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FLZ2025001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5 09:55:1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预算金额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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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权:1396279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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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 采购需求: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 最高限价:人民币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单位;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 2025年3月7日上午10:00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网(网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方式:网上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人需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系统里投标单位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将进行现场解密(若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的投标文件,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 2、开标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10点 (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等请登陆“如东限额交易网-交易信息”下载招标文件等,登陆地址网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 地      址:            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       项目联系人:陈明权  电     话: 13962794226  2.镇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13-84580089       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报价清单.xlsx 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招标公告.docx 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招标文件.doc 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报价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 计量 单位 数量 全费用 综合单价 (元) 合价 (元) 1 静园骨灰堂评估 静园骨灰堂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三份, 同时提供电子版一份 项 1 2 合 计 我单位愿意以投标总价格(人民币) (大写)( 小写)作为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为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税金、规费、风险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对所投项目进行报价。不能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本项目控制总价30000.00元)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采购需求: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最高限价:人民币3万元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单位;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上午10:00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网(网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方式:网上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人需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系统里投标单位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将进行现场解密(若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的投标文件,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2、开标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等请登陆“如东限额交易网-交易信息”下载招标文件等,登陆地址网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地址: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项目联系人:陈明权电话:139627942262.镇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13-84580089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招标单位: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编号:FLZ202500132025年2月第一章招标公告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采购需求: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最高限价:人民币3万元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单位;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上午10:00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网(网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方式:网上下载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人需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系统里投标单位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将进行现场解密(若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的投标文件,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2、开标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1.6.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等请登陆“如东限额交易网-交易信息”下载招标文件等,登陆地址网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地址: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项目联系人:陈明权电话:139627942262.镇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13-8458008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7.1.1.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1.7.1.2.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1.7.1.3.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1.7.1.4.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7.1.5.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领取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招标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二、招标文件1.7.1.6.1.招标文件构成1.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项目技术需求(5)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招标文件发出后3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专用邮箱(1099262542@qq.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电子形式或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1.7.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3日内以无记名邮件方式发至专用邮箱(1099262542@qq.com)无记名提出,所有答复也在网上公开回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网上公开发布,各投标人可在如东限额交易网—“交易信息”—“区镇交易”中自行下载。2.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1.7.1.8.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招标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3.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7.1.9.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第三章项目技术需求一、工作内容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二、实施进度要求服务期:30日历天。乙方必须在招标人委托期限内完成委托工作,并提交相关评估报告。不得逾期。三、本项目实施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和方式将合同转包、分包或雇用其他作业人员进行生产。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将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拒付合同额。四、招标人向中标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中标投标人的全部成果资料(包括中间资料)其版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投标人不得自留使用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五、中标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切事故其责任由中标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成果要求:提供按照行业标准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面评估报告一式贰份,含电子版一套。七、付款方式出具评估报告后一次性付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的数量、制作及密封1.投标文件分为资审文件和经济标文件两个部分。2.各投标单位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将“资审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将按采购文件要求的“经济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经济标文件”内。3.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A资审文件和B经济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采购文件后附的表格各投标人必须使用,不得更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资审文件部分须按照顺序进行编制。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加盖公章。A、资审文件部分: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红色实物章印,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须加盖红色实物章印)。*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红色实物章印,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人(即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3.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须加盖红色实物章印)。*4.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扫描件。(须加盖红色实物章印)*5.项目负责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质证书扫描件。(须加盖红色实物章印)*6.投标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格式见附件三)。*7.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红色实物章印,格式见附件四)。*8.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须加盖红色实物章印,格式见附件五)。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注:(1)资审文件部分必须按以上1-9的顺序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资审文件部分”上传至“资审文件”内。资审文件部分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其“经济标部分”不参加评审,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2)各投标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提交前,请认真复查自己的投标文件制作的清晰情况,如投标文件不清晰,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B、经济标部分:*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六);注:完整的一套经济标部分必须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经济标部分”按要求上传至“经济标文件”里的投标函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第五章附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投标承诺书附件四: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承诺书附件五: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附件六:投标函附件七: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的投标,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宜。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承诺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授权委托人情况: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传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三:投标承诺书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根据你方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勘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次招标工程的负责人。3.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日历天内竣工。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答疑(如有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5.我方承认投标函附件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你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内完工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我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工程保修条款。7.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我方自愿缴纳1500元为履约保证金押存在采购人处。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0.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我方将放弃中标的权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11.我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时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我方负责。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附件四: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五: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3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3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投标函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根据已收到的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单位愿意以投标总价格(人民币)的(大写)(小写)作为投标报价(上限为30000.00元,可保留一位小数),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30日历天内按要求进行养护服务。(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1500元的履约保证金。(五)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第六章评估服务合同甲方: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乙方:根据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一、评估项目如东县丰利镇龙口村静园骨灰堂评估项目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0日历天;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甲方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交办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评估报告书。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三、乙方指派等人负责该业务,以确保工作顺利;甲方对乙方评估人员涉及与甲方或施工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四、乙方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15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且最终提交的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七、付款方式合同价为人民币元,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作业人员劳务费、交通食宿费、评估仪器费、办公费、通讯费、税金、交易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评估费,凭已经完成评估项目的最终评估报告、正式发票及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单结算。(无息)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2、乙方在评估工作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察或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时,甲方应指定相应的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九、乙方的义务和权利1、在评估工作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乙方出具的评估报告存在失误或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2、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如向任何第三方泄密,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3、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如逾期出具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若因甲方无故不能按规定提供材料,乙方有权顺延交付报告书的时间。4、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或增加其他服务事项,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延长出具评估报告书时间。十、合同期限:服务期限:3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月日止。十一、如遇特殊情况,其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认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书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项目费用结清后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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