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安徽百通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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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5 11:58:5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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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给予安徽百通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名称 作出决定的日期 1 皖马环(雨)罚〔2024〕12号 安徽百通物流有限公司 91340500073942656H 黄* 你公司环保登记号码3-CE500507的叉车三次检测的不透光烟度(光吸收系数)平均值1.72m-1,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执行表1中Ⅱ类(19kw≤额定净功率<37kw)限值1.00m-1。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