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消防预算评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ZCBN-西安市-2024-0564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 13:28:2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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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9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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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消防预算评审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西安市-2024-03413 二、合同名称:消防预算评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西安市-2024-05644 四、项目名称:办公用房处遗消防安全整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 地址:西安市劳动路57号 联系方式:13609150180 供应商(乙方):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东财富中心二期1幢2单元18层21821号房 联系方式:029-685223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6978.31 1(项) ¥6,978.31 ¥6,978.31 消防改造预算评审 合同金额: 6,978.31元,大写(人民币):陆仟玖佰柒拾捌元叁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消防预算评审合同.pdf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 2024年12月19日 合作协议甲方: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乙方: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乙方从事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室内消火栓改造工程预算评审工作,项目委托送审金额:394382.68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甲方负责审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等,提供有关的工作资料及办公设施、场所;有权就工作内容的相关事宜向乙方质询,并对乙方的工作结果进行复审。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工作,并及时就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与甲方沟通;保守甲方的经济秘密;三、服务费付费标准双方按照下述标准计算服务费:该项目预算评审费约定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号收费标准计算,折扣率为45.00%;最低收费为3000.00元。四、服务费结算乙方完成协议工作内容,经甲方确认合格并出具评审报告后,甲方将服务费用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五、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等,造成乙方人员不能按期完成协议约定内容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未能保证工作人员按时到位,或因乙方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规则,造成重复、多计、漏项等质量差错,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赔偿。六、因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协议内容按期完成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1.乙方提供完整的审核资料一套。2.乙方在初步审核结论定案前,应将审核情况与甲方进行沟通,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经甲方研究后,按甲方确定的原则性意见,修改审核内容,提交审核结论。3.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得收受被审单位财物,不得与被审单位达成私下交易。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九、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甲方所在地法院。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并结清服务费后自动终止。甲方: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乙方: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代表人: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8165252920账号:账号:129904860210401开户银行: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2024年8月15日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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