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BNQ25C00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500001202503110307040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1 17:19:4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193.5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重庆玖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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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甘老师:15922716557
  • 张老师:1858120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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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BNQ25C00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 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BNQ25C00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3月11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3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BNQ25C00011 项目名称: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5,200.00元 最高限价:1,935,2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 1,935,200.00元 1 项 最高限价总计:1,935,2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渝城管局发〔2024〕11号)向项目所在区域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格式自拟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3月11日 至 2025年3月1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3月12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4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3月24日 10:0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 采购经办人:甘林 采购人电话:1592271655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金桥街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玖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858120939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230号附15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8581209391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挂网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 最高限价:19352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BNQ25C00011磋商项目名称: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玖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2-二、资金来源-2-三、供应商资格条件-2-四、磋商有关说明-2-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六、其它有关规定-5-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27-一、磋商程序及方法-27-二、评审标准-30-三、无效响应-33-四、采购终止-3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35-一、磋商费用-35-二、竞争性磋商文件-35-三、磋商要求-3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36-五、成交通知-37-六、关于质疑和投诉-3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38-八、交易服务费-38-九、签订合同-38-十、项目验收-39-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9-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40-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41-一、经济部分-42-二、服务部分-44-三、商务部分-46-四、资格条件-48-五、其他资料-53-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玖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193.5221其他未列明行业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93.52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渝城管局发〔2024〕11号)向项目所在区域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格式自拟。1.5.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4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3月11日)起五个工作日。(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北京时间10:00—2025年3月24日北京时间10:00。(七)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3月24日北京时间10:00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在线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参加在线磋商。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参与在线磋商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1.6.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银行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递交:方式一:1.选择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应汇至以下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账户:磋商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项目名称: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财政编号:BNQ25C00011项目编号:50000120250311030704001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银行信息0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58128账号2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770832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7.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保证金退还方式3.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3.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24日10:00(以到账时间为准)。方式二: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相关机构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在项目唱标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如未递交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人民币)。供应商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巴南区相关机构核验真伪,并在电子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2.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磋商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3.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虛作假的,对已取得成交供应商资格的,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4.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相关机构协商。采购人应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同时书面通知相关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相关机构协商。方式三:电子投标保函的缴纳方式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申请。电子投标保函缴纳形式及要求: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打印件),电子投标保函(打印件)应当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不密封)。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1.采购人负责对保函内容进行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磋商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人民币)。3.供应商提供的投标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须确保其递交的电子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巴南区相关机构核验真伪,并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电子投标保函视为无效。4.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保函(打印件)应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申请的电子投标保函一致,否则该电子投标保函视为无效。5.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至少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的电子投标保函开展核验。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8.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甘老师电话:15922716557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金桥街4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玖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8581209391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公园北路230号附15号(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5823413234(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1.10.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11.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包号及名称数量/单位备注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1名1.12.※二、服务范围(一)清扫保洁:接龙镇场镇辖区范围内所有清洁范围共计130033.66平方米(详见附件1)、绿化4500㎡(详见附件4)。包含:1.辖区所有主次干道、背街支路、院坝边坡、游园绿地、城乡结合部处等公共区域的的人行道、车行道以及人行道与门面之间的公共地带的清扫保洁(有管理人管理的范围除外)、果皮箱清洗、道路(边坡)和绿化视线范围内的暴露垃圾、电杆、护栏、邮政箱、隔离桩、隔离栏、各类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的清洁卫生,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到指定地点;2.场镇主、次干道视线范围内的居民楼楼梯间的清扫保洁;3.楼幢垃圾的定点清运;每天清除接龙镇场镇保洁范围内的垃圾,上车并清运。(二)公厕管理:场镇范围内由镇政府管理的公厕24小时开放值守。管理人员负责清扫保洁冲洗,以及公厕周边外5米范围责任区的清扫保洁;日常管护,包含公厕水龙头、电灯泡的更换,门窗简易修复等(材料由采购人提供),公厕下水简易疏通;每月产生的水电费、公厕维修材料费由采购人提供,管理人员必需严格管理公厕。如出现偷用水、电的情况,成交供应商自行负担水、电产生的费用。作业范围详见附件2。(三)大件垃圾清运:全镇大件垃圾清运(含20个村居)并转运至区大件垃圾处理点,建筑弃渣清运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另行支付费用。(四)“牛皮癣”清理:清扫保洁范围内的所有楼幢平街2层以下内外墙“牛皮癣”清理,包括张贴栏的定期清理。(五)农村垃圾箱体收运:全镇范围内20个村居的垃圾箱体及所有硬化公路沿线垃圾桶收运至垃圾处理站,垃圾接龙场镇要求日产日清,农村区域3天必须对全部垃圾箱和垃圾桶完成一次清运。每次运回的箱体必须清洗干净后再运回原放置点,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和设备等负责清洗,采购人仅负责水费。(六)主次干道机扫作业:每日对接龙场镇主次干道机扫不少于4次,车行道隔离栏机械清洗1次,洒水不少于2次,每周冲洗主次干道、公共停车场1次,对双新、南沱、和平桥、龙潭街、小观、凉水点场镇等沿线道路的灰尘、淤泥进行冲洗作业每月不少于2次,环卫作业水费由采购人负责。具体作业范围附件3。(七)绿化管护:对接龙镇场接滨路、桥头洗车场至启明星幼儿园、幸福广场和木隆路连接道片区所有小叶榕、桂花、黄角树、银杏等所有乔木、灌木、花草,花坛和绿化带的日常管护修剪。绿化管护水费由采购人负责。管护范围见附件4。(八)行道树管护:对接龙镇场龙峡路、兴正街、花茶街、龙金路、金桥街、老农贸市场、龙缘小区区、邮局新村,所有小叶榕、桂花、黄角树、银杏等所有乔木、灌木、花草,花坛和绿化带的日常管护修剪,全部行道树修剪不少于三次,管护范围见附件5。1.13.※三、作业标准按市对区、区对镇街的相关考核标准以及附件6《接龙镇场镇环境卫生市场化作业考核办法》、附件7《接龙镇场镇环境卫生考核评分标准》、附件8《接龙镇市场化公厕管理制度》执行,且考核标准镇政府有权单方面根据市、区考核需要进行调整。1.14.※四、人员、机具要求(一)作业人员:人员服装必须更换全新作业服,工具必须规范。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着统一环卫标志服上岗,并要求着装整洁。负责清扫保洁的环卫作业人员(不含管理人员,随车工作人员,驾驶员5人)34人(绿化管护人员2人,垃圾箱体清洗及市政停车场管理员1人,中转站清洁工2人,道路冲洗工3人,环卫工26人)。作业人员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内配备齐全。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内将全部作业人员的责任划分名单提供给采购人,以便于采购人的日常监督检查。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年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渝人社发〔2024〕22号),其中环卫作业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渝城管局〔2020〕152号文件执行。(二)管理人员(1人):要求跟班巡查环境卫生,对于镇相关部门所检查出的问题给予及时处理。要求必须组织一支迎检应急队,应对创文及各级领导对我镇的检查。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时进行明确。(三)项目经理(1人):全面负责本项目运营调度及作业管理工作,确保环卫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要求;负责本项目安全管理,采取措施,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降低事故率。项目经理应在投标时确定,并在投标时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文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中标后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书面申请待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四)设备配置要求:1.清洗车或洒水车(总质量18吨及以上)至少1台,核定载质量3吨及以上能运载5方垃圾箱的可卸式垃圾箱清运车(勾臂车)不少于3台,总质量12吨及以下的压缩车不少于1辆,机械设备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提供。以上各机械作业车为供应商单位自有或租赁。若为自有设备,投标时须提供车辆照片(车辆牌照及外观须清晰可辨,车辆牌照须与行驶证一致)、行驶证(行驶证上“所有人”必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若为供应商分公司名下的车辆设备,可视为供应商自有设备)、车辆登记证及购买车辆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其中垃圾箱清运车(勾臂车)还须提供能运载5方垃圾箱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为租赁车辆,投标时须提供车辆照片(车辆牌照及外观须清晰可辨,车辆牌照须与行驶证一致)、租赁合同、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其中垃圾箱清运车(勾臂车)还须提供能运载5方垃圾箱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本项目应配备驾驶员不少于5人。采购人可以提供3台可卸式垃圾箱清运车(勾臂车),采购人交付成交供应商使用的机械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设备的人工费、材料费、保险费、维修费、燃料费等因实施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再另行支付租金。2.保洁车: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手推或电动保洁车不少于20辆。(对脏、旧的保洁车、工具及时更换,维修。长期保持干净整洁,完好无损,保证辖区的城市形象。)3.公厕及垃圾箱体保洁、冲洗、打药所需的必备设备。如:高压水枪、打药喷枪、纸篓、刷子、檀香、灭蝇灯等。4.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机具、耗材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只提供市政、绿化、公厕用水以及公厕维修材料。附件1:《接龙镇城镇环卫服务外包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明细表》接龙镇城镇环卫服务外包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明细表道路名称道路类别序号道路起止点龙金路(次干道)龙金路正街1塘边新村路口至龙金路与龙峡路交叉口龙金路院坝1龙金路至木隆路连接道支路及停车场龙金路巷子1龙金路14号左侧巷子万家鸿超市入口至超市后面楼房子巷子、坝子2龙金路22号附2号右侧巷子及院坝3龙金路38号右侧金桥街(次干道)金桥街正街1金桥街与龙金路交叉口至花茶街龙缘停车场路口2龙缘小区公园金桥街院坝1金桥街8号政府右侧政府家属院院坝2金桥街11号右侧原地税所院坝3金桥街16号对面小学家属院院坝4金桥街16号附10号王牌教育右侧院坝5金桥街龙缘停车场一条龙房子门前坝子金桥街巷子1金桥街7号右侧2金桥街14号附1号陈刚俊中医诊所后面巷子3金桥街3号附1号龙缘家具城后面4金桥街20号附1号左侧巷子、边沟及后面巷子、边沟5金桥街20号附3号右侧巷子6金桥街4号附1号左侧派出所旁边沟兴正街(主干道)兴正街正街1政府门口至东温泉路牌处兴正街院坝1兴正街38号原计生服务站院坝兴正街巷子1兴正街21号右侧宇宇文具店左侧2兴正街40号左侧吴礼华诊所左侧3兴正街42号左侧吴礼华诊所右侧4兴正街43号右侧杨七副食巷子5兴正街49号右侧重庆有线电视右侧巷子6兴正街52号左侧汽车电工维修7兴正街52号右侧郭杨餐饮一条龙右侧8兴正街53号右侧重庆有线电视左侧9兴正街57号右侧10兴正街65号附1号右侧巷子楼梯11兴正街69号右侧巷子12兴正街67号巷子13兴正街71号右侧巷子14兴正街73号右侧巷子15兴正街背街小巷(兴正街38号计生服务楼至龙峡路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左侧至龙峡路95号左侧)接龙文化广场文化广场中心1政府门口右前方广场公厕旁广场连接道路1接龙小学右侧至广场边界医院巷子道路2广场机电房后巷道坝子3龙峡路48号电信右侧至广场边界花茶街(次干道)花茶街正街1花茶街停车场路口至邮局新村元刚汽修店左侧尽头路花茶街支路1鑫意五金日杂右上坡处至转弯处花茶街院坝1花茶街龙缘停车场(含边沟)花茶街巷子1花茶街8号附1号左侧岳香旁边巷子2花茶街12号附3号电费厅右侧巷子3花茶街4号附4号废品回收店右侧巷子4邮局新村元刚汽修店右侧第一个巷子5邮局新村元刚汽修店右侧第二个巷子废品回收站旁边6元刚汽修对面艾炙生活馆左侧巷子7元刚汽修对面艾炙生活馆右侧巷子8邮局新村客串天下左侧刘氏机电巷子9邮局新村客串天下右侧巷子龙峡路(主干道)龙峡路正街1龙峡路南沱支路路口至赵家湾渣场龙峡路院坝1龙峡路75号兽医站院坝2龙峡路市政停车场3龙峡路2号附1号消防队后面坝子龙峡路巷子1龙峡路4号左侧徐明全楼下巷子2龙峡路5号左侧渝香缘土菜馆上坡道3龙峡路13号右侧桶装水巷子至龙峡路41号陈仁华照相馆后面巷子及边沟4龙峡路42号附1号均亮窗帘巷子至广场口至龙峡路38号附4号李志高面馆巷子5龙峡路70号附1号左侧进龙缘小区巷道6龙峡路73号右侧塘边理发店石梯坎及旁边巷子7龙峡路80号左侧皇家马瓷砖左侧巷子8龙峡路84号附1号科德装饰右侧9龙峡路88号左侧京乐家电左侧10龙峡路94号附1号左侧宏源彩钢旁11龙峡路167号右侧老友大排档右侧12龙峡路175号右侧棉絮加工右侧13龙峡路157号附1号右侧邮局巷子14中石油加油站旁坝子15龙峡路177号附6号至丽景花园变压器龙缘小区小区主路1龙峡路72号右侧至花茶街6号小区小路1圆形院坝周围小区院坝1廉租房前后方形院坝及巷道2圆形院坝黄桷树及绿化地31、2、3幢外硬化路面塘边村农民新村(支路)新村主路1龙峡路90号右侧至塘边新村与龙金路交叉口至塘边新村与金桥街交叉口接滨路1过河桥(3座)幸福广场1塘边新村中心四堂互映广场1接滨路旁小石桥河道清理1小石桥至启明星幼儿园河边公路1桥头洗车场至启明星幼儿园原接龙镇农贸市场市场道路1金桥街3号附4号龙缘家具城至龙峡路36号附1号万里雪旁路口2龙金路31号陈老玖酒水批发左侧至兴正街5号附9号百信安药房右侧中心市场1原接龙镇农贸市场正中心市场院坝1兴正街7号背侧国土所院坝2竹笋鸡火锅院坝3龙峡路34号附1号右侧原鸡鸭市场院坝市场巷子1龙金路17号右侧陈同全火炮旁包含斜坡2龙峡路36号附1号凤梧超市后门国平电器巷道至龙峡路34号附1号鸳鸯金楼背街小巷3老农贸市场公厕旁边石梯坎及巷道4农老农贸市场金桥街5号附16号左侧巷子至金桥街5号粮站坝子5魏皮鞋右侧巷子至国土所院坝6金桥街7号附18号林场巷子总面积:130033.66㎡;附件2:《接龙镇城镇公厕统计表》接龙镇城镇公厕统计表序号公厕名称公厕位置保洁内容备注1文化广场公厕文化广场入口处公厕的清扫保洁和维修维护(材料由采购人提供)2农贸市场公厕农贸市场旁3龙缘小区公园公厕龙缘小区公园内4四堂互映广场公厕四堂互映广场附件3:《接龙场镇市政道路冲洗洒水范围统计表》接龙场镇市政道路冲洗洒水范围统计表序号道路名称道路起点道路止点备注作业要求1接龙场镇小石桥河边路农民新村广场龙峡路1、每天洒水降尘各一次;2、每周对车行道和人行道冲洗一次。2花茶街龙峡路金桥街3金桥街派出所路口花茶街路口4龙金路龙峡路口农民新村路口5龙峡路赵家湾中转站湘友酒厂6邮局新村邮局路口道路末端河边公路桥头洗车场启明星幼儿园7文化广场文化广场文化广场8农民新村广场农民新村广场农民新村广场9木隆路连接道金桥街路口农民新村广场含农民新村广场四周道路10兴正街金桥街路口供电所征地路口11政府停车场政府办公楼旁办公楼转角处12接龙场镇所有公共停车场13双新渝道路上场口垃圾箱体青山民主桥每月对车行道和人行道冲洗两次以上14双新街上铁炉咀渝道路口含农贸市场,五保家园门前15和平桥和平桥街龙潭社区办公室姜和路窑子包括新坝子、朱云厚农贸市场16和平桥街龙潭社区办公室农民新村东邻食府17和平桥街赵家岩路口转盘包括农贸市场、工商所坝子18龙潭街龙潭街半坡路口富勋机电厂20小观街新村坝子新村坝子新村坝子21小观街上小观社区办公室停车场含农贸市场22小观街上马路村办公室小观桥序号道路名称道路起点道路止点备注作业要求1接龙场镇小石桥河边路农民新村广场龙峡路1、每天洒水降尘各一次;2、每周对车行道和人行道冲洗一次。2花茶街龙峡路金桥街3金桥街派出所路口花茶街路口4龙金路龙峡路口农民新村路口5龙峡路赵家湾中转站湘友酒厂6邮局新村邮局路口道路末端河边公路桥头洗车场启明星幼儿园7文化广场文化广场文化广场8农民新村广场农民新村广场农民新村广场9木隆路连接道金桥街路口农民新村广场含农民新村广场四周道路10兴正街金桥街路口供电所征地路口11政府停车场政府办公楼旁办公楼转角处12接龙场镇所有公共停车场13双新渝道路上场口垃圾箱体青山民主桥每月对车行道和人行道冲洗两次以上14双新街上铁炉咀渝道路口含农贸市场,五保家园门前15和平桥和平桥街龙潭社区办公室姜和路窑子包括新坝子、朱云厚农贸市场16和平桥街龙潭社区办公室农民新村东邻食府17和平桥街赵家岩路口转盘包括农贸市场、工商所坝子18龙潭街龙潭街半坡路口富勋机电厂20小观街新村坝子新村坝子新村坝子21小观街上小观社区办公室停车场含农贸市场22小观街上马路村办公室小观桥附件4:《接龙镇绿化管护范围统计表》接龙镇绿化管护范围统计表序号名称起点止点备注1接滨路绿化带龙缘小区停车场与接滨路交叉口幸福花园小区后门河道左侧绿化带2木隆路连接道两侧绿化带金桥街路口农民新村广场含所有绿植3幸福广场绿化带幸福广场花坛及所有乔木、灌木 4电影院后面边坡绿化带接滨路交叉口幸福广场楼梯 5电影院右侧道路绿化带接滨路交叉口龙金璐交叉口含电影院右侧边坡6四堂互映广场绿化带四堂互映广场花坛7小石桥河右侧绿化小石桥河右侧河边空地(接滨路对岸) 8龙缘小区公园绿化龙缘小区公园内附件5:《接龙镇人行道行道树管护范围统计表》接龙镇人行道行道树管护范围统计表序号名称起点止点备注1龙峡路行道树市政停车场赵家湾垃圾收运点左右侧行道树(小石桥河中石油加油站段左右侧行道树)2兴正街行道树接龙政府大门口新供电所左右侧行道树4花茶街行道树金桥街与花茶街交叉口供电所红绿灯左右侧行道树(龙缘小区区、龙缘小区停车场行道树) 5金桥街行道树接龙派出所龙缘小区停车场左右侧行道树6龙金路行道树老车站木隆路农民新村路口左右侧行道树7邮局新村行道树龙峡路155号 邮局新村里左右侧行道树8老农贸市场内行道树老农贸市场坝子内9幸福花园农民新村路口小石桥路口幸福广场-接滨路沿线附件6:《接龙镇场镇环境卫生市场化作业考核办法》接龙镇场镇环境卫生市场化作业考核办法一、考核形式及评分办法(一)考核形式1、日常考核由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和城管大队按照考核办法每日考核。日常考核得分实行百分制,为日常考核分的平均值。即月考核得分=当月日常考核累计分÷检查次数2、上级检查与群众、媒体监督及投诉。检查与投诉得分实行扣分制,满分30分,扣除扣分项剩余分数为本月检查与投诉得分。①巴南区城乡环境管理考核工作(城市部分)通报中,每检查出一个涉及环境卫生服务外包的问题扣2分,直至扣完。②群众、媒体对环卫作业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向市、区有关单位投诉。其投诉每经查实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二)评分办法1、月度考核基准分为100分,2、分值组成。月考核得分=日常考核得分×70%+投诉与考核得分。(三)考核得分的运用1、月考核评分分值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作业费;2、月考核评分分值在80-90分(含80分,不含90分)区间的,每低于基准分(90分)1分,扣减当月作业费的2%。3、月考核评分分值在70-80分(含70分、不含80分)区间的,按当月作业费的的60%支付,并限期整改。4、月考核总分值在70分以下时,不支付当月作业费。5、行道树及绿化管护范围内的绿植因管护不到死亡的,根据品种和大小赔偿,一般乔木不少于3000元,灌木不少于500元,草本植物每平方米不少于200元,从服务费中扣除。(四)如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按照第二篇采购服务需求中的要求配备的人员机具,采购人可以直接终止合同,不支付当月服务费用,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二、作业管理要求1、作业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每日巡查和值班制度,做好每日巡查记录,随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2、发现各类设施损坏,包括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井(箱)盖、垃圾箱、保洁车等,应在24小时内上报镇城镇管理服务中心。3、作业公司必须按照合同要求,配齐相关人员和车辆设备。因人员、车辆、设备不到位导致作业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影响作业质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作业公司承担。4、作业公司的人员工作时须穿戴印有明显公司标识的统一服装(带反光条),作业服装分为春秋冬装和夏装两种,每年发放春秋冬装和夏装各二套。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着统一环卫标志服上岗,并要求着装整洁;上岗不得穿拖鞋,高跟鞋。如日常检查中发现养护人员未按要求统一着装的,按相关规定扣分处理。作业服和密闭垃圾手推车必须更换为全新的,作装规范和工具要求必须符合重庆市市委相关要求。三、作业质量要求:按照《重庆市环境卫生管理作业标准》,结合接龙场镇区域实际,要求如下:(一)主次干道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1、清扫保洁作业要求(1)主次干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每天应在早晨7:00前普扫一次,于每天下午17:00收临街门点垃圾一次。(2)普扫结束后转入全区域巡回保洁;保洁时段根据路面情况确定,不应早于19:00(时收工;保洁内容以捡拾垃圾杂物、清理果皮箱、擦拭人行护栏等道路附属市政设施为主;暂不使用的作业工具应隐蔽摆放。(3)场镇所有果皮箱和垃圾桶必须全部套垃圾袋(垃圾袋成交供应商提供)。(4)车行道冲洗频次不少于每周1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宜的冲洗方式。(5)人行道冲洗频次不少于每周1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宜的冲洗方式。(6)主次干道车行道机械清扫每天上下午分别清扫两次,清洗中间隔离栏一次。(7)冲洗后应及时收水,确保路面无积水。(8)遇突发污染时,应洗刷被污染区域,直至恢复原状。(9)白天难以冲洗的区域,应安排夜间作业。2、质量标准(1)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50%。(2)车行道整体见本色,无积尘积泥和油渍;无积水、无白色垃圾;路沿石立面和交通隔离设施干净整洁无积泥;水箅子亮桥亮角,畅通无堵塞;视线范围内无暴露垃圾。(3)人行道无零星垃圾和白色垃圾;无积尘积泥和油渍,无积水;无乱堆放、无乱牵挂、无乱涂画乱张贴;果皮箱完好无满溢,箱门开闭灵活,内桶完好,桶内放置垃圾袋;树圈及绿带内无垃圾杂物;视线范围内无暴露垃圾。(4)道路附属设施(亭棚、电杆、配电箱、电话亭、报刊亭、隔离护栏等)无乱张贴、乱涂画,无积陈落叶,立面无明显污迹和积尘。(5)道路边(护)坡和边沟无垃圾杂物和积泥。(6)道路两侧单位和商业门店前路面,应与道路保持同等保洁质量。(二)牛皮癣、乱张贴、乱涂写清理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1、清理作业要求:各保洁人员做好责任区域巡查,公司管理人员加强巡查监督,发现牛皮癣24小时内清理。2、质量标准(1)主次干道作业区域视线范围内无牛皮癣、乱张贴、乱涂写。(2)公共场所视线范围无牛皮癣、乱张贴、乱涂写。(3)城市道路路面、市政设施上无牛皮癣、乱张贴、乱涂写。(4)清除后颜色与原墙体颜色一致,且涂后边框线整齐规范。四、出现罢工等情况达3小时以上未进行清扫的,每发生一次当月一次性无条件按0分处理,并另行扣罚履约保证金2万元。若在服务期内累计出现三次超过3小时的罢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不支付当月服务费。五、本办法应用中的问题由接龙镇人民政府具体解释,并可单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考核要求适时修改,无须征得保洁公司同意。附件7:《接龙镇场镇环境卫生考核评分标准》接龙镇场镇环境卫生考核评分标准一、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及保洁时间(6分)(一)主次干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3分)(二)人行道、机动车道、路沿石向外延伸2米(边沟、步梯道和边护坡等由现场决定),道路两侧单位和商业门面门前的清扫保洁,要扫到临街建筑物墙根,要达到所在道路相同等级的保洁质量标准。(3分)二、清扫保洁机械作业要求(12分)(一)车行道冲洗频次不少于每周1次。(2分)(二)主次干道车行道机械清扫每天上下午分别清扫两次,清洗中间隔离栏一次。(2分)(三)冲洗人行道冲洗频次不少于每周1次。(2分)(四)乙方建立道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措施到位,接到甲方通知2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洗刷被污染区域,直至恢复原状。道路突发大面积污染应及时清理,处理突发事件时应注意作业安全,在距清扫点来车方向100米处应设置醒目警示牌,沿途设置反光锥。(2分)(五)要求路面整体见本色;无积尘积泥和油渍、无积水;路沿石立面和交通隔离设施干净整洁无积泥。(4分)三、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及安全要求(17分)(一)着装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市、区城管局要求的作业服装进行着装,作业服装分为春秋冬装和夏装两种,每年发放春秋冬装和夏装各二套。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着统一环卫标志服上岗,并要求着装整洁;上岗不得穿拖鞋,高跟鞋。(1分)(二)严格遵守生产作业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清扫保洁时要求安全生产,清扫车行道、交通隔离带路面时应注意交通安全。新录用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同时做好培训记录。作业时按车行反方向清扫,清运垃圾时,在清运点来车方面50米设置醒目路障。(1分)(三)保洁时必须使用小型工具,避免作业时产生的扬尘扰民。(1分)(四)归拢的垃圾应靠边打堆,及时清运,不得漏撒,垃圾定时定点入站倾倒。(1分)(五)晨前普扫在规定时间结束(早上7:00完成),道路、边沟、树圈、水蓖子、果皮箱在作业后保持整洁。(3分)(六)巡回保洁,捡拾路面和绿带内的垃圾,及时清理废物箱,路面见本色,保洁时间为7:00至19:00。(2分)(七)道路市政公共设施必须每天清洗一次,并保持日常清洁干净。(2分)(八)清扫组间重叠作业路段不少于10米。(1分)(九)公司要加强对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好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作业安全意识。实行上下班现场交接和质检员跟班检查记录制度。(1分)(十)果皮箱每天清掏二次,清洗一次,清洁无污染、箱内无积存垃圾、门要关闭、周围地面清洁无油污,箱体保持完好整洁,无满溢,所有果皮箱垃圾桶必须套垃圾袋,保洁车长期保持干净整洁,完好无损,对脏、旧的保洁车、工具及时更换,维修。(2分)四、道路路面残留废物控制指标(8分)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积尘、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路面干净、树圈干净,边角、路沿石干净;无果皮、纸屑、烟头、痰迹、乱张贴、刻画、各种包装物等裸露垃圾符合控制指标,且在同一单位面积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总数的50%。果皮(片/500㎡)纸屑、塑(片/500㎡)烟蒂(片/500㎡)痰迹(片/500㎡)污水(片/500㎡)暴露垃圾停留时间(处/min)路面废弃物停留时间(分)水蓖子堵塞≤3(1分)≤3(1分)≤3(1分)≤3(1分)无(1分)≤15(1分)≤15(1分)无(1分)五、清扫保洁作业效果“八净八无”(16分)(一)路面净、人行道净:无油污、无灰尘、泥沙、石头。(2分)(二)边沟净:无积水、泥沙。(2分)(三)水蓖子净:亮桥亮脚。(2分)(四)路沿净:无油污、泥垢。(2分)(五)人行道净:无垃圾、瓜果皮、纸屑。(2分)(六)果皮箱净:无积存,定时清掏后关门,外部整洁,垃圾箱和果皮箱附近无污物污水。(2分)(七)树圈净:无残渣落叶、烟头、杂物、杂草,绿蓖带无塑料袋等杂物。(2分)(八)墙根、电杆、撮堆净:无漏收漏扫人蓄粪便、垃圾废弃物、砖瓦石块、沙浮土,无“三乱”现象。(2分)六、清扫保洁作业规范“七不准”。(14分)(一)不准将垃圾扫入绿地。(2分)(二)不准将垃圾、泥土扫入边沟、绿化带。(2分)(三)不准将垃圾倒入果皮箱。(2分)(四)不准随地焚烧树枝树叶。(2分)(五)不准焚烧垃圾及废弃物。(2分)(六)不准聚众闲谈、脱岗窜岗、干私活。(2分)(七)不准将环卫车辆等工具擅作它用。(2分)七、公厕考核评分标准(14分):(一)厕内地面、蹲台面、天花板、灯具、洗手盆(池)、取粪口等处干净无污垢;(2分)(二)厕内无蝇蛆、无蛛网,基本无臭;(2分)(三)便槽无积便、无尿碱,储粪池无满溢;(2分)(四)厕内、外墙壁、门窗、隔板无乱刻、乱画,无乱挂杂物;(2分)(五)厕内设施设备完好,管道畅通,无堵塞;公厕占地范围内清洁卫生,绿化配套,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2分)(六)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开放;(2分)(七)在公厕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刻画、乱张贴。(2分)八、绿化管护考核评分标准(8分)(一)在修剪季节未及时修剪、树冠不完整、有明显枯枝,每株、每平方米扣2分。(二)打药不及时、不彻底使花木有明显病虫害或造成药害,每株、每平方米扣2分。(三)乔木、灌木缺少一株扣5分,死树未及时处理、补种,每株扣2分。(四)未及时除草、施肥、浇水,每平方米扣2分。九、农村垃圾箱体清运(5分)每三天循环一次,对全镇所有箱体、垃圾桶清运一次,清运包括垃圾倾倒在中坝中转站和箱体清洗。每月对农村垃圾箱体抽查,如发现一次箱体满溢、收运不及时等情况,发出警告;如发现两次及以上,每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5分)附件8:《接龙镇市场化公厕管理制度》接龙镇市场化公厕管理制度一、公厕开放时间为全天候开放。二、有专人管护,每天至少全面冲洗、打药、除臭一次;公厕保洁时间应与开放时间同步,公厕保洁频次不少于每天四次。三、公厕内醒目位置须设置防滑跌等警示标识。四、保洁工具存放在工具间内,整齐摆放,工具间干净明亮。五、管理标牌设于公厕进口醒目处;载明公厕等级、蹲位数、保洁要求、开放时间、管护单位和监督电话等。六、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地面无积水。七、蹲位整洁,大便槽无粪便污物,无积粪;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和垃圾杂物。八、大便间、小便隔板、灯具、洗手器具、镜子、烘手器、冲水设备及其他设施设备无积灰、无污物。九、对病媒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并定时消杀。1.1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16.※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合同约定等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2.对验收不符合规范要求等不合格的情况,责成成交供应商立即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纳入评审结算。3.合同履行完毕,采购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款。1.17.※二、报价要求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8.※三、付款方式该项目由采购人自行付款,实行结算计价原则,按照考核办法,按月支付,区、镇考核完成后20日内付上月月作业费用,采购平台上约定的预付款比例50%为第一个月预付50%费用。支付方式直接以对公方式从账户划账,每月结算价=中标总价÷12×付款百分比-扣除金额(如有)。服务过程中如遇到应急考核、重大迎检或抗震救灾等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另行按实结算。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注:付款百分比具体详见附件6《接龙场镇环境卫生市场化作业考核办法》中(二)评分办法。1.19.※四、履约保证金(一)递交金额:合同金额的5%。(二)递交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合同签定前向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提供。(三)递交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所需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保函有效。(四)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2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对其予以赔偿。(五)退还方式:采购人在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五、其他(一)在履约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合同约定事务,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用工制度,成交供应商为完成合同约定事务自行聘请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用工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成交供应商未完善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二)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服务技能;从业人员有较强的服务、责任、保密意识以及稳定性。(三)成交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对本项目实施专业化管理,综合性服务。(四)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五)成交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履行合同。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六)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七)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挂靠。1.20.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如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实质性增加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报价。否则,以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实质性增加而最后报价超过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的,以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1.2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100。 2技术部分(50%)清扫保洁实施和农村垃圾箱体清运方案(10分)根据项目作业环境勘查情况是否详细、作业难点和整改措施的是否有针对性、可实施性等因素综合评分,内容必须包含:项目作业环境勘查情况报告、总体管理服务目标、组织机构、作业难点和整改措施、清扫保洁方案、农村垃圾箱体收运方案。根据本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编制清扫保洁实施和农村垃圾箱体清运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1)内容未包含全部项目需求,存在漏项,完整性不足。(2)内容不适用本项目需求,缺乏针对性;内容条目不清晰,存在逻辑漏洞,语言表述前后矛盾,语言、数据等出现常识错误;合理性不足。(3)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表述错误、与项目不匹配、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或服务要求。(4)内容简略、套用其他方案、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等情形中的任意一种情形。绿化及行道树管护方案(10分)根据项目作业环境勘查情况是否详细、作业难点和整改措施的是否有针对性、可实施性等因素综合评分,内容必须包含:项目作业环境勘查情况报告、全年的管护作业方案(包含:①抗旱计划、②病虫害防治计划、③植物养护计划、④行道树修剪计划等)、作业人员配备、工具机具配置、作业难点和整改措施等详尽的绿化管护方案。根据本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编制绿化管护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生产管理方案(5分)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科学、合理,人员培训管理机制健全等因素综合评分。根据本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编制生产管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质量管理方案(5分)根据本项目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办法,内容必须包含:1.质量管理目标;2.质量控制层级;3.质量考核体系等。质量管理方案详实,措施合理。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安全作业(5分)根据本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编制安全作业保障方案,内容必须包含:1.安全制度;2.安全作业措施;3.安全事故善后承诺。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文明作业(5分)根据本项目实际制定文明作业流程,内容必须包含: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的文明作业方案。不提供或者此部分内容不齐全按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应急抢险(5分)根据本项目实际,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内容必须包含:1.应急人员配备;2.应急车辆和机具配置;3.应急抢险处置流程。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智慧环卫管理平台方案(5分)根据本项目实际,供应商提供智慧环卫管理平台方案。制定环卫管理平台方案,方案需包含信息化管理、智慧环卫管理机制健全。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3商务部份(20%)成本测算方案(15分)按照《分项报价明细表》提供项目的作业成本测算方案,测算明细符合项目实际运营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相关法规规定,按以下标准评分:1.作业成本测算无漏项,实质性响应第二篇要求人机料配置要求,测算逻辑清晰,测算数值准确,人工成本费用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法规要求且各项福利考虑周全,机械和材料成本费用标准符合项目实际和会计法准则,提供测算佐证材料充分且有说服力,此项得15分;2.作业成本测算无漏项,实质性响应第二篇要求人机料配置要求,测算逻辑清晰,测算数值准确,人工成本费用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法规要求且各项福利考虑周全,此项得10分;3.作业成本测算无漏项,实质性响应了第二篇最低人机料配置要求,测算逻辑清晰,测算数值准确,此项得5分;4.作业成本测算有明显漏项或报价低于测算合计,或未实质性满足第二篇最低人机料配置要求,或不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此项得0分。须提供成本测算方案和相关佐证材料;投标报价必须大于等于作业成本测算合计,否则视为报价低于项目运营成本,影响项目履约质量。企业业绩(5分)从2022年1月至本次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具有清扫保洁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5分;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6.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8.三、磋商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六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二)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递交时间地点同磋商开始时间地点。(六)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及参与人员证明原件参与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磋商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磋商代表的身份要求。1.2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30.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1.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2.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一次性全额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21000.00元。1.33.八、交易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34.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5.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6.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37.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六、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38.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39.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40.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41.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1.42.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43.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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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下载
  • (挂网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接龙镇场镇环卫服务外包(含农村垃圾清运)项目.doc下载