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1月份管委会机关零星维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024081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1 16:14:5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武汉市东湖风景区管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武汉市锦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064元
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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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86779285
  • :18971066899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20240813 二、合同名称:东湖风景区管委会机关零星维修 三、项目编号:20240813 四、项目名称:2025年1月份管委会机关零星维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16号 3、联系方式:86779285 4、供应商(乙方):武汉市锦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7号 6、联系方式:189710668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木工 砌筑 瓷砖 抹灰等维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064元 5、合同金额:0.206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15日;履约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沿湖大道16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8-2025-0007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2024年管委会机关零星维修合同+盖章.pdf 东湖风景区管委会机关零星维修合同甲方: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乙方:武汉市锦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保障东湖风景区管委会机关院内的基础设施及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合同。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1、施工单位:武汉市锦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资质: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2、服务内容零星维修工程:零星维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木工装修、砌筑装修、瓷砖装修、玻璃装配、抹灰装修、石制装修、门窗安装、涂料装修、其他装修、对已建成的建筑物进行拆改、翻修和维护,包括抗震加固,节能改造,下水管道改造,防水,木门窗、钢门窗及木修理等。3、服务期限:1年。第二条服务模式1、单项维修工程确定需求后,甲乙双方应就单项维修工程的具体内容进步协商、约定,制定详细预算清单后签订维修服务需求确认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地点、内容(含项目清单)、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价格、验收标准、保修、项目金额等。2、紧急维修,乙方须在接到报修指令后的2小时内抵达现场。3、一般维修以约定时间为准。4、乙方施工中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作业,如果乙方施工中噪音、或者其它方面影响到甲方的正常工作,则应立即停止作业,误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三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在提出相关维修需求时并确认具体要求,并为乙方施工提供相关便利及条件。2、乙方应严格按照维修施工要求和合同条款执行,在协议有效期内做到诚实、守信,承诺不转包,不分包。3、单项维修工程的人工费、更换配件、备品备件等,乙方保证低于市场平均价,最后甲方以维修市场价格的9.3折进行结算。4、维修施工的过程中,乙方不得无故增加项目,追加预算等,或以任何理由停工。5、维修施工完工后,未达到甲方要求导致的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6、甲方在施工完成的一周内应组织验收,在确认合格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7、乙方按月结算工程款。第四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本合同项目工作。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协议的解除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经双方协商解除。第六条其他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书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3的兴发日期:日期:20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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