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英买2025-2027年冲(捞)砂服务框架协议招标(二次)

项目编号ZY25-XJT23-FK021-0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6 19:43:5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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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马中成:0996-2176836
  • 刘凯:0996-2174223

正文内容

内容: 塔里木油田英买2025-2027年冲(捞)砂服务框架协议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3-FK021-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油田英买2025-2027年冲(捞)砂服务框架协议招标(二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英买采油气管理区所辖部分井油气埋藏深、地层胶结性差、生产后期地层压力系数低、出砂严重,因砂埋严重而进行冲(捞)砂作业。 2.2 招标范围: 英买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块单井的冲(捞)砂及工具服务工作量约10井次。冲(捞)砂技术服务内容:(1)编制单井冲(捞)砂处理方案:包括井下出砂情况原因分析,冲(捞)砂工艺安全分析,制定冲(捞)砂方案;(2)冲(捞)砂工具服务:包括能够处理井下出砂情况的各种尺寸的冲(捞)砂工具(3)冲(捞)砂工具及人员的送井服务;(4)冲(捞)砂现场技术人员、编写冲(捞)砂总结报告等。具体范围以单井修井作业设计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4 服务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温宿县、沙雅县(英买采油气管理区)。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的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现场服务工程师4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或承诺上岗前取得。 资料提供形式: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工作履历;2)提供对应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正反面扫面件或提供承诺书;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日期: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 3.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具有在井深6000米及以上捞砂成功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国内业绩;2)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和结算签证单或结算发票扫描件。提供的合同业绩证明中须明确服务井号、时间、服务内容、井深等,若未明确须提供业主签字盖章证明文件。 3.4QHSE 要求 3.4.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4.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4.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5.5 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 履约能力的情形。 3.5.6 最近三年(2022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3.5.1-3.5.3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5.4-3.5.6提供承诺书。 3.6 其他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3投标人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6月03日。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报名与购买: (1)项目报名: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使用投标注册账号及口令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附后),选择拟参加的项目、进行在线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后方可登录。具体操作见网站“投标人用户手册”。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2)自助缴费: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及口令,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选中拟投标的项目、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见网站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 提示: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绑定的电子钱包支付费用,购买前请核实电子钱包余额不少于文件售价(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绑定,可实现资金在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之间相互转账)。 (3)文件获取:投标人成功缴费后,再次登录并进入“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已缴费的项目,点击订单中“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 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表示招标文件工本费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注册的基本信息所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服务费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注册基本信息中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人电话: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正常工作日夏季上午9:30-13: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 16:00-19: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方式:本项目只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载(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30。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所有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查看开标结果公示。 5.4投标保证金递交:本项目不收取。 5.5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按《石油物装〔2021〕24号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直接进行开标评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将在相同媒介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刘 凯 电 话:0996-2174223 电子邮箱:czlk@cnpc.com.cn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联 系 人:马中成 电 话:0996-2176836 欢迎您关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中油新投”微信服务公众号: (1)及时获取招标公告、结果公告等动态信息。 (2)为您提供UKEY办理、投标操作、信息变更、财务须知等业务操作指南。 (3)帮助您获取业务咨询等的路径及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一、异议提起流程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二、异议事项及时限(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三、异议形式及内容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招标机构答复材料。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五)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四、不予受理情形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附件3),分一般、较重、严重几个等级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附件1异议函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受理部门:异议提起人(公司):异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招标人:招标机构:招标时间:(例2021/08/26)投标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定标时间:异议内容: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主要诉求: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无证明材料不予受理)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异议提起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附件3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不当异议)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失信记分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基础分加重分不当异议(投诉)SX-T-YT-01-D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一般2/不当异议(投诉)SX-T-YT-02-C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较重4/不当异议(投诉)SX-T-YT-03-C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较重40~2不当异议(投诉)SX-T-YT-04-C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较重40~2不当异议(投诉)SX-T-YT-05-C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较重40~2不当异议(投诉)SX-T-YT-06-B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严重80~2不当异议(投诉)SX-T-Y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它恶意异议(投诉)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以上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SX-T-TB-01-A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特别严重10///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SX-T-TB-03-A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特别严重10///SX-T-TB-XX-A造成其它特别严重后果的。特别严重10//注:1、投标人失信行为单次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2、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分。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3、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4、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股份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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