审办法;(2)供应商须知;(1)磋商公告;本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1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如有疑问,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提问。2.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响应函;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形式),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公告形式)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其他技术材料。(7)服务方案(6)*报价一览表;(5)其他商务材料;(4)*资质证明文件:(3)*响应保证金凭证;3.2.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2资质证明文件3.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1.3供应商提供外文书证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磋商的,不需要填写“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在磋商和评审过程中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7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本章第3.2.2项~第3.2.6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2.6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信用信息查询记录。3.2.5供应商应作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2.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2.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缴纳税收的凭据,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4.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3.4.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从其基本账户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磋商保证金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3响应有效期(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4.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3.4.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5.4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5.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在报价一览表(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对报价有具体要求,供应商应满足其要求)中进行报价。3.5.2供应商的报价应被视为已包含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和税金。3.5.1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3.5报价要求(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电子公章的地方,均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地方,均应使用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或人员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2)响应文件中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从“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3.6.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3.6响应文件的编制3.8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1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3.7响应文件的加密3.6.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6)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的加密后,应自行进行“解密校验”。(5)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4.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4.开启响应文件3.9.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6款、第3.7款、第3.8款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上传。多次上传的加密的响应文件,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3.9.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3.9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回执,提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回执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开启响应文件:4.3开启程序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签到;未完成电子签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4.2供应商电子签到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公告”规定的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开启会议。(7)开启会议结束。(6)宣布磋商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5)供应商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记录进行签章确认;(4)公布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供应商数量;(3)供应商代表持单位CA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次数超过3次无法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部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启继续进行;(2)公布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签到的供应商数量;5.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1.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5.1.2评审专家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5.1磋商小组5.磋商和评审5.3磋商5.2.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符合性审查主要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资格和符合性审查5.3.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即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当对磋商文件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与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准。5.3.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3.4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即对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即不得对可能影响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结果、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修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3.3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磋商的,视为放弃参加该轮次磋商,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磋商。5.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3.1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4.2报价的澄清5.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最后报价5.3.8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进行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5.3.7磋商小组将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进行下一轮次的磋商或者进行最后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得参加后续磋商。5.6确定成交候选人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5评审5.4.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签订合同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7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定成交标准)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6.3代理费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6.2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7.1供应商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7.询问质疑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依据本次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7.2.7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电话和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6供应商也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7.2.5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7.2.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应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8.3供应商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8.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需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一致;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8.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7.2.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8.6.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6.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8.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8.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8.6.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若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8.6.3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供应商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8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标准和程序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评审方法评审办法前附表8.9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晋财购[2019]6号)文件,有食堂的各预算单位要发挥管理指导和统筹协调职能,科学合理确定本单位食堂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比重,每年从贫困地区采购部分农副产品。在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充分考虑技术评分上给予贫困地区供应商和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30%以上的物业优先采购的评分因素和报价优惠。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1.1资格审查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1.1资格审查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1.1资格审查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信用承诺函2.1.1资格审查响应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2.1.2符合性审查响应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有效期2.1.2符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2.1.2符合性审查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且不得超过采购预算2.1.2符合性审查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2.1.2符合性审查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1.2符合性审查服务方案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得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条款号及名称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1.1商务评分标准(35分)业绩案例(20分)近三年(2019年12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每完成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得4分,加满20分为止;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上传的合同应完整、清晰,要求合同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完整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作为证明。(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3.1.1商务评分标准(35分)价格(1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3.1.2技术评分标准(65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情况(10分)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合理、管理制度齐备、内部分工和职责明确、人员配置合理、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每名加2分,最高计10分3.1.2技术评分标准(65分)服务方案(50分)对项目实施理解准确0~3分、分析明确0~3分、工作开展思路清晰0~3分3.1.2技术评分标准(65分)服务方案(50分)方案编制内容齐全、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切实可行0~3分;3.1.2技术评分标准(65分)服务方案(50分)技术要点、作业流程、作业方法及措施全面完整0~3分、针对性强0~3分、切实可行0~3分;3.1.2技术评分标准(65分)服务方案(50分)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完整0~3分、切实可行0~3分;3.1.2技术评分标准(65分)服务方案(50分)进度安排合理0~3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0~3分;3.1.2技术评分标准(65分)服务方案(50分)安全保证措施全面完整0~3分、切实可行0~3分;3.1.2技术评分标准(65分)服务方案(50分)审计方案中的重点、难点、要点阐述明确且恰当,满全面完整、具体明确0~5分;提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0~3分;3.1.2技术评分标准(65分)服务方案(50分)针对本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0~3分;3.1.2技术评分标准(65分)服务承诺(5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应对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期限、后续服务及其它供应商认为应当承诺的内容进行承诺,全面完整、切实可行0~5分。2.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第2.1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符合性审查主要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审查程序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1资格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审查标准3.1.2技术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1.1商务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1评审标准3.综合评审标准和程序2.2.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评审结果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数平均值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2评审程序1、搬迁程序的合规性,搬迁工作监管机制建立情况,搬迁项目责任单位、参与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及负责人职责划分情况;四、服务内容及重点: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项目编号:1404232022CCS00312一、项目名称: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审计磋商小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五、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80日历天5、按时出具审计报告。4、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补偿资金计算是否正确、补偿发放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搬迁资金被挪用情况,搬迁资金是否及时发放到位。3、被拆迁房屋评估依据是否充分、方法是否合理、证据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评估价值计算错误等情况;房屋拆除工程量及计费情况;2、搬迁户房屋权属是否明确,搬迁户资料档案的规范性,搬迁补偿协议的签订情况;乙方在组织的××××询比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甲方:(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以最终双方签署的为准)八、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七、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合同相关要求(服务要求、质量保证要求等)……(2)××××××××(1)××××××××1、合同内容及明细(由经办部门与对方单位议定)一、合同内容(2)××××××××(1)××××××××3、甲方的权利及义务(由经办部门与对方单位议定)……(2)××××××××(1)××××××××四、合同修改三、付款方式二、服务费用(2)××××××××(1)××××××××4、乙方的权利及义务(由经办部门与对方单位议定)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对于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五、争议处理3、如果双方未就合同修改达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继续有效。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内容为准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订立补充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方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不可抗力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按过错轻重程度承担各自的法律及经济责任。1、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六、违约责任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继续执行。2、响应文件1、谈判文件九、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2、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1、本合同一式X份,甲方执X份,乙方执X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其它事项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甲方(章):乙方(章):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件文应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采购人名称):一、响应函(格式自拟)目录(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6、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5、我方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内容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3、我方承诺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内的承诺且不撤销响应文件。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此政府采购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7、如果你方需追加采购与本次采购相同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愿意按本次采购价格或更优惠的价格签订补充合同。(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章):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供应商代表姓名: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采购人名称):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投标保证金凭证三、响应保证金凭证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章)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承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1、营业执照(副本)(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四、资质证明文件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5、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日期:(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磋商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联系地址和电话:(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供应商(电子章):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元/人民币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六、报价一览表五、其他商务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元总报价(小写)¥ 元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备 注八、其他技术材料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的重点、难点、要点及服务承诺、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情况)。七、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附件2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附件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附件3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个人电子章):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电子公章):2.本表内容属中标公告公示事项。注: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或规格、单价等应与《投标报价表》一致。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投标货物明细表(如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或规格生产厂家类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小计(元)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产品金额合计比重(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产品金额合计/投标总价)%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附件4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信息安全产品情况一览表附件53.投标货物均不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此表可删除。2.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注:1.供应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截图。如提供的投标产品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而因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截图或提供不全的,并对磋商小组评审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或规格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号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发证日期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附件6:2.投标货物均不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产品的,此表可删除。注:1.投标货物有信息安全产品的(参照《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磋商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个人电子章(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个人电子章;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个人电子章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襄坦县审计局关于“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审计”项目需尽快开展采购活动的情况说明襄坦县财政局:我单位“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审计项目”已于2022年11月30日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意向公开,具备政府采购条件。按照晋财购【2021】3号文件,意向公开时间需30日。因该项目涉及民生,且政府投资资金数额较大,为能及时掌握该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有效保障民生,按照县委审委会的工作安排,需尽快对夏店镇太平和背里村搬迁项目实施审计。为此,特申请能够尽快开展采购活动。特此说明襄坦县审计局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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