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3-17 16:13:2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湖州市人民政府预算金额455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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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 ( 20 25 ) 05 号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 20 25-07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 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名称及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出让 面积 (㎡) 容积率 起 始 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 金 (万元) 履行合同 的定金 ( 万元) 湖新区 20 2 5-07 号 滨湖北单元 TH-01-01-05G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滨湖北单元湖滨街区,地块北侧为梅洲路,南侧为规划公园绿地,西侧、东侧为现状商业用地及居住用地。 )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其他商服用地;体育用地 (地下体育场馆);公园绿地(道路);商业40年;体育50年,公园50年 23085 ( 其中地上面积 16867 ㎡ ,地下空间面积 6218 ㎡ ) A 组团 : 0.8-1.1 ; B 组团 : 0.6-1.5 4 552 (其中含构筑物价格660.7628) 910.4 成交价的 20%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当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缴纳。 二、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前述条件的申请人,竞得(入选)资格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推荐申请人使用 谷歌、 IE 11 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 20 25 年 03 月 18 日上午 0 9 :00至20 25 年 04 月 07 日下午 1 6 : 0 0 竞 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 25 年 04 月 07 日下午 1 6 : 0 0 。 拍卖时间: 20 25 年 04 月 08 日上午 09 : 0 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 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时间为准 , 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 ,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有关要求: 1、建设需符合《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要求及海绵城市有关规定,A组团建筑应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 2、A组团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符合《湖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中相关规定的,原则上可不采用装配式建造。具体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湖州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执行; 3、A组团宗地地面民用建筑应按规定履行结建义务,具体建设要求与市国动主管部门对接;B组团宗地仅出让地下空间,地面建筑为公园绿地,如整体拆除重建或既有建筑改造的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并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人民防空防护要求,具体建设要求与市国动主管部门对接;C组团宗地地面民用建筑应按规定履行结建义务,具体建设要求与市国动主管部门对接。受让人须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及独享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受让人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具体建设要求与市国动主管部门对接; 4、该宗地旅馆部分须整体自持,自竣备之日起自持不少于十年;其余商业可分割登记、销售,最小分割单元不少于500平方米; 5、本宗地保留现状建(构)筑物出让,拍卖起始价4552万元(其中已包含建(构)筑物作价660.7628万元),由竞得人向税务局申报缴纳。竞得人在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在原构筑物基础上继续建设;竣工后须符合安全、消防等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七、特别提示: 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 (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姚女士 0572- 2121019 2. 湖州南太湖新区 管理委员会 建设发展局 杨先生 0572- 2702177 3. 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20 25 年 0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