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2026年2月电力接入相关项目(杭州西湖双桥单元XH020203_06地块电力接入工程等)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JCD-(2026-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2 10:51:5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预算金额293.04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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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陈工:18768116620
  • 邱工:17826821285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2026年2月电力接入相关项目(杭州西湖双桥单元XH020203_06地块电力接入工程等)采购,项目业主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经批准同意实施;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包为单位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预审方式。委托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招标信息发布媒介为www.lecaiyun.com乐采云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现将招标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服务期、最高投标限价等,详见本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 2.招标范围及质量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通用资格条件、专用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文档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招标人招投标平台信息系统: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5日09:30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潜在投标人点击获取招标文件之后,获取操作完成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09时30分;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银行保函、保证金保险、银行转账或网银支付等方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保函、保险服务费等均应当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2)时间:应在“5.投标文件的提交 第(1)款”规定的时间前转出; (3)额度:详见本公告或公告附表1《项目情况一览表》,其中“/”为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4)保证金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1210205009045002466。 注:投标保证金账户已变更与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核对后进行支付。 (5)特别说明:投标单位需将①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文件等、②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放至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 (6)未按上述缴款要求、形式、时间、额度及特别说明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开标会议 (1)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203号一楼开标室。 8.联系人 单位名称: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59号 联系电话:18768116620 联 系 人:陈工联系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7:00 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禹航路164-2号2幢3层301-1室 邮政编码:311000 传 真:0578-7211977 联系电话:17826821285 联 系 人:邱工联系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7:00 电子邮箱:1107209033@qq.com 10.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城支行; 银行帐号:1210205009045002466。 11.特别说明 (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同一标包中,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价格、技术、商务和资质业绩文件中任一类别)时使用的计算机硬件网卡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电子化投标过程中在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提出澄清、提出异议、澄清回复、踏勘现场等阶段的联系信息一致,如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地址一致)。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如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整段内容一致(引用除外),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等)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公司印章、签字相同。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如同一标包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招标人将依据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等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2)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乐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12.附表1《项目情况一览表》 详见附件。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2日 招标公告附表: 项目情况一览表 分标编号 包号 限授范围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招标范围 工期或服务期或供货期(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或(折扣率) 授予合同最高金额(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质量要求 投标保证金(万元) 通用 专用 单位 项目负责人 ZJCD-(2026-01) 1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杭州西湖双桥单元XH020203_06地块电力接入工程 西湖区 施工 360 293.0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新证)或五级及以上(旧证)) 1.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 合格 / 2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杭州西湖双浦单元XH120101_08、09地块电力接入工程 西湖区 施工 360 336.3363 / / 3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杭州西湖之江度假区单元XH110303_12地块电力接入工程 西湖区 施工 360 348.0331 / / 4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杭州西湖之江度假区单元XH110303_13地块电力接入工程 西湖区 施工 360 258.7049 / / 5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杭州西湖之江度假区单元XH110304_11地块电力接入工程 西湖区 施工 360 305.3873 / / 6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杭州西湖双浦单元XH120101_11地块电力接入工程 西湖区 施工 360 278.4628 / / 7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杭州滨江浦沿单元BJ040503_07、BJ040503_08地块电力接入工程 滨江区 施工 360 267.4519 / / 8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杭州滨江浦乐单元BJ0704_M1_08地块电力接入工程 滨江区 施工 360 278.425 / / 9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杭州滨江白马湖单元B1B2S42_B11地块电力接入工程 滨江区 施工 360 317.8054 / / 10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杭州滨江省属滨江单元R21_06地块电力接入工程 滨江区 施工 360 363.111 / / 注:1.本表中所述折扣率为采购文件约定的标准收费基础(或单价限价)上的折扣率,具体详见各标采购文件; 2.本表中:“工期”指合同约定承包人完成施工项目所需的期限、“服务期”指合同约定受托方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期限、“供货期”指合同约定卖方完成供货所需的期限;“交货期”(如有)指合同约定的供货需卖方分批次交货的每次完成交货所需的期限。 附件信息: ZJCD-(2026-01)-施工-招标文件.docx440.0K 滨江.zip23.8M 杭州西湖双浦单元XH120101_08、09地块电力接入工程.zip27.1M 杭州西湖双浦单元XH120101_11地块电力接入工程.zip35.6M 杭州西湖双桥单元XH020203_06地块电力接入工程.zip6.6M 杭州西湖之江度假区单元XH110303_12地块电力接入工程.zip15.9M 杭州西湖之江度假区单元XH110303_13地块电力接入工程.zip17.2M 杭州西湖之江度假区单元XH110304_11地块电力接入工程.zip6.0M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2026年2月电力接入相关项目(杭州西湖双桥单元XH020203_06地块电力接入工程等)采购招标编号:ZJCD(2026-01)招标文件招标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招标代理: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总则....................142.招标文件....................163.投标文件....................174.投标....................205.开标....................216.评标....................227.合同授予....................228.纪律和监督....................239.招标代理服务费....................24第三章评标办法....................26一、评标原则....................26二、评标组织....................26三、评标程序和内容....................26四、决标....................32五、特别说明....................3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报价说明56一、投标报价包含的费用....................56二、计价依据56三、工程量清单....................56第六章图纸及资料6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2第一部分商务标部分....................6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68三、联合体协议书(本工程不适用)....................70四、投标保证金....................71五、商务偏差表73六、工程量清单报价74第二部分资格审查资料102一、企业概况及信誉103二、资质情况103三、企业安全质量情况103四、其他104第三部分技术标部分106一、技术资格文件107二、施工组织设计(编写要点)....................107三、技术偏差表110四、其他,评标办法所涉及的其他相关内容。110第一章招标公告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2026年2月电力接入相关项目(杭州西湖双桥单元XH020203_06地块电力接入工程等)采购,项目业主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经批准同意实施;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包为单位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预审方式。委托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招标信息发布媒介为www.lecaiyun.com乐采云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现将招标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服务期、最高投标限价等,详见本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2.招标范围及质量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3.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通用资格条件、专用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4.招标文件的获取(1)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文档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招标人招投标平台信息系统: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5日09:30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4)潜在投标人点击获取招标文件之后,获取操作完成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5.投标文件的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5日09时30分;(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银行保函、保证金保险、银行转账或网银支付等方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保函、保险服务费等均应当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2)时间:应在“5.投标文件的提交第(1)款”规定的时间前转出;(3)额度:详见本公告或公告附表1《项目情况一览表》,其中“/”为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4)保证金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城支行;银行帐号:1210205009045002466。注:投标保证金账户已变更与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核对后进行支付。(5)特别说明:投标单位需将①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文件等、②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放至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6)未按上述缴款要求、形式、时间、额度及特别说明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7.开标会议(1)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203号一楼开标室。8.联系人单位名称: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59号联系电话:18768116620联系人:陈工联系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7:009.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禹航路164-2号2幢3层301-1室邮政编码:311000传真:0578-7211977联系电话:17826821285联系人:邱工联系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7:00电子邮箱:1107209033@qq.com10.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收款单位: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城支行;银行帐号:1210205009045002466。11.特别说明(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同一标包中,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价格、技术、商务和资质业绩文件中任一类别)时使用的计算机硬件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电子化投标过程中在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提出澄清、提出异议、澄清回复、踏勘现场等阶段的联系信息一致,如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地址一致)。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如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整段内容一致(引用除外),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等)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公司印章、签字相同。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如同一标包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招标人将依据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等招标人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2)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乐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12.附表1《项目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2月12日招标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分标编号包号限授范围项目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招标范围工期或服务期或供货期(日历天)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或(折扣率)授予合同最高金额(万元)投标人资格条件质量要求投标保证金(万元)通用专用单位项目负责人ZJCD-(2026-01)1/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西湖双桥单元XH020203_06地块电力接入工程西湖区施工360293.049/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新证)或五级及以上(旧证))1.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合格/2/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西湖双浦单元XH120101_08、09地块电力接入工程西湖区施工360336.3363//3/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西湖之江度假区单元XH110303_12地块电力接入工程西湖区施工360348.0331//4/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西湖之江度假区单元XH110303_13地块电力接入工程西湖区施工360258.7049//5/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西湖之江度假区单元XH110304_11地块电力接入工程西湖区施工360305.3873//6/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西湖双浦单元XH120101_11地块电力接入工程西湖区施工360278.4628//7/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滨江浦沿单元BJ040503_07、BJ040503_08地块电力接入工程滨江区施工360267.4519//8/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滨江浦乐单元BJ0704_M1_08地块电力接入工程滨江区施工360278.425//9/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滨江白马湖单元B1B2S42_B11地块电力接入工程滨江区施工360317.8054//10/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杭州滨江省属滨江单元R21_06地块电力接入工程滨江区施工360363.111//注:1.本表中所述折扣率为采购文件约定的标准收费基础(或单价限价)上的折扣率,具体详见各标采购文件;2.本表中:“工期”指合同约定承包人完成施工项目所需的期限、“服务期”指合同约定受托方完成服务项目所需的期限、“供货期”指合同约定卖方完成供货所需的期限;“交货期”(如有)指合同约定的供货需卖方分批次交货的每次完成交货所需的期限。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的均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电缆敷设及试验、环网柜安装及试验、立杆架线、带电作业、土建配套施工和项目相关配套物资采购等。具体内容以具体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见招标公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10日前;形式:投标人将可编辑电子版澄清内容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平台信息系统相应位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线下发送的澄清文件,包括传真、邮件等。(注:上传的澄清文件须为可编辑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不需要将文件设置为只读;且澄清内容要明确分标号和包号,如:分标1包1)具体操作方式:登陆网站→找到并进入相应投标项目→页面左侧“投标管理”→“项目澄清管理”,选择具体标包发布澄清。如有具体操作疑问请联系网站运维电话:0571-51212191、51212192。1.10.3澄清、修改发布网址1. 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分包的相关规定,具体为:⑴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变电(包括换流站、开关站)工程的构支架组立和一次、二次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②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的接地极线路)工程的组塔、架线和附件安装;③电缆线路工程的电缆安装(含敷设、连接)等进行专业分包。⑵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专业分包给第三人。1.12偏离□允许■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补充文件等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应于收到该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通过招标人招投标平台信息系统给予确认,如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已收到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应于收到该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通过招标人招投标平台信息系统给予确认,如逾期未确认的,视为已收到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3.2.1投标报价形式金额 费率:1.工程安装费(除设备与主材外):投标报价为标准收费基础上的折扣率;即:工程安装费合同价=标准收费*折扣率标准收费:详见第五章 报价说明。2.设备与主材费:投标报价不优惠;设备与主材费合同价:①有参照信息价的按审价单位最终审核确定施工期间的平均价进行结算;②无参照信息价的按审价单位最终审核确定的市场平均价进行结算。3.2.4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公告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合同履行期间,本次采购电缆类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招标人有权对电缆类材料的价格进行调整,电缆类材料调整范围和规则如下:1.1价格调整范围电缆类材料的单价与浙江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进行联动,价格调整范围规则如下:A为浙江造价信息公布的第**期信息价。(其中浙江造价信息公布的第**期信息价:包1-包10为浙江造价信息公布的2025年第12期信息价)B为订单下达当日最新有效的当月浙江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订单下达日需在中标日期之后。K=(B-A)/A若∣K∣<3%,执行中标单价。若∣K∣≥3%,价格按照公式计算并联动。1.2价格调整规则电缆类材料的单价与浙江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进行联动,结算价格调整规则如下:P=PO*(1+K)。其中:P为调整后的合同结算单价。P0为中标单价。3.3.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见招标公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电子公章视为签字盖章。(2)投标文件正本要求每一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电子公章视为签字盖章。(3)投标文件副本可用正本文件复印,无需另行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乐采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2. 备份投标文件: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1107209033@qq.com)。注:投标人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投标文件。3.7.5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商务标、资信标合并成册;技术标单独成册。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新增)上传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网站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人如不按要求在网站上传电子文档,则按重大偏差处理。内容具体如下:(1)商务标分部(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章)(上传至完整的投标文件)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③投标保证金等(2)完整的技术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章)(上传至技术投标文件)(3)完整的资信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章)(上传至商务投标文件)(4)其他文件(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章)。4.2.7(新增)通过网站上传报价、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网站上传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资信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4.2.8(新增)网站上传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在互联网上,投标人使用本人的合法数字证书之私钥对所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字(电子)签名,使用招标人的合法数字证书之公钥对所投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4.2.9(新增)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电子文件时对于上传是否成功的判定,应以加密的投标报价文件(数据)是否在截标时间前递交。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电子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须至现场参加开标,投标文件均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5.3(新增)网上电子开标程序(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开标。(2)投标人通过网站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开始解密。开标内容通过现场和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不纠错,不补录。(3)电子化开标现场公示结束后,各投标人须于开标当日在网上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在网上完成开标结果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结果已确认;不纠错,不补录。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整个开标过程由监察人员监督;(5)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登陆网站并插入CA钥匙,验证开标信息是否准时解密,以及是否发生提前解密的情形,监督网站的解密进程;(6)对于不参加现场开标仪式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任何具备互联网环境的地方登陆网站,查看开标一览表,如对其电子报价有异议,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或邀请函告知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提出异议。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在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名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乐采云平台信息系统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即授予合同估算金额)的5%7.5.3新增授予合同最高金额见招标公告7.5.4新增签订合同主体中标单位与各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合同,项目单位见招标公告附表《项目情况一览表》9.1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类型按“工程招标”在投标人须知9.1(1)及9.1(2)款的收费基础上按以下折扣率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83%9.1(1)交纳方式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包为单位收取,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9.1(2)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发放《代理服务费缴费通知书》。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公司将对投标人进行诚信履约评价并上报招标人。10交易服务费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人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账户。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交易成交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费备注200万以下(含)1500元1.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或者不涉及具体成交金额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费按800元/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项目分多标段(包)的,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3.联合体中标的,向联合体主体收费。200万元-500万元(含)3000元500万-1000万(含)8000元1000万以上13000元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12号令、《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令第3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报价说明;(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和资信标三部分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此内容);(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报价说明”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3)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情形。3.5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及格式(具体可按第八章第三部分的要求编制)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并在开标现场公示。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安全协议、廉政协议等。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9.招标代理服务费9.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及本须知前附表的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以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以包为单位收取。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见下表:中标金额 服务类型(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及以下1.50%1.50%1.00%100至5001.10%0.80%0.70%500至10000.80%0.45%0.55%1000至50000.50%0.25%0.35%5000至100000.25%0.1%0.2%10000至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3)以人民币支付。(4)交纳方式: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可采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第三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12号令、《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令第3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招标人招投标平台信息系统备案。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三、评标程序和内容1.评标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的资信标审查;(4)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5)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审;(6)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7)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排序;(8)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格式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6)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7)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8)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否决投标的。3.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满分50分):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评委评分合计值的算术平均值。技术评分保留小数两位。评审要素评审内容1.技术投标文件的响应性(5分)对技术投标文件规范性、严谨性、逻辑性和内容是否齐全等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优:技术投标文件规范、严谨、逻辑性强和内容齐全,得5分;良:技术投标文件较规范、较严谨、逻辑性一般和内容较齐全,得3分;一般:技术投标文件不够规范、逻辑性一般和内容有缺陷,得2分。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7.5分)对根据项目特点编制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性能参数、技术先进性、电气化程度)、机具及施工工艺保证措施、劳动力安排组织进行评价。优:科学、可行、针对性强。7-7.5分良: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6-6.5分一般: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5-5.5分3.质量保证措施(7.5分)对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进行评价。优:科学、可行、针对性强。7-7.5分良: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6-6.5分一般: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5-5.5分4.安全施工保障措施(5分)对安全目标、安全保证管理体系、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控实施方案,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价。优:科学、可行、针对性强。5分良: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3分一般: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2分5.绿色施工方案(1.5分)对建立施工管理体系,制定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统筹考虑环境保护措施,节能减排措施,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施工工艺等情况进行评价:优:科学、可行、针对性强。1.5分良: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1分一般: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0.5分6.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5分)对进度计划编制、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方案进行评价。优:科学、可行、针对性强。5分良: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3分一般: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2分7.项目经理(2.5分)项目经理在类似工程业绩数量多少、规模大小等进行综合评价。优:2.5分良:2分一般:1.5分8.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5分)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优:现场管理机构中经理部、管理部门配置、人员专业配置齐全,作业队(班组)配置齐全。5分良:现场管理机构中经理部、管理部门配置、人员专业配置较齐全,作业队(班组)配置较齐全。3分一般:现场管理机构中经理部、管理部门配置、人员专业配置基本齐全,作业队(班组)配置基本齐全。2分9.工程业绩(10分)对满足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专用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从数量多少、规模大小等进行综合评价。优:9-10分良:7.5-8.5分一般:6-7.5分10.专利数量(1分)提供采购相关内容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每提供1项加0.5分,上限不超过1分。注:所有评标委员会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4、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审4.1商务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并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4.1.1报价评审将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视为无效。评标价将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下列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投标人如拒绝下述修正的,则属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调整单价;(3)当合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调整相关合价;(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调整后的评标价将作为评标依据;(5)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报价及单价、合价的调整;(6)投标报价的口径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人的报价口径不一致者,应在评标价中统一;(7)评标时调整的评标价仅作为评标依据,如中标仍以其投标价作为中标合同价。4.2商务评分细则(满分40分):进入商务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最终有效报价按下列计算式进行统一计算评标基准价进行评分(评分时保留2位小数,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序号计分标准11、评审价格=投标报价。2、商务报价的评分:区间复合平均价法(1)计算基准价计算进入详评的投标人(M个)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A1判定M个评标价是否均在平均值区间[A1×(1+b),A1×(1+c)]范围外,(b、c为有效报价区间参数,b为区间下限,c为区间上限)如果均在范围外,则计算所有进入详评的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与所有评标价最小值两者的平均值,为基准价。如果存在评标价在区间范围内,则计算区间内的投标人(N个)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2)基准价和评标价的比对并计算价格分如果评标价>=基准价,n=n1;如果评标价5、资信及业绩评分(满分10分):由评标委员会查阅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集体讨论后统一评分作为资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保留2位小数。项目评审要素评审内容1.诚信评价(0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通报(-3-0分)不存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或存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但最近一次受到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解除之日,距离投标截止日超过3年【不扣分】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且最近一次受到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解除之日,距离投标截止日超过2年但在3年以内(含)【扣0.5分】,其中,存在行贿行为的 【扣1分】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且最近一次受到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解除之日,距离投标截止日超过1年但在2年以内(含)【扣1分】,其中,存在行贿行为的 【扣2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且最近一次受到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解除之日,距离投标截止日1年以内(含)【扣1.5分】,其中,存在行贿行为的 【扣3分】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1-0分)不存在失信行为,或存在质量、诚信以外失信行为,情节轻微,行政处罚罚款累计在1万元以下【不扣分】存在质量、诚信以外失信行为,行政处罚罚款累计在1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扣0.5分】存在质量、诚信失信行为,或存在质量、诚信以外失信行为,但未纳入失信黑名单,行政处罚罚款累计在30万元及以上【扣1分】影响招投标工作公正性行为的凭证(-2-0分)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经查证核实,投标人存在打招呼、请托关照等可能影响招投标工作公正性行为【扣2分】。无上述行为的【不扣分】。2.绿色低碳评价(1.2分)绿色发展规划(0-0.2分)对企业的绿色发展顶层规划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绿色发展顶层规划并执行较好的,得0.2分;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绿色发展顶层规划并执行一般的,得0.1分;未建立绿色发展顶层规划的,得0分。绿色管理体系认证(0-0.4分)对国家级能源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有效期内)认证情况进行评价。取得4项认证的得0.4分;取得1-3项认证的得0.2分;未取得认证的得0分。环境影响评价(-0.4-0.4分)对供应商发布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取得环评/能评报告,取得废水/废气/废固报告情况进行评价。具有2类/3类报告的得0.4分;具有1类报告的得0.2分; 未取得的得0分。如涉及环境行政处罚的,【扣0.4分】。绿电绿证(0-0.2分)对供应商电能消耗量中绿电的使用情况及取得绿色电力证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情况良好的得0.2分;情况一般的得0.1分;情况较差的得0分。3.综合评价(8.8分)综合实力(2.2-3.2分)对投标人的能力、人员、资质等综合实力进行评审。优:2.8-3.2分良:2.5-2.7分一般:2.2-2.4分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国质量奖及中国工业大奖任意一项及以上的,得0.2分;投标人具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0.1分。投标响应(3.4-4.1分)对商务投标文件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根据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提交了完整的商务投标文件、有无制作投标文件目录、有无填写偏差表、遗漏项数、文件签署进行评审。优:提交了完整的商务投标文件且整体情况优良。1.4分良:提交了基本完整的商务投标文件且整体情况较好。1.3分一般: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存在多项缺漏项或整体情况一般。1.2分报价质量:对投标报价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优:2.6-2.7分良:2.4-2.5分一般:2.2-2.3分投标人业绩(0—1.5分)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业绩得0.5分,满分1.5分。(0--1.5)6、综合得分序号内容计分标准1分值权重构成及得分资信满分 10 分,计算出资信得分A;技术满分50 分,计算出技术得分B;价格满分 40 分,计算出价格得分C。2综合得分满分 100 分,为资信、技术、价格得分之和(=A+B+C)7、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有效投标还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8、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决策组织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评标委员会根据各包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各包综合得分第一的推荐为该包中标候选人。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技术得分相同的,则报价低者排序在前,综合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均相同时,注册资金高者排序在前;均相同时,招标人自行确定。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投标否决情况说明及依据;(4)询标澄清纪要;(5)中标侯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6)其他建议。中标候选人将在“招标人招投标平台信息系统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3天,投标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异议及投诉。四、决标1、决标由招标人负责,参与决标的人员不少于应到成员的三分之二。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如发生投诉争议等情况时,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且该行为在评标时是无法发现和确认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当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招标。4、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同时,投标人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五、特别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否决,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SGTYHT/25-GC-013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试行)合同编号(发包人):合同编号(承包人):工程名称: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目录1.工程概况2.建设目标3.设计文件4.工程价款5.结算方式6.支付方式7.材料设备供应8.本工程项目的双方代表9.双方权利及义务10.工程验收和保修11.知识产权12.保密义务13.合同变更和解除14.违约责任15.索赔16.保险17.不可抗力18.争议解决方式19.适用法律20.合同的生效21.其他事项22.特别约定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编号:。1.3工程地点:。1.4承包方式:本合同按以下第种方式承包:(1)施工总承包;(2)施工专业承包。1.5工程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对应的工作内容的相应工程量及发包人认可签证的工程变更为准。2.建设目标2.1安全目标。2.2工程质量2.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等有关规定,达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优质工程标准。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率≥95%;工程“零缺陷”投运;工程使用寿命满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质量要求;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六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件。2.2.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经检验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检验所需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经检验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检验所需费用由发包人负担。2.3工期2.3.1计划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2.3.2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中写明的日期为准。2.3.2.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划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同意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未答复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2.3.2.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2.3.3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中写明的日期为准。2.3.4计划档案资料交付日期:年月日,实际交付日期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写明的竣工日期后日内。3.设计文件由发包人于开工日前向承包人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4.工程价款4.1工程价款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1)固定总价承包;(2)固定综合单价承包;(3)费率结算价格承包;最终以审定的竣工结算施工费为基数×中标折扣比例%-履约考核评价方式进行结算(中标折扣比例与中标结果一致)。(4)其他合同价格形式:。4.2合同价格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承包人应提供税率为的专用增值税发票,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4.2.3本条第4.1款工程价款选择固定总价承包或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项目工程固定总价或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保持不变,不因市场变化因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4.3双方确定工程价格已充分考虑且包括了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合同另有约定时除外:4.3.1承包人的窝工损失(包括设备、图纸的暂时脱供);4.3.2设备材料的二次搬运发生的费用;4.3.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涨价费用;4.3.4发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4.3.5其他:。4.4工程款支付担保发包人应按下列时间、方式、金额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1)时间:。(2)方式:□工程款支付保函□工程款支付保险□其他:。(3)金额:。4.5人工费用4.5.1本合同价格中人工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确定:(1)工程款采用总价计价方式的,人工费用为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声明的金额或比例。(2)工程款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的,依据现场实际已完工程量进行计算。(3)工程款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的,通过预算定额,依据现场实际已完工程量进行计算。(4)其他方式:。4.5.2人工费用的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具体为:□按月拨付□按周拨付□其他。承包人应在人工费用到达专用账户后日内支付给农民工。5.结算方式5.1工程结算原则5.1.1若承包人在工程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事项发生后日(如14日,可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内,未向发包人书面呈报工程价款增加的签证单,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该项增加的工程价款,发包人无须将此项作为工程价款计算的依据。5.1.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承包人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5.1.3其他:。5.2工程竣工工程款结算5.2.1根据本合同第4条约定,工程价款选择除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外的,最终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由承包人根据设计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编制施工结算书,经由发包人审核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5.2.2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就竣工结算进行审核或审计,且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该审核或审计结论作为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依据。但是,在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前提下,若政府有关审计机关或财政等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对项目进行审计或财政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报告、财政评审机构作出的评审结论据实调整工程价款。5.2.3工程造价审核或审计时,审核或审计费按照国家规定计取,若核减金额超出送审工程造价%,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6.支付方式6.1工程价按以下方式支付:6.1.1预付款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格的%,预付款中已包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条件/时间:;6.1.2进度款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格的%,分次支付,具体支付条件/时间、比例为:(1)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格的%,支付条件/间;(2)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格的%,支付条件/时间;(3)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格的%,支付条件/时间;6.1.3结算款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支付条件/时间:。6.1.4发包人按工程结算价总额3%的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到期后结算。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之日起满个月止,期满后发包人应将剩余质量保证金全额退还承包人。承包人可在日内(约定的条件或时间)提交等额质量保证金保函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出具质量保证金保函或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1)质量保证金保函方式:本保函应为中国注册的具有担保经营业务资格的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开具,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缺陷责任期。(2)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方式:承包人投保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具有建设工程类保证保险经营业务资格,且相关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产品应经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得短于缺陷责任期。发包人在收到质量保证金保函或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后向承包人支付质量保证金。逾期不提交或者质量保证金保函或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承包人选择以现金保证金替代质量保证金保函或工程质量保证保险。6.1.5其它费用:,支付条件/时间:。6.2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等额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7.材料设备供应7.1本工程由发包人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发包人供应主要材料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承包人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没有进行必要的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视为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7.2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本工程所需其他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有不合格的材料和制品,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7.3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与合同约定的施工标准不符,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提供,所拖延工期及因此增加费用承包人自行负责。7.4其他:。8.本工程项目的双方代表8.1发包人项目经理为。8.2承包人项目经理为。8.3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8.4发包人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予执行。8.5本工程项目发包人委托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监理工程师:。9.双方权利及义务9.1发包人权利9.1.1根据工程需要调换承包人项目经理,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承包人;调换后项目经理的权责不变。9.1.2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减轻或者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9.1.3对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检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9.1.4督促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环境管理目标,不发生有损发包人形象和声誉的有责行风事件和媒体曝光事件。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要求时,发包人、监理人有权制止直至停止承包人的工作,并按照安全协议有关条款进行评价考核。9.1.5其他:。9.2承包人权利9.2.1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根据工程需要调换承包人项目经理,调换后项目经理的权责不变。9.2.2按合同约定取得工程价款。9.2.3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9.2.4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9.3发包人义务9.3.1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办理应由发包人负责的相关证件、批件。9.3.2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9.3.3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9.3.4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9.3.5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9.3.6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发包人发包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9.3.7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9.3.8及时组织竣工验收。9.3.9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1)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2)发包人应当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承包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发包人应当会同承包人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3)其他:。9.4承包人义务9.4.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组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施工项目部。9.4.2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保证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9.4.3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按时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进度确保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并确保施工组织措施中所承诺的人力、机具及合理项目管理的实现。9.4.4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9.4.5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承包人承担的工程及其负责管理的范围内所发生的设备、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电网事故,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9.4.5.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外:9.4.5.1.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9.4.5.1.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9.4.5.1.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9.4.5.1.4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9.4.5.1.5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9.4.5.1.6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9.4.5.1.7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9.4.5.1.8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9.4.5.1.9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联合体其他方。9.4.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9.4.5.2.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9.4.5.2.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9.4.5.2.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9.4.5.2.4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9.4.5.2.5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9.4.5.2.6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9.4.6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间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保护工程附近的人员或财产,使其免遭破坏。9.4.7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9.4.8在施工期间按照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持现场整洁有序,及时排除影响施工的障碍。9.4.9承包人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合同附件所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合同中各项规范、标准和合同规定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9.4.10严格按照环评、水保报告和当地的环保要求以及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不因施工原因影响项目通过环评、水保验收。9.4.11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序,坚持归档与工程同步进行。确保实现:档案归档率100%,资料准确率100%,案卷合格率100%,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准确、系统;同时保证在约定的时间移交竣工资料(含电子档)。9.4.12积极配合施工图设计优化工作,参加设计交底,对施工中涉及的一系列问题,应及时告之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做好相关工作。承包人明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指令存在问题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而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施工的,视为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存在过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9.4.13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发包人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由于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承包人承担。9.4.14拆旧工作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妥善保管拆旧物资,并负责按照发包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9.4.15按时支付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费用。9.4.16承包人接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有关内容规定,并同意按照规定的有关原则对不良行为进行处理。9.4.1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1)承包人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并妥善保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使用的有关资料。(2)对于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的人工费用,承包人应当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专款专用。(3)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4)承包人应当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基建工程施工实名制管理,加强支付信息实名登记、审核。工资支付实名制信息应包括工资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号或工资银行卡号、工资支付周期、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以及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5)承包人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承包人、分包人应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和农民工人员签字等内容。(6)承包人应当在施工项目部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明示相关事项。(7)承包人或分包人应当依法与其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及时、准确、全面的录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系统,否则施工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未在进场前编制《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信息报审表》或该报审表未经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审核通过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8)承包人应按照前款有关劳动用工要求对分包人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推行分包人农民工工资委托承包人代发制度。①承包人依法分包的,应与分包人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明确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管理办法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流程、规定等内容。②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人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③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农民工代扣、代缴部分由分包人依法直接负责。完成工资支付后,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代发工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原件作为财务凭证附件由承包人存档保存。(9)承包人与发包人、分包人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承包人不得因争议不按照约定代发农民工工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承包人负责清偿:①分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②因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10)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所负责的工程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发包人有权从未结工程款中扣减与拖欠工资对应款项,并向农民工支付。承包人认可发包人扣减工程款项的行为,该行为视为发包人已按期履行相应的工程款支付义务。(11)其他:。9.4.18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开展的或对发包人开展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在符合承包人内部合规要求且不损害承包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根据审计需要,承包人应尽可能如实、完整、及时地提供与本合同签订和履行直接相关的资料,在承包人提供资料存在不同理解情况下,双方可进一步沟通协商。承包人迎审配合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纳入发包人对其开展的供应商评价。9.4.19承包人应负责的其他工作:。10.工程验收和保修10.1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10.2竣工验收10.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在施工完成后日内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份。发包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日内组织验收。10.2.2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款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10.2.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验收意见及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承包人拒绝修改或修改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修改,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10.2.4若该工程经双方认定需由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应在该工程正式完工后,由发包人通知验收时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口进行推延。10.2.5实际竣工日期为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书或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发包人验收合格出具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书或验收报告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工程保修期起始日期。10.2.6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后进行审核确认,同时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10.3保修责任10.3.1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供冷工程,为2个供暖/供冷期;(4)电气管线、室内外上、下水工程、设备安装、室内外装修工程及道路工程,为2年;(5)其他:。10.3.2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维修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未按上述约定履行无偿维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聘请第三方代为履行,所需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11.知识产权11.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1.2承包人采用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11.3除承包人的专利技术外,所有有关本工程的照片、录像、图纸、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及涉及的知识产权均为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本合同目的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11.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12.保密义务12.1承包人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到发包人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承包人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2.1.1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12.1.2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12.1.3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发包人或按发包人要求作适当处理。12.2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至相关商业秘密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发包人书面解除承包人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12.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13.合同变更和解除13.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1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3.2.1承包人发生歇业、解散或破产、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13.2.2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内容无法实施或目标无法实现的;13.2.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的;13.2.4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13.3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合同各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按如下约定承担:13.3.1若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结算金额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际工程量予以确认,承包人应退还发包人超付的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13.3.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无故要求解除合同。若发包人同意解除合同的,合同结算金额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际工程量予以确认,承包人应退还发包人超付的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承包人支付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14.2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的,应就逾期部分向承包人支付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14.3承包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4.4承包人在约定开工日期日内未能进场开工的或无法按期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每延误一日,应按签约合同价格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违约金。14.5当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应按照本条第14.3款约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若承包人逾期整改,或整改后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14.6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整改通知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进行彻底返工修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承包人应按照本条第14.3款约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若承包人逾期整改,或整改后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14.7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应及时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直至符合规定标准,且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4.8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违约金。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错误的,每发现1处错误,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违约金。14.9施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含分包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4.10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1条约定义务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发包人所有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所获收益归发包人所有。14.11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2条约定义务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4.12承包人违反《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等规定,将本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第三人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4.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并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14.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应按签约合同价格%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4.15承包人违约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发包人向承包人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亦由承包人承担。14.16承包人因违约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发包人有权从任何一期合同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14.17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本合同被依法解除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工程的完好。14.18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但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总额累计以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为限。但是,违约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进行赔偿,且承担的赔偿金额不以签约合同价为限。14.19承包人、分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承包人、分包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承包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本合同约定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承包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本合同约定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并保存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20其他:。15.索赔15.1本合同任何一方如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关索赔事件的证据,并有意向对方索赔,均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含本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简称“索赔通知”)进行索赔。15.2被索赔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8天内(含本数)给予回应,包括要求对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若发包人和承包人就索赔处理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第18条的约定办理。16.保险承包人应就本合同项下可能承担的责任投保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承包人应办理己方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有关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17.2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17.2.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17.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17.2.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17.3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10日内(含本数)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17.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多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合同各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17.5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受影响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120日(含本数),合同各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或终止本合同。17.6因政府行为、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合同一方或多方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合同各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合同修改变更协议。18.争议解决方式18.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9.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0.合同的生效20.1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20.2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21.其他事项21.1履约担保21.1.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21.1.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21.2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21.3本合同双方应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廉洁协议。21.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5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签署页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联行号:开户行联行号:附件:附件1:价格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清单附件3:制度标准规范及文件清单附件4:安全协议附件5:廉洁协议附件6: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附件7:……附件1:价格表序号项目名称暂定价格(含税)暂定价格(不含税)暂定价格(税额)税率备注合计附件2:发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清单附件3:制度标准规范及文件清单序号名称发文单位备注1配电网施工检修工艺规范Q/GDW 742-2012企业标准2配电网检修规程Q/GDW 11261-2014企业标准3配电网设备缺陷分类标准Q/GDW 745-2012企业标准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018年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附件4:安全协议附件5:廉洁协议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一)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协议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协议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送交见证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各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6: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第五章报价说明一、投标报价包含的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包括编制声像资料等相关费用、安全文明施工策划等)、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各种施工措施费、维护、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文明施工、标准工艺应用、安全措施、建设周边环境协调等所有风险、责任各项应有费用。同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应包括按规定办理的各种施工手续费,为开展上述工作根据规定(包括地方文件规定)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工作协调费;工程中间验收、生产验收和竣工验收配合费;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配合费;后评估工作配合费;由于工期、设备供货等客观因素增加的成本;需多次进退场所发生的增加费用;由承包人自行组织或受益的协调会等所需费用;施工现场就地部署信息系统(子系统)、应用视频监视设备及其配套系统等所需费用。二、计价依据1.投标报价应参照下列依据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其它相关资料。2.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因素及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除经发包人认定的变更调整外,工程结算时不再做调整。3.报价说明: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依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技术规范书、有关表格等资料进行报价,中标价格应包括完成中标项目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三、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严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实施,所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1)工程量清单封面(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3)应标总价封面(4)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5)表1-1-1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6)表1-1-2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7)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8)表1-3-A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9)表1-3-B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10)表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1)表1-3-A-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2)表1-4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3)表1-4-1计日工表(14)表1-4-2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15)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16)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17)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1)表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表2-2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3)表2-3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4)表2-4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5)表2-5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二)招标控制价编制严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实施,采购人应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查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35号)文件要求,及时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投资管理办公室备案,其中各区、县(市)的招标控制价报送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备案。(三)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应标限价,防止应标人围标抬价。最高应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四)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采购文件能力的采购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五)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事项依据《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实施。附:1、工程量清单编制封面(格式)2、工量清单编制总说明(格式)3、工程量清单格式详见应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中的有关栏目。附件1:工程量清单编制封面(格式)招标工程量清单采购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中介机构:(盖单位公章及成果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附件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第六章图纸及资料1、图纸序号图名图号发布人出图日期备注1////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资料序号资料名称编制单位备注1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详见附件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但不限于此,排列不分先后;如标准与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遇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修订或作废,一律以新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为准:包号标准号名称备注1~2/技术规范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主要设备品牌参考表序号名称参考品牌1高压断路器施耐德、ABB、西门子或相当于2电缆附件3M、ABB、普睿司曼或相当于3智能开关宏力达、平高、科大智能或相当于1.投标人采购的材料中部分材料的制造商或品牌按“主要设备参考品牌表”中的要求。2.对“主要设备参考品牌表”中已列明的材料,若投标人在招标人参考品牌或制造商之外选择品牌或制造商的,其所选择的品牌或制造商与招标文件中的参考品牌同档次或更优,能否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即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时,则将否决其投标。3.对应表中每一个序号的设备和材料,若投标人填报了“主要设备品牌表”栏中一个以上的制造商或品牌,或者未填报(即空项)或者未提供,均被视作投标人完全接收招标要求并完全响应,中标后可由招标人在参考制造商或品牌中任选其中一个用于本项目的实施。4.参考品牌的设备和材料,投标人在选定品牌时应充分综合考虑供货等风险,若投标人选定品牌在实施时无法供货或无法正常供货,招标人将在剩余参考品牌中选定,若剩余参考品牌中均无法正常供货或已停产相应产品,则由投标人在相当于投标档次的品牌中进行推荐,并经招标人、监理单位书面签证同意后按联系单变更程序实施。5.投标人须填写“主要设备品牌表”格式自拟。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商务标部分(项目名称)(分标编号:)(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分标编号×包×)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元或折扣率百分之*)(大写,含税)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满足/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项目经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项 目 内 容约 定 内 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2工 期天数:(满足/不满足)招标人要求3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 )%4误期违约金额与招标文件中专用条款一致5预付款金额与招标文件中专用条款一致6进度款付款时间与招标文件中专用条款一致7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与招标文件中专用条款一致8保修期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联合体协议书(本工程不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某成员单位名称)负责本工程部分的施工,费用为元(与投标报价口径必须一致);(2)(某成员单位名称)负责本工程部分的施工,费用为元(与投标报价口径必须一致);(3)工程款与发包人结算的方式为【如:牵头人凭票据统一从发包人处领取后再由其向成员单位支付或由各成员单位凭票据分别向发包人申领或(由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入)】;(4)其他:。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函编号: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编号为(招标文件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本(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本银行”)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承担向招标人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元(RMB¥元)的责任。本责任的条件是: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3、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4、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1)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2)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只要招标人指明产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条件,则本银行在接到招标人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后,即向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额之内的任何金额,无需招标人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其要求,只需要招标人在其要求中写明他所索的款额。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后或招标人在这段时间内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28天(含28天)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本银行,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到本银行。银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银行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日期:年月日注:如果用银行汇票、支票或现金提供投标保证金时则不需提交本保函,须在此附上已提交凭证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粘贴处(粘贴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五、商务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页号和条款号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描述备注12…注:1.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未在偏差表中提出偏差的部分,则将被认为已对此部分做出全面响应。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但未在偏差表中列明的偏差,视为投标人未提出该偏差。3.未提供此偏差表,视为无偏差。六、工程量清单报价(一)应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应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二)应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应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应标报价竞标。应标人应根据其应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对应标工期、质量、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三)应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用(1)应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应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应标人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采购文件中确定的由应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确定。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计价文件对费用内容组成另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3)综合单价应包括采购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采购文件提供暂定价的材料,应标人按暂定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定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应标人应该在应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暂定价材料的损耗率。(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应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应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控和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以及施工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相关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计算值。同时,应标人必须对企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在相应的清单明细表中(表2-5)进行单独费用报价分析。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应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落实相应费用的报价。应标人未按上述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应标。(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明确的应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幅度由应标人自主确定。2、措施项目清单费用(1)应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应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项的,应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2)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施工费用定额和计算方法计算。(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4)应标人应针对拟建工程编制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的技术措施方案,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应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应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依据采购人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1-3-A-1),按项目整体考虑分别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应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应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应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约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足额支付。(6)应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3、其他项目清单费用(1)暂列金额,应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总承包服务费,应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费率并报价;计日工费,应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采购人对计日工费内容和数量未作要求的,应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采购人估算、预测数量,应标时计入应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4、规费(除民工工伤保险外)、税金规费(除民工工伤保险外)、税金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的内容和计费标准计算报价。省、市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对规费、税金的内容和计费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民工工伤保险应按市政府文件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文件规定计算报价。(四)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量是应标人应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应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应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向采购人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对应一致。(五)除《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另有规定外,应标人对措施项目清单中不发生的项目,其费用报价允许应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报“O”,但须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应并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依据。(六)清单报价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采购人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七)根据国家住建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标计价规范的规定,应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应标报价应由应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应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应标报价书的,应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应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等。(2)如应标报价由应标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当编制人员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当编制人员是造价员时,由其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资格专用章,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盖执业专用章;(3)如应标报价由应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当编制人员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并由本单位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即需两个造价工程师在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当编制人员是造价员时,由其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4)应标报价文件不得由应标人的造价人员和受委托的咨询公司的造价人员混合编审,应标报价文件封面所盖的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员只能是同一单位人员;(5)根据中价协颁布的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造价员应从事与本人取得的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工程造价活动,因此由造价员编制的成果文件,封面上所盖的资格专用章与编制成果文件的专业要求相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采购人和应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应标报价的编制。(八)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2号文件)的要求使用预拌砂浆,应标人应将使用预拌砂浆的费用计入应标报价范围。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具体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1)应标总价封面(2)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3)表1-1-1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4)表1-1-2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5)表1-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及计价表(6)表1-3-A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7)表1-3-B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清单及计价表(8)表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9)表1-3-A-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0)表1-4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11)表1-4-1计日工表(12)表1-4-2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13)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14)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15)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2.工程量清单报价分析表:(1)表2-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表2-2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3)表2-3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4)表2-4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3、根据采购人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填报具体的表格。应标总价采购项目名称(分标编号:)(包×)采购人:工程名称:应标总价(小写):(大写):应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应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表1-1-1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建设单位和工程名称:(×标段)序号内容报价(元)1单位工程11.1专业工程2.2专业工程……2单位工程22.1专业工程2.2专业工程………………合计(大写): (小写)应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表1-1-2单位(专业)工程报价汇总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内容计算公式金额(元)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2措施项目清单(1+2)2.1组织措施项目清单2.2技术措施项目清单3其他项目清单3.1暂列金额3.2暂估价3.3计日工4规费4.1规费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4.2规费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4.3规费3(民工工伤保险费)5税金6报价1+2+3+4+5合计6注:本表中的计算公式应是具体对应的数据和相应的费率数值。应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表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号清单)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备注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1)(2)(3)(4)(5)(6)(7)合 计注:表中(1)(2)(3)(4)(5)(6)栏由采购人提供。(7)栏由采购人按需提出要求,如采购人需要应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7)备注中明确。表1-3-A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元)备注(1)一二三123456(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定位复测费其他组织措施项目提前竣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提供分析清单(表1-3-A-1)合计注: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采购人提供,应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表1-3-B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金额(元)备注(1)123456(2)提前竣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合计注:表中列项供参考,(1)、(2)栏由采购人提供,应标人可按工程实际作补充。表1-3-C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及专业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 价(元)其中备注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1)(2)(3)(4)(5)(6)合计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为单位计价和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2、措施项目应分整体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如为整体措施项目,表头中只须填报工程名称。3、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1)(2)(3)(4)(5)栏由采购人提供;以“项”为单位计价的技术措施项目,表中第(4)栏项目特征不需提供和填写。应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对具体项目可作补充。4、第(6)栏由采购人按需出要求,如采购人需要应标人提供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分析和工料机分析,请在备注中明确。表1-3-A-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措施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一安全施工措施项目(一)基本安全防护1安全网(1)安全平网m2平面面积(2)密目式立网m2垂直立面2防护栏杆按栏杆长度(1)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栏杆m(2)深基坑(槽)临边护栏m(3)其他防护栏杆m3防护门m24防护棚按防护面积(1)通道防护棚m2(2)井架防护棚m2(3)升降机防护棚m2含人货两用升降机、货用升降机5断头路阻挡墙m36安全隔离网m2爆破工程7对讲机套(二)高处作业1洞口水平隔离防护m2按洞口水平面积2高压线安全措施元3起重设备防护措施元4楼层呼唤器套5其他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三)深基坑(槽)1上下专用通道m2含安全爬梯2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元3其他深基坑安全防护(四)脚手架1水平隔离封闭设施m2其他脚手架安全防护(五)井架1架体围护m22货用升降机操作室m23其他井架防护(六)消防器材、设施1灭火器只2消防水泵台3水枪、水带套4消防箱只5消防立管m6危险品仓库搭建m27防雷设施元8其他(七)特殊工程安全措施1特殊作业防护用品元2救生设施元含救生衣、救生圈等3防毒面具付4有毒气体检测仪器套5其他特殊安全防护(八)安全标志1安全警示标牌、标识元2警示灯处3航标灯处通航要求4其他安全标志(九)安全专项检测1起重机械检测费元塔吊、升降机等2钢管、扣件检测费元3高处作业吊篮检测费元4防坠器专项检测费元5其他安全检测(十)安全教育培训元(十一)现场安全保卫元(十二)其他安全施工措施二文明施工措施项目1围墙m按标准设置2大门、门楼块3标牌块4效果图块5彩钢板围档m按标准设置6地坪硬化m27其他文明施工措施三环境保护措施项目1现场绿化m22冲洗设施套3扬尘和噪声控制费用元4污水处理费用元特殊工程要求5车辆密封费用元6工地食堂油烟净化设备套7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四临时设施措施项目(一)办公用房m2(二)生活用房1宿舍m22食堂m23厕所m24浴室m25其他生活设施休息场所、文化娱乐设施等(三)生产用房(仓库)m2(四)临时用电设施1总配电箱只2分配电箱只3开关箱只4临时用电线路m5用电保护装置处6发电机台7其他临时用电设施附近外电线路防护设施等(五)临时供水m按管道长度(六)临时排水m按管道长度(七)其他临时设施合 计注:表中(1)(2)(3)栏由采购人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提供,应标人可补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及费用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1-4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 注1暂列金额2计日工明细表详见1-4-13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表详见1-4-24合计表1-4-1计日工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1)(2)(3)(4)一人工1234人工小计二材料1234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合 计注:表中(1)(2)(3)(4)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其中第(4)栏数量为暂定。1-4-2总承包服务费项目及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2)(3)(4)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 计注:表中(1)(2)(3)(4)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表1-5主要工日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1)(2)工日1 一类人工2 二类人工3 三类人工4 人工(机械)注:本表(1)(2)栏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表1-6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1)(2)(3)(4)(5)(6)(7)(8)注:1、表(1)(2)(3)(5)栏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应标人可补充;(4)(6)(7)(8)栏由应标人填写。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3、采购人指定、提供或暂定的材料和设备,按杭州市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表1-7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1)(2)台班注:表(1)(2)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应标人可补充。表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清单号: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2)(3)(4)(5)(6)(7)(8)(9)(10)(11)(4)*(11)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 计注:表(1)~(4)栏中的清单编号、清单名称、清单计量单位和数量由采购人按需要提出。表2-2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2)(3)(4)(5)(6)(7)(8)(9)(10)(11)(4)*(11)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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