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612202300001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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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28 11:17:2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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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612202300001号)的公告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于2023年2月10日向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核发了南通市通州区平潮中心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612202300001号)。现建设单位申请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经审查,我单位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612202300001号),并予以公告。 联系地址:通州区大庆路127号南楼303室,联系电话:0513-8602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