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部八镇联动发展规划方案

项目编号440703MB2C07493240812133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 10:18:3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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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江门市自然资源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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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部八镇联动发展规划方案 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中部八镇联动发展规划方案 采购项目编码: 440703MB2C074932408121332 项目业主: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服务机构: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江门市中部八镇联动发展规划方案 合同编号: 440703MB2C074932408121332 合同总金额: ¥8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8月2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1.分析八镇区位特征、研究范围、面积以及人口规模,对八镇现状情况进行摸查。 2.衔接发改、工信、交通等部门的目标定位,明确八镇联动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分项目标。 3.梳理上位规划要求,对接江门市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的划定成果,结合产业空间、综合交通、公服设施、基础设施、文化旅游等五个方面进行空间布局优化。 4.对各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做出传导和指引。 5.根据现有的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制定实施建议,保障项目可以落地实施。 合同附件 《江门市中部八镇联动发展规划方案》技术服务合同(80万元,2024年8月22日签订).pdf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4-09-06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文件拟稿纸()标题:《江门市中部八镇联动发展规划方案》技术服务合同文号共印份数:6秘密等级:普通紧急程度:普通主送:抄送:附件:公开方式:不公开承办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江门市中部八镇联动发展规划方案》已于8月22日确定中选服务单位,合同已经局法务审核,请领导审阅。:防交承办人:20年8月22日科室(部门)审核和会签意见:机圆急,顾寻新08年月日1司意领导批示:竺湛8.22.年月日1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江门市中部八镇联动发展规划方案》委托方(甲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签订时间:2024年8月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住所地: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刘建新法定代表人:叶舟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电话:0750-3160662受托方(乙方):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邱衍庆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郭文兵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电话话:020-343995691甲方委托乙方就《江门市中部八镇联动发展规划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并支付服务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技术服务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江门市中部八镇联动发展规划方案》2.咨询要求:按照中国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地方文件要求,完成相应规划编制工作。3.咨询方式:研究报告。4.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咨询工作采用乙方自有知识产权相关技术,应用的知识产权包括:规划调研及数据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2020SR0206028)。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规划编制工作总时间约为90个工作日(规划编制工作时间从合同签订生效且甲方提供全部本合同第三条所列相关资料后开始计算,规划编制工作时间不包括因向甲方汇报、方案讨论、成果审议、规划报批等而发生的时间)。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技术资料。(1)提供该项目各阶段成果等必要的研究资料和规划成果;(2)其他涉及相关部门应提供的资料。22.工作条件。(1)协助收集编制该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2)协助该项目的技术论证及组织工作,并向乙方提供意见。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含税)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其中增值税额为人民币肆万伍仟贰佰捌拾叁元零壹分(¥45,283.01元)。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三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第一期:本合同正式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金额的30%,即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元);(2)第二期:乙方提交初步成果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金额的50%,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3)第三期:乙方提交最终成果,且报送至市政府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金额的20%,即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注:上述付款时间均指甲方将付款申请递交财政部门的时间,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部门支付时间为准。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洲支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账号:440501010400047103第五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和协调本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如合同履行期间更换相应人员需书面告知乙方。(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或协助提供规划所需基础资料。(3)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现状调研和相关资料收集、组织相关单位的座谈会及意见征询。(4)乙方提交技术服务或技术服务成果后,甲方如有修改意见,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成果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修改意见。2.乙方责任。(1)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的深度要求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事项要求向甲方提交成果和规划技术服务,保证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及提交项目成果(包括且不限于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2)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通报项目进展情况。(4)甲方对阶段性成果提出修改、补充意见的,乙方应在15天内完成修改、补充。(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应保障安全生产,严格做好安全生产措施,按法律规定为其员工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4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若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乙方应按时足额向员工支付工资。因乙方拖欠其员工工资而造成的劳资纠纷,或引发信访、维稳事件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劝离、疏导等相关工作,确保不影响甲方的办公秩序及社会秩序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第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乙方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全部图纸、数据、文件资料及最终成果等信息负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披露给第三方。(2)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由此发生的所有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3)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4)保密期限:长期。(5)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另行增加技术服务费用:1.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重大修改或重做。52.规划范围发生变化或甲方要求做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3.因规划编制指引或政策调整等不可预测因素产生的费用。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研究成果的形式:PPT、PDF2.研究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地方文件的要求。3.研究成果的验收方法:成果通过局内相关业务科室会审及局领导审核同意,并报送至市政府。4.乙方提交研究成果的数量:2套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里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五条第1款约定,经双方确认后,乙方的服务工作时间相应顺延。(2)甲方无正当理由到期拒付合同款项的,乙方应先书面向甲.方催告,经乙方催告后超过三十日甲方仍未支付的,应支付已完成未支付工作量对应的合同价款及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若由于财政审批程序等非甲方过错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如期支付,不应视为甲方违约。(3)甲方若需中途终止合同,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阐明理由。已签订合同,但乙方尚未开展工作,甲方所支付的款项乙方全额退还;若乙方已开展工作,双方经结算后,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对应阶段金额。6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第2款约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所提交的文件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而造成的返工或修改,乙方需进行无偿修改,甲方无需另行支付费用;如由于乙方修改不及时导致修改工作延误,每延期一天,支付该阶段合同金额的1%的违约金给甲方。(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逾期提交成果文件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该阶段合同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逾期超过十五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未经里方同意,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退还已支付但未完成工作量对应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的,还应补充赔偿甲方的实际直接损失。(4)若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里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1、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2、乙方拖欠工资导致劳资纠纷或引发信访维稳事件,对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第十条研究成果归属。1.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研究成果,归甲方所有。7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研究成果,归乙方所有。3.在本合同履行完成后,研究成果版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可免费使用该研究成果用于项目研究、论文发表、业绩展示、商业宣传成果报优报奖等,经甲方同意后可使用。第十一条双方确定,甲方指定叶舟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郭文兵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永筛1.负责双方联系工作;2.负责双方协调工作;3.甲乙双方就对本项目各自工作人员具有调配能力。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未及时通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经双方协商自愿解除的。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又双方约定本合同其它相关事项为: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附件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章)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9甲方:(盖章)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凉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209年8月日乙方: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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