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西北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续签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ZCSP-省本级-2025-00756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13:02:1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西北大学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西安市碑林区保安服务公司中标金额33.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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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9-88302974
  • :13379260759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5-03195 二、合同名称:西北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续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省本级-2025-00756 四、项目名称:西北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续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北大学 地址:太白北路229号 联系方式:029-88302974 供应商(乙方):西安市碑林区保安服务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243号西楼3层 联系方式:133792607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保安服务 1(项) ¥338,520.00 ¥338,520.00 一、服务要求 西北大学附属小学位于西安市太白北路324号西北大学新村内,现有师生2000余人。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我校申请配备7位专业保安服务。保安年龄50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可靠,作风正派。主要负责门卫安全值班、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和管理区域消防及安全巡查管理等工作,保障学校安全,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守护公共设施,维护学校秩序和校园周边环境的秩序,重大集会、活动安全值守。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出入管理、安全监控、巡查、重点区域检查及治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打造平安校园。服务内容严格按照上级标准及要求执行。 二、验收要求 按合同约定为附小提供优质保安服务,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符合国家对中小学校园安保的相关要求。履行附小门卫值班和校园巡逻及重点场所值班守护等职责,做好附小东门、东南门门卫安全工作,教学楼内及操场安全巡查,课间公共区域学生管理,消防排查及应急情况处置;执行《西北大学附属小学门禁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配合学校做好校园治安防范和处置的各项工作;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的各项相关工作;配合学校做好校内各类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在不影响保安工作的前提下,服从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服务内容严格按照上级标准及要求执行。 合同金额: 338,5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捌仟伍佰贰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8日至2026年07月18日 履约地点:西北大学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北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pdf 西北大学 2025年07月25日 西北大学服务类项目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西北大学(甲方)与西安市碑林区保安服务公司(乙方)就西北大学附属小学购买的西北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项且(招标编号:RH招字【20240616】-R)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服务名称西北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详见附件。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费用:大写金额叁拾叁万捌仟伍佰贰拾元整;小写金额338520元。(二)支付方式和要求服务费用每季度据实结算,由甲方以季度为周期向乙方支付费用(寒暑假除外),每季度结束后的下一月5日前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如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项目在合同期满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考核,根据服务满意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累计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验收要求(一)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乙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二)验收组织甲方负责按规定组织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书,涉及向学校师生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须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二)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约定的数额延迟付款或扣除履约保证金。(三)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四)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售后服务(一)乙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之日起1个月。(二)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三)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十、履约保证金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5%。待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和缴款收据,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十一、违约责任(一)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履约。合同履约责任只涉及合同甲乙双方,不考虑第三方因素。(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购合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C(三)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构成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四)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验收以及验收前的外围配套等工作。否则,因此导致不能按期验收时,不能追究乙方责任;正常情况下应在验收合格后30天内按规定向乙方付款,最长时间不能超过60天。否则,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五)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所缴纳的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作为对甲方的赔偿:(1)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时限要求提供服务;(2)所提供服务与合同不符;(3)不能按合同履约;(4)项目验收不合格。区保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010(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合同的终止(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四、其他事项(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采招办1份,财资部2份,使用单位2份),乙方执壹份,招标公司执壹份,执行完毕后自行失效。(二)下述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合同附件1: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2、合同附件2:补充条款(如果有);3、合同附件3:澄清函及最终报价和承诺;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6、中标通知书。(三)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五)合同签订地点:西安.西北大学(六)合同签订时间:207年7月18日甲方西北大学乙方(全填):西安市碑林区保安服务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地址:郭杜学府大道1号地址:西安市东大街243号法定代表人: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歌委托代理人:电话:88308335电话:88472448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及账号:西安银行尚勤路支行传用310011540000000602用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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