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254110100001405353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11:53:0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新疆华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62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文创设计办公楼改造-广告类防滑环保地胶铺设门口拆装广告牌
联系方式
  • 贾红琴:17799900272

正文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华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41101000014053531 五、合同编号:11NMB1412015202430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文创设计 详见附件 项 1.0 26186.48 26186.48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贾红琴 联系电话:17799900272 传真:/ 地址:南新路7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1、润福社区办公楼改造广告类合同(1).pdf 润福社区办公楼改造广告类项目合同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润福社区居委会乙方:新疆华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确保建筑内设施完好,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润福社区改造工程广告类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润福社区办公楼改造广告类项目2.工程地点:润福社区3.资金来源:政府拨付4.主要工程内容:1、社区进门处两位两中心+社区简介重新设计、制作;一楼大厅区域铺设地胶;一楼原舞蹈教室铺设地胶;一楼东侧舞蹈室墙面点缀设计、制作;门口广告牌拆除;设计并制作雕刻造型门牌;5.合同报价清单:润福社区办公楼改造-广告类项目清单润福社区办公楼改造-广告类项目清单润福社区办公楼改造-广告类项目清单润福社区办公楼改造-广告类项目清单润福社区办公楼改造-广告类项目清单润福社区办公楼改造-广告类项目清单润福社区办公楼改造-广告类项目清单润福社区办公楼改造-广告类项目清单润福社区办公楼改造-广告类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施工要求规格单位数量总平方单价小计(元)1两委两中心+社区简介(重新设计)2.85x3m㎡8.003652920.00防滑环保地胶铺设(包含地胶、自流平、环保胶、沙子、水泥、人工)地胶总面积㎡811209720一层原舞蹈教室防滑环保地胶铺设(包含地胶、自流平、环保胶、沙子、水泥、人工)地胶总面积㎡9912011880舞蹈室氛围墙面点缀(设计)3x5m㎡53001500门口拆装广告牌项04书画工作室雕刻造型门牌0.2x0.4m块1055.505摄影工作室雕刻造型门牌0.2x0.4m块1055.496名人工作室雕刻造型门牌0.2x0.4m块4055.49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26186.486.工程承包范围:乙方提供材料及人工。二.合同工期具体以开工时间为准计划一周内竣工三.甲方权利义务1.对乙方维修过程实施监督管理。2.为乙方实施维修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场地,水电,现场监管及配合人员,维修时间)。3.随时对乙方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及时组织人员对乙方施工的结果予以确认。5.甲方应对乙方施工现场派人跟踪。6.及时解决乙方提出的各类问题,对维修好的设备予以确认和接管。7.配备必要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各区域24小时巡检人员,履行值班和巡检职责,避免因故障不能及时发现和维修而造成其它设备损坏。8.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返工。四.乙方权利义务1.施工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报价明细。按照既定方案,如期完成工作;2.加强员工安全管理教育,安全施工;3.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维修场所的相关规定,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对施工时破坏的墙面、地面等及时恢复。4.对维修好的设施及时办理确认和移交手续;5.乙方施工前应向甲方书面报备,施工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6.乙方施工时应符合新行政区物业管理要求。7.施工时须确定工地负责人,以便取得联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完成。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六.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七.签约合同价与竣工结算方式1.签约合同价为:26186.48元(大写:贰万陆仟壹佰捌拾陆元肆角捌分含税)2.价格为暂定价,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局审核为准。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15日内将工程结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交甲方组织结算审核,因竣工结算书迟交发包方引起结算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4.竣工结算应提供资料包括;除执行合同文本外,还需按照发包人规定和要求提供相应工程结算资料。八.保修期限(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相关规范要求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器管线、给排水管线、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维修工程为1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九.变更与解除1.保修期结束后,工程质量无问题,合同自行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十.违约行为与责任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未经批准,私自将未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者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者拒绝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其他义务的。2、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市场监督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其他约定事项承揽人必须按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防护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律自负。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润福社区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650203MEA563910C注册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汇福路61号法定代表人:贾红琴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旺角支行联系电话:6228061签订日期:承包人:新疆华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3MAC7JLJK0B注册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永红路15号门面二楼021号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幸福支行账号:30631501040004834联系电话:18196002733签订日期:

附件下载

  • 1、润福社区办公楼改造广告类合同(1).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