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物业服务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277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2 12:29:4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预算金额3万元
中标单位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物业服务
联系方式
  • :15035133000
  • :13393411002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4057009882025803 二、合同名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物业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2771 四、项目名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龙潭校区和唐槐校区两校区物业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 联系方式:15035133000 供应商(乙方):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北小区东区三号西2楼 联系方式:1339341100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龙潭校区和龙潭校区两校区物业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0.5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包2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包2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包2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包2 2.合同金额(元):0.5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物业服务合同.pdf 唐槐校区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pdf 新大田名称变更证明.pdf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物业服务合同(11N4057009882025803).pdf 唐槐校区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甲方: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乙方: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校园物业服务。根据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关于一采多年、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服务类项目应按年度签订合同的相关政策要求,为确保采购程序合规、预算执行规范及物业服务连续稳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原合同分年度履约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履约期限调整原合同约定的21个月服务期限(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按年度履行:本补充协议的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二、费用支付含税总价(大写):伍角人民币(小写:0.5元)该费用系为满足合同签订与备案要求,从原合同总服务费中拆分而来,将并入原合同服务费统一结算支付。服务费仍按照原合同约定,按季度考核结果予以支付。三、其他约定1本补充协议仅针对原合同分年度履约的程序性约定进行补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等均严格按照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不得降低服务水平。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原合同条款,继续有效。若原合同条款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上法定代表人或孙波委托代理人:部门负责人:机川日期:2025年12月8日日期:0025年12月8日2公司名称变更情况说明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因公司持续发展,为适应市场需要,自2025年11月19日起我司将变更公司名称,原公司: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贵校签订的合同协议依然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名称变更后新公司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谢谢合作!变更前:名称: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40108796354508B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兴华街分理处行号:105161003096账号:14001837008050501125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北小区东区3号西二楼变更后:名称: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91140108796354508B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兴华街分理处行号:105161003096账号:14001837008050501125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北小区东区3号西二楼了不让法人签字: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5日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并)登记企核准变字[2025]第D21042号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市查,提交的变更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我局将于十日内通知你单位领取营业执照(集团证书)。变更事项如下: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市场主体类型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名称变更(字号名称、集团名称等)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变更(住所地址、经营场所、驻在地址等变更)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北小区东区3号西二楼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北小区东区3号西二楼投资人变更(包括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投资人名称等)孙波(出资额326.66655万元;出资比例:93.3333%):马叶红(出资额:23.33345万元:出资比例:6.6667%)孙波(出资额326.66655万元:出资比例:93.3333%):马叶红(出资额:23.33345万元:出资比例:6.6667%)章程备案无(印章)2025年11月19臼SCJDGLSCJDGL业扌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8796354508B(1-1(副本)SCJDGLJDGLSCJDGL管信息名称L注册资本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叁佰伍拾万圆整类型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3日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孙波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北小区东区3号西二楼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经营范围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直饮水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制冷、空调设备销(海精售:洗涤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病人陪护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登记机关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2025年月日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市场主体应当于年1月111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物业服务合同甲方: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乙方: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在甲方委托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山西工程职业学院龙潭校区和唐槐校区两校区物业服务(项目编号:1499002025CGK02771)中第二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按照该项目的中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综合性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物业服务项目类型:物业管理服务履约位置: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二、服务事项和服务范围1、服务事项:楼宇管理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门卫值守服务、维修维护服务、物业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服务、其他服务。2、服务范围:唐槐校区教学楼、食堂、体育看台等建筑;校园。不含学生公寓。建筑面积共计约4.5万平方米,室外部分共计约8.4万平米(含体育场5.1万平方米)。三、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1个月,具体日期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合同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质量标准,或无法满足甲方安全管理、基础保障、重点项目等核心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四、服务内容质量和考核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的范围、内容、标准和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每月逐项进行考核验收。如果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标准较高者为准。1、楼宇管理服务服务范围:(1)负责本校区客服中心管理:具体包括客服中心运行接待、师生咨询及投诉及建议受理及回复;(2)A区和B区教学楼教室及多媒体教室管理、多媒体钥匙领用收回;(3)负责本校区教学楼A区和B区公共教室开关门管理及教休室的清洁管理;(4)负责本校区师生报刊的收发工作。服务标准:(1)热情接待广大师生的咨询,及时受理和回复物业服务的相关建议和意见;(2)按课程表发放及收回多媒体钥匙,课后巡查多媒体关闭情况,对多媒体故障及时给相关管理部门报修;(3)按各个系部课程表要求进行公共教室开、关门服务,满足教学要求;以及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的开关,妥善保管室内财产,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4)师生报刊发放准确及时;及时领取与配发教室教学场所粉笔,满足教学需求;(5)负责做好教休室的卫生保洁、开水供应服务,教休室保持整洁、安静,为广大教师提供礼貌、周到的服务。2、保洁服务服务范围:(1)负责本校区教学楼A区B区、食堂三层及地下室、体育看台等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4.5万平米)公共部分的保洁;(2)负责本校区校园室外部分共计约8.4万平米(含体育场5.1万平米)的保洁工作;(3)负责本校区教室的保洁与服务工作。服务标准:室内保洁(1)楼内教室和公共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两扫两拖,平时保洁。地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和积水;(2)教室内桌椅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桌面桌内、黑板干净整洁,门框干净,窗台无杂物灰尘,垃圾及时清理,打扫工具整齐摆放在固定位置;(3)墙壁及屋顶干净整洁,无灰尘、无蛛网,出现的张贴物要及时清理;(4)卫生间地面、水池、便池、便盆要做到每天清洗两次,地面见本色,无积水;厕所无臭味,大小便池、水槽无积垢;地漏干净畅通;门窗、玻璃、墙壁及隔板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迹、无蛛网、无张贴物;管好用好卫生间公用配合,如手纸、洗手液等物品;(5)楼梯扶手无灰尘,无污迹;(6)所辖卫生区域墙体不得有广告等张贴物;(7)地漏清洗后要及时盖好,不得把卫生巾等垃圾冲入下水管道,否则,一旦造成管道堵塞,由责任者支付疏通费用并赔偿相关损失;(8)入口玻璃每天擦洗一次,时刻保持干净,疏散通道大门及玻璃至少每周擦洗一次,所有楼宇的幕墙、门窗玻璃每年至少清洁一次,如有重大活动或检查,对重点部位要按要求随时擦洗;(9)做到各个区域均无卫生死角;(10)冬季降雪后,要及时清理楼门口及台阶的积雪;(11)楼宇内所有场所每月消毒、消杀一次,外围垃圾池、垃圾箱桶每周消毒消杀一次;(12)保洁人员按要求完成清扫后要注意保洁,不得提前离开;保洁人员应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13)清扫保洁时间:早晨7:30之前完成室内晨扫之后,全天候保洁;校园区域(1)遵守《保洁员岗位职责》,一律着装上岗;(2)上岗工作的员工必须仪容端正、仪表整洁、微笑待客、礼貌服务;(3)所管区域的卫生环境及绿化区必须每天清扫1次,地面无杂物,路面无泥沙、无杂草、无积水,车棚无杂物,清洁率99%以上;(4)校园内环境卫生务必在学校规定上班之前清扫到100%的干净,垃圾及时清运;(5)学校大门口、校内公示专栏的各个宣传标牌,标识、指标,做到每天擦拭,达到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污迹;(6)每天早7点30分之前完成晨扫校园内外场地(校门口、主通道、宿舍区主要通道、无垃圾、无脏物、无堆放影响道路通道);(7)定期清洁室外主通道场地、草坪、设施等达到无脏物、无污垢(油迹)无积水(脏水);(8)对所管区域公用设施、保洁设备、用具、休息室,每一周进行一次擦洗、清洁;(9)要求配备外围清扫车一辆;(10)清扫保洁时间:早晨7:30之前完成地面晨扫之后,全天候保洁;(11)对所管区域保洁,要求公共场所无杂物、无垃圾,保洁率达99%以上。3、绿化养护服务服务范围:负责本校区校园公告区域的绿化养护工作。服务标准:(1)根据学校特点应制定和实施绿化养护方案;根据服务区域绿化实际需要,宜配置专、兼职绿化养护人员;(2)绿化养护人员应根据季节要求,对植物、花卉、草地等进行定期养护,并做好绿化工作记录;(3)机械割草、花木施肥时应避免噪音、异味等对教学、生活环境造成影响;(4)植物生长良好,无病虫害、无杂草、无枯枝、黄叶现象。绿化养护完好率98%;(5)定时合理对植物进行松土、淋水、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合理造型美观;乔木保护措施得当,有护树架、无倒状、动摇等现象;(6)无露土现象,绿化区域无残留垃圾、余土、石块;残花、树叶清理及时;(7)每学年需完成两个校园绿化亮点工程。4、门卫值守服务服务范围:负责本校区各楼宇(除学生公寓外)、变电室的门卫安全值守工作。服务标准:(1)各岗位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门卫值班要坚持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出入登记记录要准确详实;(2)24小时对所辖区域治安情况进行巡查,维护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3)区域内无脱岗、值班不到位现象,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和准入制度,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熟悉疏散通道情况;(4)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齐全、汇编成册并上墙;(5)遇突发事情发生,值班管理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问题或协调处理问题。5、维修维护服务服务范围:(1)负责甲方唐槐校区两栋教学楼、食堂三层及地下室、体育看台等建筑物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日常零星维修,包括:建筑物内设施的日常小修、零修;办公家具、课桌椅及其它设施的日常小修、零修、维护;供电、供水、供热、排水、照明等系统(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零修、维护;(2)负责建筑物公用部分安全巡查服务。服务标准:(1)控电、节电系统管理、维护和运行;办公场所、场馆电房、电路的维修与维护;公共区域配电箱柜、照明、插座、高低压线路、弱电线路等维修和安全保障;(2)室内外给排水、雨水、暖气、消防管线、水龙头的维修、小便冲洗阀、大便冲洗阀、洗拖把池的维修维护;水房、卫生间给排水管道、暖气阀门末端的维修维护;(3)桌椅、看台、门具锁、门窗、玻璃、窗纱、窗帘绳等影响功能正常使用等方面的维修;(4)负责本校区两栋教学楼楼内下水管道的疏通;(5)负责本校区教学楼2部电梯及餐厅1部电梯的维护保养及年检服务;(6)负责本校区供电开闭所运转值守及运行维护;操场配电室的运行维护;A区及B区教学楼、4栋公寓楼、餐厅周边的3个箱式配电柜的运行维护(变压器春检费用由学院承担);2栋教学楼、4栋公寓楼、1栋餐厅内配电室的运行维护;(7)负责本校区二次供水设施、水泵房的运行维护(每年进行一次供水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消防泵房及水池、水箱的运行维护;校区集水坑及污水泵的运行维护;(8)负责本校区1座隔油池、5座化粪池的清掏(每年至少清掏两次);雨水井、污水井及管路的清掏及疏通;给排水管理;(9)负责本校区茶炉房的运行与维护(水电气费用由学院承担);(10)维修反应迅速,涉及安全隐患的维修立即解决,简单应急维修24小时内解决,一般维修48小时内解决,大型维修及时与学院沟通;(11)文明施工,房屋、公共设施等维护良好,发生断电跑水等现象1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12)维修服务通道畅通,维修巡查主动及时,有日常维修巡查措施与记录;(13)单项预算在500元以下项目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单项预算在500-30000元的项目,由甲方购买材料,乙方负责维修;单项在30000以上的项目,全部由甲方负责;(14)单项维修项目指同一空间、同一性质、同一时间的一次性维修任务视为一个单项项目,不得将多个独立维修项目合并为一项维修项目以规避预算限制;(15)一般维修使用《零星维修申报表》报修,应急报修(如水管爆裂、电路短路等)直接拨打电话报修,具体物业维修工作流程见附件。6、物业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服务服务范围:提供本校区物业服务范围内的物业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服务工作。服务标准:(1)提供适配本项目的物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服务平台和数字显示大屏,含数字物业指挥中心及客服中心功能;提供数字化工具,实现物业涉及的固定资产与资产库存管理、设备管理(台账、保养、报修、维修、备品备件)、品质管理(巡查、点检、工单处置、服务点评)的精细化管理;(2)平台需支持PC端、手机端、数据大屏端多终端使用,具备流畅易用、界面友好、配置灵活、工作流与权限系统完善、易扩展及二次开发的特点;日常物业服务全流程(内容、流程、结果、评价)均通过平台呈现,学校依据平台数据统计考核物业;(3)平台需集成维修报修模块,具备流程审批功能和报修进度实时推送功能,方便师生通过平台随时查看,保障师生便捷报修及进度追踪;所有工单在系统里要有统一记录,形成工单数据库;(4)具备能源监测模块,需要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实训室、图书馆等校园全场景区域的电、水、暖、燃气等各类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监测,实现能耗数据采集、分析与异常预警;(5)平台需符合学校信息系统建设与数据管理规范;保障数据安全,要有完备的数据安全与网络安全防护机制,数据所有权归学校所有。7、其他服务服务范围:(1)负责本校区浴室、理发室、校园快递收发的管理运营;(2)完成甲方安排的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其他工作;(3)遇有学院重大活动,要按照学院安排无偿提供相应的服务等。服务标准:(1)按规定时间提供浴室服务,确保热水供应,保证开放时间充足,满足广大师生洗浴需求和便利;(2)理发室合理经营,优于市场服务标准,满足师生们的需求;(3)按国家相关快递行业管理规范进行快递收发管理,确保学生们能够及时领取包裹,提供必要的卫生和安全设施,避免安全隐患。(4)完成甲方安排的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其他工作;(5)遇有学院重大活动,要按照学院安排无偿提供相应的服务等。五、合同价款服务费总金额含税总价(大写)叁佰叁拾伍万壹仟叁佰陆拾柒元伍角叁分人民币(小写:3351367.53元),税额6%,税金189700.05元。服务费计算依据投标人相关报价明细为准。其中:每季度服务费(大写)肆拾柒万捌仟柒佰陆拾陆元柒角玖分人民币(小写478766.79元);根据服务内容的增减,服务费可按照乙方报价明细据实进行调增调减。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作为服务质保金,即质保金为(大写)叁万叁仟伍佰壹拾叁元陆角捌分人民币(小写33513.68元);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遵守了物业服务的规范和标准,且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了必要的维护和保养,相关物业设施设备未出现故障或损坏,甲方将在合同期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全额返还给乙方。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能遵守物业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或未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或因乙方不当的维护和保养造成甲方相关物业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质保金。如质保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六、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劳保、培训、日常办公费用;2、管理服务人员的基本保险,其中包含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3、税金及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用;4、日常保洁耗材费用;5、日常维修费用,以及工具及耗材费用;6、其它费用(管道疏通、化粪池清掏等);7、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产生的全部费用。七、付款方式资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按季度支付。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服务期内按季度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由甲方负责办理服务费用支付手续。甲方自收到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乙方账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乙方服务的甲方建筑物增加或减少,甲方可以相应增加或减少服务费的支付(测算标准结合中标价,测算出增加或减少的服务费,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乙方账户信息:名称: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北小区东区3号西二楼电话:1339341100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兴华街分理处账号:14001837008050501125行号:105161003096八、项目承接验收1、乙方承接项目时,应制定全面的承接方案,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共用场所、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2、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共用场所、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甲方应积极协调解决。3、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共用场所、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交接确认书》。4、乙方承接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服务部位的必要材料包括不限于;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工程竣工图、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等。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乙方按照国家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保修责任。6、双方签订本合同时,视为乙方已全部验收承接本项目,在合同期限内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九、使用与维护1、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服务区域内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2、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3、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甲方违反物业服务规章制度的行为。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服务区域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5、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服务用房。6、服务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十、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方法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若这些文件相互之间存在抵触、对同一内容有不同的约定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本合同文本;2、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4、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十一、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张利娟联系方式为:13835465151。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遵守以下约定:1、必须保证在正常工作时间和重要活动在岗,如离开学校需向甲方报备;2、不断加强履约能力,按照招标文件及承诺提供服务(包括按甲方要求进行原有人员接收、设备配备及日常耗材使用)。十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督促检查验收乙方的服务过程和结果,检查核实乙方工作服务水平、人员配置、年龄结构、在岗状况、持证情况等。乙方如果未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及配置工作人员,甲方提出书面责令限期整改三次后乙方仍未更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称职的员工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资格条件进行更换,并可追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3、合同服务期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和设备。4、必要时,就服务范围内事宜协调属地管理部门。5、合同服务期内,乙方投资的物业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相关软硬件设备以及数据归属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撤场时无权更改与处置。6、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验收乙方物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完成情况,如果乙方在该期限内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物业信息化智能化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7、由乙方代管的浴室、理发室和快递收发的经营范围、营业人员和收费标准的确定与变更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果乙方的管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收回其经营权。十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根据与甲方的协商结果获取合同外服务的合理费用。2、必须严格实施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必须补充或更换人员时,必须补充或更换优于或等同于投标文件承诺的上岗资格的工作人员。3、乙方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须与投标文件所报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应调整。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和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化,须取得甲方的同意。4、严格履行合同文本(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工序工艺,保障业主的建筑物、设备设施、院区内设备设施状况良好和正常运行使用。5、科学、完整、连续地编制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并按时移交。①编制周、月、季度服务档案报告。②合同到期、或经双方同意合同提前终止,或满足本合同约定条件下的合同提前解除时,在7日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议约定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6、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7、乙方应与其提供服务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做好安全培训和保障工作,按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妥善处理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承担乙方服务人员人身安全责任,不得影响甲方日常教学或给甲方造成其他影响。8、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合理合法地处置,杜绝恶性治安事件的发生。9、根据甲方实际要求派遣相应的服务人员提供物业服务。十四、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合同服务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3‰的违约金。十五、乙方违约责任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总分120分,根据季度考核分数支付本季度物业费。季度考核分数在100分(含)以上的,支付本季度全额物业费。考核总分79(含)分以下的以及单项考核为零分的视为不合格,乙方应限期改正;乙方不合格次数超过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服务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乙方应无条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乙方应对接收甲方提交的全部资料及履行本合同获取的甲方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泄露,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服务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确保不发生劳动争议事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未提供服务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十六、考核办法根据物业委托合同约定及物业管理方案有关内容,考察物业工作实绩,并依据考核内容对物业各项工作进行考评,得出专项考核成绩。考核方式采用物业公司自检和学校检查相结合,日常考核、定期不定期考核相结合,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全校师生监督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根据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管理、保洁、值班、绿化、维修、信息化等各项工作进行专项考评。1、自检考核:由物业经理和主管,每周及每月对所辖范围内的物业服务出具自检评分表,并出具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2、定期考核:后勤与保卫部牵头,分管院领导、各校区综合办、使用部门、师生代表等组成综合考核组每月由所辖区域内对辖区物业服务进行考核;每季度末对本季度物业服务进行综合考评,作为物业服务费的支付依据。3、不定期考核:由后勤与保卫部负责,采取不定期巡查与抽查的方式,对乙方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中的某几项或全部项目进行随机考核。4、监督考核:以使用部门和全校师生的满意度测评、投诉意见;物业的处理态度和整改结果为考核标准。考核及费用结算:本项目费用三个月一结算,甲方负责考核,于每期(三个月)月初对乙方上一期的服务进行考核并作出考核成绩,经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发票后,按第七条约定支付费用,考核成绩满分为120分。考核得分实际支付比例60分以下(不含60分)支付40%—59%60—70分(含60分,不含70分)支付60%-69%70—80分(含70分,不含80分)支付70%-79%80—90分(含80分,不含90分)支付80%-89%90—100分(含90分,不含100分)支付90%-99%100—120分(含100分,含120分)支付100%十七、索赔甲乙方违约时,当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对方未能予以答复,应视为已被对方接受。十八、责任免除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可免除违约责任。十九、争议的解决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采取以下方式解决: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二十、合同终止、解除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服务期届满之日止。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两次考核为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乙方出现服务问题,经甲方提出书面责令限期整改后仍未更正,次数累计三次;乙方人员出现违法犯罪现象或有损国家、师生、甲方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乙方未能积极有效推进甲方重点要求的服务项目,经甲方书面警告乙方仍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其中贰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乙方持贰份,其中一份到集中采购机构存档。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十二、合同附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另附)2、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另附)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另附)4、物业人员配置要求(后附)5、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对校园物业服务企业监管考核办法(后附)6、物业维修工作流程图(后附)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部门负责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唐槐校区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甲方: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乙方:山西新大田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校园物业服务。根据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关于一采多年、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服务类项目应按年度签订合同的相关政策要求,为确保采购程序合规、预算执行规范及物业服务连续稳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原合同分年度履约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履约期限调整​原合同约定的21个月服务期限(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按年度履行:​本补充协议的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二、费用支付​含税总价(大写):伍角人民币(小写:0.5元)该费用系为满足合同签订与备案要求,从原合同总服务费中拆分而来,将并入原合同服务费统一结算支付。服务费仍按照原合同约定,按季度考核结果予以支付。​三、其他约定​本补充协议仅针对原合同分年度履约的程序性约定进行补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等均严格按照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不得降低服务水平。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原合同条款,继续有效。若原合同条款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部门负责人:日期:日期: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