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的众源数据挖掘系统维护中选公告

项目编号HCZB-2024-ZB0699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 20:56: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武汉大学中标金额19.84万元
代理单位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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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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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丽洁:010-63509799-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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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的众源数据挖掘系统维护中选公告 一、项目编号:HCZB-2024-ZB0699(招标文件编号:HCZB-2024-ZB0699) 二、项目名称:基于互联网的众源数据挖掘系统维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大学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中标(成交)金额:19.8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武汉大学 基于互联网的众源数据挖掘系统维护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元、张绿、简程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详见比选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联系方式:路老师010-63881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崔丽洁、赵娜、马春娟010-63509799-8024、8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丽洁、赵娜、马春娟 电 话:  010-63509799-8024、807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基于互联网的众源数据挖掘系统维护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15:5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元、张绿、简程航 总成交金额 ¥19.8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丽洁、赵娜、马春娟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509799-8024、8079 采购单位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路老师010-63881035 代理机构名称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崔丽洁、赵娜、马春娟010-63509799-8024、8079 附件: 附件1 ZB0699 基于互联网的众源数据挖掘系统维护 比选文件 发售版.pdf 附件2 0699中选公告.docx 基于互联网的众源数据挖掘系统维护比选文件项目编号:HCZB-2024-ZB0699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5月目录第一章比选公告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资料表第三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四章服务需求书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合同格式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1比选申请函2比选一览表3分项(明细)报价表(格式自拟)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资格证明文件7业绩案例一览表8技术规格响应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第一章比选公告基于互联网的众源数据挖掘系统维护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6月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CZB-2024-ZB0699项目名称:基于互联网的众源数据挖掘系统维护本项目总预算金额:20万元项目概况:基于互联网的众源数据挖掘系统维护。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服务需求书。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否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线上获取比选文件流程:请扫描、填报以下二维码并提交即报名成功,代理机构通过邮箱方式发送比选文件。现场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售价:每本500元人民币,比选文件售后不退。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递交时间:2024年6月5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2024年6月5日13时30分比选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18会议室五、其他补充事宜(1)送达《比选申请文件》时,参加比选的申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比选申请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2)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六、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方信息名称: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联系人:路老师联系方式:010-638810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项目联系人:崔丽洁、赵娜、马春娟联系方式:010-63509799-8024、80793、标书费付款账号(交纳标书费时请备注ZB0699)户名: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北京西客站支行帐号:11001028000053006877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比选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方: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电话:010-638810351.2采购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电话:010-63509799-8024、80791.3.3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否1.3.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2.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本项目总预算金额:20万元9.16-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注:①事业人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6-3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6-4比选申请人资格声明书(格式)6-5供应商申请表6-6截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本项比选申请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以初步评审时比选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6-7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适用见比选须知资料表)9.16-8比选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12.3比选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本项目不适用13.1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期:开标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14.1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电子文件应提供可编辑word文档和PDF盖章扫描件,存储载体为U盘)。若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电子文件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一)文本文件采用DOC、RTF、TXT、PDF格式;(二)图像文件采用JPEG、TIFF格式;(三)影像文件采用MPEG、AVI格式;(四)声音文件采用WAV、MP3格式。1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18.1开标时间:2024年6月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18会议室比选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18会议室28.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29.1甲方同意乙方参照原国家计委(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现合并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29.3中选服务费支付形式:现金、支票、电汇、汇票。29.4中选服务费账户(交纳中选服务费时请备注ZB0699)户名: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北京西客站支行账号:11001028000053006877第三章比选申请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比选申请人1.1采购方:指依法进行本次采购比选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方委托,组织本次比选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1.3合格的比选申请人1.3.1符合第一章比选公告中“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内容;1.3.2比选申请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1.3.3除非在比选申请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1.3.3.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比选联合体,以一个比选申请人的身份比选。1.3.3.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3.3.3采购方根据采购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1.3.3.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比选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比选协议连同比选申请文件一并提交采购方。1.3.3.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比选,共同比选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比选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如适用)。1.3.3.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比选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比选,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比选。1.3.3.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比选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比选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比选的,相关比选均无效。1.3.3.8对联合体比选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资料表。1.3.4若比选申请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采购的,如比选申请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其比选申请将作为无效比选申请被拒绝(如适用)。1.4凡受托为本次比选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比选。1.5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比选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比选。1.6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不得向采购方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比选申请人资格将被取消。1.7采购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比选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比选、相互串通比选,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比选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2.资金来源2.1本比选文件比选须知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方已拥有一笔资金。采购方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比选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控制金额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资料表。3.比选费用3.1比选申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比选文件4.比选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服务、比选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比选文件中均有说明。比选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比选公告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资料表第三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四章服务需求书第五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合同格式第七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4.2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比选申请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比选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比选申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比选被拒绝。5.比选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比选申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比选申请人须知资料表”中所述比选截止期五日以前收到的对比选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比选文件的修改6.1在比选截止期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比选申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6.2比选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并对比选双方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6.3为使比选申请人准备比选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应答,采购方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比选截止期。三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7.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原则7.1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在认真阅读比选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文件中对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否则按无效比选处理。7.2比选申请人必须保证比选申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8.比选范围及比选申请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8.1比选申请人应对比选文件中“服务需求书”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比选。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比选,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8.2比选申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比选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比选申请文件构成9.1比选申请人应完整地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编写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比选申请函2比选一览表3分项(明细)报价表4技术规格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资格证明文件7业绩案例一览表8技术规格响应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6-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注:①事业人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6-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比选,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法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被授权人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比选申请人公章:后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6-3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6-4比选申请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致: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比选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6-5供应商申请表项目名称:,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性质地址所属行业法人代表联系人电话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号码成立时间企业资质主要业绩项目报价(含明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参与人员情况申请单位承诺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6-6截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本项比选申请人不需提供证明文件,以初步评审时比选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6-7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适用见比选须知资料表)6-8比选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业绩案例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金额用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备注注:(须按照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8技术规格响应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根据比选文件及评分表的要求,自行编写,格式自拟。)中选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CZB-2024-ZB0699二、项目名称:基于互联网的众源数据挖掘系统维护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武汉大学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中标金额:19.84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基于互联网的众源数据挖掘系统维护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服务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章服务需求书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元、张绿、简程航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0.5万元收费标准详见比选文件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名称: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采购人联系方式:路老师010-638810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联系方式:崔丽洁、赵娜、马春娟010-63509799-8024、80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丽洁、赵娜、马春娟电话:010-63509799-8024、807910、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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