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WQZFCG(ZB)-2025-06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6 21:26:2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人民政府预算金额358.8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新疆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环境提升建设
联系方式
  • 张先生:19390801597
  • 张女士:17590900543

正文内容

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ZFCG(ZB)-2025-063      项目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88000       最高限价(元):3505323.5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88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修建道路600米,道路改造1500平方米,土方换填0.3万立方米,修建渠系4.33公里及配套设施。(本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施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本单位在职人员)近 6 个月内任意 1 月的社保证明;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企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 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 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 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 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申领。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 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 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 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 使用谷歌浏览器), 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 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 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 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8.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协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7500 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人民政府 地 址: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多来提布拉克村 联系方式:19390801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亚瓦格街道巴格其8村世纪大道33号J15栋二层2007号 联系方式:17590900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勤 电 话:17590900543 附件信息: 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磋商文件.pdf1.0M 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xlsx41.8K 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QZFCG(ZB)-2025-063采购人: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9390801597代理机构:新疆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7590900543日期: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技术商务标准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1-第一章招标公告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QZFCG(ZB)-2025-063项目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588000.00最高限价(元):3505323.56采购需求:修建道路600米,道路改造1500平方米,土方换填0.3万立方米,修建渠系4.33公里及配套设施。(本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标项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3588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修建道路600米,道路改造1500平方米,土方换填0.3万立方米,修建渠系4.33公里及配套设施。(本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施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2-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本单位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企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6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8.其他事项: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协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7500.00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人民政府地址:乌恰县联系方式:19390801597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亚瓦格街道巴格其8村世纪大道33号J15栋二层2007号联系方式:175909005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7590900543-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质量要求项目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WQZFCG(ZB)-2025-063采购内容:修建道路600米,道路改造1500平方米,土方换填0.3万立方米,修建渠系4.33公里及配套设施。(本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质量要求:合格2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9390801597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亚瓦格街道巴格其8村世纪大道33号J15栋二层2007号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75909005434施工地点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工程款进度款按照实际工程进度进行拨付。审计完成后,按照工程审计结算价预留3%工程款作为质保金或施工企业提供工程审计结算价3%的质保金保函后,甲方将工程款拨付审计结算价的100%。(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6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施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7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8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9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本单位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企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供应商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12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14招标代理费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协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7500元15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上限:3505323.56元,(大写:叁佰伍拾万零伍仟叁佰贰拾叁元伍角陆分)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1、投标保证金以次性汇入指定账代表人授权委托理人近1个月的存款账户信息原员联系),项目扫描上传。2、投标保证金以)的有效期与投函原件电子件。3、有效投标保证交弃标函,投标户名:乌恰县政账号:30470101行名:中国农业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908-765(备注:必须写投标保证金退还(1)中标单位由加本单位社保的(2)未中标单位(3)因投标单位电汇、网银等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确认到账后,持法定书、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参加本单位社保的在职工作人员)委托代社保证明,银行电子回单、持银行交款单、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基本件)到乌恰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换取票据收据(或与财务人开具的票据收据原件与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投标担保函,须原件或原件的保函等票据形式提交的,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标有效期一致。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响应文件内附此保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保证金不予退还。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0018134银行乌恰县支行2005、15509080607清楚某某公司某某项目保证金):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近1个月社保(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参在职工作人员)、合同和票据收据原件5日内办理;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社保和票据收据原件5日内办理;自身原因耽误领取,超过退还时限,不承担延后退还责任。-6-18响应文件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2、每份电子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20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响应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响应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836209410@qq.cpm,接收人:张女士,电话:17590900543),“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a.备份响应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文件2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5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26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签订前5日向甲方缴纳3%的履约保证金,然后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注:1.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另行约定其他退还时间和方式及用途。2.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投标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开户行、银行账号等信息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提供。27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可下载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可下载磋商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28重要说明本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使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加强当地群众务工组织,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启用为项目服务的当地群众务工人数100人,组织务工群众开展技能培训100人,可在项目建设期内参与务工直接受益,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24.0万元,本项目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模式实施,要切实发挥本项目赈济作用,促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则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项目执行过程中,所运用到的规范性文件均以国家或自治区颁布的最新文件为准。29其他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29其他说明(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响应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398119857@qq.cpm,接收人:韩先生,电话:17590900543),备份响应文件可以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采购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响应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6)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8)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30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投标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3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备注: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各投标单位进行二次报价(磋商),投标报价评审以二次报价为准,最终成交价以二次报价为准。一次报价不得高于总投资,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9-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符合磋商文件的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如在其他省份已注册的无需重复入驻),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10-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如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协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1000元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11-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的要求。13.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5本项目只接受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如在其他省份已注册的无需重复入驻)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供应商参与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二)磋商文件14.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采购文件。15.磋商文件的组成15.1磋商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文本第七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15.2除15.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12-1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6.1磋商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6.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6.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16.4磋商文件的解释本磋商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磋商文件的发出17.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18.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9.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9.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2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13-20.响应文件的组成一、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二、商务及技术文件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0.3响应文件的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响应文件格式应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对采购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5)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也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亦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1.磋商报价21.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1.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21.3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以最终磋商报价作为评审价。21.4磋商报价应包括:货物及服务本身价格、保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损耗、税金费用、随产品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随产品资料费、技术人员指导和培训费、安装费、调试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1.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1.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响应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1.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1.8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9如响应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1.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1.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14-包含在合同内。21.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21.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22.投标有效期2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2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3.投标保证金2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3.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23.4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规定执行。(四)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24.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不按采购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15-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响应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5.响应文件的上传(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jmbs”格式):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bfbs”格式):a.供应商可以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指定接收邮箱最终收到的文件为准,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接收人邮箱:398119857@qq.cpm,接收人:韩先生,电话:19390186663);b.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6.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16-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8.开标28.1开标邀请(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2开标程序(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公布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疫情防控期间,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组织签署),供应商应在20分钟内通过邮件形式将经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836209410@qq.cpm,逾期发送或未发送的视为无异议。(5)开启标书信息。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29.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7)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17-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28.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首先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3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30.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0.2评审专家从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31.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1.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1.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1.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2.评标原则32.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分。32.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2.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18-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3.评委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新疆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34.评标程序34.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34.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4.3评审人员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34.4评审人员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34.5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4.6与各磋商响应方进行磋商。1.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签到次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2.经磋商确定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磋商响应方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4.各磋商响应方在本项目全部磋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线上提交最终报价)。34.7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19-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8报价评审。1.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7.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8.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9.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9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工程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4.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20-34.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34.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采购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34.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4.9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34.10修改评审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35.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35.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5.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36.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1-36.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6.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36.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37.无效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7.1报名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7.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7.3响应文件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7.4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装订;37.5响应文件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37.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37.7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变更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37.8《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37.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7.10因投标人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37.1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37.1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37.13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37.1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37.15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7.16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7.17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7.18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22-38.废标38.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3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8.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9.突发情况处理39.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39.2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0.定标40.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40.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采购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1.成交通知书41.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侯选人的情况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3-41.2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六)合同的授予42.履约保证金42.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不超过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4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42.3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建设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3.签订合同及公告43.1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43.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43.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43.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43.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七)纪律和监督44.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44.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5.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5.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6.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6.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6.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4-47.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7.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8.质疑和投诉4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亚瓦格街道巴格其8村世纪大道33号J15栋二层2007号,电话:1759090054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8.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8.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48.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地址:乌恰县财政局采购办,投诉电话:4623075)。48.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5-附件: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住址:联系电话: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我公司参加了电话:年月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中标)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年月日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其于年月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简要描述;3.投诉请求。附件:1.质疑书和质疑答复书;2.证据材料(需注明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3.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投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本投诉书正本叁份,副本份并附电子文档。-26-投诉相关说明投诉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二、书面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书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7-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递交投诉书地址:乌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监管办公室-28-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公章:-29-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一般规定1.1本项目的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1.2评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1.4评标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综合比较和分项打分相结合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1.5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响应文件,包括供应商应磋商小组要求对原响应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2、磋商组织机构的组成2.1磋商小组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专家从当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评标工作组由招标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由磋商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2.3磋商小组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标、撰写技术、商务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回收,整理、汇总评标资料。3、磋商小组职责3.1审查磋商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3.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磋商小组义务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6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评标程序5.1本次评标首先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5.2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30-5.3评标报告与推荐成交候选人5.3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法第二十五条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1-二响应文件初审6.资格性审查6.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提供授权委托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4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①若投标人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投标人注意!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水利水电工程师及以上职称。8缴纳磋商保证金有效凭证;9投标人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6.2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32-7.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内容评审意见序号是否合格1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未高于预算金额;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的,投标人的报价不存在异常一致并成规律性的,其报价合理;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4工程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5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全或关键字迹清晰等齐全;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未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错漏一致的情况;8投标人附有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标明的;9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或保函有效证明;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33-三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8.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8.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9.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9.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9.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9.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9.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四比较与评价10.1评标委员会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0.2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打分。其中,商务评估、技术评估、价格评估的评分权值(详见附件1)。10.2.1评委打分办法(1)参加评分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34-(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质询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3)评分主要是为比较各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综合排序。(4)评委打分采取记名形式。(5)各评委根据提供的技术打分表独立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等次顺序。(6)对打分表中的每项条款,各评委应根据响应文件、澄清材料、磋商文件要求,按满足的程度给投标人打分。(7)评分程序1)就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评标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2)各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后,将评分表交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分数统计。3)最终汇总表中各投标人得分应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35-(8)评分标准和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和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内容分值评分细则1报价部分(30分)最终报价30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后投标报价)*30%*100备注:1.投标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2.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如有)、最后轮的磋商报价后,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否则视为投标无效。2商务部分(10分)企业业绩5分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2022年-至今)类似工程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表主要页扫描件,提供不完整或不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项目负责人提供类似业绩(近三年2022年-至今,需显示项目经理姓名或者其他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得2.5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清晰可辨的主要页扫描件,提供不完整或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部分(60分)项目施工方案10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对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措施和解决方案),编写相关内容:1.内容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完整的,得10分;2.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6分;3.内容一般得基本分4分;4.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10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措施内容至少包含: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措施,编写相关内容:1.内容符合工程实际、质保体系合理的,得10分;2.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6分;3.内容一般得基本分4分;4.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内容至少包含: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划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编写相关内容:1.内容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完整的,得8分;2.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5分;3.内容一般得基本分3分;4.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36-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8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噪音控制管理措施、扬尘管理措施、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和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措施,编写相关内容:1.内容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完整的,得8分;2.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5分;3.内容一般得基本分3分;4.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12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工程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及计划、影响工程施工的因素分析及解决措施、进度保障措施;编写相关内容:1.内容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完整的,得12分2.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8分;3.内容一般得基本分4分;4.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应急预案8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应急保证措施、应急事故发生处理流程、应急设备配置;编写相关内容:1.内容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完整的,得8分2.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5分;3.内容一般得基本分3分;4.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后续服务4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至少包含:质保期内外服务措施、响应时间及问题处理措施、后续服务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后续服务人员配备方案及服务承诺;编写相关内容:1.内容符合工程实际,且合理完整的,得4分2.编写内容比较合理完整的,得2分;3.内容一般得基本分1分;4.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备注:1、根据《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3、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附:对于商务部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1004、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综合评估分。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成交候选人。5、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37-6、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预算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人,做为废标处理。12.无效投标条款12.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使用其有效加密锁(CA锁)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提供有效CA锁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可导入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响应文件被否决。1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被暂停营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2)投标人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报名的;(13)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1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监督部门核准的;(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3)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4)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采购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6)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38-(7)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39-第四章技术商务标准要求及工程量清单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人民政府;(3)建设地点: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4)项目类型:人居环境整治;(5)项目性质:新建;(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主要建设内容:修建道路600米,道路改造1500平方米,土方换填0.3万立方米,修建渠系4.33公里及配套设施。(8)项目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施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9)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现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牧民群众幸福感,提升建设地点的村容村貌,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打造美丽乡村。项目受益群体满意度≥95%,工程合理使用年限≥30年。(10)项目受益人数:以工代赈带动务工人员100人,易地搬迁群众务工人数1人,发放劳务报酬资金124.0万元;设置1名公益性岗位,劳务培训100人。(11)赈济模式: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2.工程量清单(另卷)2.1详见附件-40-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二五年六月-41-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的义务3.监理人4.承包人5.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8.测量放线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进度计划11.开工和竣工(完工)12.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14.试验和检验15.变更16.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8.竣工验收(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0.保险21.不可抗力22.违约23.索赔24.争议的解决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3.监理人4.承包人5.材料和工程设备-42-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8.测量放线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1.开工和竣工(完工)12.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14.试验和检验15.变更16.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8.竣工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0.保险24.争议的解决第四节合同附件1.工程量清单-4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⑴中标通知书;⑵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⑶专用合同条款;⑷通用合同条款;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⑹图纸;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⑻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副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各执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4-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住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4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合同技术条款)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他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6-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的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1.1.3.11临时占地:指专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需按合同要求退还的场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条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条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1.1.4.3项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47-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合应分摊的其他费用。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1.5.7质量保证金(或承保流金)指按第17.4.1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⑴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⑷专用合同条款;⑸通用合同条款;⑹技术标准和要求;⑺图纸;⑻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⑼其他合同文件。-48-1.5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他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1.6.3图纸的修改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编制一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后执行。1.6.4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项、第1.6.2项、第1.6.3项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达地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7.3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拒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有责任方负责。1.8转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49- 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2025年06月11日 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2025年06月11日 复 核 日 期: 2025年06月11日 工程项目总价表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金额(元) 一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1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2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二 措施项目 1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2 第五部分: 水土保持工程 3 第六部分: 环境保护工程 三 其他项目 60000 四 零星工作 合计 60000.00 【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1页 共1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清单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 500100001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1 500100002 修建渠系 m 4330 1.1.1 500100003 新建渠道 1.1.1.1 500100004 渠道部分 m 62 1.1.1.1.1 500100004001 表层清废(机械清废、外运1.0km) m3 55.56 1.1.1.1.2 500100004002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41.51 1.1.1.1.3 500100004003 开挖料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41.51 1.1.1.1.4 500100004004 土方回填(借方2.0km、机械压实) m3 29.05 1.1.1.1.5 500100004005 建基面平整夯实 m2 70.25 1.1.1.1.6 500100004006 砂砾石防冻垫层(借方、机械压实) m3 26.82 1.1.1.1.7 500100004007 C25F200W6现浇砼边墙(δ=20-30cm、二级配) m3 15.97 1.1.1.1.8 500100004008 C25F200W6现浇砼底板(δ=20cm、二级配) m3 14.05 1.1.1.1.9 500100004009 高压闭孔板 m3 0.2 1.1.1.1.10 500100004010 聚氨酯密封膏 m3 0.01 1.1.1.1.11 500100004011 Φ16拉筋(含防腐) t 0.1 1.1.1.1.12 500100004012 模板制安 m2 136.15 1.1.1.2 500100005 节制单向分水闸 座 1 【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2页 共1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清单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1.1.2.1 500100005001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4.6 1.1.1.2.2 500100005002 开挖料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2.52 1.1.1.2.3 500100005003 砂砾石防冻垫层(借方、机械压实) m3 2.62 1.1.1.2.4 500100005004 C25F200W6现浇砼底板(δ=30cm、二级配) m3 1.21 1.1.1.2.5 500100005005 C25F200W6现浇砼闸墩(δ=25-40cm、二级配) m3 2.12 1.1.1.2.6 500100005006 C25F200W6现浇砼齿墙(δ=30cm、二级配) m3 0.43 1.1.1.2.7 500100005007 C25F200现浇砼连接段(δ=25-30cm、二级配) m3 1.36 1.1.1.2.8 500100005008 高压闭孔板 m3 0.05 1.1.1.2.9 500100005009 聚氨酯密封膏 m3 0.001 1.1.1.2.10 500100005010 土渠清障(机械挖甩Ⅳ类土、就近堆放利用) m3 5.15 1.1.1.2.11 500100005011 DN300公路专用钢筋砼管 m 20 1.1.1.2.12 500100005012 模板制安 m2 16.64 1.1.1.3 500100006 盖板涵桥(深0.5m) 座 1 1.1.1.3.1 500100006001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0.95 【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3页 共1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清单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1.1.3.2 500100006002 开挖料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0.76 1.1.1.3.3 500100006003 砂砾石防冻垫层(借方、机械压实) m3 2.1 1.1.1.3.4 500100006004 C30F200W6钢筋砼盖板(δ=15cm、二级配) m3 0.62 1.1.1.3.5 500100006005 C25F200W6现浇砼边墙(δ=25-45cm、二级配) m3 1.44 1.1.1.3.6 500100006006 C25F200W6现浇砼底板(δ=30cm、二级配) m3 1.73 1.1.1.3.7 500100006007 4mmSBS改性油毡 m2 10.3 1.1.1.3.8 500100006008 钢筋 t 0.09 1.1.1.3.9 500100006009 砂砾石路面(连接段) m3 4.12 1.1.1.3.10 500100006010 模板制安 m2 9.65 1.1.2 500100007 维修渠道(梯形) 1.1.2.1 500100008 渠道部分 m 205 1.1.2.1.1 500100008001 拆除混凝土(机械拆除、外运3.0km) m3 154.5 1.1.2.1.2 500100008002 表层清废(机械清废、外运1.0km) m3 394.85 1.1.2.1.3 500100008003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242.82 1.1.2.1.4 500100008004 开挖料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278.72 【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4页 共1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清单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1.2.1.5 500100008005 建基面平整夯实 m2 722.13 1.1.2.1.6 500100008006 砂砾石防冻垫层(借方、机械压实) m3 278.72 1.1.2.1.7 500100008007 浆砌石底板(C25F200W6细石砼砌筑) m3 118.24 1.1.2.1.8 500100008008 现浇砼边坡(C25F200W6细石砼砌筑) m3 17.53 1.1.2.1.9 500100008009 C25F200现浇砼压顶(二级配) m3 10.14 1.1.2.1.10 500100008010 高压闭孔板 m3 0.53 1.1.2.1.11 500100008011 聚氨酯密封膏 m3 0.04 1.1.2.1.12 500100008012 模板制安 m2 15.2 1.1.2.2 500100009 节制单向分水闸 座 6 1.1.2.2.1 500100009001 拆除混凝土(机械拆除、外运3.0km) m3 51.5 1.1.2.2.2 500100009002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865.2 1.1.2.2.3 500100009003 土方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692.16 1.1.2.2.4 500100009004 砂砾石回填(借方、机械压实) m3 352.26 1.1.2.2.5 500100009005 C20F200W6现浇素砼闸墩(δ=30cm、二级配) m3 21.25 1.1.2.2.6 500100009006 C20F200W6现浇素砼底板(δ=30cm、二级配) m3 16.5 【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5页 共1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清单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1.2.2.7 500100009007 C20F200W6现浇素砼齿墙(δ=30cm、二级配) m3 6.67 1.1.2.2.8 500100009008 浆砌石扭面边墙(C20F200W6细石砼砌筑) m3 44.87 1.1.2.2.9 500100009009 浆砌石扭面底板(C20F200W6细石砼砌筑) m3 22.37 1.1.2.2.10 500100009010 C20F200现浇砼隔墙(δ=50cm、二级配) m3 16.66 1.1.2.2.11 500100009011 聚氨酯密封膏 m3 0.06 1.1.2.2.12 500100009012 高压闭孔板 m3 0.57 1.1.2.2.13 500100009013 C20F200现浇钢筋砼人行便桥(二级配) m3 1.21 1.1.2.2.14 500100009014 钢筋制安 t 0.12 1.1.2.2.15 500100009015 模板制安 m2 153.64 1.1.2.3 500100010 农桥 座 1 1.1.2.3.1 500100010001 拆除混凝土(机械拆除、外运3.0km) m3 5.15 1.1.2.3.2 500100010002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29.87 1.1.2.3.3 500100010003 土方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23.69 1.1.2.3.4 500100010004 砂砾石防冻垫层(借方、机械压实) m3 19.88 1.1.2.3.5 500100010005 C20F200素砼桥墩(二级配) m3 11.28 1.1.2.3.6 500100010006 C25F200钢筋砼台帽(二级配) m3 2.5 【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6页 共1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清单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1.2.3.7 500100010007 C25F200钢筋砼桥板(二级配) m3 4.33 1.1.2.3.8 500100010008 C20现浇混凝土路面(厚10cm) m2 1.19 1.1.2.3.9 500100010009 钢筋制安 t 0.77 1.1.2.3.10 500100010010 4mmSBS改性油毡 m2 29.41 1.1.2.3.11 500100010011 模板制安 m2 23.27 1.1.3 500100011 维修渠道 1.1.3.1 500100012 渠道部分 m 3787 1.1.3.1.1 500100012001 表层清废(机械清废、外运1.0km) m3 3393.53 1.1.3.1.2 500100012002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2535.4 1.1.3.1.3 500100012003 开挖料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2535.4 1.1.3.1.4 500100012004 土方回填(借方2.0km、机械压实) m3 1774.39 1.1.3.1.5 500100012005 建基面平整夯实 m2 4290.67 1.1.3.1.6 500100012006 砂砾石防冻垫层(借方、机械压实) m3 1638.26 1.1.3.1.7 500100012007 C25F200W6现浇砼边墙(δ=20-30cm、二级配) m3 975.15 1.1.3.1.8 500100012008 C25F200W6现浇砼底板(δ=20cm、二级配) m3 858.13 1.1.3.1.9 500100012009 高压闭孔板 m3 12.22 1.1.3.1.10 500100012010 聚氨酯密封膏 m3 0.78 【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7页 共1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清单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1.3.1.11 500100012011 Φ16拉筋(含防腐) t 5.85 1.1.3.1.12 500100012012 拆除混凝土及涵管(机械拆除、外运3.0km) m3 824 1.1.3.1.13 500100012013 模板制安 m2 8316.1 1.1.3.2 500100013 节制双向分水闸 座 2 1.1.3.2.1 500100013001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13.81 1.1.3.2.2 500100013002 开挖料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7.57 1.1.3.2.3 500100013003 砂砾石防冻垫层(借方、机械压实) m3 6.64 1.1.3.2.4 500100013004 C25F200W6现浇砼底板(δ=30cm、二级配) m3 3.31 1.1.3.2.5 500100013005 C25F200W6现浇砼闸墩(δ=25-40cm、二级配) m3 6.7 1.1.3.2.6 500100013006 C25F200W6现浇砼齿墙(δ=30cm、二级配) m3 1.22 1.1.3.2.7 500100013007 C25F200现浇砼连接段(δ=25-30cm、二级配) m3 2.72 1.1.3.2.8 500100013008 高压闭孔板 m3 0.14 1.1.3.2.9 500100013009 聚氨酯密封膏 m3 0.01 1.1.3.2.10 500100013010 土渠清障(机械挖甩Ⅳ类土、就近堆放利用) m3 10.3 1.1.3.2.11 500100013011 模板制安 m2 39.96 【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8页 共1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清单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1.3.3 500100014 节制单向分水闸 座 35 1.1.3.3.1 500100014001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161.1 1.1.3.3.2 500100014002 开挖料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88.32 1.1.3.3.3 500100014003 砂砾石防冻垫层(借方、机械压实) m3 91.82 1.1.3.3.4 500100014004 C25F200W6现浇砼底板(δ=30cm、二级配) m3 42.29 1.1.3.3.5 500100014005 C25F200W6现浇砼闸墩(δ=25-40cm、二级配) m3 74.36 1.1.3.3.6 500100014006 C25F200W6现浇砼齿墙(δ=30cm、二级配) m3 14.92 1.1.3.3.7 500100014007 C25F200现浇砼连接段(δ=25-30cm、二级配) m3 47.59 1.1.3.3.8 500100014008 高压闭孔板 m3 1.81 1.1.3.3.9 500100014009 聚氨酯密封膏 m3 0.08 1.1.3.3.10 500100014010 土渠清障(机械挖甩Ⅳ类土、就近堆放利用) m3 180.25 1.1.3.3.11 500100014011 DN300公路专用钢筋砼管 m 20 1.1.3.3.12 500100014012 模板制安 m2 582.5 1.1.3.4 500100015 盖板涵桥(深0.5m) 座 45 1.1.3.4.1 500100015001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42.83 【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9页 共1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清单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1.3.4.2 500100015002 开挖料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34.3 1.1.3.4.3 500100015003 砂砾石防冻垫层(借方、机械压实) m3 94.55 1.1.3.4.4 500100015004 C30F200W6钢筋砼盖板(δ=15cm、二级配) m3 27.81 1.1.3.4.5 500100015005 C25F200W6现浇砼边墙(δ=25-45cm、二级配) m3 64.89 1.1.3.4.6 500100015006 C25F200W6现浇砼底板(δ=30cm、二级配) m3 77.87 1.1.3.4.7 500100015007 4mmSBS改性油毡 m2 463.5 1.1.3.4.8 500100015008 钢筋 t 3.9 1.1.3.4.9 500100015009 砂砾石路面(连接段) m3 185.4 1.1.3.4.10 500100015010 模板制安 m2 434.21 1.1.4 500100016 土渠改造 1.1.4.1 500100017 渠道部分 m 276 1.1.4.1.1 500100017001 表层清废(机械清废、外运1.0km) m3 247.32 1.1.4.1.2 500100017002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184.78 1.1.4.1.3 500100017003 开挖料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184.78 1.2 500100018 修建道路 m 600 【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10页 共1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清单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2.1 500100018001 建基面平整夯实(压实度不小于0.75) m2 2125.15 1.2.2 500100018002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531.29 1.2.3 500100018003 开挖料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531.29 1.2.4 500100018004 砂砾石垫层(借方、机械压实) m3 662.81 1.2.5 500100018005 C25F200W6砼路面硬化(厚18cm) m2 2023.95 1.2.6 500100018006 沥青玛蹄脂填缝 m3 0.05 1.2.7 500100018007 泡沫板 m3 0.17 1.3 500100019 道路改造 m2 1500 1.3.1 500100019001 建基面平整夯实(压实度不小于0.75) m2 1622.25 1.3.2 500100019002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405.56 1.3.3 500100019003 开挖料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405.56 1.3.4 500100019004 砂砾石垫层(借方、机械压实) m3 509.85 1.3.5 500100019005 C25F200W6砼路面硬化(厚18cm) m2 1545 1.3.6 500100019006 沥青玛蹄脂填缝 m3 0.37 1.3.7 500100019007 泡沫板 m3 1.39 1.4 500100020 土方换填 【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11页 共1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清单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1.4.1 500100020001 公共区域种植土换填(借方3.0km、机械推填) m3 3090 1.4.2 500100020002 砂砾石开挖(机械开挖、外运2.0km) m3 3090 1.5 500100021 其他配套设施 1.5.1 500100022 防渗渠清淤(人工清淤、外运0.1km) 1.5.1.1 500100022001 防渗渠清淤(人工清淤、外运0.1km) m3 3296 1.5.2 500100023 公共区域场地平整 1.5.2.1 500100023001 公共区域场地平整 m2 7725 1.5.3 500100024 其他道路提升改造 1.5.3.1 500100024001 建基面平整夯实(压实度不小于0.75) m2 2595.6 1.5.3.2 500100024002 土方开挖(机械挖甩、就近堆放利用) m3 648.9 1.5.3.3 500100024003 开挖料回填(利用方、机械压实) m3 648.9 1.5.3.4 500100024004 砂砾石垫层(借方、机械压实) m3 852.84 1.5.3.5 500100024005 C25F200W6砼路面硬化(厚18cm) m2 2472 1.5.3.6 500100024006 沥青玛蹄脂填缝 m3 0.49 1.5.3.7 500100024007 泡沫板 m3 1.85 2 500100025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12页 共1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清单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主要技术条款编码 备注 2.1 500100026 闸门 2.1.1 500100026001 0.5×0.4m定型***(含启闭机、埋件、防腐) 套 38 2.1.2 500100026002 0.4×0.4m定型***(含启闭机、埋件、防腐) 套 40 2.1.3 500100026003 1.0×0.6m定型***(含启闭机、埋件、防腐) 套 6 2.1.4 500100026004 0.6×0.6m定型***(含启闭机、埋件、防腐) 套 6 【新点水利软件新疆版 V10.4.2】 措施项目清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凯勒敦村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环境提升建设项目 第1页,共2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1.1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1.1.1 施工仓库 m2 100.000 1.1.2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m2 100.000 1.2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1.2.1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项 1.000 2 第五部分: 水土保持工程 2.1 第Ⅰ部分 工程措施 2.1.1 施工生产生活区 2.1.1.1 土地平整 m2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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