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内乡政采磋商-2024-4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19:10:1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
联系方式
  • 庞朋:15517732211
  • 闫好斗:1573771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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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内乡政采磋商-2024-41 2、项目名称: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98,957.03元 最高限价:798957.0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4113250420240801002001 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798957.03 798957.03 是 798957.0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5.4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5.5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3.4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3.6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3.8 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9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3.10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首页点击电子交易系统,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详见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3.0投标人操作手册》、《上传资质包操作说明》)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内乡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在南阳市场主体库及本平台注册的新主体单位,请先到南阳市场主 体库注册,然后用企业CA在本平台登录。入库办理清查看《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内《供应商操作手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请查看《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内数字证书办理流程。2.请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注:(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潜在供应商务必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完成磋商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磋商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3)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 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支持电话17337179764。(4)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不再执行响应文件解密。(5)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6)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3.监督部门:内乡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内乡县城关镇县衙西路228号联系电话:0377-6535090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内乡县夏馆镇嵩华街1号 联系人:庞朋 联系方式:15517732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联系人:闫好斗 联系方式:15737715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好斗 联系方式:15737715038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idc error#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重要提示:1、请各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磋商失误。2、供应商如认为本磋商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否则,将视为对本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内乡政采磋商-2024-412、项目名称: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98957.03元最高限价:798957.03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4113250420240801002001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798957.03798957.03是798957.03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5.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5.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3.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3.8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3.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首页点击电子交易系统,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详见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3.0投标人操作手册》、《上传资质包操作说明》)。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电子交易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只接受在内乡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在南阳市场主体库及本平台注册的新主体单位,请先到南阳市场主体库注册,然后用企业CA在本平台登录。入库办理清查看《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内《供应商操作手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请查看《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内数字证书办理流程。2.请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注:(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潜在供应商务必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完成磋商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磋商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3)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支持电话17337179764。(4)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不再执行响应文件解密。(5)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6)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3.监督部门:内乡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内乡县城关镇县衙西路228号联系电话:0377-65350901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地址:河南省内乡县夏馆镇嵩华街1号联系人:庞朋联系电话:155177322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2500604704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联系人:闫好斗电话:0377-606988821573770503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2330088834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闫好斗联系电话:0377-606988821573770503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编列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2项目编号内乡政采磋商-2024-413采购人名称: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地址:河南省内乡县夏馆镇嵩华街1号联系人:庞朋联系电话:15517732211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联系人:闫好斗电话:0377-6069888215737705038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预算798957.03元7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8质量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9计划工期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0项目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注:本项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需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中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磋商预备会议本项目不召开磋商预备会14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潜在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15供应商疑问及澄清采购人收到疑问后在有效时间内及时澄清16磋商报价本项目采取人民币报价,根据磋商情况进行不少于二轮次的报价,最后轮次的报价为最终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磋商最终报价事项:1、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供应商需在线继续等待,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质询)及最终报价要求。16磋商报价2、供应商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3、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磋商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有关供应商承担。17磋商有效期从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8磋商保证金无19供应商备选方案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20电子响应文件签名或签章要求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需加盖电子签章的页面要求,供应商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2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供应商应在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tbdat格式)。供应商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3.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22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3首次提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磋商开始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5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26履约保证金双方另行约定27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从相关专家库中抽取社会评审专家2名。28竞争性磋商程序1.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根据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支持电话17337179764。2.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不再执行响应文件解密。28竞争性磋商程序3.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各投标人需在响应截止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4.多轮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投标人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多轮报价,请投标人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多轮报价。最后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29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1、投标阶段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tbdat),如中标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2、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0是否退还磋商文件否31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32公告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若有异议需在法定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33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4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磋商文件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磋商有效期内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5监督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磋商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6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予以拒收。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予以拒收。37依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器码一致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做废标处理,需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依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器码一致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做废标处理,需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8相关费用: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人缴纳。相关费用: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人缴纳。391、本项目采购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建筑业;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采购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建筑业;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12.磋商文件内容确认书采购人,:我方已经详细阅读整个采购文件的内容,对本采购文件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全部同意并接受,且我方保证在开评标活动结束后不对本采购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1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方承诺:在,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14.磋商文件其他要求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14.1信用承诺书(投标单位范本)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河南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不挂靠、借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胁迫他人投标(放弃中标)、恶意投诉、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四)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老赖",符合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相关要求。(五)本单位不存在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之情形,若中标,本单位将自觉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有关措施,及时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六)若中标,本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七)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八)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同意按照相关规定记入本单位及项目经办人员诚信档案或不良行为(信用)记录。(九)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签字):年月日14.2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且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电子签名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电子签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4.3(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企业______(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企业______(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如果产品制造商是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声明函》即可,若中标,《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果是监狱企业,还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4.4融资政策告知函依据豫财办﹝2020﹞3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其告知函如下: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14.5信用承诺书(函)替代的证明材料14.6其他第六章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详见附件)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内乡政采磋商-2024-412、项目名称: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98957.03元最高限价:798957.03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4113250420240801002001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夏馆镇2024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加工车间建设项目798957.03798957.03是798957.03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5.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5.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3.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3.8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3.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首页点击电子交易系统,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详见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3.0投标人操作手册》、《上传资质包操作说明》)。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电子交易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只接受在内乡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在南阳市场主体库及本平台注册的新主体单位,请先到南阳市场主体库注册,然后用企业CA在本平台登录。入库办理清查看《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内《供应商操作手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请查看《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内数字证书办理流程。2.请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注:(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潜在供应商务必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完成磋商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磋商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3)该项目需要使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支持电话17337179764。(4)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不再执行响应文件解密。(5)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6)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3.监督部门:内乡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内乡县城关镇县衙西路228号联系电话:0377-65350901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内乡县夏馆镇人民政府地址:河南省内乡县夏馆镇嵩华街1号联系人:庞朋联系电话:155177322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2500604704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联系人:闫好斗电话:0377-606988821573770503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2330088834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闫好斗联系电话:0377-6069888215737705038度明同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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