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三名工程智慧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N511922202400002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19:20:2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预算金额137.21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巴中市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工程智慧教学设备
联系方式
  • :18981683790
  • :0827-8619700

正文内容

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三名工程智慧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三名工程智慧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9222024000022 项目名称:三名工程智慧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372,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2.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进行电子签章)3.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需求内容与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 地址:南江县公山镇东榆铺街340号 联系方式:18981683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红塔大厦 联系方式:0827-8619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0827-8619660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10日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三名工程智慧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最终).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三名工程智慧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 行政区域 南江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10日 16: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37.2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位管理员 项目联系电话 0827-8619660 采购单位 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南江县公山镇东榆铺街3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81683790 代理机构名称 南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红塔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27-8619700 附件: 附件1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货物)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甲方(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询价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交货时间      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包括货物(含备品备件)费、软件费、系统集成费、装卸运输费、安全文明费、保险费(含货物及工作人员保险)、辅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4.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正规品牌,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因货物供应质量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乙方当事人和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乙方交付使用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2、验收:(1)验收方式:由甲方组织并制定验收方案,乙方参与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实施结束后一次性验收。(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川财采〔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巴财采〔2021〕21号)要求、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内容:技术服务要求、合同履约质量以及乙方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内容。(4)验收结果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作为支付采购资金的依据。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5)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乙方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提出验收申请后15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清单、配件、配套工具、使用说明书、保修卡以及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6、如货物经乙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金额的100%,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在该笔款项支付前乙方须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到甲方指定账户,乙方持银行出具的缴款成功回执单到甲方处办理款项支付,乙方缴纳的款项在质保期(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1年)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付。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无法远程服务的,6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并恢复正常运行,维修或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质保期满后,须由乙方继续服务的,只收取成本费用。(2)培训:乙方应对甲方的使用人员进行软件系统和设备的使用培训,以使用人员能熟练操作为培训合格。(3)乙方应为本项目配备专业售后服务人员,定期对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联系人:电话:(4)保修期:项目验收合格后1年,若生产厂家的保修期超过一年,以生产厂家保修期为准。除非因采购人使用不当,货物在保修期内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按照“三包”规定负责对货物进行维修、退换,退换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双方对货物质量存在异议的,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1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注:本合同草案内容因项目实施需要有增加内容的,双方协商后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附件下载

  •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三名工程智慧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最终).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