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清理清运及农村公厕运行维护项目一标段合同

项目编号WXZFCG2023129-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17:22:5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魏县农业农村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魏县安达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194.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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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农村垃圾清理清运及农村公厕运行维护项目一标段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1-03 一、合同编号:WXZFCG2023129-1 二、合同名称:农村垃圾清理清运及农村公厕运行维护项目一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3113260010117 四、项目名称:农村垃圾清理清运及农村公厕运行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魏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魏县长安大道东道 联系方式:杨永华 供应商:魏县安达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经济开发区邯大线路南 联系方式:李红芬138-320916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农村垃圾清理清运及农村公厕运行维护项目一标段 规格型号:农村垃圾清理清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1940200 合同金额:319402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三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1-01 八、合同公告2024-0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魏县农村垃圾清运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1-03      采购人: 魏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魏县农村垃圾清理清运项目购买服务合同甲方:魏县农业农村局乙方:魏县安达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丙·方:仕望集镇、东代固镇、德政镇、野胡拐乡、前大磨乡、院堡镇、魏城镇、牙里镇、棘针寨镇、双井镇、沙口集镇、北皋镇、南双庙镇、北台头乡、车往镇、回隆镇、泊口镇、大兴庄镇、大马村乡。签订日期:2024年1月1日-1-甲方:魏县农业农村局乙方:魏县安达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丙方:实施监督单位(项目实施涉及乡镇):仕望集镇、东代固镇、德政镇、野胡拐乡、前大磨乡、院堡镇、魏城镇、牙里镇、棘针寨镇、双井镇、沙口集镇、北皋镇、南双庙镇、北台头乡、车往镇、回隆镇、泊口镇、大兴庄镇、大马村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一致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签订农村垃圾清理清运项目购买服务合同。服务范围为(项目实施涉及乡镇):仕望集镇、东代固镇(除东代固村、房小庄村、翟小庄村、西代固村、张固村)、德政镇(除后小寨村、柏二庄村、马庄村、安张庄村)、野胡拐乡、前大磨乡、院堡镇、魏城镇(除小北关村、町上村、赵寨村、康町村)、牙里镇、棘针寨镇(除老君堂村)、双井镇、沙口集镇、北皋镇、南双庙镇、北台头乡、车往镇、回隆镇、泊口镇、大兴庄镇、大马村乡。2、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期: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3、服务内容和地点:项目实施涉及乡镇所辖区域内村庄街巷、广场绿地、沟渠坑塘、空闲地、商业区、过村路段等村庄-2内外所有区域,行政区域内村庄连接道路(国省干道非过村路段除外,建筑垃圾除外)的生活垃圾和秸秆等的清理清运和日常保洁。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三年服务费用共计金额(大写):玖仟伍佰捌拾贰万零陆佰元整。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一。第四条实施监督单位监督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二。第五条甲方评价方法和标准:1、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考评,对照服务质量标准和监督考核办法,对实施监督单位和乙方进行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三)。2、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第六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会同实施监督方为乙方搞好协调服务,协调解决乙方因正常工作遇到的民事纠纷等问题。协助乙方解决垃圾桶摆放和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清运有关工作。(2)甲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附件1)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实行月考评制度,考核结果作为一项拨-3-付服务费用的依据。(3)甲方对实施监督单位和乙方两方进行监管。乙方服务不到位,实施监督单位监管到位,甲方依据实施监督单位申请或考核管理办法,扣除乙方相应的服务费;实施监督单位监管不到位,对实施监督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同时,甲方根据对实施监督单位的考核结果,作为资金拨付的一项重要依据。(4)甲方对下列行为有权解除合同。在省、市检查中排名连续3次落后;被甲方的上级部门连续通报2次;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由实施监督单位负责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和每月考核,通过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确定每月对保洁公司服务费的拨付数额。实施监督单位每月5日前对乙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逾期不报考核结果的,甲方有权根据平时督导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直接把服务费拨付给乙方,并对实施监督单位进行追责。(6)甲方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加强对乙方日常保洁的监督。特别是在省市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被通报、群众举报、社会典论曝光等,经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7)对合同中规定扣除的违约金,用于全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改提升和重大活动的奖补等。(8)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对乙方作业质量、文明、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查阅、复制-4-承包项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以及进入现场开展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9)甲方会同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加强对实施监督单位和乙**府购买服务资金进行监督,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和工作标准配置足够的垃圾桶、保洁车辆、保洁人员等(垃圾桶、箱每10-15户配备一个、转运车辆每10000人配备一辆、保洁员每500人配备一名)。要按照甲方要求、考核办法、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等规定开展工作。每个乡镇至少配备机扫车1辆、洒水车1辆、钩机1台、铲车1台、后备清理清运车辆1辆,全部配备到位,配备情况由甲方验收。(2)乙方要按照《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的要求,做好村庄内外、房前屋后、排水沟渠、空闲宅基、坑塘周边的卫生保洁及秸杆清理清运工作。(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清扫、清运和保洁任务。(4)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按要求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成果总-5-结等其他材料。(5)乙方若发现考核过程中出现提供不实数据或以其它不法手段,妨碍考核结果的,可向甲方投诉,甲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乙方。(6)乙方要文明安全开展清扫、保洁、集中清理清运等服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7)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内的和美乡村率先开展垃圾上门收集和垃圾分类试点推广。(8)乙方要于每月10日前足额拨付保洁人员上月工资。3、丙方权利和义务:(1)与乙方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协调解决乙方因正常工作遇到的民事纠纷等问题。协助乙方解决垃圾桶(箱)摆放点,协调处理服务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2)做好环卫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居民爱护环卫设施,养成良好的爱护环境卫生生活习惯。引导居民自觉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桶(箱)内,不得将污水、热灰、渣土、建筑垃圾、危险废弃物等倒入垃圾桶(箱)内,以免损坏垃圾桶(箱)。(3)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乙方作业质量、文明、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查阅、复制承包项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以及进入现场开展检查,但不得-6-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4)项目合同期内,实施监督方定期对乙方进行监督,每月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填写农村垃圾清理清运资金拨款表。(5)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有关事宜。(6)按照《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发现乙方服务质量达不到标准时,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到期整改不到位的,报甲方同意后,由甲方重新确定整改方案,产生费用从乙方服务费中扣除。(7)遇到特殊和重大事件或增加额外服务项目,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车辆,加强清扫,协商支付相应费用。第七条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乙方收款信息户名:魏县安达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委县支行账号:101362427944第八条违约责任1、未经甲方和监督实施单位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自行返工,7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3、乙方因重大责任事故或工作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产生费用需乙方全部承担。4、其它违约责任按有关法律条款处理。第九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和实施监督单位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和实施监督单位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和实施监督单位有权索赔。2、甲方和实施监督单位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和实施监督单位对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形成书面材料,允许延期履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和续签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合同自动终止;-8-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合同自动终止。第十三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四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定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在清扫期内若遇养护标准调整变化,经双方协商后,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可另行处理,第十五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27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实施监督方各1份,报政府采购部门1份。第十六条合同附件附件一: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附件二:实施监督考核办法附件三:管理考核办法本协议由愿受法律效力约束的双方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签署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9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24年1月1日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24年1月1日丙方:仕望集镇、东代固镇、德政镇、野胡拐乡、前大磨乡、院堡镇、魏城镇、牙里镇、棘针寨镇、双井镇、沙口集镇、北皋镇、南双庙镇、北台头乡、车往镇、回隆镇、泊口镇、大兴庄镇、大马村乡。(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24年1月1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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