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展会培育提升行动

项目编号CG2024000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12:02:5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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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河北省会展促进中心(河北国际商务信息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河北春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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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展会培育提升行动   发布时间: 2024-06-17 一、合同编号:CG20240004 二、合同名称:河北省展会培育提升行动 三、项目编码:HB2024053220030001 四、项目名称:河北省展会培育提升行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河北省会展促进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 联系方式:邢联 供应商:河北春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中路与富强大街交口怀特商厦 联系方式:崔慧0311-858056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河北省展会培育提升行动项目河北省重大展会服务保障 规格型号:1、策划举办会中主题活动两场,每场50-100人。2、邀请专业展商和采购商参展参会,全年不低于100家.3、重大展会服务保障培训不少于500人。4、配合展场安全检查不超过两场,总面积不超10万平米 主要标的数量:4 主要标的单价:38.6 合同金额:38.6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底,河北省廊坊等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6-17 八、合同公告2024-06-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重大展会活动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6-17      采购人: CG20240004合同委托人(全称):河北省会展促进中心(河北国际商务信息中心)中标人(全称):河北春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读物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展会培育提升行动项目河北省重大展会服务保障。2项目地点:甲方确定3项目周期:甲方确定二、服务范围(一)策划并举办会中主题活动。根据采购方要求,为其举办的重要展会活动策划并筹备会中主题活动,场次为2场,每场规模为50-100人。(二)邀请专业展商和采购商参会参展。根据采购方需求和展会主题,邀请该行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参展参会,邀请专业展商和采购商全年不低于100家。(三)对重大展会的服务保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演练。具体培训内容包括各项展务会务服务培训、引领讲解培训、现场志愿者组织培训等,要求每场配备专业讲师3名以上,培训人次不少于500人。(四)根据采购方要求,配合完成展览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每场展览需邀请专业的安全顾问至少2名,参与安全检查并出具检查结论书,检查不超过2场展览,总面积不超过10万平米。三、委托人代表与项目总负责人1.委托人代表:田春玲2.项目技术负责人:崔慧崔慧3项目管理负责人四、服务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陆仟元整(¥386000元)。具体的服务费用计取和支付方式另行约定如下:供应商与采购商签订合同,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相关工作全部完成。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财政部门相关规章、办法、规定等相关要求执行。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相关工作全部完成止。六、合同文件的组成组成本合同的合同文件包括:(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5)技术标准和要求;(6)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七、双方承诺1.中标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提供服务。2.委托人向中标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备案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开展服务活动的依据,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料和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和其他应支付款项。3.违约责任3.1供需双方若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并应为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3.2如果中标单位拖延入场,将承担违约金或终止合同。3.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应事先通知招标人并征得甲方同意),中标单位延误入场或活动不能执行,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招标人付款,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调、调解不成的,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用章八、词语含义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合同订立和生效1.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6月15日2.合同订立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叁份,中标人执叁份生效。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成立后委托人:(公章)中标人:(公章)河北春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新华区和平西路334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路与富强大街交口西南角怀特商厦九层部维慧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11-87801409电话:0311-8580564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育才支行账号:账号:1001477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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