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5月12日拟对温州牧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再生造粒、1000吨PE薄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编号gu323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6-05-13 21:33:2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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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温州牧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再生造粒、1000吨PE薄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牧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再生造粒、1000吨PE薄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 温州牧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1000吨再生造粒、1000吨PE薄膜 2026年5月9日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刊登了《20260509受理公告--温州牧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000吨再生造粒、1000吨PE薄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详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本公示稿-温州牧远新材料有限公司.pdf   公告时间:(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64759127   传真:6475912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2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1000吨再生造粒、1000吨PE薄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温州牧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78228478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gu323d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1000吨再生造粒、1000吨PE薄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类别39-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温州牧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MAKBVAIJ7U姓名:工程师证书页董新FullNamc性别:男Sex出生年月:1983年12月DateofBirth专业类别:ProfessionalType批准日期:2014年05月25日持证人签名:ApprovalDateSignaturcoftheBearer签发单位盖章:lssuedby20140353303500签发日期:2014年1月07日管理号:00003512330307IssucdonFileNo木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人存部环培保护部批准颁发它表明特证国家组织的考试取得环境影响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ThieiatocertifvthatthebeareroftheCertiticatehasoassednationalcxaminationorganizedbytheChinesegovernmentdepartmentsandhasobtainedlalifieaaonsforEnvironmentallmpactAssessmentEngineerappEoved&autharizedbyaoproved&authorizedMioistryofBmirotmentalProlectionbyThcPeoplesRepublicofChinaMinistrvofHumanRcsourcesandBocialSecurity编号:Th.Peoole'sRepublicofChinaNo.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图:附图1编制主持人现场勘察照片附图2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3项目相对位置图附图4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5评价范围及敏感保护目标示意图附图6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附图7苍南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图附图8苍南县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图附图9苍南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图集附图10苍南县“三区三线”图附图11苍南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1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项目备案信息表附件3不动产权证附件4租赁合同附件5检测报告附件6环评编制单位承诺书附件7建设单位承诺书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1000吨再生造粒、1000吨PE薄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605-330327-07-02-69580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地理坐标(120度27分07.339秒,27度31分46.37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2921塑料薄膜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改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605-330327-07-02-695802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6施工工期无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租赁建筑面积2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是否设置价的类设置原则本项目工程特点及环境特征专项评价别害污染物[1]、二噁英、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不涉及大气氯气且厂界外500米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否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气等。目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废水直排地表水建设项目;不属于新增废水否外);新增废水直排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排放废气含有毒有苯并[a]芘、氰化物、范围内有环境空气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因此无需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属于工业项目。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1、《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批机关: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苍南县灵溪镇等18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批复》(温政函〔2025〕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的环保意见》(温环函〔2023〕4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根据不动产权证(浙(2022)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09457号),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局部地块控规修改》45-1等地块修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改用地规划图可知,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相关要求。2、《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①规划功能定位控规修编后,本规划功能定位为苍南县重要的台商投资区,以仪器仪表、机械电子为基础聚焦数字经济及高端制造业,打造集智能制造、旅游休闲、台湾文化体验为一体的产城人文融合的特色新镇。②规划环评“六张清单”符合性分析1)根据《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台商小镇生态空间清单见下表:表1-2生态空间清单(清单1)工业区生态空现状规划内的规间名称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管控措施用地相符划区块及编号类型性工业用根据产业集聚地区块的功能定混合产位,建立分区业用地差别化的产业环卫用地准入条件。严排水用格控制重要水地系源头地区和居住用重要生态功能地区三类工业项现状为商业用工业用地完善区域产业地、居文化设产业集布局,合理规住用施用地聚类重地、交符合点管控划布局三类工通设施教育科业项目,鼓励研用地单元用地、对三类工业项农林用社会停目进行淘汰和地、空车场用提升改造。合地等地公共服理规划居住区务设施与工业功能用地区,在居住区水域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公园绿置防护绿地、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目准入。优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位于工业区内的工业用地规划区块,本项目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粒子、塑料薄膜生产,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符合生态空间管控措施要求。根据《苍南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苍政办〔2024〕54号),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32720006),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根据《苍南县“三区三线”图》,项目用地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2)根据《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台商小镇现有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见下表:表1-3现有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清单2)类别问题主要原因整改方案业包装印刷业、塑以苍南传统产业包装加大对台招商力度,确保料制品业为主,尚印刷业、塑料制品业为前期对接项目的投资落未形成以仪器主,对台产业招商困地。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提产业仪表、机械电子难。工业附加值不高,高产业层次。管理部门需结构市场竞争力不足,企业提出整改时间表,要求企文化旅游产业发难以做大做强,导致企业在限期内做出整改,完展不足。包装印业环保投入意愿低。善环保措施。刷等传统行业规治理不到位。产业规划区内红星结构村、横支村、平与布局村、塔里村、河口叶村、内李村、金福村、华山村园区内企业置换或新、扩、现有村居影响工业园区创建时间较改、迁建项目必须符合环空间规划空间布局早,空间布局属于历史境准入要求,对不符合准布局落实和环境塑遗留问题。项目推进迟入要求的企业实行搬迁或造。在个别旧村缓,旧村改造滞后。关停,实现用地功能块状内分布着大量布局,降低后续开发影响。的三合一企业,功能混乱。规划区建设中重点不突出,干路建设滞后,难以形成主心存在的环保目前已入驻的产业以苍南传统产为主导的产业,模较小,污染物水桥村、双家垟骨,导致产业园区像多个零散的工业点,产业集聚和整体效益难以突出。环境管理企业环评审批执行率低企业用地性质与规划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根据《温州市工业企业环保行政许可规范管理改革方案》,逐步实施,到2019年底全市工业企业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执行率和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顿执行率合计达到70%以上;到2020年底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企业环保验收执行率低部分租赁的小微企业,流动性大,日常监管难度大加大环保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或进行关停搬迁。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环保基础设施基础配套设施还不完善,存在雨污合流、处理水量负荷高等问题规划区域内未开发区域以散居村庄为主,部分排水系统存在合流制系统,污水混合雨水截流纳入污水处理厂加大对排污管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村庄村民污水三级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截污纳管率;同时完善管网雨污分流系统,提高污水处理率,降低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企业污染防治问题园区内部分企业存在固废收集、暂存及处置不够规范企业环保意识不强,内部管理混乱设置规范的固废暂存点,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防范措施,实施转移联单制度环境质量地下水现状存在超标现象。浅层水中总硬度和溶解性总固体超标主要与区域水文变化;氯化物超标的原因是由于含水层离子与海积层相互交换所造成;氨氮、硫酸盐和总大肠菌群超标可能与周边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有关,锰可能与区域及周边地下水原生背景有关。进一步落实排污管网建设,加强管网排查,采取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粒子、塑料薄膜生产,位于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根据《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图》,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的工业用地,待环评审批手续完成后,企业方可投入生产;待企业建设完成后须及时落实三同时验收工作;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要求(详见清单5符合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实行雨污分流,企业生活污水纳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设置规范的固废暂存场所,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与暂存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因此,本项目符合现有环境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的要求。3)根据《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台商小镇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见下表:表1-4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清单3)污染源项目总量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能否达到环境质量底线近期排放量232.14总量管控限值234.70COD(t/a)削减量/水污染物环境容量/通过污水处理厂实现总量管控提标改造等措施,环境限值近期排放量23.36质量趋好总量管控限值23.47氨氮(t/a)削减量/环境容量/近期排放量24.99远期排放量4.36总量管控限值87.61削减量/环境容量87.61大气污染远期采用清洁能源,对近期排放量28.48有机废气排放采取有物总量管效处理措施,能满足环控限值远期排放量21.41境质量底线要求。NOX(t/a)总量管控限值50.04削减量/环境容量50.04近期排放量79.36远期排放量79.36SO2(t/a)VOCs(t/a)总量管控限值241.58削减量/环境容量241.58危险废物管控总量限值危废产生量(t/a)近期产生量700可得到妥善处置远期排放量700总量管控限值900削减量/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优化调整类型规划内容调整建议调整依据预期环境效益(环境质量改善程度或避让环境敏感区类型及面积)规划目标产业定位苍南县重要的台商投资区,以仪器仪表、机械电子为基础聚焦数字经济及高端制造业,打造集智能制造、旅游休闲、台湾文化体验为一体的产城人文融合的特色新镇。建议将苍南县传统行业-印刷包装、塑料制品、家具制造行业纳入该规划区域产业定位内。现状规划区域内已存在一定数量包装印刷及塑料制品企业,且设有华商智造园、家具园区等集中小微园。有利于苍南县传统行业印刷包装、塑料制品、家具制造行业的集中管理。规划布局用地布局规划区域东部、西部工业用地周边隔路、隔河或隔绿地规划有住宅用地、中小学用地。住宅用地临近交通干线。工业用地部分相邻区域规划为住宅用地,用地布局合理性较差;建议工业用地靠近住宅用地一侧控制大气污染较重的企业入驻。《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在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符合规划要求的情况下,园区内企业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会有所减小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公共用地以及其它有影响的用地地块之间布置防护距离,并采取绿化隔离等缓冲措施。根据区域主导行业特征,工业地块可能会布置印刷等产生有机废气,工业用地与居民住宅需要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在各功能布局上,存在交通干线与居住用地、教育用地直接相邻,临路一侧宜布置商业办公用房或操场,并与主干线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交通主干线车流量较大,汽车噪声对住宅影响较大,可以通过商业办公缓冲。环保基础设施规划污水集中处理规划规划区域内企业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规划区域内企业均须将污水预处理后纳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保证截污纳管率100%。同时加快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进一步削减排入环境的污染物量。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污水体现状水质为Ⅳ类,无法满足目标水质要求(Ⅲ类)。规划区域内污水均纳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且提标改造后,不会对规划区域周边内河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有利于规划区域周边内河水质的改善。供热规划/规划区域内新进企业在具备天然气管道的基础上均须采用天然气供热,已有其他燃料(如生物质、柴油)供热的企业,逐步采用天然气进行替代。规划区域内天然气管道逐步完善中,待完善后能满足天然气供给要求。园区内企业全面实施天然气供热后,可减少园区内燃料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有利于园区大气环境的改善。地下水防控措施/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区域地下水水质超标。减少地下水污染途径,从源头上控制,有利于区域地下水水质的改善其他/1、工业项目的建设需要严把产业门槛和环保准入条件,达不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的企业严禁入园,以生态产业园区的高标准启动和引导建设,大力推广废弃物资源化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生态产业链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等“绿色技术”;2、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特别是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的配套建设;3、建立园区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制度;4、建立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入驻企业管控,减少企业因管理不当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况。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粒子和塑料薄膜生产,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和塑料制品业,项目与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东南侧空地规划商业服务业兼容城镇住宅用地)距离约66m,有机废气经本环评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用地布局要求。根据《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图》,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能够纳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采用清洁能源电能供热;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本项目能够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要求;本项目符合园区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并与园区建立联动机制;在采用本评价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能够减少环境污染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清单的要求。5)根据《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台商小镇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见下表:表1-6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清单5)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粒子、塑料薄膜生产,不涉及电镀工艺、不涉及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工艺,对照“表1-6台商小镇环境准入条件清单”可知,本项目所涉及生产工艺不属于《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禁止准入和限制准入产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台商小镇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清单5)要求。6)根据《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台商小镇环境标准清单见下表:分类行业清单工艺清单产品清单制定依据禁止准入产业六、纺织业/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苍南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中的产业定位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制革、皮毛鞣制/十、家具制造业/有电镀工艺的/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电镀工艺的/二十二、金属制品业/有电镀工艺的/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有电镀工艺的/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有电镀工艺的/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有电镀工艺的/限制准入产业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苍南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中的产业定位二十二、金属制品业/有铝氧化、酸洗、磷化工艺(企业内部配套除外)/注:上表中分类行业为苍南县传统行业及高端设备制造业相关行业,其余工业项目入驻须符合《苍南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中的产业定位的要求。表1-7环境标准清单(清单6)备注:环境标准清单(清单6)摘录自《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1空间准入标准以《苍南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该区域所在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和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所要求的空间布局引导。2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气:《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号)中工业炉窑相关的排放限值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及其他行业标准;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等相关标准及其他行业标准;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7-2007)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空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3、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分别执行2、3、4a类标准;土壤环境:,涉及的第一类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涉及的第二类用地执行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周边的农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筛选值;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水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限值危险废物总量管控限值CODNH3-NSO2NOxVOCs900t/a234.70t/a23.47t/a87.61t/a50.04t/a241.58t/a4行业准入标准1、《苍南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温州市酸洗加工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3、《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技术规范》等;4、《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等;5、《台州市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等;6、《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等;7、《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3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通知》等;8、《关于印发苍南县印刷包装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苍南县包装印刷、再生棉行业污染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等。(GB18599-2001)及修改单已更新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1-5085.7-2007)已更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已更新为《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符合性分析:根据《苍南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苍政办〔2024〕54号)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32720006),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的工业用地规划区块,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粒子、塑料薄膜生产,属于二类工业项目,符合该管控单元空间布局引导;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环评措施处理后,废气排放能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活污水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纳管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标准清单的要求。(3)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对规划修编优化调整和实施的意见:①严格控制规划建设范围和规模,合理规划建设时序,使规划的实施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②优化规划用地布局;按特色小镇“三生”空间统筹规划的要求,优化规划布局;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之间应设置一定的缓冲空间。③优化产业结构。规划区应根据自身环境资源禀赋、环保基础设施及特色小镇要求,优化产业结构,并严格按规划产业、环境准入条件要求进行建设。④加强区域现状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1)规划区应结合小镇定位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制定方案对现有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和区域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并加以落实。2)规划区应加强污水收集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提高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率;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厂区与生活空间设有绿化隔离带具有一定的缓冲空间;本项目所涉及生产工艺不属于《苍南台商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禁止准入和限制准入产业,符合园区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落实规划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准入要求,待环评审批手续完成后,企业方可投入生产,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须及时落实三同时验收工作;本项目所在地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实行雨污分流,企业生活污水纳入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3、《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根据不动产权证(浙(2022)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09457号),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温政函〔2025〕8号),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根据《苍南县“三区三线”图》可知,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故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苍南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①生态红线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本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②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为再生塑料粒子和塑料薄膜生产项目,营运期间的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有机废气、机械设备噪声、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等,经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治理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能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③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项目所在区域土地利用集约程度较高,土地承载率较好,项目供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能满足用水需要,项目使用能源为电力,电力由市政电网提供,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在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的承受范围之内,符合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苍南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苍政办〔2024〕54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32720006),其管控要求及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8该区域管控方案及符合性分析序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工业园区产业是否号类别集聚重点管控单元项目情况符合本项目位于苍南县灵溪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优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限公司4号楼1-3F))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作为生产场所,主要从事空间布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合理规再生塑料粒子和塑料薄符合1局引导膜生产,属于二类工业项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目。本项目与居住、文化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教育等功能区块之间设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置有防护绿地、生活绿地隔离带。等隔离带,与最近敏感目标距离约66m。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项污染物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目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排放管染物排放总量。新建二类、三类工后纳入污水管网,由苍南符合2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县河滨污水处理有限公控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司处理;实行雨污分流;碳技术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高地面硬化,加强土壤和地(ZH33032720006)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两高”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深化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下水的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水平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并展开碳排放评价。3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企业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符合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苍南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行业类别为“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2921塑料薄膜制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设备不属于其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为允许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或许可准入类,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及要求。同时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各类禁止建设的项目,且符合名录管理条例和规定。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温州牧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粒子和塑料薄膜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投资500万元,租赁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作为生产用房,租赁总建筑面积2000m2,待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1000吨再生造粒、1000吨PE薄膜的生产规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本项目属于分类管理目录中的“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和“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温州牧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写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等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请生态环境部门审查。2、项目产品方案和规模本项目的产品方案和规模详见表2-1。建设内容表2-1项目产品方案产品名称产量单位备注再生造粒(再生塑料粒子)11000t/a产品不用于制造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制品材料,全系列产品符合《塑料再生塑料限用物质限量要求》(GB/T45091—2024)其中PE3600t/a产品出售,执行《塑料再生塑料第2部分:聚乙烯(PE)材料》(GB/T40006.2-2021),详细见表2-2的要求PP6400t/a产品出售,执行《塑料再生塑料第3部分:聚丙烯(PP)材料》(GB/T40006.3-2021),详细见表2-3的要求ABS1000t/a产品出售,执行《塑料再生塑料第5部分: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材料》(GB/T40006.5-2021),详细见表2-4的要求PE薄膜1000t/a/注:再生塑料粒子供应给温州及周边地区的塑料管材、箱包配件、塑料玩具外壳等塑料制品加工企业,作为生产原料。表2-2聚乙烯(PE)再生塑料的性状及性能要求(GB/T40006.2-2021)序号项目单位PE-LD(REC)、PE-LLD(REC)、PE-MD(REC)(Mc≤0.940g/cm3)PE-HD(REC)(Mc>0.940g/cm3)PE(REC)(Mc≤1.050g/cm3)1颗粒外观(大粒和小粒)≤g/kg4040402灰分(600℃士25℃)%≤2≤22>,≤53水分b≤%0.20.20.24密度偏差g/cm3士0.005士0.005士0.0055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190℃,2.16kg或5kg或21.6kg)g/10min报告d报告d报告d6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变异系数≤%2020207拉伸强度≥MPa1215158拉伸断裂标称应变≥%20050509拉伸断裂标称应变变异系数≤%20——10氧化诱导时间(OIT)(200℃)min报告d报告d报告da“X”,按GB/T40006.1-2021命名,为含填料的聚乙烯再生塑料的灰分值,如:含5%的聚乙烯再生塑料,X记为5。b如果水分>0.2%,可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cM、M、M:分别为PE-LD(REC)、PE-LLD(REC)、PE-MD(REC)和PE-HD(REC)以及PE(REC),X密度的标称值。d“报告”,按样品测试数据报告结果。表2-3聚丙烯(PP)再生塑料的性状及性能要求(GB/T40006.3-2021)PP(REC)PP(REC),Xa1≤g/kg40402灰分(600℃士25℃)2>,≤53水分b≤%M1bM2b4g/cm3士0.005士0.005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230℃,报告c报告c52.16kg)g/10min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变异系数%20206≤7拉伸强度≥MPa16168拉伸断裂标称应变≥%6007009%2.01.5氧化诱导时间(OIT)(200℃)min报告c报告ca“X”,按GB/T40006.1-2021命名,为含填料的聚丙烯再生塑料的灰分值,如:含5%的聚丙烯再生塑料,X记为5。bM1、M2分别为PP(REC)、PP(REC),X密度的标称值。c“报告”,按样品测试数据报告结果。表2-4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再生塑料的性状及性能要求(GB/T40006.5-2021)序号项目单位要求颗粒外观(大粒和小粒)%≤2密度偏差拉伸断裂标称应变变异系数≤10序号项目单位合格品1颗粒外观(大粒和小粒)g/kg≤402灰分(600℃±25℃)%≤53密度标称值g/cm3M1a4偏差±0.0055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g/10min报告b6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变异系数%≤207拉伸强度MPa≥308悬臂梁缺口冲击强度kJ/m2≥6.0aM1为ABS再生塑料合格品密度的标称值。b按样品测试数据结果。《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符合性分析:表2-5《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符合性分析表判定判定依据(GB34330-2025第6.1条)符合性分析结论前置条件市场上存在使用正常原料生产的同类物质市场上存在原生PE、PP、ABS塑料粒子等同类产品,本项目再生塑料粒子可作为其替代产品。满足条件a物质组成及性能指标符合任一国家或行业通行标准,并按标准用途使用本项目再生PE、PP、ABS粒子分别符合《塑料再生塑料》GB/T40006.2-2021、GB/T40006.3-2021、GB/T40006.5-2021等针对固废利用工艺的产品标准,用途为工业塑料原料,符合标准规定。满足条件b1.产物中环境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被替代物质或所含有害成分在被替代物质任何使用过程中均不足以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2.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达标,且不高于使用原生原料的情形1.再生塑料粒子中重金属、VOCs等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对应原生塑料粒子;2.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经治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水平不高于使用原生塑料生产的情形,且满足《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满足综合结论—本项目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再生塑料粒子,同时满足GB34330-2025第6.1条全部条件,不属于固体废物,可作为普通工业产品管理。合规本项目以废PP塑料、废PE塑料、废ABS塑料、废OPP塑料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生产再生塑料粒子。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第6.1条,当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同时满足“存在同类正常原料产品、质量符合标准、环境风险可控”等条件时,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经分析,本项目再生塑料粒子符合上述全部条件,属于资源化利用产品,符合固体废物管理相关要求。3、项目组成本项目组成一览表详见表2-6。表2-6项目组成一览表2-3F危废仓库,位于车间1F西南侧,面积约10m2给水排水雨污分流,雨水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经厂区供电由市政电网提供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措施级标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熔融挤出、吹膜工序设置集气设施,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措施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引至屋顶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措施在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2F南侧,约15m2;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位于生产车间1F西南侧,约10m2。措施仓储生产车间2-3F东侧为仓库项目所在区域废水已能纳管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至相应标准(COD≤30mg/L、NH3-N≤1.5(3)mg/L、TN≤12(15)mg/L、TP≤0.3mg/L)后排放,理厂未涉及指标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2-7。表2-7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清单项目名称设施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1F主要为吹膜、破碎、筛分、造粒熔融挤出区域、危废仓库等主要为拣选区域以及仓库辅助工程危废仓库公用工程供水由市政给水管接入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环保工程废水治理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适时添加,不外排;生活废气治理固废治理噪声治理车间合理布局、设备减振降噪,加强维护管理储运工程依托工程苍南县河滨污水处序号名称单位用量备注1废PP塑料t/a5457/2废PE塑料t/a3618/3废OPP塑料t/a1011/4废ABS塑料t/a1011/5PE粒子t/a1020新料,用于吹膜,25kg/袋6开口剂t/a2新料,用于吹膜,25kg/袋7过滤网t/a0.3/8机油t/a0.625kg/桶,最大存在量0.15t(1)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如下:废塑料:本项目使用的废塑料品类有PP、PE、OPP、ABS。PP:又称聚丙烯,是由丙烯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通常为半透明固体,无毒无味,熔点164°C,物理性能较好,常用于各种家电及汽车配件。PE:聚乙烯塑料,是五大合成树脂之一,是我国合成树脂中产能最大、进口量最多的品种。聚乙烯主要分为线性低密度聚乙烯、低密度聚乙烯、高密度聚乙烯)三大类。市售高密度聚乙烯密度0.945~0.96g/cm3,熔化温度125~137℃;线性低密度PE密度0.925g/cm3,熔化温度120~125℃;高压低密度聚乙烯密度0.918g/cm3,熔化温度105~115℃。聚乙烯塑料粒子分解温度约为300℃。OPP:定向聚丙烯,密度为0.90-0.91g/cm³,常温下为透明/半透明薄膜(未着色时),表面光滑、无异味,OPP膜具有优异的物理性能,如高强度、耐磨损、耐撕裂、耐低温、耐化学腐蚀等特点。ABS:是丙烯腈(A)、丁二烯(B)、苯乙烯(S)三种单体的三元共聚物,ABS塑料兼有三种组元的共同性能,其力学性能和热学性能优良,弹性模量为2.2GPa,‒40~100℃范围内性能稳定,A使其耐化学腐蚀、耐热,并有一定的表面硬度,B使其具有高弹性和韧性,S使其具有热塑性塑料的加工成型特性并改善电性能。因此ABS塑料是一种原料易得、综合性能良好、价格便宜、用途广泛的“坚韧、质硬、刚性”材料。ABS塑料在机械、电气、纺织、汽车、飞机、轮船等制造工业及化工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ABS树脂具有较低的热变形温度和可燃性,熔融温度为217~237℃,热分解温度在250℃以上。开口剂:也称为爽滑剂、抗粘连剂抗结剂等,常用于塑料薄膜制品的生产制备过程中,可有效提高薄膜的开口性能,项目开口剂成分为二氧化硅。(2)原辅材料来源本项目原料为废PP塑料、废PE塑料、废ABS塑料、废OPP塑料,全部来源于温州市域内(以苍南县、平阳县、龙港市为主)塑编、板材等塑料制品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残次品和边角料,属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利用边角料,来源合法、稳定且可追溯。(3)原料进厂管控要求①本项目的原料为温州市内正规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残次品和边角料,不涉及进口废塑料再生利用,不涉及沾染重金属的废旧塑料。项目再生造粒所用废旧塑料原料主要成分为PP、PE、ABS、OPP,不含卤素,对原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采购的原料中不得含有危险废物,包括废弃的一次性医疗塑料制品、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盛装农药、废染料强酸、强碱的废塑料等,严格区分废塑料来源和原料用途;且项目设备选型对废塑料成分有严格要求,不回收不符合生产需要的废塑料:对各类废塑料根据生产要求、按计划回收、分期分批入库,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不予进入厂区,原料供应者应严格分选,避免含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废旧塑料夹混其中。②建立废旧塑料购买的台账,不涉及进口废塑料再生利用。情况记录内容包括每批次废旧塑料的购买时间、地点、来源(包括名称和联系方式)、数量、种类,并做好月度和年度汇总工作。综上,项目所用废塑料原料来源稳定、可靠,满足《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要求。建设单位承诺对废塑料来源、储存、生产及产品去向进行严格控制,保证全生产过程符合生产工艺及相关环保规范的要求。(4)原辅材料储存要求根据《废塑料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64-2022),本项目废塑料包装形式、暂存方式及暂存间的设置要求如下:①废塑料运输前应进行包装,或用封闭的交通工具运输,不得裸露运输废塑料。②废塑料包装物应防水、耐压、遮蔽性好,可多次重复使用;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包装完好,无废塑料遗漏。③包装物表面必须有回收标志和废塑料种类标志,标志应清晰、易于识别、不易擦掉,并应标明废塑料的来源、原用途和去向等信息。废塑料回收和种类标志执行《塑料制品的标志》(GB/T16288-2008)。④废塑料暂存间必须为封闭或半封闭型设施,应有防雨、防晒、防渗、防尘、防扬散和防火措施。⑤不同种类、不同来源的废塑料,应分开存放。5、主要设备该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8。表2-8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塑料挤出机生产线1条4/(拉条机)2筛分机台3/3破碎机台3/4喂料系统套1/5吹膜机台2/6冷却塔台110m3/h7空压机台1/8煅烧炉台1电加热表2-9本项目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表序生产线数量单条线处理运行总处理本项目造粒是否号能力时间能力原料用量匹配14条300~400kg/h7200h8640t/a~11005.635t/a是机生产线11520t/a项目用于造粒的塑料用量为11005.635t/a(回收废塑料量为11097t/a,拣选工序废料产生量约为110.97t/a,破碎逃逸颗粒物0.835t/a,吹膜工序回用于造粒的边角料和残次品量为20.44t/a),约占塑料挤出机生产线最大设计产能的95.5%,项目塑料挤出机生产线生产能力与原料用量相匹配。6、劳动定员和生产组织项目共有员工50人,项目内不设食堂、宿舍;年生产300天,每天3班24小时生产。7、厂区平面布置温州牧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塑料挤出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总租赁建筑面积约2000m2,1F主要为东北侧为造粒熔融挤出区域,北侧为筛分区域,东南侧为吹膜区域,西南侧为破碎区域、危废仓库;2-3F为拣选区域、仓库,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4。8、项目四至情况本项目位于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项目生产车间东侧为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3#生产车间;南侧为海峡大道、其他工业企业;西侧为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停车场、综合楼;北侧为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生产车间。项目四至情况见图2-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3。年产11000吨再生造粒、1000吨PE薄膜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北侧:智远包装2#生产间东侧:智远包装3#生产车间西侧:智远包装停车场及综合楼南侧:海峡大道及其他工业企业图2-1项目关系四至图9、水平衡25图2-2本项目水平衡图10、物料平衡本项目物料平衡见表2-10。表2-10项目物料平衡表单位:t/a加入产出备注废PP塑料5457再生造粒(再生塑料粒子)11000产品废PE塑料3618PE薄膜1000产品废OPP塑料1011拣选固废110.97外售综合利用废ABS塑料1011挥发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4.684收集处理后排放至大气PE粒子1020颗粒物0.835开口剂2吸附在过滤网上的塑料1.8煅烧炉煅烧//冷却水沉渣(不考虑含水率)0.711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小计12119/12119/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1、生产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粒子和PE薄膜的生产,本项目具体生产工艺如下:注:生产过程中均伴有噪声产生。图2-3项目再生塑料粒子和PE膜工艺流程图生产工艺流程说明:(1)拣选:收集废PP、PE、ABS、OPP塑料原料,人工按材质分类(如将PP塑料与PE塑料、ABS塑料、OPP塑料分开),剔除混入的非塑料杂质(如金属、纸张、织物),同时拣选出污染严重、无法再生的废塑料。该部分无法再生的废料约占回收废塑料的1%,项目年拣选11097t废塑料,则废料产生量约为110.97t/a。(2)破碎:将拣选后的单一材质废塑料送入破碎机,破碎成粒径约1-3cm的膜片,便于后续颜色识别与筛分。(3)筛分:破碎后的塑料片送入筛分机(光学筛分设备),通过光学传感器识别塑料片的颜色差异(如透明、白色、彩色),将同色塑料片自动分拣收集,异色塑料片单独归类。(4)喂料:颜色筛分后的同色塑料片通过自动喂料系统(含储料仓、螺旋喂料器)稳定、定量输送至熔融挤出机的进料口。(5)熔融挤出:将颜色筛分后的同色塑料片送入挤出机,根据材质调整温度(PP/PE为160-190℃,ABS/OPP为190-220℃),使塑料片熔融塑化(各材质塑料单独熔融),经模头挤出成连续的塑料熔体条,项目采用电加热。拣选破碎筛分喂料熔融挤出水冷风冷边角料和残次品回用切粒吹膜分切收卷(6)水冷:对挤出后的高温熔体条在水槽里使用循环冷却水进行直接冷却至50℃以下,使熔体条初步固化定型,避免粘连,为后续风冷与切粒提供稳定的物料状态。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适时补充,不外排。(7)风冷:经水冷初步固化的塑料条进行吹风冷却,通过常温空气吹扫去除表面残留水分,进一步冷却至常温,确保切粒时无粘连、粒子形态均匀。(8)切粒:完全冷却的塑料条送经生产线自带的切割设备切至3-5mm的圆柱状塑料粒子,即为成品再生塑料粒子,经包装后外售。(9)投料、拌料:将PE粒子与开口剂按照一定比例投入拌料机内,在设备内,物料会被充分搅拌混合,确保助剂在PE粒子中均匀分散。(10)吹膜、分切:混合均匀的原料被送入吹膜机的挤出系统,经加热熔融(加热温度约160~190℃)。熔融的塑料经机头从模头模口出来,经风循环冷却、吹胀成型,再经过设备自带切割机分切成所需尺寸。项目吹膜、分切产生的边角料和残次品约占原料的2%,项目原料用量为1022t/a,则边角料和残次品产生量约为20.44t/a。该部分边角料与残次品破碎后回用于PE再生塑料粒子生产。另项目造粒熔融挤出、吹膜工段过滤网使用一段时间后,组件在高温条件下会粘附部分聚丙烯、聚乙烯等聚合物,企业每周对过滤网进行高温燃烧。高温燃烧炉的工作原理是先升温至400℃左右,再通入少量空气对残留聚丙烯、聚乙烯等聚合物进行高温氧化,在真空状态下,残留聚丙烯、聚乙烯等聚合物的热分解和氧化分解进行较快,主要产生二氧化碳和少量有机废气。燃烧炉利用高分子聚合物在300℃时隔绝空气可裂解焦化,高于400℃时进入少量空气可完全氧化的特性,先将粘有高分子聚合物的工件加热到300℃(根据不同的工艺要求拟定)使工件上大部分聚合物熔化后流淌到炉膛底部的收集槽内,然后再将炉温升到400-500℃,同时自动打开真空泵,并通入少量空气,使剩余聚合物充分氧化。项目产排污情况汇总表见下表2-11。表2-11项目产排污情况汇总日常生活生活污水(COD、氨氮、TN、TP)1废水直接冷却水破碎颗粒物熔融挤出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2废气臭气浓度投料、拌料颗粒物吹膜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煅烧非甲烷总烃职工生活生活垃圾拣选拣选固废冷却冷却水沉渣煅烧煅烧残渣原料包装废包装物3固废熔融挤出、吹膜废过滤网废气处理回收粉尘废气处理废活性炭设备维护废机油桶设备维护废机油4噪声设备运行等效连续A声级序号类别产生工序主要环境影响因子定期捞渣,循环使用,适时添加,不外排筛分颗粒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企业租赁位于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作为生产车间,本项目租赁前该部分厂房为空置状态,故不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根据《苍南县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方案》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区。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本环评根据《温州市环境质量概要(2024年度)》,对区域内苍南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具体情况见表3-1。表3-1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区域污染物项目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浓度限值μg/m3最大占标率%达标情况苍南县由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CO、O3、PM10和PM2.5六项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为了解区域大气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本环评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TSP引用浙江正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8月18日在相对本项目厂区西北侧约1503m处周林村民宅的监测数据(报告编号:ZJZB250175);监测结果见表3-2、表3-3。表3-2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点名称监测时段经度(°)纬度(°)/m表3-3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监测评价标准监测浓度最最大浓度占达标点位/(μg/m3)大值/(μg/m3)标率/%情况根据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值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有关标准的要求,TSP日均值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有关标准的要求。2、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苍南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24年度),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中平桥断面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要求为Ⅲ类,实测水质类别为Ⅲ类,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踏勘,企业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不新增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6、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主要从事再生塑料粒子和塑料薄膜生产,主要工艺为熔融挤出、破监测点坐标监测因子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污染物时段超标率/%碎、吹膜等,基本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另外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其他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无需开展土壤、地下水专项评价。因此不开展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7、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经现场踏勘,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没有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本项目敏感保护目标见表3-4。表3-4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坐标保护保护环境功相对厂址相对厂界名称对象内容能区方位距离/m华山小区120.4532853627.52883663东南侧约122幸福阳光小居民西南侧约232区120.4503801527.52774817120.4507332427.52719091西南侧约256苍南县树人师生西北侧约395学校120.4482454827.53118197二类环大气境空气1#规划商业环境服务业兼容功能区城镇住宅用120.4528841527.52920372东南侧约66地居民2#规划商业服务业兼容东南侧城镇住宅用120.4559762727.53009646地(2)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企业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不涉及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因此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经度(°)纬度(°)山海小区约363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8、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标准限值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已提标改造完成,出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3)mg/L、总氮≤12(15)mg/L、总磷≤0.3mg/L)。具体标准见表3-5。表3-5污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污染物pHSSBOD5CODCr总磷NH3-N总氮三级标准6~940030050084570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300.31.5(3)12(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6~91010500.35(8)15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污水处理厂未设计有关pH、BOD5和SS排放标准,因此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中的pH、BODs和SS指标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执行。(2)废气本项目造粒熔融挤出、吹膜工序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苯乙烯有组织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限值,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见表3-6、表3-7。表3-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适合的合成树脂类型监控点特别排放限值mg/m3非甲烷总烃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60所有合成树脂颗粒物20苯乙烯20聚苯乙烯树脂ABS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丙烯腈0.5ABS树脂1,3-丁二烯(1)1ABS树脂甲苯8聚苯乙烯树脂ABS树脂环氧树脂有机硅树脂聚砜树脂乙苯50聚苯乙烯树脂ABS树脂注:①(1)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②本项目厂房6层,共计23.9m,故本项目排放口取27m。控制项目排气筒高度,m标准值苯乙烯2518(kg/h)2718(kg/h)3026(kg/h)臭气浓度256000(无量纲)276000(无量纲)3515000(无量纲)注:排放标准按文件要求,采用四舍五入方式计算。污染物名称浓度限值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4.0颗粒物1.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甲苯0.8苯乙烯5.0臭气浓度2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3)噪声本项目位于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项目沿南侧海峡大道(城市主干道)一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具体标准见表3-9。表3-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故本项目产生的各类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固废的管理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要求,对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四种主要污染物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氮和地方实施总量控制的特征污染物参照本办法执行。1、总量控制指标根据项目的特点,本项目需要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主要是:COD、NH3-N。另总氮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时段dB(A)昼间夜间36555470552、总量平衡原则(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2)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项目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本项目位于温州市苍南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达标区。故本项目实行区域等量削减,详见表3-10。表3-10总量控制情况一览表单位:t/a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环境排放量总量控制建议值区域替代削减比例区域替代削减量COD0.210.1920.0180.018//NH3-N0.0210.020.0010.001//TN0.0420.0350.0070.007//VOCs4.6843.7940.890.891:10.89工业粉尘0.8350.3970.4380.4381:10.438本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18t/a、NH3-N0.001t/a、TN0.007t/a、VOCs0.89t/a、工业粉尘0.438t/a,其中新增的COD、NH3-N和总氮总量控制指标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区域替代削减量VOCs0.89t/a、工业粉尘0.438t/a。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租赁于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海峡大道373-457号等(温州智远包装科技有限公司4号楼1-3F),为已建厂房,不涉及施工期。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1)废气污染源正常工况下产排情况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破碎废气,筛分废气,熔融挤出废气,投料、拌料废气,吹膜废气、煅烧废气、恶臭。①破碎粉尘项目生产过程中部分原料、边角料和残次品需经过破碎机破碎后投入生产,破碎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根据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废PP/PE-干法破碎-所有规模--废气-颗粒物-375g/t-原料”、“废PS/ABS-干法破碎-所有规模--废气-颗粒物-425g/t-原料”,项目用于破碎的PP、PE、OPP塑料用量为10005.58t/a(回收塑料为10086t/a,拣选工序废料产生量约占回收量的1%,即100.86t/a,吹膜工序回用于破碎的边角料和残次品量为20.44t/a),则PP、PE、OPP塑料破碎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3.752t/a;项目用于破碎的ABS塑料用量为1000.89t/a(回收塑料为1011t/a,拣选工序废料产生量约占回收量的1%,即10.11t/a),则ABS塑料破碎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0.425t/a;破碎机在生产过程中加盖密闭,进出料口设置挡板,约80%颗粒物(即PP、PE、OPP塑料破碎工序颗粒物3.002t/a,ABS塑料破碎工序颗粒物0.34t/a,合计3.342t/a)会沉降至破碎机内部,约20%颗粒物(即PP、PE、OPP塑料破碎工序颗粒物0.75t/a,ABS塑料破碎工序颗粒物0.085t/a,合计0.835t/a)逃逸到空气中;项目需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周边加装软帘,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收集效率为50%,处理效率为95%。破碎工序3班24小时生产,年工作300天。则本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438t/a,排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放速率为0.061kg/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被截留在布袋内,根据工程分析,截留在布袋内的粉尘量约为0.397t/a。②筛分废气本项目废旧塑料回收造粒工段设置颜色筛分工序,采用色选机对破碎后的PP/PE/ABS/OPP塑料物料进行颜色分级,以保障再生塑料粒子的颜色均匀性。该工序在物料输送、光学识别及风选分离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项目对设备输送通道进行密封处理,分选出口套上塑料袋,仅有少量粉尘溢出,本项目定性分析。③投料拌料废气本项目使用的塑料粒子在解包、拌料及投料等过程会有粉尘产生。一部分粉尘会沉降至车间地面,另一部分随大气以无组织排放方式进入环境。该部分粉尘产生量与职工的操作方法、熟练程度有关,难以定量分析。由于本项目物料中塑料粒子比重及粒径较大,基本将降落至地且不易产生粉尘,故本项目原料解包、拌料及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仅作定性分析。本次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定期清扫车间地面及设备周边,保证车间洁净,以防止地面长期积尘,避免二次扬尘产生,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在建设单位采取以上措施基础上,投拌料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④熔融挤出废气本项目造粒工序各类型粒子与原材料在加热熔融过程中,由于局部温度过热,会分解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加热时的热解产物,一方面随着塑料种类的不同而不同,另一方面,加工温度和热解温度之间差距越大,其危害越小,反之则危害越大。同时,加工温度和方法以及加工时间的不同,其排放也不同。一般塑料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机废气有乙烯单体、不饱和烃、酯等,由于难以明确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量,本环评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废PP/PE-挤出造粒-所有规模--废气-挥发性有机物-350g/t-原料”、“废PS/ABS-挤出造粒-所有规模--废气-挥发性有机物-957g/t-原料”,项目用于造粒的PP、PE、OPP塑料用量为10004.83t/a(回收塑料为10086t/a,拣选工序废料产生量约占回收量的1%,即100.86t/a,吹膜工序回用于造粒的边角料和残次品量为20.44t/a,破碎逃逸颗粒物0.75t/a),则PP、PE、OPP塑料造粒熔融挤出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为3.502t/a;项目用于造粒的ABS塑料用量为1000.805t/a(回收塑料为1011t/a,拣选工序废料产生量约占回收量的1%,即10.11t/a,破碎逃逸颗粒物0.085t/a),则ABS塑料造粒熔融挤出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958t/a;合计,项目造粒熔融挤出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为4.46t/a。另熔融状态下少量废气以烟尘(颗粒物)的形式排放,该状态下的油烟产生量较少,本环评仅定性分析。项目所用原料PP、PE、OPP分解温度在300℃以上,ABS粒子分解温度在250℃以上,本项目熔融温度在160~220℃,低于原料分解温度,故注塑过程中单体废气(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等)产生量极少,本项目仅定性分析。⑤吹膜废气企业吹膜工序采用PE粒子吹膜而成。聚乙烯原料在加热熔融过程中,由于局部温度过热,会分解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项目使用的原料为PE粒子,PE粒子分解温度为300℃,本项目吹膜机加热温度在160~190℃,低于原料粒子分解温度,故生产过程中基本不会有单体废气产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浙江省重点行业VOCs污染排放源排放量计算方法》(1.1版)中表1-7,塑料布、膜、袋等制造工序排放系数为0.22kg/t原料,本项目PE粒子年使用量为1020t,则吹膜有机废气产生量约为0.224t/a(以非甲烷总烃计)。另熔融状态下少量废气以烟尘(颗粒物)的形式排放,该状态下的油烟产生量较少,本环评仅定性分析。⑥煅烧废气项目造粒熔融挤出和吹膜生产过程中塑料会堵塞过滤网,因此需要定期清理,本项目采用真空煅烧炉进行清理堵塞的塑料。真空煅烧炉利用高分子聚合物在300℃时隔绝空气可裂解焦化,高于400℃时进入少量空气可完全氧化的特性,先将粘有高分子聚合物的工件加热到300℃(根据不同的工艺要求拟定)使工件上大部分聚合物熔化后流淌到炉膛底部的收集槽内,然后再将炉温升到400-500℃,再通入少量空气,使剩余聚合物充分氧化,最终生成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等。真空煅烧炉使用频率较低,约每周1次,每次持续约1.5h;煅烧后,炉体冷却至常温(25~40℃)后开盖,开盖时仅有少量未完全燃烧的有机废气和煅烧颗粒物逸散,煅烧炉使用频次低、单次排放量小。本环评要求企业在煅烧炉上方设置集气设施,收集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运营期间煅烧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故本环评仅作定性分析。本项目所用塑料为PP、PE、ABS、OPP,不含苯、氯等卤素及有害元素,煅烧过程不会产生二噁英类物质。⑦恶臭本项目造粒熔融挤出、吹膜等会产生异味,该异味成份比较复杂,以臭气浓度表征。该气味主要弥散在车间内,臭气浓度大小跟企业车间空气流通性有关,通常情况下,低浓度异味对人体健康影响不大。通过对造粒熔融挤出、吹膜工序废气的收集,可进一步减少臭气浓度对外环境的影响。经过扩散后项目异味物质在敏感点的浓度很低,低于相应物质的嗅阈值,恶臭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⑧汇总企业须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造粒、吹膜车间,采用底吸的方式收集造粒、吹膜车间内的有机废气,并在造粒熔融挤出、吹膜工序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周围加装软帘,造粒熔融挤出、吹膜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引至屋顶27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车间尺寸为20m×8m×4m,吹膜车间尺寸为10m×5m×4m,车间换气次数取8次/小时,则造粒、吹膜车间换气风量为6720m3/h。项目熔融挤出、吹膜工序集气罩截面积约为0.6m2(1m*0.6m),集气风速为0.6m/s,集气罩距产污节点处约0.3m,则单台挤出机生产线和吹膜机单台集气风量分别约为1296m3/h,项目共设置4台挤出机和2台吹膜机,则项目生产线风量为7776m3/h,同时考虑管道阻力等因素,造粒熔融挤出、吹膜工序取技术规闭空间(HJ2挤出、目破碎破碎机袋除尘集气设为进行设总风量为16000m3/h。,根据《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核定范(试行)》(浙环函〔2024〕87号)项目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为90%(密-正压+包围型集气罩);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026-2013)中6.1.3吸附装置的净化效率不得低于90%,本项目造粒熔融吹膜废气拟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活性炭吸附净化效率取90%。项机在生产过程中加盖密闭,进出了口设置挡板,约80%颗粒物会沉降至内;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周边加装软帘,颗粒物收集后经布器处理,颗粒物收集效率为50%,除尘效率为95%;煅烧工序上方设置施,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了确保集气效率能达到本环评的要求,建设单位需对项目废气治理措施计、施工。本项目废气产排情况如表4-1。表4-1本项目废气的产排情况生产工序污染物产生量t/a有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量备注削减量t/a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破碎颗粒物0.8350.397///0.4380.061无组织排放熔融挤出非甲烷总烃4.463.6130.4010.0563.50.4460.062DA001排气筒合计风量16000m3/h吹膜非甲烷总烃0.2240.1810.020.0030.1880.0230.003合计(非甲烷总烃)4.6843.7940.4210.0593.6880.4690.065/废气正常工况下产生及排放量见表4-2。表4-2废气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工序/生产线装置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核算方法废气产生量/(m3/h)产生浓度/(mg/m3)产生量/(kg/h)工艺效率/%核算方法废气排放量/(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kg/h)熔融挤出挤出机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物料衡算法1600034.8750.558活性炭吸附90物料衡算法160003.50.0567200无组织——0.062————0.0627200吹膜吹膜机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物料衡算法160001.750.028活性炭吸附90物料衡算法160000.1880.0037200无组织——0.003————0.0037200破碎破碎机无组织颗粒物物料衡算法——0.061布袋除尘器95物料衡算法——0.0617200(2)治理设施技术可行性分析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本项目造粒熔融挤出、吹膜工序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破碎工序颗粒物、煅烧烟尘采用“布袋除尘器”(项目布袋除尘器不采用正压过滤和反吸风方式清灰,不属于低效处理设施)属于可行技术。(3)达标可行性分析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情况详见表4-3,DA001排气筒点源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表4-3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编号及名称地理坐标高度/m排气筒内径/m温度/℃类型经度纬度DA001120.4520629527.52961208270.530一般排放口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标准值(μg/m3)最大排放速率(kg/h)最大落地浓度(μg/m3)Pmax占标率(%)下风向距离(m)1F熔融挤出、吹膜面源非甲烷总烃20000.06528.1771.40885E+000151F破碎面源TSP9000.06126.45512.93946E+00015源强单元污染物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折基准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排放标准是否达标工艺效率(%)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k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标准来源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3.6880.059/276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达标根据预测估算结果可知,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最大落地浓度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4)监测计划本次评价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属于名录“三十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中的“93、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中的“其他”和“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的“62、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属于简化管理。本项目属于非重点排污单位,结合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等要求,提出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具体见表4-6。表4-6废气监测方案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颗粒物1次/半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1次/年苯乙烯1次/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1次/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厂界四周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1次/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臭气浓度、苯乙烯1次/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5)废气污染源非正常工况下产排情况根据对工程的分析,以及对同类企业的调查,本项目最可能出现的非正常工况为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导致污染物治理措施达不到应有的效率,造成废气等事故污染。本环评DA001排气筒非正常工况取废气处理效率的50%进行核算,非正常排放量详见表4-8。表4-8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6)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综上分析,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和TSP本底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48%、7.3%。同时根据《温州市环境质量概要(2024年度)》,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因此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于周边环境空气和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影响结果可接受。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1DA001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非甲烷总烃20.1250.32212停止生产,及时维修、查找原因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废水(1)源强分析①生活污水本项目建成后共有员工50人,项目内不设置食堂和宿舍,废水主要为冲厕污水。员工用水量按50L/人·d计,转污率按80%,年工作天数按300天计,则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t/d、600t/a。据类比调查与分析,污水中污染物COD按350mg/L,氨氮按35mg/L计,TN按70mg/L计,TP按8mg/L计,则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产生量COD为0.21t/a,氨氮为0.021t/a,TN为0.042t/a,TP为0.005t/a。②冷却用水本项目熔融挤出生产过程中需要用水冷却,冷却方式为直接冷却,定期捞渣,循环使用,适时添加;本项目设置1台冷却塔,冷却塔流量为10m3/h,需补充水量按循环水量的1.5%计,则需补充水量约为1080t/a。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限值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再汇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3)mg/L、TN≤12(15)mg/L、TP≤0.3mg/L),未涉及指标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则本项目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4-9、4-10。表4-9废水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工序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纳管)排放时(h)核算方法产生废水量((t/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工艺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废水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间员工活污生水COD产污系数6003500.21化粪池/是6003500.217200氨氮350.021350.021TN700.042700.042TP80.0058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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