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设计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JSX2024-072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2 12:06: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若羌县机关事务中心预算金额74万元
中标单位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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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96-7104713
  • :15575888565

正文内容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设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929560912202411802  二、合同名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设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X2024-072  四、项目名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设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若羌县机关事务中心     地      址:若羌县团结路    联系方式:0996-7104713     供应商(乙方):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会展城金融101大厦B座903号     联系方式:1557588856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设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74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25栋办公用房消防施工图、审图、设计、编制、现场建筑消防疏散、消火栓及喷淋、通风、消防弱电现场符合和测量。服务要求:25栋办公用房消防施工图、审图、设计、编制、现场建筑消防疏散、消火栓及喷淋、通风、消防弱电现场符合和测量。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日内提供成果文件。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合同金额(元):74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 2024-10-15 18.56(4).pdf 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设计项目工程地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设计项目.若羌县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人: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5日.工程地点:若羌县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人: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人:若羌县机关事务中心设计人: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设计项目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划建设规划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序号分项目名称层数建筑面积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设计项目-740000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消防设计项目-740000合计:740000元(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包含消防审图通过及拿到消防审图合格证,提供全部图纸。合计:740000元(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包含消防审图通过及拿到消防审图合格证,提供全部图纸。合计:740000元(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包含消防审图通过及拿到消防审图合格证,提供全部图纸。合计:740000元(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包含消防审图通过及拿到消防审图合格证,提供全部图纸。合计:740000元(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包含消防审图通过及拿到消防审图合格证,提供全部图纸。合计:740000元(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包含消防审图通过及拿到消防审图合格证,提供全部图纸。合计:740000元(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包含消防审图通过及拿到消防审图合格证,提供全部图纸。合计:740000元(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包含消防审图通过及拿到消防审图合格证,提供全部图纸。合计:740000元(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包含消防审图通过及拿到消防审图合格证,提供全部图纸。合计:740000元(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包含消防审图通过及拿到消防审图合格证,提供全部图纸。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原土建CAD施工图电子版1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审图通过的图纸21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5.1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740000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130222000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260444000提供成果文件并审图合格后31074000工程竣工审计结算验收合格5.2设计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由于内部财务结算的需要,本合同全部设计费用委托由: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全权代收处理,其在收款过程中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与我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银行账号:646659526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2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25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3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不超过设计费总额的5%或不超过设计费总额。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4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贰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它约定事项:无5发包人名称:若羌县机关事务中心设计人名称: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盖章)(盖章)备案号:经办人:备案日期2024年月日鉴证日期:2024年月日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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