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ZC2024-G1-02109-YZGF-0976: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Q53A00324001561C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9 11:22:3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昆明市延安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上药控股云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42万元
代理单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药学部设备
联系方式
  • 吕老师:0871-63211307
  • 郑艳:0871-6532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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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 采购单位 昆明市延安医院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4-10-0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4-09-09 中标日期 2024-10-09 中标供应商 上药控股云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54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艳、吴越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322748 采购单位 昆明市延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211307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322748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4-G1-02109-YZGF-0976 二、项目名称: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 供应商名称:上药控股云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468号综合办公室5楼、8楼 中标金额(万元):54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7.59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 名称:包药机 品牌:医思尔 规格型号:ES-352C2-JZMM 数量:1 单价(元):1450000 货物类 标段名称: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 名称:快速发药系统 品牌:BD 规格型号:Rowa Vmax160 数量:1 单价(元):397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茹田,何丽芳,施红伶,赵子高,尹文洁(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货物类标准”折扣率 60 %计算后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金额:3.741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37416.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延安医院 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 联系方式:0871-63211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0871-65322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艳、吴越 电 话:0871-65322748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终稿(政采云)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doc 2024-10-09 下载 其他文件 终稿(政采云)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doc 2024-10-09 下载 招标编号:Q53A00324001561C1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采购人:昆明市延安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1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34.投标155.开标166.资格审查177.评标178.中标和合同189.询问与答复1910.质疑接收、回复1911.纪律和监督20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13.政府采购政策21第三章资格审查25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8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4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2资格审查部分53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3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3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3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4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5六、其他55商务技术部分57一、开标一览表57二、投标函58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9四、授权委托书60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1六、投标保证金63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64八、分项报价表66九、类似项目业绩表67十、投标人对设备的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及售后服务68十一、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68十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68十三、其他资料68第一章招标公告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53A00324001561C12.政采云编号:KMZC2024-G1-02109-YZGF-09762.项目名称: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3.预算金额(万元):550。4.最高限价(万元):545.8。5.采购需求:5.1不接受进口产品,设备名称:包药机(投标机型单机可装储的药品品种数(不含非机储药)≥350种,配备所提供机型可储存最大数量的药盒,投标机型内的所有药盒必须全部容纳在转筒式的储药柜中),数量:1套;最高单价限价:146万元;是否核心产品:否;5.2接受进口产品,设备名称:快速发药系统(药房管理系统1套;可进行门诊药房药品品规、库存、效期管理,可与医院HIS系统进行对接交互,完成患者取药窗口分配;可与医院现有药房设备对接;可与报道叫号系统进行对接并优化药房取药效率;自动存药发药设备1台;满足医院当前及未来10年内的需求),数量1套,最高单价限价:399.8万元;是否核心产品:否。▲注: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所有产品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满足使用条件。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满足使用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①②③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②③二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工业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快速发药系统)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3.3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注: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3.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元):55000.00元。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30(北京时间)6.其他:6.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6.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6.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延安医院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联系方式:杨老师、吕老师(0871-632113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联系方式:0871-6532274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艳电话:0871-6531649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1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的具体内容1.3.2▲交货期、质保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满足使用条件质保期:不少于2年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交货方式:现场交货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他要求: 。1.9.1现场考察不组织2.2.3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2.3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或预算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货物类标准”折扣率 60 %计算后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账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财务电话:0871-65310700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5500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021000200505(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6)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后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退款,公对公原路退回:1)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供应商自行联系出函机构。注:投标人打款时请认真核对标段对应的账号,避免打错账号。3.5.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3.5.3电子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CA锁加密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4.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4.2.3样品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样品4.2.4样品是否退还样品退还:□否□是,退还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样品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7.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名 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8.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8.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2.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2.3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资格审查人员。12.4补充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2.5补充2核心产品: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12.7补充3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如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2.8补充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3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编好页码,1份需彩打),以供采购人存档。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交货期、质保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1.3.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货物类标准”折扣率60%计算后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幸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1-40%)=13.53(万元)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和最高单价限价。3.2.4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3.2.5货物的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的设计费、投标人为取得生产制造投标货物所需的图纸或为采购人提供所生产货物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的费用、生产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还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3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5.3要求或开启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投标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样品)的递交4.2.1投标文件的递交4.2.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样品的递交(如有)4.2.2.1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2样品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3样品是否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样品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样品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4.2.2.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3)唱标:智能播报/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4)政采云平台进行开标记录。5.4开标异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6.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3.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质保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3.5若单个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品牌相同的,按7.3.4款规定处理。7.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中标和合同8.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8.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履约保证金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9.询问与答复凡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质疑接收、回复10.1质疑接收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代理公司、采购人不多次接受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0.2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10.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10.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接收质疑函的部门:招标三部联系电话:0871-65322748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1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10.6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1.纪律和监督1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4)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1.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政府采购政策13.1关于中小企业13.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1.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3.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1.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3.2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2.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2.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2.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3关于监狱企业:13.3.1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3.3.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3.3.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的价格扣除。13.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13.4.1投标人提供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方可获得加分。13.4.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13.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3.4.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3.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13.4.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认证机构名录如若以现行最新规定为准。第三章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详见评审内容及标准。若存在任意一条评审内容不符合标准,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到下一步符合性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资格评审标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评审标准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资格评审标准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①②③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②③二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资格评审标准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资格评审标准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资格评审标准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资格评审标准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资格评审标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工业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评审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评审标准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资格评审标准3.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快速发药系统)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资格评审标准3.3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资格评审标准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标纪律(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六、评标程序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符合性审查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盖电子签章、签字。投标报价1、不超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款载明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3.2.4条的规定,且报价唯一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要求。交货地点、交货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要求。实质性条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号条款要求。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二)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工业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请投标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3.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投标人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6.综合评分方式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分配投标报价0.3030分技术部分0.5050分商务部分0.2020分合计1.00100分本项目评审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评审细则如下:F1—投标报价评审(满分30分)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3)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4)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即:F1=[C/(B1,B2,…,Bn)]×3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F2—技术评分(满分50分)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对招标文件要求性能参数指标响应的程度(满分50分)本项目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包药机、快速发药系统共有参数106条(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其中标记“*”的重要参数要求23条(共计25分),未标记“*”的一般参数要求83条(共计2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第六章“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50分;投标人每出现1条标记“*”的重要参数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的扣25/n分,扣完为止,其中n为重要参数的项数。投标人每出现1条未标记“*”的一般参数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要求的扣25/m分,扣完为止,其中m为一般参数的项数。注:1.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外,若采购需求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文件中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保留小数点后2位。F3—商务评分(满分20分)1.业绩评审评分(满分5分)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注:业绩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之后,业绩证明材料应为有效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2.投标人对设备的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及售后服务(满分5分)提供完善的设备的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中至少包括巡检内容、故障处理、性能调优、升级服务、流程、响应/处理时间、负责人及负责人电话、质量监管及处罚等方面。1、提供有①设备的配送安装调试方案②故障处理程序及售后服务方案的得基本分2分,每缺少1项的扣1分;2、方案响应性评审第一个档次(3分):配送安装调试方案、故障处理程序及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无缺漏,安排可行具备可操作性;第二个档次(2分):配送安装调试方案、故障处理程序及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有缺漏但不影响实施(如:拟投入设施设备基本信息缺失等),安排可行具备可操作性;第三个档次(1分):配送安装调试方案、故障处理程序及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漏(如:工作流程不明确、质量保障措施与本项目不符、处罚承诺未细化量化等)不能有效保障项目实施,不具备可操作性;第四个档次(0分):提供的方案存在较大缺漏(如无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内容、无故障处理程序内容、无售后服务方案)或配送安装调试方案、故障处理程序及售后服务方案有明显缺陷(如:无工作流程、巡检内容、故障处理、性能调优、升级服务、质保保障措施、处罚承诺等),安排有明显缺陷不具备操作性。注:①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完整性包括:方案至少包括明确的配送、安装、调试方式,明确的配送、安装、调试工作流程,明确的设备配送、安装、调试质量保障措施,细化量化的质量违约处罚承诺等。②故障处理程序及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性包括:售后服务中至少包括巡检内容、故障处理、性能调优、升级服务等方面;故障处理程序至少包括流程、响应/处理时间、负责人及负责人电话、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情形的质量监管措施及处罚承诺等。③方案安排不可行或不具备可操作性是指:内容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信息错误、叙述不完整(要求的内容中无实质性内容、仅有标题等)、明显套用等。3.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满分4分)1、提供有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的得基本分1分。2、方案方案响应性评审第一个档次(3分):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内容完整无缺漏,与本项目匹配,具备可操作性;第二个档次(2分):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内容存在缺漏(如:人员基本信息不全、培训频次不确定等)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与本项目匹配,具备可操作性;第三个档次(1分):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内容存在缺漏(如:关键时间节点不明、培训主题不明、未安排人员等)不能有效保障项目实施,与本项目不匹配,无可操作性;第四个档次(0分):提供的方案存在较大缺漏(如无实施计划内容、无人员安排内容、无培训方案)或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与本项目不符,完全不具备可操作性。注:①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内容完整性包括:方案至少包括项目整个流程中进度计划安排,明确的关键时间节点,各个阶段(合同签订、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明确的人员安排,明确的培训内容主题、人员、频次等。②与本项目不匹配,无可操作性是指:内容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信息错误、叙述不完整(要求的内容中无实质性内容、仅有标题等)、明显套用等。4.交货期评分(满分2分)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减少1日历天加0.2分,满分2分。5.质保期评分(满分2分)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年(12个月,不足12个月的不计)加1分,加满为止。6.节能产品(满分1分)投标产品(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为节能产品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7.环境标志产品(满分1分)投标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四)得分汇总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七、推荐评标委员会按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F2—技术评分标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类推。八、评标报告编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满足使用条件。2交货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用户指定地点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4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后三个月内支付20%即__ _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八个月内支付75%即__ _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尾款5%即_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满两年后付清。5质量保证期质保期 年;注: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以中标人与招标人最终协商确定的合同格式为准,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编号: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甲方:昆明市延安医院乙方: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延安医院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需方):昆明市延安医院乙方(供方):根据招标编号:的设备采购项目。按照评标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供需双方协商签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及双方各自信守的条款的合同。使用科室:一、签订产品清单及价格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品牌制造商企业规模(微型/小型/中型/大型/)单价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总价12345 678……总计价格为中国昆明交货价RMB(DDP)包括一切运费、保险及税费、报关手续费,并包含吊装、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费用。二、履行合同双方责任约定(一)乙方责任1.乙方确保所供产品,在品牌、型号、厂家及各项性能指标,完全符合招投标的要求。(除非需方另有特殊要求)。2.乙方确保所供产品,为全新原装,并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注册,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备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完整手续。3.乙方确保所供进口产品的电源及电源插头,符合中国要求,并具备中、英操作说明书及电子产品的电子电气结构线路图,保证所供设备的电子元件编码标识清晰,符合使用方验收条件。4.乙方确保所供产品全部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承诺对该产品自院方验收日起实行包含配件的免费保修年。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三包义务的,甲方可以任意选择如下两种方式之一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每延期一日历天按照设备在停止使用前七个工作日内的日平均收入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设备所在科室在该七个工作日内使用同类产品设备超过一台导致无法区分乙方所供设备日平均收入的,以该科室所使用的全部同类产品设备日平均收入除以产品设备数量所得单台设备日平均收入作为计算依据;二、按照延期时间的5倍增加保修时间(如:延期2天的,增加保修时间至10天)。如该产品属于某种设备的附属物,而因该设备的原因导致该设备无法使用的,甲方也可以比照本条违约责任第一项和第二项要求乙方进行赔偿。5.在产品操作重要部位,标有中文操作的警告标示。6.乙方负责设备运至使用方机房,并安装调试正常。同时负责一切装卸搬运、安装、商检工作及计量检测鉴定的费用,在验收合格之前出现的自然损坏或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7.设备运至医院时乙方必须先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安排工程师协同安装,以免无安装材料而影响验收工作。8.所供产品,由乙方派工程技术人员到需方指定地点,安装并培训操作人员。9.乙方承诺对其所开具的发票的真实合法承担其相应责任。(二)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产品安装、培训场地。2.负责组织使用操作人员、设备科工程师及乙方人员,进行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及移交工作。3.负责按甲方工作程序,组织对产品试用后按投标产品的性能、配置及中文使用手册,电子结构线路图等资料的验收工作。4.负责在产品全部相关手续办齐后,按甲方付款程序付款。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验收后三个月内支付20%即___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八个月内支付75%即___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尾款5%即_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满两年后付清。(三)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国家政府行为、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火灾、战争等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而有关处理事项须双方协调解决。(四)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五)验收1、到货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项目及甲方要求。乙方应将所提供设备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设备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到货验收仅为产品外观有无破损的验收,不是产品运行和质量的验收。在此过程中,甲方发现设备及配件存在外观不符、破损、配件不齐等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及时做换新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项目验收:乙方完成整个项目后,甲方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应向甲方承担延期交付违约责任。3.验收标准:(六)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七)技术培训1、乙方向甲方提供天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直至使用人员及工程师能完全掌握使用方法,独立完成操作为止。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调试、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2、若招投标文件对某些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培训有特殊要求的,乙方还应出资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外地培训,甲方人员交通、食宿及培训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培训天数为天,人员人,地点为。(八)质量标准三、双方签字确认的配置清单及增配内容。(由中标人按投标文件内容注明,详见附件)四、其他(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其解释顺序: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昆明市延安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如遇本项工作与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不符时,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做相应调整,协商不成时即终止。(四)本合同正本一式X份,合同甲方执4份,乙方执X份。需方昆明市延安医院供方地址人民东路245号地址邮编650051供方电话及邮箱需方电话63211046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手机主管领导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设备科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手机科室技术负责人开户行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账号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1标段:包药机、快速发药系统一、基本要求▲1、所投产品电源及电源插接头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能与中国标准插座相连接,设备使用符合昆明地理气候环境条件。▲2、投标公司必须提供现场应用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确操作,在设备电器操作关键部位标贴有中文警示标志。▲3、投标公司所投电子产品,必须具备中文操作使用手册,所安装设备电子元件编码标识清晰,否则视为不符合验收产品,不予验收。▲4、所投产品免保期,自用户试用验收合格之日计应≥2年。▲5、所投产品由供货方负责运至使用方机房安装,并负责一切装卸搬运、安装、商检工作及计量检测鉴定的费用,在验收合格之前出现的自然损坏或质量问题均由供方负责。▲6、本次所招标采购产品,要求投标商所投产品机型的硬件和软件为所投产品厂家当前推向市场的最新版本的产品,所投产品必须为采购合同签订起一年内新生产的产品,不得将即将停产或淘汰的产品投标销售予购买方。▲7、承诺提供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免费接口,并免费协助完成接口工作,同时承担与医院现有系统的第三方接口费用;免费协助完成与医院其它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工作。以上7项内容需提供承诺函。二、技术参数(a.以下技术要求中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共23项;b.以下技术要求中所有未标注“*”号的为一般技术参数,83项。)包药机一、结构要求和技术参数*1.投标机型单机可装储的药品品种数(不含非机储药)≥350种,配备所提供机型可储存最大数量的药盒,投标机型内的所有药盒必须全部容纳在转筒式的储药柜中。*2.为了适合场地大小,要求占地面积不大于0.8㎡。3.主机运行方式为全自动转筒式,药盒围盘必须单层放置加快填药速度,转筒式为立式双转筒,便于同时向两个筒内进行填装。(需提供该部件照片)4.分包机储药部为双开门式,打开双门转动一次可对不少于60个药盒同时加药,为保证工作效率,转动次数应<6次,即加完全部药品。*5.机器有内置除湿器,24小时自动除湿使分包机内片剂不变形、不变质.除湿能力≥6ml/h;6.除湿器采用自然对流式,过滤机内空气中的湿气。*7.机器转筒落药通道可随时完全打开清洁(转筒垂直落药通道为100%完全打开而非成角度式打开),方便清理,以保证药品不被交叉污染。(需提供该部件照片);*8.配置双层非机储药品添加用的单个外摆药槽(MTU)的格子数量≥60格,能够保证摆药效率。9.每个药盒必须为RFID智能芯片药盒,实现药盒任意位置摆放,缺药的药盒自动通过转筒转动,无需人工查找。10.每个药盒的材质都经过防静电、遮光处理、并具有免冲洗、防溢出功能。11.药盒盖子上必须有药品样本的存储窗,方便加药时进行实物核对。12.对用量大的药品,可设定多个药盒(≥3个)为同一种药。13.根据医院用药需求,最小药盒必须能容纳不小于100粒直径为2.2CM的胶囊。14.药盒具有包装使用软胶囊的能力。*15.最大分包速度(含打印信息)≥65包/分钟。*16.机器配备10寸以上操作触摸屏,可操作机器运行,显示分包情况,药盒使用状态,机器运行状态等,方便用户使用机器。(需提供该部件照片)17.为使用户操作方便,机器需可贴墙角摆放,操作方向只需机器正前方即可。18.磁铁式吸附安全门,不用时可关闭锁门,确保机器内药品安全。19.在分包的过程当中,用户也可对机器内药盒进行药品添加,实现加药不停机的功能。*20.机器全部药盒基座均可配备智能药盒,且每个基座都配备自动防尘盖,基座上没有药盒时,防尘盖自动打开,确保落药口及落药通道干净,从而减少药品污染的可能。(需提供该部件照片)21.在连续分包过程中,病区与病区之间必须可自动断开。22.分包机的非机储药槽(MTU)必须可循环摆放。23.分包机的非机储药槽必须配备上下摆药盘。24.非机储药信息自动提前打印功能,可提前N个处方打印出不少于一个病区的非机储药品添加信息,打印在记录打印纸或A4纸上。25.落药全部采用自然真空掉下药品,减少药品接触内壁。26.全封闭接药漏斗≥12个孔。27.落药通道铺设药品防冲撞橡胶,防止药品掉落时造成的破损。(需提供该部件照片)28.包装纸采用双折式、环保可降解进口戴亚马特分包专用纸,有齿口易撕开。*29.打印色带必须是装盒式,确保卫生无污染更换简易。墨带无需自行缠绕,速干成分设计,打印字迹速干牢固擦洗不掉。(需提供该部件照片)30.全中文操作系统,支持一维条码和二维条码的识别系统。31.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相关设备安全标准,能提供ISO等认证。32.机器至少具备2种节能模式,减少机器使用时能源的消耗。(需提供该部件照片)二、功能要求和技术参数1.药品分包安全功能1.1药品的收集方式为45度角收集,避免收集过程中产生的泄漏卡药错误。1.2分包错误的药包可通过软件重新分包。1.3分包中的报警提示通过机身触摸屏以及操作电脑屏幕可以同时观察到。1.4加热装置的温度报警功能在机身上显示。1.5通过药盒底部的高精度光感应,可监测出药品掉药是否与医嘱不符和外溢的状况。2.打印系统功能2.1能实现图文混排,打印任意的文字,支持在同一个药包袋上打印患者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病房、病床、患者ID)、服药信息(服药日期和时间)、一维条形码、二维条形码、药品信息(品名、数量、规格、厂家、单位、效期、批号等)、医师的嘱托、药品种数、总数量、医院徽标等信息。2.2分包袋尺寸有四个规格,可根据片剂数量设定大小。2.3一包装不下时可自动分成二包。3.HIS连接及分包机服务软件3.1支持多种对接接口(文件形式、数据库形式、WebService形式),方便HIS~分包机的对接。3.2以中间库、中间表等形式,减轻HIS系统的负荷,提高系统的安全级别。3.3摆药数据的生成时间与摆药单的打印时间同步,打印与包药可同时进行。3.4摆药数据的接受情况实时监测、实时显示摆药情况。3.5支持新增药品自动追加,历史数据的自动删除功能,支持节假日的多日连续摆药,支持未分包药品(口服液、散剂、自备药、整盒发药等)的打印输出。3.6支持入退院病人的特殊摆药指示:如TID(3次/日)的医嘱,由于病人入院在上午,可以多加1顿,第2天出院,可以减少1顿。3.7具有生产日期、批号、药架、药盒残存量集成管理系统。3.8具有消耗统计功能。3.9预缺机储药品实时警告。3.10门诊拆零药品时,具有单品种片剂或胶囊分包的功能,分包药品信息进行自动登记、记忆功能。3.11门诊拆零药品的打印信息可编辑,并具有拆零分包统计功能。三、商务参数1.维保要求:所有设备原厂质保2年。2.安装前服务:厂家协助采购人进行安装前的准备工作,提供安装资料,并作相应的指导,设备到货后,由设备工程师免费安装并为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3.安装完成后续服务:专职应用工程师上门进行培训,包括药品盘点、医嘱摆药、退药、保养等工作的软、硬件操作;提供应急处理方案及日常保养培训,教会使用人员能够独立完成各项操作,方可认定验收完毕。4.技术支持:厂家本地驻场工程师>2人,保证故障响应时间<2小时,故障解决时间<24小时,涉及硬件更换<72小时。能为用户长期提供软件应用升级以及新功能的开发;5.维保期后仍提供药盒免费更换和调试,药盒更换和调试时间<24小时(本地)或72小时(外地)。6.本次采购项目需包含与HIS系统及其他第三方的所有接口费用。(HIS系统为厦门智业)快速发药系统一、技术部分1.整体要求1.1药房管理系统1套;可进行门诊药房药品品规、库存、效期管理,可与医院HIS系统进行对接交互,完成患者取药窗口分配;可与医院现有药房设备对接;可与报道叫号系统进行对接并优化药房取药效率。1.2自动存药发药设备1台;满足医院当前及未来10年内的需求。2.药房管理系统要求*2.1可与国内常用HIS系统、报道系统、药品自动化设备进行对接使用。2.2可与HIS系统交互并平均分配患者到发药窗口。2.3应能满足不同药房使用流程。2.4应能对药房药品库存进行管理与优化,智能给出合理库存建议。2.5具有效期管理功能,近效期药品提示。2.6具有报表功能,药品库存流转分析及药品种类、效期、用量等职能分析。3.自动发药设备储存要求3.1发药主机单元能同时自动处理盒装和瓶装药品,在日常使用中,设备能同时存放(安瓿瓶、特殊管控药品除外)≥80%门诊药品品规,以保证设备调试运行三个月内,自动发放的完整处方占日发总处方数≥80%,减少人工的调剂工作量。*3.2发药主机单元(不含主机外的其他设备)整体储药量≥30000盒(瓶)(注:按药品外包装规格100*60*20mm均值计算);且单台设备即可实现存储药品≥2500个品规,同时根据每种药品日发放高、低量的不同,保证所有品种在设备内的合理存量。(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设备储药装置结构的描述和具体参数,并提供存药量、品规数据的计算公式)3.3具有对设备内所存放的药品进行实时实物准确盘点功能,整机盘点时间≤60分钟。*3.4设备自动实现药品存储空间最优化。在日常运行中,无需通过人工设置,设备能自动根据药品包装规格、空间储位情况,实时自动调整药品的存位,以达到存储空间的最佳利用。4.自动发药设备的发药要求4.1整体设备发放处方日均处方量达到每天工作时间2500张。(每处方按5种药品15盒药计算)*4.2设备对处方药品的发放差错(包括错发、多发、少发)率每天<0.5%。(在设备试运行的1个月内,出现处方药品发放的差错现象大于该指标,按退机处理,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4.3HIS系统出现故障,药师可按处方信息从设备点选相应药品及数量,设备仍能按指定窗口自动发药。4.4设备应自备UPS不间断电源,如果出现临时断电等原因,设备必需保障2小时内对药品数据的自动管理,并能为人工取药进行精确定位。*4.5只要输入指令,无需人工干预,设备能对所指定任一药品实现自动出库,且不影响其他药品的库存,以便进行药品质量的抽查。4.6设备对所发出的药品应具备充分的保护装置(或结构),避免发药过程对药品外包装所造成的损坏风险。(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图示及说明)4.7发药出口设计需实现按药房发药需求自由设置,主机内机械手须可实现大于270度的旋转。(需提供视频或图片文件证明)*4.8发药主机内需具备≥2把机械手,且每把机械手须具备单独的运行轨道,避免互相干扰。(需提供视频或图片文件证明)*4.9设备自动实现药品的先进先发、近效期先发。5.自动发药机的补药要求*5.1发药主机单元自带有自动补药系统,含人工扫描及全自动药品条码扫描,设备自动补药。5.2整体设备补药速度≥1500盒/小时。5.3能根据二维码信息有效实施对每个单包装药品的效期管理、追踪管理,并能提供无条码药品的补药方案。*5.4发药主机单元另行配备有无人值守全自动补药系统,加装于发药主机,是用于辅助发药主机(除自带的进药系统外),以实现又一种更加自由的补药方式。每个单元的全自动补药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5.4.1具备进药缓存药槽,可一次性任意倒入药品≥2000盒,且无品规数的限制。*5.4.2在无人工任何干预下,自动抓取药品、自动扫描每盒药品条码信息、自动分拣并入库。*5.4.3具备自动识别、自动检测药品信息,并能将信息错误的药品实施自动退药。*5.4.4实现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连续补药工作,整个补药过程无需人工配合、等待。6.自动发药机的控制系统要求6.1与药房管理或HIS系统无缝连接,采用≥19吋液晶触摸屏,提供操作设备,双核,≥500G硬盘。无纸化药品调剂终端5个。6.2控制软件为简体中文;6.3实时监测设备内药品信息,已发放药品信息、待发药品信息等;*6.4一键式退货功能:药师可一次性输入需要退出设备的所有(单品种或多品种)药品信息,设备会自动识别药品存放的位置,并自动、准确地对特定药品实施一次性退药工作。且不影响其他药品的库存,以便进行药品质量的抽查。6.5具备全程信息记录,信息资料可保存≥3个月。6.6具备数据自动安全备份和自动恢复功能。7.其他要求7.1设备具有开机自检。7.2设备主体外板采用环保材质,且运行稳定、可靠,保证连续运行6个月无硬件故障,保证平均每日报警处理次数≤2次。7.3设备具有ISO等认证。7.4设备主机运行噪音≤50分贝,以保证使用环境。7.5提供中文操作手册。7.6提供操作培训及维护人员培训。7.7为保证药品净化存贮,及时清除使用中产生的积灰,设备应具备有效的自动清洁功能;能对整机(或指定)的药品存储区域实现自动的清洁工作。(提供图示或相关材料证明)7.8具备冷藏单元,容积大于650L,冷藏温度范围2-8℃,冷藏单元至少配三个温度传感器,实时监测温度变化,在设备主机正面设有温度显示元件,实时显示当前温度以及最低和最高温度。二、商务部分1.维保要求:所有设备原厂质保2年。2.安装前服务:厂家协助采购人进行安装前的准备工作,提供门诊药房内部规划相关的布局图和安装资料,并作相应的指导,设备到货后,由设备工程师免费安装并为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3.安装完成后续服务:专职应用工程师上门进行培训,包括药品盘点、入库、退货、保养等工作的软、硬件操作;提供应急处理方案及培训、提供机器学习等系统培训,教会使用人员能够独立完成各项操作,方可认定验收完毕。4.技术支持:厂家本地驻场工程师>2人,保证故障响应时间<2小时,故障解决时间<24小时,涉及硬件更换<72小时。能为用户长期提供软件应用升级以及新功能的开发;5.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每一级别的授权。6.本次采购项目需包含与HIS系统及其他第三方的所有接口费用(HIS系统为厦门智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招标编号:Q53A00324001561C1)投标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①②③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②③二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其他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4.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快速发药系统)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6.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商务技术部分一、开标一览表标段投标总价(元)交货期质保期其他承诺或声明小写:投标总价(大写):注: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服务。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2.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招标货物/服务。(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适用于进口货物投标)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适用于进口货物投标)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若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扫描件。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一)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质保期:不少于 年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交货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交货方式:现场交货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二)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投标技术规格及要求偏离情况说明注:1、如果不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3、各投标应如实填写本表,不得复制招标文件的参数填写。4、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的应答,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资料支持该应答,视为不响应该项技术参数要求。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一)项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等要求中“基本要求”在本表后附做出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分项报价表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45…小计(元):其他费用序号分项名称报价1备品备件2专用工具3安装、调试、检验4培训5技术服务…小计(元):总价(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类似项目业绩表序号合同名称合同总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间备注12 345…注: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有效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投标人对设备的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及售后服务11、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1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十三、其他资料(一)投标人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编号:Q53A00324001561C1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招标文件采购人:昆明市延安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1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34.投标155.开标166.资格审查177.评标178.中标和合同189.询问与答复1910.质疑接收、回复1911.纪律和监督20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13.政府采购政策21第三章资格审查25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8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4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2资格审查部分53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3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3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3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4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5六、其他55商务技术部分57一、开标一览表57二、投标函58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9四、授权委托书60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1六、投标保证金63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64八、分项报价表66九、类似项目业绩表67十、投标人对设备的配送、安装、调试方案及售后服务68十一、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安排及培训方案68十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68十三、其他资料68第一章招标公告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53A00324001561C12.政采云编号:KMZC2024-G1-02109-YZGF-09762.项目名称:2024年昆明市延安医院药学部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3.预算金额(万元):550。4.最高限价(万元):545.8。5.采购需求:5.1不接受进口产品,设备名称:包药机(投标机型单机可装储的药品品种数(不含非机储药)≥350种,配备所提供机型可储存最大数量的药盒,投标机型内的所有药盒必须全部容纳在转筒式的储药柜中),数量:1套;最高单价限价:146万元;是否核心产品:否;5.2接受进口产品,设备名称:快速发药系统(药房管理系统1套;可进行门诊药房药品品规、库存、效期管理,可与医院HIS系统进行对接交互,完成患者取药窗口分配;可与医院现有药房设备对接;可与报道叫号系统进行对接并优化药房取药效率;自动存药发药设备1台;满足医院当前及未来10年内的需求),数量1套,最高单价限价:399.8万元;是否核心产品:否。▲注: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所有产品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满足使用条件。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满足使用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①②③三者之一;若投标人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人,则提供以下②③二者之一:①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工业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快速发药系统)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长期代理证书(原件扫描件)(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3.3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一年内生产的全新设备,提供承诺书。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注: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3.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元):55000.00元。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30(北京时间)6.其他:6.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6.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6.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延安医院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245号联系方式:杨老师、吕老师(0871-632113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联系方式:0871-6532274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艳电话:0871-6531649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2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1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的具体内容1.3.2▲交货期、质保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满足使用条件质保期:不少于2年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交货方式:现场交货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他要求: 。1.9.1现场考察不组织2.2.3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2.3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价格(含利润)、货物运输、装卸、保险、税收、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售后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或预算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货物类标准”折扣率 60 %计算后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账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账 号:2502016009024543511财务电话:0871-65310700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5500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开户账号:021000200505(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6)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后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退款,公对公原路退回:1)以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供应商自行联系出函机构。注:投标人打款时请认真核对标段对应的账号,避免打错账号。3.5.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3.5.3电子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CA锁加密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4.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4.2.3样品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样品4.2.4样品是否退还样品退还:□否□是,退还要求: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样品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7.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名 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8.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8.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2.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2.3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资格审查人员。12.4补充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2.5补充2核心产品: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12.7补充3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如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2.8补充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3份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编好页码,1份需彩打),以供采购人存档。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交货期、质保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1.3.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货物类标准”折扣率60%计算后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幸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1-40%)=13.53(万元)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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