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龙湖路6号4幢18-2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4-09-02 14:17:4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预算金额35.7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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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9月18日10时至2024年09月1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2,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龙湖路6号4幢18-2房屋 据评估报告记载:拍卖房屋幢证号:渝(2024)武隆区不动产权第000103775号;房屋建筑面积:98.61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房屋结构: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有抵押、已查封。详情请下载附件评估报告。 注: 1、拍卖房屋现为毛坯房、空置,户型为三室两厅两卫一厨。房屋厨房外的公共面积部分已被相邻产权人违章搭建,可能影响该房屋的采光。拍卖房屋只办理了房屋幢证,未办理房屋个证。拍卖成交后执行部门会负责交付标的物。 2、司法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的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变)卖成交或者以物抵债裁定书后15日内办理过户税费缴纳和税费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税费缴纳或者退还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注意:出卖人应当主动配合买受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相关境外交易单据或海关报关单据、完税证明等),以便从其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相应的财产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出卖人如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征收管理机关可能依法直接按照拍(变)卖成交额或者以物抵债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拍卖房屋尚未登记到被执行人名下,买受人在竞得此标的物后可能出现二次过户情况(即须先过户至房屋所有人名下,再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相应的过户费用由买受人一并垫付,应由被执行人(简某某)承担的房屋过户税费,买受人可在规定时限内凭相应发票向本院申请退费。因该楼盘历史遗留问题,买受人可自行了解该房屋相关信息及过户情况,并承担可能出现的不能过户的风险及其他房屋产权瑕疵问题。 3、本次拍卖价格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和室内装饰装修,但不含室内可移动的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4、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情况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进行实地了解。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评估价:639000元;起拍价:357840元;保证金:71568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安排)。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368882或登录www.laipaiya.com自助预约,或关注“来拍法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交纳。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七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清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5000128620005250057328079);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撤回司法拍卖。 十二、特别提示: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368882或登录www.laipaiya.com自助预约,或关注“来拍法服”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3-77823032(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法院监督电话:023-77823012 重庆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368882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巷口镇芙蓉中路47号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