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2025210900125424600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8 11:45:0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162.2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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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女士:1350048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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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人名称 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521090012542460 项目规模 项目主要涉及水泉镇村内道路,共涉及5个村,将原有砂石土路改建为水泥混凝土道路,道路总长度5.55公里,道路宽度3.5米,道路面积19425平方米。 其中:前营子村道路长度1802米,道路面积6307平方米;长哈达村道路长度799米,道路面积2796.5平方米;大巴沟村道路长度1136米,道路面积3976平方米;高德营子村道路长度1428米,道路面积4998平方米;东水泉村道路长度385米,道路面积1347.5平方米。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521090012542460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资质要求 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标段(包)内容 施工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涉及水泉镇村内道路,共涉及5个村,将原有砂石土路改建为水泥混凝土道路,道路总长度5.55公里,道路宽度3.5米,道路面积19425平方米: 其中:前营子村道路长度1802米,道路面积6307平方米;长哈达村道路长度799米,道路面积2796.5平方米;大巴沟村道路长度1136米,道路面积3976平方米;高德营子村道路长度1428米,道路面积4998平方米;东水泉村道路长度385米,道路面积1347.5平方米。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的全部内容。 供货/服务/施工开始时间 2025-07-14 供货/服务/施工结束时间 2025-10-30 合同估算价 162.2 万元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开标地点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html;(2)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发布媒介 0,1,4 监督部门 阜新市太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杨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8-2487620 招标人 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 阜新市太平区泉东大街西200米 联系人 白女士 电话 13500480020 邮箱 fxxb101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365-1门 联系人 李季 电话 0418-2173977 邮箱 fxzhxmglyxgs@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点击下载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更多资讯报价信息请点击 附件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行政监管部门:我单位是(阜新市太平区水泉镇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我已知悉本单位相关权利义务,作为项目负责人,本人已熟知告知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和我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合规的开展招标活动,没有设置与履约无关的不合理资格或加分条件排斥、差别对待或限制潜在投标人。二、我单位已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对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具体详见《公平竞争审查表》。三、我单位和我本人将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在公共社交网站、媒体、平台,如微信群、QQ群、朋友圈、个人微博等泄露本项目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信息。四、我单位和我本人保证不私下接触投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回扣、吃请、礼品、礼金等,坚决抵制串标、围标等不正当行为。五、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六、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七、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210901001010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盖单位公章)(签字或盖章)承诺时间:2025年5月1日(签字或盖章)承诺时间: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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