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SNCG-FM-2025228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3 16:16:5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陕西省人民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陕西国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6.68万元
代理单位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第三方安保服务保安服务
联系方式
  • 李老师:029-85251331
  • 王老师:029-88661246

正文内容

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NCG-FM-2025228 二、项目名称: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国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2号海佳云顶商住楼1幢12802室 1,466,768.00元 85.0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类(陕西国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保安服务 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1,466,768.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解博(采购人代表)、冯玉琴、薛奋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 0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公示如下:陕西国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197.5;评审平均分:65.83;最终得分:85.0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56号 联系方式:029-85251331-3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方式:029-88661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9-88661361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陕西国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队长.png 陕西国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1.png 陕西国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2.png 陕西国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最终报价.png 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文件).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陕西省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陕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15:4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解博,冯玉琴,薛奋勇 总成交金额 ¥146.676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9-88661361 采购单位 陕西省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85251331-3459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8661306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陕西省人民医院委托,采用进行采购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码:SNCG-FM-2025228)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国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466768.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保安服务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1.00项1,466,768.001,466,768.00-第1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更新日期:2025年12月08日姓名杨龙龙证件号码610121199603011078毕(结)业日期2022年12月30日学校名称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层次本科学历类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结)业毕业证书编号65510125214350576在线验证码AVLYFVD11GBTTZX70验证报告在线查验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使用学信网App扫描二维码验证注意事项:1.备表据(等学校学生学学历电子注居赤洁2014111号对学证书电子注量备南的结里。2、备案表内容加有改,请以最新在线验证的内容为准。3、未经学万信息权属人同意,不得将备南表用于走权属人意之用速,4.报告在线验证有由接告权属人置(1-6个月),其在报告证到期可再次长验证有处。CHSI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陕西国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87人,营业收入为1959.363707万元,资产总额为4295.22369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陕西国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加盖公章)日期:2025年12月18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具体如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报价表标段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标段编号:第一标段时间:2025年12月18日12时55分供应商名称最后报价陕西国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写:1466768元大写:壹佰肆拾陆万陆仟柒佰陆拾捌元整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注:1、最后报价需小于或等于第一次报价2、大小写金额填写均为投标总价公司公章: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NCG-FM-2025228采购人:陕西省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2月04日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定义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三、磋商文件四、磋商报价五、响应文件六、开启响应文件七、组织评审八、成交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其他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符合性证明文件第三部分响应方案第一章磋商邀请函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12-18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SNCG-FM-2025228三、采购人:陕西省人民医院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256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29-85251331-3459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29-88661246五、磋商内容和要求本项目为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六、资金来源:预算内七、采购预算:153万元八、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九、项目属性:服务类十、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第1页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两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第2页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11、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供应商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十一、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3页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十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1、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磋商”,参与磋商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2、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数字认证证书(CA锁)认证及供应商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省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磋商指南》。3、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常见问题解答)CA证书办理〗中的《CA办理常见问题解答》,网址:http://www.sxggzyiy.cn/fwzn/004002/004002007/20250108/efdc53a2-c250-44b1-876c-c44ab6c5e66d.htm1。现场办理地址:第4页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理大厅3、4号窗口,咨询电话:029-88661241。4、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十三、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十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303、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4、开启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见面开标)。5、开启形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携带CA锁(开标时需在开标室的自助解密机上使用CA锁统一自行解密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响应对待(“规定时间”由现场工作人员具体确定)。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免费十六、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十七、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9-88661246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第5页作人员将根据项目供应商数约定解密时长,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迟到、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响应文件。”3、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4、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多轮(最后)磋商报价时,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在交易系统中提交多轮(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第6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定义(一)采购人:陕西省人民医院(二)监督机构:陕西省财政厅(三)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四)供应商: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一)询问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条款等)依法提出书面询问的,采购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供应商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询问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告知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做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询问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二)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采购项目安排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的,采购人应尽量在现场予以解答(口头提问可口头答复),现场不能做出解答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交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答复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开标时间。凡未参加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的供应商,由此造成的偏差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三)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果认为磋商文件(包括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第7页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5、质疑人对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第8页及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6、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9、质疑函递交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联系电话:029-88661257投诉书递交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冰窖巷6号陕西省财政厅509室联系电话:029-68936154(四)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磋商小组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第9页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信用记录及供应商基本信息查询的时间段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含当日)”。信用记录查询的结果,可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子介质的形式留存。供应商未如实填报《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4、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供应商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供应商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供应商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供应商的报价2%-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1%—2%的第10页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供应商、分包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有关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供应商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的,则响应文件无效。备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供应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的,则响应文件无效。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第11页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国家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9、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0、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填报预留份额。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11、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第12页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1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规定“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因此,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备注:中小企业的定义参照本款第一至三条。(六)关于产品和服务1、所有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法定许可的生产及销售资格,且为全新原厂制造,其核心关键部分为近10个月内所生产的非淘汰类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就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此外,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监委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2、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主机设备要有标准配置清单,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有正版合法的经采购人认可的操作系统和软件。4、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与《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未经核准同意,供应商磋商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磋商的,将作无效磋商处理。第13页5、如磋商文件中已说明,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在提供的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供应商转让技术、与我国供应商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6、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如目录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经安全检测或安全认证的产品或已经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七)关于同一品牌产品的处理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核心产品为两个以上时,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或全部采用相同品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八)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第14页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供应商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九)供应商的磋商费用自理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二)磋商文件的检查及阅读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响应,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招标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磋商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磋商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原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失效。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应当与最新发布的磋商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三)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在财政部第15页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变更公告,也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查看左上角的信息提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省级公告·〉更正公告〗;(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四)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四、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一)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需要响应的内容。(二)磋商报价采取多轮报价的办法,最后报价作为计算价格分值的依据。供应商应在磋商当天,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内,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端〗后,在〖我的项目〗下找到本次第16页磋商的项目,填写最后报价表,签章并提交。(三)如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各供应商的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本次报价超过上次报价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最后报价未提交、提交不成功的均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规定时间”由现场工作人员具体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较首次报价降价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成交价较首次报价的下浮比率修改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四)磋商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报价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五)磋商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六)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五、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形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形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磋商时解密等相关操作。1、电子磋商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注意:该项目如有变更文件,则应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2、电子磋商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第17页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磋商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二)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1、响应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用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2、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三)响应文件的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版,再重新提交新版。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第18页(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逾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2、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的。六、开启响应文件(一)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评审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二)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三)开启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供应商数约定解密时长,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响应无效。(四)供应商对开启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及时处理。(五)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六)在开启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供应商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解密时使用的CA锁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响应文件的;3、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在开启、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审无法正常进行时,将视响应文件解密情况特殊处理。第19页1、开启时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将另行确定时间继续完成开标程序;2、开启后响应文件已解密但评审结论未形成的,将发布废标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开启后响应文件已解密且评审结论已形成的,待特殊情况排除后,继续完成评审活动。七、组织评审(一)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审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审结果;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二)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第20页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4、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5、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三)成立磋商小组1、为了确保磋商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3、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第21页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五)评审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最后的打分,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不通过原因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财务状况报告(以下两种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2)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11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陕西省外供应商还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磋商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疑点,要求供应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形式提供更清晰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符合性审查,应予以废标。第24页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结论未通过原因1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响应文件语言及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三处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有)一致。3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均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4第一次磋商报价表(1)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2)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第一次磋商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5供应商承诺书完全理解并接受《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6技术服务要求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要求,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条款响应》,结6技术服务要求合磋商文件第三章“★”标识的实质性要求没有负偏离。7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有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合同草案条款要求的描述。8无其他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响应无效的事项没有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磋商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3、响应文件的澄清(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更正前磋商小组将按最不利于参与本次磋商供应商的原则对响应文件做出评判。(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除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后续磋商活动,应予以废标。4、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第26页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需要供应商书面答复磋商内容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答复磋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更(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提交实质性变更响应文件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6、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即市场竞争不充分第27页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供应商要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提交最后报价,并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签章。平台系统无法使用时,供应商要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通过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表。最后报价表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将作为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的计算依据。(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申请退出磋商,书面申请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货物、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或电子邮件(在平台无法支持的情况下)等书面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响应对待。7、综合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第28页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名称最高分值名称磋商报价2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20分,其他各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总体方案12一、评审内容供应商提出针对于本项目的安保服务总体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服务目标②服务计划③服务理念及特色④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12分)①服务目标: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服务计划: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③服务理念及特色: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④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秩序维护服务方案9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提出适用本项目的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交通秩序管理②办公区域的巡视检查、警戒方案③医疗秩序维护及应急抢险工作。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9分)①交通秩序管理: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办公区域的巡视检查、警戒方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③医疗秩序维护及应急抢险工作: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巡逻巡查服务方案6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提出治安巡逻巡查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巡逻服务标准及服务计划②重点区域巡逻及巡逻记录。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必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6分)①巡逻服务标准及服务计划: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重点区域巡逻及巡逻记录: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管理制度9一、评审内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管理制度,方案包含:①岗位职责:具有岗位工作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现场质量控制体系②内控制度:具有保密制度、问责机制、监督机制、自查制度等方面③人员管理制度:具有员工日常管理办法、请销假制度、奖惩措施、激励机制、仪容仪表制度。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9分)①岗位职责: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内控制度: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③人员管理制度: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应急预案9一、评审内容根据本项目服务工作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内容包含: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停电、停水、火灾消防②公共安全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事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意外伤亡、踩踏事件等安全事件的预防及处置措施③人员保障机制:建立专项备用人员储备机制,确保在人员临时缺位、突发任务增配等场景下,可快速调度补充,保障工作连续性与执行效率。二、评审标准应急预案9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9分)①自然灾害: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公共安全事件: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③人员保障机制: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培训考核方案6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制定培训考核方案,内容包含:①培训:针对不同的岗位职责、行为规范、服务礼仪及心理辅导等方面制定培训方案②考核: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度及工作程序制定考核方案。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6分)①培训: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考核: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组织架构6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特点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内容包含:①组织机构运行配备方案②专业服务团队的职能分工方案。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须全面,对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有详细描述;2.可实施性: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步骤清晰、合理;3.针对性:方案能够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内容科学合理。三、赋分标准(满分6分)①组织机构运行配备方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专业服务团队的职能分工方案: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设备工具配置清单6一、评审内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设备工具配置清单,内容包含:①人员服装:春夏秋冬制式常服、短袖、大衣、鞋②装备器材:两轮巡逻车辆、防暴头盔、执法记录仪、强光灯、橡胶棍棒、盾牌、防刺服、寝具、雨具、防刺手套、大功率手电、巡逻手电、防暴钢叉器材及通讯设备(对讲机)、值班登记用具用品。二、评审标准1、完整性:配置清单齐全完整,能完全满足并提供评审内容中的各项要求;2、实用性:设备工具质量有保障、使用率高、安全性能强、服装统一;3、针对性:设备工具能紧扣项目实际情况,配置合理科学。三、赋分标准(满分6分)①人员服装: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②装备器材:每完全满足一个评审标准得1分,满分3分。保安队长71、学历要求(满分2分)保安队长(2人)每一人具有大专学历得0.5分,最高1分;每一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最高2分。(取最高学历计分,不重复计分)。赋分依据:需提供学信网经查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拟任人员为复转退伍军人,可提供地方/部队院校的学历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2、经验要求(满分3分)保安队长均具有5年保安管理经验得2分,均增加一年管理经验额外增加0.5分,最多增加1分。满分3分。赋分依据:需提供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管理经验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3、退伍军人(满分2分)每提供一人的退伍军人证书或退役军人优待证得1分,最高2分。赋分依据: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除上述赋分依据外,还须同时提供供应商为保安队长(2人)缴纳的近六个月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缺漏项本大项(7分)不得分。业绩81、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保安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合格业绩合同计1分,满分4分。备注:须提供完整合同业绩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可提供服务期内任意一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两种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方可得分,否则不得分。2、每提供一份对应合格业绩的服务好评(以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的好评证明材料为计分依据,格式自拟),得1分,满分4分。服务承诺21、承诺: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考核、监督及管理,并对服务质量加以改进,确保服务工作的优质高效,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2、承诺:若人员因事、病不能及时上岗时,请调其他服务人员补充,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正常进行,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说明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照本评审要素据实打分。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以实际数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9、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对拒绝说明理由的,须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成交供应商及成交金额。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第33页(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八、成交(一)本项目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确认。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评审前提供《委托评审小组定标授权书》,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第34页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5、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协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三)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四)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五)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六)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第35页共和国民法典》。(七)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八)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十、其他(一)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发布废标公告。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在递交响应文件阶段、资格审查阶段以及符合性审查阶段,当出现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磋商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改正后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磋商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四)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第36页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五)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六)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免费。第37页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一)门岗执勤服务1、根据合同约定对出入院区的人员及车辆进行验证、检查、登记。指挥、疏导出入车辆,劝离无关人员。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工作。2、落实门卫值勤方案。根据合同约定和门卫值勤方案,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出入口的正常秩序。3、处理医患纠纷和疑难纠纷,及时制止院内打架斗殴、流氓滋事、酗酒闹事。保证医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4、紧急情况的处置。负责精神失常、疯、傻、醉汉等人员进入医院的处理,负责闹事现场控制与事件处理。协助处理院内发生的民事、刑事案件,维护医院良好就医秩序。5、勤务制度。应包括交接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勤务检查制度和勤务登记制度等。▲(二)巡逻巡查服务1、根据合同约定对院区内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发现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必要时应报告有关部门或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或破坏行为。发现事故或隐患,应立即报告,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现场。2、落实巡逻方案。根据合同约定和巡逻方案,结合巡逻区域的要害部位、重点目标等情况,确定巡视控制的路线、巡逻重点、巡逻频次等,确定各类情况的处置方法。3、质量要求。执行巡逻任务不能单人进行。通过巡逻,震慑不法分子,第38页打消其对师生进行不法侵害的企图。通过巡逻,发现可疑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对有作案嫌疑的,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案件的发生。在巡逻过程中,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4、紧急情况的处置。遇有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报告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遇有火灾、爆炸等事故,立即报警,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要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做好保护现场的工作。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定期进行演练。5、勤务制度。勤务制度应包括交接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勤务检查制度和勤务登记制度等。三、服务人员数量及组成岗位需求表序号岗位性质岗位及数量人数工作内容1管理岗保安队长2人管理所有安保人员并安排工作。2安保岗保安员23人治安管理、车场安全、车辆疏导、出入登记、消防检查、巡逻。合计:25人四、人员要求(一)保安队长▲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退伍复转军人优先。▲3、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安保服务管理经验。4、年龄在35周岁以下。5、持有保安员上岗证第39页(二)保安员要求1、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无色盲,无纹身,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重大疾病,具有健康证明。无药物依赖性、吸毒等不良嗜好及可能引致他人反感的体征。2、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文化业务知识。3、无违法犯罪记录。4、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团结协作。5、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了解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6、具备一定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7、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8、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9、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敌技能。10、持有保安员上岗证。五、服务要求(一)保安队长的要求1、对保安各个岗位日常工作检查督导,各项检查、登记、巡逻等工作记录完整有效,档案齐全。2、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排查校区各类安全隐患和安保漏洞,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3、与管理人员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4、定期巡检消防设施设备,确保设备状态良好;组织保安队员成立消防应急分队,培训队员熟练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5、重大活动期间服从领导统一安排调度,保证校区日常生活秩序及教学秩序,防止校区发生安全事故。(二)保安员的要求1、工作时间着制式服装(装备),做到规范、整齐,行为举止文明;第40页2、经过规范化执勤、消防救援灭火,防暴训练等专业培训,具备从事安保服务工作的业务技能和素质,能胜任安保执勤任务。3、及时合理的处置各类情况,不和医患发生争执口角。▲六、其他要求(一)总体方案供应商提出针对于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总体方案,方案内容包含:①服务目标②服务计划③服务理念及特色④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二)秩序维护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适用本项目的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交通秩序管理②办公区域的巡视检查、警戒方案③医疗秩序维护及应急抢险工作。(三)巡逻巡查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治安巡逻巡查服务方案,内容包含:①巡逻服务标准及服务计划②重点区域巡逻及巡逻记录。(四)管理制度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管理制度,方案包含:①岗位职责:具有岗位工作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现场质量控制体系②内控制度:具有保密制度、问责机制、监督机制、自查制度等方面③人员管理制度:具有员工日常管理办法、请销假制度、奖惩措施、激励机制、仪容仪表制度。(五)应急预案根据本项目服务工作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内容包含: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停电、停水、火灾消防②公共安全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事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意外伤亡、踩踏事件等安全事件的预防及处置措施③人员保障机制:建立专项备用人员储备机制,确保在人员临时缺位、突发任务增配等场景下,可快速调度补充,保障工作连续性与执行效率。(四)培训考核第41页针对本项目制定培训考核方案,内容包含:①培训:针对不同的岗位职责、行为规范、服务礼仪及心理辅导等方面制定培训方案②考核: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度及工作程序制定考核方案。(五)组织架构针对本项目特点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内容包含:①组织机构运行配备方案②专业服务团队的职能分工方案。(六)设备工具配置清单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设备工具配置清单,数量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与采购人协商,内容包含:①人员服装:春夏秋冬制式常服、短袖、大衣、鞋②装备器材:两轮巡逻车辆、防暴头盔、执法记录仪、强光灯、橡胶棍棒、盾牌、防刺服、寝具、雨具、防刺手套、大功率手电、巡逻手电、防暴钢叉器材及通讯设备(对讲机)、值班登记用具用品。(七)服务承诺1、承诺:接受采购人对服务的考核、监督及管理,并对服务质量加以改进,确保服务工作的优质高效。2、承诺:若人员因事、病不能及时上岗时,请调其他服务人员补充,确保各项服务工作正常进行。★七、实质性条款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则视为无效响应)(一)供应商须承诺:拟派安保服务人员完全满足磋商文件25人要求。(二)供应商须承诺:拟派保安队长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岗位。(三)供应商须承诺:拟派所有安保服务人员均须具有保安员上岗证。(四)供应商须承诺:拟派所有安保服务人员均须具有健康证明。备注:1、“★”内容项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应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的“实质性条款响应”处逐条响应“★”内容项,未逐条响应、有缺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内容项为重要要求,供应商未达到这些要求或未响应将影响评分。第42页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一、服务条件(一)服务地点:陕西省人民医院(二)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有关规定,本项目在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根据服务满意程度,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累计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二、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二)货币单位:人民币(三)结算方式:安保服务费按月据实结算。每月末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下一个月10日之前支付上一月安保服务费用。成交供应商出具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具体支付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四、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采购要求》中所有承诺事项要求落实,如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所承诺事项的,则视为主动放弃成交资格。五、服务保证(一)人员雇佣及工资标准1、成交供应商须保障人员待遇不得低于采购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最低缴费额。2、成交供应商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引起劳动关系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二)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时,服务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第43页1、成交供应商承诺与拟投入人员均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2、成交供应商承诺工作人员按磋商文件落实,具体人员要求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六、服务承诺以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合同和随服务的相关文件为准。七、验收要求陕西省人民医院主院区安保人员月考核评价表考核项目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标准分得分考核记录(简述事实)一、人员配置与队伍管理251.1人员在岗情况核查每日排班表与实际在岗人数相符。每发现1人/次不符合合同要求(如年龄、身高、资质),扣1分;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人员,扣4分/人。121.2人员资质与档案人员档案(身份证、保安证、健康证、无犯罪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齐全、有效。每缺一项或一项过期,扣1分。31.3形象与纪律着装统一规范、仪容整洁、精神饱满。执勤期间出现睡岗、脱岗、玩手机、吸烟、闲聊等现象,每发现1次扣1分。出现顶撞甲方管理人员行为,本项不得分。10二、日常执勤35与秩序维护2.1门岗与巡查出入口管理严格,登记制度执行到位。每日按规定频次进行消防、治安巡查,记录完整、清晰,所巡点位无隐患,无走过场现象。每发现一次未执行或记录缺失,扣1分。102.2交通秩序管理辖区车辆停放有序,道路畅通。发现乱停乱放未能有效疏导,或因此导致交通堵塞,每次扣1分。52.3设施与环境维护辖区无占用消防通道现象。设施设备损坏无漏报。有效协调整治院区周边乱象。每发现一次问题未处理,扣1分。2.4服务与沟通执勤用语文明,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能有效进行安全宣教。与院方人员、患者(家属)沟通时发生冲突或遭有效投诉,每次扣2分。12三、应急处置与专项工作203.1应急响应能力每月不定期抽查应急反应,规定时间内人员到位。每延迟一次或人数不足,扣2分。3.2纠纷与事件处理能独立、果断处理医患纠纷、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事件。处置不及3.2纠纷与事件处理时、不果断,或导致事态扩大,每次扣2分。能有效协助处理民事、刑事案件。3.3专项任务完成度能按要求完成上级检查警戒、扫雪铲冰、防汛等指令性任务。未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差,每次扣1分。23.4信息报告对院内发生的各类事件、隐患,能按预案要求及时向保卫处报告。应报未报或迟报,每次扣1分。2四、内部管理与满意度204.1内部管理队长每日巡查、每周督查、每月总结记录齐全。甲方要求的排班表、检查记录等资料报送及时、准确。每缺一项或延迟一次,扣1分。104.2综合满意度本项得分直接引用《安保工作满意度月度调查表》的折算分。10五、加分与一票否决项​/​5.1加分项​成功处置重大安全事件,避免了医院重大损失,经甲方认定,可加1-10分(具体加分由甲乙双方商定完善),但总分不超过100。5.2一票否决项​本月内若发生第五章第四条所列的严重违约行为,本月考核直接判定为“不合格”(≤85分),并启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被考核单位签字:备注:综合评定分=满意度权重+月考核权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5分),合格(85<得分≤95),不合格(≤85分)。八、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二)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及其影响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索赔。(三)安保服务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人员在管理不善,造成采购人、采购人人员、在校师生或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火灾火险、踩踏事件及盗窃事件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应予赔偿。且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如造成恶劣影响及后果,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人员提供管理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责令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人员改正,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人员拒不改正或改正后仍不到位的,累计超过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采购人未付费用无需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如造成恶劣影响及后果,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成交供应商擅自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第47页失的,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如造成恶劣影响及后果,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六)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九、争议解决执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义务(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一)采购人的权利与义务1、代表和维护院区的合法权益。2、制定院区安保服务要求及标准,作为乙方各项工作的依据。3、审定乙方提出的安保管理方案和规章制度;检查监督乙方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4、负责收安保管理所需要的资料,并交由乙方。5、负责制定符合我院实际的各类预案。6、在甲方对乙方服务满意且无重大事故下,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安保服务费用。7、制定检查办法和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定期检查、随时抽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做出评价。如乙方在工作中有质量问题(值班室脱岗无管理员,上班时不住值班室,值班室喝酒,上班时串岗、睡岗,擅自改动统一作息时间,遇到重要或紧急事件不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有权责令乙方予以纠正,否则甲方按规定每次扣除乙方违约金2000元,并有权在安保服务费用中扣减。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应本岗位或达不到工作质量标准的工作人员。9、甲方、乙方双方共同负责协调周边的关系,为保证乙方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并能正常工作。(二)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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