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辖区林长制工作运行、无主绿地管护及重点林草问题整改工作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N5101082025000137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4 18:58:0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39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林长制工作运行、无主绿地管护及重点林草问题整改工作
联系方式
  • :028-83275205
  • 吴女士:028-87787122

正文内容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2025年辖区林长制工作运行、无主绿地管护及重点林草问题整改工作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辖区林长制工作运行、无主绿地管护及重点林草问题整改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082025000137 项目名称:2025年辖区林长制工作运行、无主绿地管护及重点林草问题整改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事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48号;电话:028-8435626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建路70号 联系方式:028-83275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8号财富中心1201室 联系方式:028-87787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何先生 电话:028-87787122 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4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辖区林长制工作运行、无主绿地管护及重点林草问题整改工作 品目 采购单位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成华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16: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 ¥3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87787122 采购单位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建路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83275205 代理机构名称 尚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8号财富中心12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87787122 附件: 附件1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9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9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07029900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2025年辖区林长制工作运行、无主绿地管护及重点林草问题整改服务1.00(项)39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5年辖区林长制工作运行、无主绿地管护及重点林草问题整改服务1.00(项)390,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5年辖区林长制工作运行、无主绿地管护及重点林草问题整改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林长制工作开展,林草重点问题整改,辖区内无主绿地(含行道树)、绿道、园林小品、园内设施维护及白色垃圾捡拾等管理工作。(二)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1.林长制运行(1)每日使用公园城市巡护APP进行巡查监管,每日派专人对辖区内绿地进行巡查,并详细记录巡查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基本信息,及时上报、处理绿地出现的区域性问题。(2)进行林长制宣传教育,做好相应工作记录及台账,保存好相关资料,一年不少于6次。(3)辖区内林长牌、重要区域警示牌的设置、更新、更换、维护,重点区域横幅设置、更新。2.无主绿地管护(1)辖区内无主绿地及区管绿地边缘的垃圾捡拾。(2)辖区内草坪、灌木等修剪、补栽补种、管护;断枝、杂草的清理等。3.重点林草问题整改(1)林长巡林发现问题(含公园巡护APP系统报送问题),不能确定责任单位的,纳入处置范围。(2)无主行道树、灌木、草坪的修剪、补栽补种。(3)对树木的重大病虫害进行治理。★三、考核办法成华区林长制工作经费管理考核办法1、考核评分(一)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和扣分法。(二)季度考核总分100分,全额拨付管护费,92(含)至100分(不含100分)的,按100分起算每少一分,扣除养护单位此标段中标季度总金额1%的管护费,以此类推;季度考核总分92分(不含92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按100分起算每少一分,扣除养护单位此标段中标季度总金额1.5%的管护费,以此类推;一个年度内,季度综合考核成绩连续2次低于92分或全年考核累计3次低于92分的,终止养护协议并取消其管护资格,对养护企业记一次不良记录。(三)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日常管护部分90分,临时交办任务及上报资料完成情况10分。二、考核具体内容(一)植物管护。1.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控制在每株在10%以下。未达要求,发现1株扣0.1分。2.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未达要求,发现1株扣0.1分。3.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未达要求,发现1株扣0.1分。4.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相邻5株的高差<10%。未达要求,发现1条街扣1分;无缺株,发现缺1株扣0.1分。5.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未达到要求,发现1处扣0.1分。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未达要求,每减少1%扣0.1分。6.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未达要求,发现1处扣0.1分。7.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未达要求,每减少1%扣0.1分。8.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未达要求,发现1处扣0.1分。9.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cm。未达要求,每减少1%扣0.1分;草高超过12cm发现1处扣0.1分。10.病虫害防治: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未达要求,每增加1%扣0.1分。11.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未达要求,每减少1%扣0.1分。12.施肥、修剪、浇水、支柱、扶正等管护项目未达到管护标准的,发现1处扣0.1分。13.补栽补种:未按要求进行补栽补种,出现草坪、地被裸露,每平方米扣0.1分;死亡、缺损树木未及时更换、补栽,每棵树扣1分。(二)绿地容貌。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步道、广场每天上午9点以前完成普扫。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未达要求,发现1处(游园、广场、街道、街旁绿地)扣1分。(三)绿地设施管护。绿地设施包括园路、树池、花台、花架、亭廊、座椅、园灯、栏杆、标志牌、果屑箱等园林小品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绿地设施(树池等)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喷泉水池每周换水1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污迹。未达要求,发现1处扣0.1分。(四)绿化植物扬尘治理。1.定期对行道树、绿地(带)植物冲洗降尘,树木花草无明显积存灰尘。每月冲洗行道树、绿地(带)植物8次,其中1-2月、11月-12月每周冲洗3次。未按要求实施冲洗,1次扣1分;冲洗质量未达要求,发现每10平方米扣0.1分。2.制定降尘预案,发生空气质量预警时,按管理部门要求,无条件实施冲洗。无预案扣1分;未按要求实施冲洗,1次扣1分。3.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因补栽植物、修剪、换花等造成扬尘污染。严禁焚烧枯枝落叶和乱倒垃圾。违反本条规定,发现一次扣分。4.严禁出现裸露绿地,裸土必须用植物进行覆盖。随时保持绿带内土壤低于路沿石5cm,一旦超出,随超随清。未及时清理的,发现1处扣0.5分。(五)安全施工。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未达要求,发现1起扣0.1分。(六)临时交办及资料报送。临时交办任务及资料报送应按时按质完成,未按时完成的该项分值全部扣除(10分);完成质量未达标的扣5分。(七)应急处理。1.制定防洪预案、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未制定预案扣1分。2.建立应急处理队伍和防洪突击队,人数不能少于40人,必须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必须将成员名单、联络方式报管理部门备案。在应急处理、防洪抢险和安全突发事件中能快速处理。对于市、区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应急任务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未按上述要求处理相关事项的,1次扣10分。(八)市级考核、举报处置对市级相关部门对园林绿化工作考核情况,发现问题的,一处扣0.1分,未及时整改的一处扣1分。对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提出的问题,必须在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联系投诉人,了解问题基本情况,按时限完成整改,并进行书面回复,同时向投诉人汇报整改落实情况且取得满意答复。未按上述要求处理相关事项的,1次扣2分。2★/★商务要求(采购文件不一致处以此处为准)1、履约时间(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事宜。2、履约地点:成都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3、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实施时间同上述履约时间(期限),成都市(采购人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及条件:每季度考评后按考评成绩支付相应款项,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支付。采购人应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发票及其他支付凭证后14日内支付。注:1.供应商未按照前述规定按时提供付款所需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供应商变更收款账户的,应当在变更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因供应商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变更通知送达到采购人前,采购人按原合同约定的账户信息进行价款支付的,视为已完成支付义务。5、违约责任和争议管辖5.1违约责任: ①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②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③除另有约定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相应费用及利息。④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1‰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而未付金额的1%。 ⑤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有权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相应款项及利息,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⑥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停止分包、转包行为,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⑦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变更、中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供应商应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⑧合同签订生效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相应费用及利息。⑨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 ⑩本文件所称“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从采购人支付之日起计算。5.2解决争议的方法: ①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②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可以履行的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6、知识产权与无产权瑕疵条款:6.1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服务所涉任何一部分的权利无瑕疵,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若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服务或服务所涉部分等主张权利,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责任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返还相应款项及利息,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支付10000元作为违约金。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6.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供应商不得另做他用。7、保密要求:7.1供应商应对项目实施过程及实施过程中获取的所有相关数据、信息、资料、成果等材料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意形式传播或泄露相关信息。7.2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非因接收方原因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8、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相关规定,及采购人内控制度要求,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小组,结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验收。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的主体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邀请验收对象¨采购代理机构 ¨服务对象¨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专家 ¨第三方专业机构 þ其他 时间供应商完成合同内容并提出验收申请后15日内组织验收。方式¨单位内部验收 ¨专家评审会þ其他 程序þ一次性验收 ¨分段验收 ¨分期验收¨其他验收内容及标准详见服务范围及要求、成果要求及商务要求。其他事项1、履约验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各项技术、服务、商务指标以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情况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10、售后服务及后续采购问题:及时配合采购人完成后续2025年辖区林长制工作运行、无主绿地管护及重点林草问题整改工作;11、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3/与供应商履约相关的其他要求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绿化管护实施方案,包含(乔木、大灌木及球形植物、灌木地被植物、草坪、花坛、垂直绿化等):①修剪方案;②除草浇水施肥方案;③病虫害防治及外来物种排查处置方案;④设施维护方案;⑤扶正支柱方案;⑥补栽方案。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制定人员管理方案,包含:①管理制度②拟配置人员组成及架构;③人员培训。3.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置专业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等,具有园林或市政相关专业能力。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配置相应设备。5.供应商具有绿化管护相关履约经验4/本章中带“★”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实质性满足,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事宜2★服务地点成都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相关规定,及采购人内控制度要求,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小组,结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每季度考评后按考评成绩支付相应款项,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2、每季度考评后按考评成绩支付相应款项,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3、每季度考评后按考评成绩支付相应款项,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4、每季度考评后按考评成绩支付相应款项,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 ①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②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③除另有约定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相应费用及利息。 ④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1‰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而未付金额的1%。 ⑤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有权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相应款项及利息,供应商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⑥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停止分包、转包行为,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⑦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变更、中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供应商应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⑧合同签订生效后,若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供应商退还相应费用及利息。 ⑨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采购人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 ⑩本文件所称“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从采购人支付之日起计算。 2解决争议的方法: ①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选择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②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可以履行的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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